边小榻上,喂点心,喂蜜水,哄着。
琛郡王高兴的摸着火宵的头,吩咐秋桐给那边两个小家伙上他们喜欢吃的,没有去安抚的打算,接着听他的戏。
那头的两个也没闹,狼妞子吃了点心后,听着锣鼓点儿,慢慢的缩到火娃子的怀中睡着了,火娃子抱着她轻拍着,秋桐给她盖上薄被,把火娃子也裹在了里,又放了一个火盆,没一会儿,火娃子也眼睛开始打架了,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把两孩子抬屋里去,别在这冻着。”琛郡王看了一眼吩咐道,接着听戏。
“是。”秋桐应声,叫侍卫将小榻抬入屋中。
那些少男少女是年轻,但戏唱的是真不错,扮相也好,嗓声有几分稚嫩,却别有一番味道,连林涛这样极少听戏的人,也能听出,这是下了大功夫的,司吉这跟着柳承远见过的主,自然比林涛懂得多,他一听就能听出这戏台上唱戏的,用不了五年就是一个名角。
最后压轴的自然是天山雪,然而当锣鼓点儿响起来时,却不是折红-梅,这曲调林涛有些陌生,但仿佛又在哪听过,直到一声开场,他瞬间想起来了。
“郎君啊——!”那似凄似悲的开场,白衣白花的天山雪迈着小碎步上来,长长的下摆盖住脚,拖到地上,有种她是飘上来的感觉,这是女鬼的妆扮。
寻仇,林涛脑海中冒出这两个字,十年前,他曾经听过一场,对于它记忆深刻,因为戏中讲了一位好官被好友所害,家破人亡,义仆瑰儿死后化成鬼去救官员的小儿子,却是晚了一步,小公子重伤,死去,魂儿下地府将他的魂魄拉了回来,而后一主一仆,一人一鬼寻仇人报仇。
天山雪唱的这段正是瑰儿下地府劫小公子这段。
“郎君!莫要往前,前路阴森,莫要再走!郎君回头看!奴乃瑰儿,郎君且听奴言!老爷夫人被那贼人所害,大仇未报,郎君可能安心?此路且能过?贼人嚣张,贼人逍遥,郎君啊——!”天山雪甩水袖,眼中决绝,伸手似抓住小公子的手腕,“郎君同奴返人间!杀尽贼人!为老爷夫人报仇!”她另一只手袖子一甩,似挥开了什么,“什么鬼,什么魔,休要挡我郎君路,黄泉路不见头,世间仇未了结,轮回不入,来世不论,奴宁化厉鬼,不斩贼人誓不罢休!”
琛郡王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直到天山雪都唱完了,他才慢悠悠的开口,“寻仇我十一年前听小怜音唱过,唱的到是绝妙,只可惜七年前她封嗓不唱了,没想到,如今还能听到如此绝妙的唱功,你叫什么名字?”他眼睛看着天山雪,对方规矩的行了个礼。
“回郡王,小女名冬岁。”她低着头。
“年岁的岁?”他挑眉问道。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唇上勾出一个浅淡的笑,“岁岁平安的岁。”
“好名字。”他点头,伸手拍拍火宵,“喜欢她么?”火宵听言,从软榻上起身,跳下软榻走向冬岁,短短的路惊起不少人,司吉恨不得躲到墙缝里,林涛皱起眉,下意识的手握在腰间的配剑上。
火宵围着冬岁转了一圈,在她身上嗅了嗅,她一直平静的站在那,面无表情,别的戏子已经吓坏了,更有腿软的坐到地上,火宵见她不怕自己,也不多留转身走回软榻,蹿上去,接着给琛郡王当靠垫。
琛郡王摸-摸它的耳朵,“冬岁留府,其他人送回。”简单的一声吩咐,决定了他们的出路。
“是,奴明白。”秋桐行礼,给戏子们放了赏钱,等过了冬节原路送回,又命人领冬岁去住处,和她一样住在正院的偏房。
让人有一种,方便她看管冬岁的感觉。
冬节刚过,把戏子们送走后,一辆马车急驰而来,这回来的是位鹤发童颜的老者,这位老者江湖上的人都不陌生,不见其人,却听过其名。
林涛司吉都吃惊于,这位怎么来了?谁这么大的本事能把这位请动?
这琛郡王果然不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
分享一个事情。
我同事一个妹子煮螃蟹,解开了绳子,死活绑不住了,然后蟹大哥用它的大长腿撑在水里,死活摁不下去。一直到蟹腿都熟了,上半身还是和刚进锅里一样,简直是又好笑又可怜。
第6章 (六)噬骨
江湖上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都知道有两个人得罪不得,一个是医王原厄,一个是毒王施恩,据说两人都是年过百岁,却一点也不显,一人下毒,一人解毒,说不上他们是善是恶,只是同出一门,两人斗了一辈子,都没有分出胜负,听闻两人最大的一场赌从三十年前赌到了今日。
原厄在此,那么施恩也快到了。
不光是林涛这样想,别人也是这样想的。
“难道说,琛郡王就是他们三十年之约的胜负战?”他想到这,紧接着问题来了,琛郡王中了毒么?中得什么毒?他将知道的毒从脑海中过了一便,愣是没想出头绪。
另一边,郡王府正院。
原厄看着端着茶杯品茶的琛郡王,轻叹一口气,“你若后悔还来得及。”
“此毒不解完我还能活多久?”琛郡王淡问。
“活过五十不成问题。”原厄不加思考的直接说。
“却不能习武,每六年忍受一次碎骨之痛,惧寒怕热,戒贪嗔痴念,禁酒少荤,不食五谷。”琛郡王眉头一挑,“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至少,活着。”原厄面容平淡,声音无波。
琛郡王摇头,“这样活着,还不如死,并且,我大仇未报,不可能那样清心寡欲的活着。”
“若是这最后的解毒失败了,你立刻就会死。”原厄说不清到底是希望他解,还是不解,这三十年来,中噬骨之毒的人,琛郡王是第十一个,前十个中,九人解毒时没熬过去,死了,一人毒解了,却疯了,多活了半年,可想而知这个解毒过程有多痛苦。
琛郡王是他接触过中毒最小的,五年前还不是郡王的十岁孩子童,生生挺过了第一次毒发,那倔强的表情,让人完全想不到,在之前,他不过是个养尊处优,从出生就被人捧在心手放在心尖上,无忧无虑的豪门少爷,吃的最大的苦恐怕也就是学步时摔在厚实的地毯上了。
“哈哈哈哈!要是失败了,你就输了!”嚣张的笑声传来,灰扑扑衣衫的老头坐在墙头上,翘着腿,随意梳起的头发,看起来十分桀骜不驯,一双豺狼般的眼盯着琛郡王,“小娃-娃,你可要想好了?一不小心命就没了。”
琛郡王抬头看着
琛郡王高兴的摸着火宵的头,吩咐秋桐给那边两个小家伙上他们喜欢吃的,没有去安抚的打算,接着听他的戏。
那头的两个也没闹,狼妞子吃了点心后,听着锣鼓点儿,慢慢的缩到火娃子的怀中睡着了,火娃子抱着她轻拍着,秋桐给她盖上薄被,把火娃子也裹在了里,又放了一个火盆,没一会儿,火娃子也眼睛开始打架了,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把两孩子抬屋里去,别在这冻着。”琛郡王看了一眼吩咐道,接着听戏。
“是。”秋桐应声,叫侍卫将小榻抬入屋中。
那些少男少女是年轻,但戏唱的是真不错,扮相也好,嗓声有几分稚嫩,却别有一番味道,连林涛这样极少听戏的人,也能听出,这是下了大功夫的,司吉这跟着柳承远见过的主,自然比林涛懂得多,他一听就能听出这戏台上唱戏的,用不了五年就是一个名角。
最后压轴的自然是天山雪,然而当锣鼓点儿响起来时,却不是折红-梅,这曲调林涛有些陌生,但仿佛又在哪听过,直到一声开场,他瞬间想起来了。
“郎君啊——!”那似凄似悲的开场,白衣白花的天山雪迈着小碎步上来,长长的下摆盖住脚,拖到地上,有种她是飘上来的感觉,这是女鬼的妆扮。
寻仇,林涛脑海中冒出这两个字,十年前,他曾经听过一场,对于它记忆深刻,因为戏中讲了一位好官被好友所害,家破人亡,义仆瑰儿死后化成鬼去救官员的小儿子,却是晚了一步,小公子重伤,死去,魂儿下地府将他的魂魄拉了回来,而后一主一仆,一人一鬼寻仇人报仇。
天山雪唱的这段正是瑰儿下地府劫小公子这段。
“郎君!莫要往前,前路阴森,莫要再走!郎君回头看!奴乃瑰儿,郎君且听奴言!老爷夫人被那贼人所害,大仇未报,郎君可能安心?此路且能过?贼人嚣张,贼人逍遥,郎君啊——!”天山雪甩水袖,眼中决绝,伸手似抓住小公子的手腕,“郎君同奴返人间!杀尽贼人!为老爷夫人报仇!”她另一只手袖子一甩,似挥开了什么,“什么鬼,什么魔,休要挡我郎君路,黄泉路不见头,世间仇未了结,轮回不入,来世不论,奴宁化厉鬼,不斩贼人誓不罢休!”
琛郡王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拍着,直到天山雪都唱完了,他才慢悠悠的开口,“寻仇我十一年前听小怜音唱过,唱的到是绝妙,只可惜七年前她封嗓不唱了,没想到,如今还能听到如此绝妙的唱功,你叫什么名字?”他眼睛看着天山雪,对方规矩的行了个礼。
“回郡王,小女名冬岁。”她低着头。
“年岁的岁?”他挑眉问道。
她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唇上勾出一个浅淡的笑,“岁岁平安的岁。”
“好名字。”他点头,伸手拍拍火宵,“喜欢她么?”火宵听言,从软榻上起身,跳下软榻走向冬岁,短短的路惊起不少人,司吉恨不得躲到墙缝里,林涛皱起眉,下意识的手握在腰间的配剑上。
火宵围着冬岁转了一圈,在她身上嗅了嗅,她一直平静的站在那,面无表情,别的戏子已经吓坏了,更有腿软的坐到地上,火宵见她不怕自己,也不多留转身走回软榻,蹿上去,接着给琛郡王当靠垫。
琛郡王摸-摸它的耳朵,“冬岁留府,其他人送回。”简单的一声吩咐,决定了他们的出路。
“是,奴明白。”秋桐行礼,给戏子们放了赏钱,等过了冬节原路送回,又命人领冬岁去住处,和她一样住在正院的偏房。
让人有一种,方便她看管冬岁的感觉。
冬节刚过,把戏子们送走后,一辆马车急驰而来,这回来的是位鹤发童颜的老者,这位老者江湖上的人都不陌生,不见其人,却听过其名。
林涛司吉都吃惊于,这位怎么来了?谁这么大的本事能把这位请动?
这琛郡王果然不简单!
作者有话要说:
分享一个事情。
我同事一个妹子煮螃蟹,解开了绳子,死活绑不住了,然后蟹大哥用它的大长腿撑在水里,死活摁不下去。一直到蟹腿都熟了,上半身还是和刚进锅里一样,简直是又好笑又可怜。
第6章 (六)噬骨
江湖上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都知道有两个人得罪不得,一个是医王原厄,一个是毒王施恩,据说两人都是年过百岁,却一点也不显,一人下毒,一人解毒,说不上他们是善是恶,只是同出一门,两人斗了一辈子,都没有分出胜负,听闻两人最大的一场赌从三十年前赌到了今日。
原厄在此,那么施恩也快到了。
不光是林涛这样想,别人也是这样想的。
“难道说,琛郡王就是他们三十年之约的胜负战?”他想到这,紧接着问题来了,琛郡王中了毒么?中得什么毒?他将知道的毒从脑海中过了一便,愣是没想出头绪。
另一边,郡王府正院。
原厄看着端着茶杯品茶的琛郡王,轻叹一口气,“你若后悔还来得及。”
“此毒不解完我还能活多久?”琛郡王淡问。
“活过五十不成问题。”原厄不加思考的直接说。
“却不能习武,每六年忍受一次碎骨之痛,惧寒怕热,戒贪嗔痴念,禁酒少荤,不食五谷。”琛郡王眉头一挑,“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至少,活着。”原厄面容平淡,声音无波。
琛郡王摇头,“这样活着,还不如死,并且,我大仇未报,不可能那样清心寡欲的活着。”
“若是这最后的解毒失败了,你立刻就会死。”原厄说不清到底是希望他解,还是不解,这三十年来,中噬骨之毒的人,琛郡王是第十一个,前十个中,九人解毒时没熬过去,死了,一人毒解了,却疯了,多活了半年,可想而知这个解毒过程有多痛苦。
琛郡王是他接触过中毒最小的,五年前还不是郡王的十岁孩子童,生生挺过了第一次毒发,那倔强的表情,让人完全想不到,在之前,他不过是个养尊处优,从出生就被人捧在心手放在心尖上,无忧无虑的豪门少爷,吃的最大的苦恐怕也就是学步时摔在厚实的地毯上了。
“哈哈哈哈!要是失败了,你就输了!”嚣张的笑声传来,灰扑扑衣衫的老头坐在墙头上,翘着腿,随意梳起的头发,看起来十分桀骜不驯,一双豺狼般的眼盯着琛郡王,“小娃-娃,你可要想好了?一不小心命就没了。”
琛郡王抬头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