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下,法制与官员意志都必须服从于最高规范的礼制。
那么,礼在周代的社会实际功能究竟如何呢?
在《礼记·曲礼》中,对“礼”的作用与范围作了这样的概括:“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显然,礼的社会功能很全面,礼的地位在法之上。在当时,法的威权要靠礼来树立,来推动。所以,礼的作用范围是全面的,礼的威权是至高无上的,是超越法律的。礼,是“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的依据;礼,又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根本制度。归总说,礼是周代国家治理的根本规范,其核心部分具有后世根本法的性质。
这样的礼治,社会实践的效果如何呢?
在《史记·周本纪》中,有这样一次重大事变。周厉王时,民众不满王政,纷纷在郊野道边矗立的高大“谤木”上写画,对王政表示了种种不同意见。周厉王得知后,派出一个叫做卫巫的将军带着士兵前去拆毁谤木,捕拿在谤木上写画的民众,并宣布有谤言者,告官者有赏,谤言者杀之。于是,民众惊恐,纷纷散去。周厉王得意地说:“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大臣们面面相觑,不敢说话。独有老臣召公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周厉王大怒,根本不听。终于,三年之后,国人叛乱了,乱民大举攻入王城,周厉王只有出逃了。
这是一个发人深思的历史事件。周厉王抛弃了礼治,依靠强力镇压人民言论了。
为什么会这样?
一个显然的事实是,礼治没有使社会各阶层相安忍让,反而迅速使各种社会矛盾聚合发作了。对周政礼治,人民已经积怨很久。到周厉王时,已经发展到国人相与叛、诸侯不来朝的地步了。那时候,近古社会遗留下来的“谤言”遗风还在流行,人民言论还很自由。所谓谤言,当时是指下对上的批评之言。近古官府在道路边矗立一个个木牌,叫作谤木。民众若对政事不满,便可以在木牌上写下文字,或画下图形。这些文字、图形与公开的批评言论,都叫“谤言”,或叫“诽谤”。官府派人定期收集这些“谤言”,作为听取民意的凭据。
这种近古政治批评的遗风,自五帝时期到夏商两代,基本没有改变。但是,在推行礼治的周代却不一样了,不到两百年,就遇到了周王室的强烈抵制,开始以强力手段镇压政治批评了。其结果,导致了国人叛乱、天子出逃、大臣联合执政的严重政治危机。应该说,这不仅仅是周厉王的个人原因。更为深刻的根源,在于礼治文明本身存在着重大的先天缺陷。
作为国家最高规范的礼治,有三个先天性的重大缺陷。
其一,弹性太大,基本不具有明确的可执行性。
从礼的制定,到礼的实行,再到礼的变通与解释,其中每个环节都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譬如祭祀祖先,礼制规定必须有“三牲牺牲”为祭品。可是,这三牲究竟是猪牛羊,还是马牛羊,是否允许替换?各自以多大为准?是献上整个的三牲尸体,还是仅仅献上三牲的头颅?水牛能否替代黄牛?绵羊能否替代山羊?一定要公羊公猪,还是一定要母羊母猪,还是公母皆可?凡此等等,事实上既无法在制订礼仪时细化,更无法在实行中一一明确。祭祀的季节、环境、事由不一样,当时的牲畜来源也会不一样,强求一律,很可能就根本无法举行祭祀大礼了。
所以,种种临机变通是必然的。可是,既然不得不临机变通,礼制就无法在事先具体明确地一一罗列。同时,也就必然存在种种变通不当,甚或违反礼制规定的事情发生。一旦违反了礼制,如何处罚?同样也是不确定的。因为,违反礼制的原因不同,后果不同,不可能千篇一律地处罚。事实上,更多的只能是道德谴责,无法施加明确的法律惩罚。也就是说,从礼制的内容到实施,直到最终的惩罚措施,所有环节都是不确定的,很难如同执行法律那样不走样地执行。
其二,礼治的施行,只能依赖相关者的道德水准与理性自觉。
礼治的本质要求,是一种道德境界,一种精神目标。所有的礼制规范,都是以实现道德境界为最高目标的。如此,一个人即或祭祀了祖先,完成了礼制要求的行为程式,但仍然不能保证他必然遵守了礼制的本质,不能保证他达到了“君子有德”的境界。他的祭品仍然可能有问题,他的精神仍然可能是不够庄敬的。
这是一个巨大的内在出发点上的矛盾:若仅仅以行为程式为标准,礼治无法实现其精神目标;但若以精神的庄敬为标准,行为程式与条件,又是难以保证的。对这一巨大的内在矛盾,王权是无能为力的,只有以规范人的行为程式为基准,再寄希望于贵族阶层的自觉了。事实上,礼治的全面实施,非常容易出现种种无法预知的混乱。
其三,烦琐细致的礼仪制度,无法为当时的庶民社会所遵守。
礼仪铺排,既需要充裕的时间,又需要足够规格与数量的财货器物,还需要有一定文化教养的人来主持。仅仅这三个方面,对于庶人阶层都是奢侈的,难以做到的。勉强为之,则肯定是对肃穆庄敬的礼仪活动的一种扭曲,甚或亵渎。因此,当时的周礼规范,对于庶人网开一面——可行则行之,不可行则不行之,这就是所谓的“礼不下庶人”。
可是,如此一来,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就不期然形成了——广大庶民事实上对最高国家规范处于疏离状态,成了“无方之民”。庶民社会这种疏离于最高行为规范之外的无序状态长期累积,整个社会的生存状态便不可能不两重化。如此长期发展,隐患是必然的。
后世战国的《荀子》,有《礼论》篇,对礼治推行的高度与难度作了精辟解说。
荀子说:“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能虑,能固,加好者焉,斯圣人矣!”荀子的意思是:礼治,是人道的最高境界,但是很难真正做到;那些不守礼的人,是无方之民;守礼的人,是有方之士;能做到心中有礼,还能持之以恒,以自觉守礼为喜好的人,就是圣人了!荀子的实际意思则是,礼非常好,但只有“有方之士”才能强迫自己遵守(法礼),真正做到自觉守礼的,只有圣人。显然的事实是,“有方之士”在任何社会形态下,都不会是多数。圣人,则更是极少极少,几乎是凤毛麟角了。
这就是说,对于构成社会大多数的庶民社会来说,礼是无法遵守的。
其四,礼治文明推行中出现的变异惩罚——诛心。
周代常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包括天子在内的所有贵族与相关庶民,其言行即或不违礼,但只要在礼仪活动中稍有失误,便会被人指控为“不庄、不敬、不诚”,就会引起极大的社会非议。对于天子,这是“王道缺失”;对于贵族,这是“非礼之心”;对于国人,这是“教化无方”。
这就是礼治不确定性所滋生的特殊变异法则——诛心。
什么是诛心?理论上说,就是将精神道德的要求置于实际行为之上,只看心理动机,不看行为效果。天子祭祀天地,即或你完成了整个过程,可是只要你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譬如你在沐浴斋戒的几天之中不慎吃了一块肉,那就是“不庄、不敬、不诚”,就要被诛心,就要被斥责为“王道缺失”。这种诛心之风,在后来的战国大争之世,一度被法治文明彻底粉碎了。可是在西汉之后,诛心之风又渐渐起死回生,以致在隋唐之后愈演愈烈,成为中国古典人治社会的顽固毒瘤。
诛心之风,非常容易导致社会评价体系与实际秩序的紊乱失衡。
就国家最高权力的运转说,一旦遇见一个稍微平庸的天子,立即就会出现“王道缺失”的社会评判,并由此引发重大的政治危机与社会危机。就个人来说,但有一件礼仪之事失当,就会被周围人群指责。其总体后果就是荀子说的,凡礼,“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当然,与法治、人治、神治相比,礼治的道德境界无疑是最高的。但是,其社会操作的实际可能性,却是最低的。甚至可以说,作为国家治理方式,礼治基本上具有不可操作性。
虽然,我们已经无法确切地知道周昭王的“王道微缺”、周穆王的“王道衰微”其具体事实究竟是什么了,但是,基本的历史逻辑是清楚的:周昭王、周穆王的个人素质,在历代周王中都可以说是上乘的,在其他任何时代,都会是稳定兴盛的守成明君。可是,在周代的礼治文明条件下却不行,很容易就发生了普遍的信任危机。
这样的社会文明,这样的国家治理方式,是很脆弱的。
从总体情况说,周代37任国王,绝大多数都是遵循礼治与祖宗成法的。若用后世古典社会的标准说,一个个几乎全都是王道天子。可是,周代的社会混乱却是空前的,非但出现得很早,且一经出现就不断下滑,直至无可逆转地彻底崩溃。与此前的商代比较,这一特征非常鲜明。商代在盘庚迁殷之前,也一度下滑到谷底。可在盘庚迁殷之后,却能再度文明大发展,创造出殷商文明的最鼎盛时期。周代不同,全部的兴盛时期只在初期前三代,一旦东迁,一旦衰微,就再也没有了全面大振兴的可能,只能是无可遏制地持续下滑。
礼治文明的华彩,带给周人的历史命运,是始料不及的。
4.西周礼治文明的崩溃
礼治文明的崩溃,是从外部震荡的诱因开始的。
自第三代周康王时期开始,未曾宾服的周边戎狄族群,就出现动荡迹象了。周康王二十五年,鬼方族群作乱,周康王不得不亲自攻伐。第四代的周昭王晚年,南方楚人作乱,周室又攻伐了楚地作乱族群。周昭王在渡汉水之时,心怀仇恨的楚地船民,进献了一只胶粘船。船至江流中心,胶液溶化,大船解体,同船君臣全部落水而死。周昭王的尸体,被一个臂长力大善于泅水的将军奋力抢了回来。史书记载,这个将军叫辛游靡。周王室很是忌讳这件事,破天荒违背了礼治,在葬礼之前,没有发出必须明确告知死因的预礼讣告。
第五代周穆王时期,犬戎又作乱。周穆王率军亲征,俘获了五个犬戎首领,将犬戎剩余人口迁徙到陇东地区。可是,东部徐国的九夷族群又接着叛乱,在徐偃王率领下大举攻周,一度曾逼进到黄河南岸。这次,楚军帮忙,在南面夹击,才逼回了徐偃王势力。几年之后,借着周穆王西巡,徐偃王又再度发兵攻周。要不是那个有神异驾车本领的造父拉着周穆王日夜飞驰赶回,很可能会有更为危急的局面出现。
第六代周共王时期,又有密国作乱,被周军灭了。至第七代周懿王即位,王权开始全面衰落,国人已经开始以唱诗的形式讥刺了。总之,自周成王之后,周室代代有叛乱,有征伐,几乎没有过平静安宁。
周政衰败的实际转折点,发生在周厉王时期。
很可能是代代用兵,周王室的财力已经接近于枯竭了。这时,即位的周厉王重用了一个长于经济的大臣,叫荣夷公。此人对天子直领的王畿经济进行了改革尝试,收回了国人可以自由狩猎采摘的隶属于王室的山地河流森林,改由王室工程部门直接开采经营。这就是史书上所谓“厉王好利,近荣夷公”的历史真相。无论从经济意义上说,还是从政治意义上说,这一政策措施都具有经济改革的性质。当代某种史学理念,将周厉王的经济改革尝试批评为“残酷剥削”,是缺乏历史主义审视的。
但是,这一改革尝试,却变成了引发社会大动乱的引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最先的严厉批评,来自贵族阶层。一个叫做芮良夫的大臣猛烈抨击荣夷公,说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这位贵族大臣发出的严厉警告,其实际意思是:将天下经济利益据为王室专有,这是违背王道礼治的,与强盗行为一样。果真这样做,国人就会离心。可是,周厉王很有主见,硬是不听,反而擢升荣夷公为卿士,实际主持国事。
第二波冲击,是国人的批评抗议浪潮。王畿的国人,实际就是以周人族群为主干的自由民。面对传统经济利益被收回,他们肯定是愤怒的。面对国人汹汹之势,王族大臣召公对周厉王再次发出了严重警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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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礼在周代的社会实际功能究竟如何呢?
在《礼记·曲礼》中,对“礼”的作用与范围作了这样的概括:“道德仁义,非礼不成;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辩讼,非礼不决;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宦学事师,非礼不亲;班朝治军,莅官行法,非礼威严不行;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显然,礼的社会功能很全面,礼的地位在法之上。在当时,法的威权要靠礼来树立,来推动。所以,礼的作用范围是全面的,礼的威权是至高无上的,是超越法律的。礼,是“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的依据;礼,又是“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的根本制度。归总说,礼是周代国家治理的根本规范,其核心部分具有后世根本法的性质。
这样的礼治,社会实践的效果如何呢?
在《史记·周本纪》中,有这样一次重大事变。周厉王时,民众不满王政,纷纷在郊野道边矗立的高大“谤木”上写画,对王政表示了种种不同意见。周厉王得知后,派出一个叫做卫巫的将军带着士兵前去拆毁谤木,捕拿在谤木上写画的民众,并宣布有谤言者,告官者有赏,谤言者杀之。于是,民众惊恐,纷纷散去。周厉王得意地说:“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大臣们面面相觑,不敢说话。独有老臣召公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周厉王大怒,根本不听。终于,三年之后,国人叛乱了,乱民大举攻入王城,周厉王只有出逃了。
这是一个发人深思的历史事件。周厉王抛弃了礼治,依靠强力镇压人民言论了。
为什么会这样?
一个显然的事实是,礼治没有使社会各阶层相安忍让,反而迅速使各种社会矛盾聚合发作了。对周政礼治,人民已经积怨很久。到周厉王时,已经发展到国人相与叛、诸侯不来朝的地步了。那时候,近古社会遗留下来的“谤言”遗风还在流行,人民言论还很自由。所谓谤言,当时是指下对上的批评之言。近古官府在道路边矗立一个个木牌,叫作谤木。民众若对政事不满,便可以在木牌上写下文字,或画下图形。这些文字、图形与公开的批评言论,都叫“谤言”,或叫“诽谤”。官府派人定期收集这些“谤言”,作为听取民意的凭据。
这种近古政治批评的遗风,自五帝时期到夏商两代,基本没有改变。但是,在推行礼治的周代却不一样了,不到两百年,就遇到了周王室的强烈抵制,开始以强力手段镇压政治批评了。其结果,导致了国人叛乱、天子出逃、大臣联合执政的严重政治危机。应该说,这不仅仅是周厉王的个人原因。更为深刻的根源,在于礼治文明本身存在着重大的先天缺陷。
作为国家最高规范的礼治,有三个先天性的重大缺陷。
其一,弹性太大,基本不具有明确的可执行性。
从礼的制定,到礼的实行,再到礼的变通与解释,其中每个环节都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譬如祭祀祖先,礼制规定必须有“三牲牺牲”为祭品。可是,这三牲究竟是猪牛羊,还是马牛羊,是否允许替换?各自以多大为准?是献上整个的三牲尸体,还是仅仅献上三牲的头颅?水牛能否替代黄牛?绵羊能否替代山羊?一定要公羊公猪,还是一定要母羊母猪,还是公母皆可?凡此等等,事实上既无法在制订礼仪时细化,更无法在实行中一一明确。祭祀的季节、环境、事由不一样,当时的牲畜来源也会不一样,强求一律,很可能就根本无法举行祭祀大礼了。
所以,种种临机变通是必然的。可是,既然不得不临机变通,礼制就无法在事先具体明确地一一罗列。同时,也就必然存在种种变通不当,甚或违反礼制规定的事情发生。一旦违反了礼制,如何处罚?同样也是不确定的。因为,违反礼制的原因不同,后果不同,不可能千篇一律地处罚。事实上,更多的只能是道德谴责,无法施加明确的法律惩罚。也就是说,从礼制的内容到实施,直到最终的惩罚措施,所有环节都是不确定的,很难如同执行法律那样不走样地执行。
其二,礼治的施行,只能依赖相关者的道德水准与理性自觉。
礼治的本质要求,是一种道德境界,一种精神目标。所有的礼制规范,都是以实现道德境界为最高目标的。如此,一个人即或祭祀了祖先,完成了礼制要求的行为程式,但仍然不能保证他必然遵守了礼制的本质,不能保证他达到了“君子有德”的境界。他的祭品仍然可能有问题,他的精神仍然可能是不够庄敬的。
这是一个巨大的内在出发点上的矛盾:若仅仅以行为程式为标准,礼治无法实现其精神目标;但若以精神的庄敬为标准,行为程式与条件,又是难以保证的。对这一巨大的内在矛盾,王权是无能为力的,只有以规范人的行为程式为基准,再寄希望于贵族阶层的自觉了。事实上,礼治的全面实施,非常容易出现种种无法预知的混乱。
其三,烦琐细致的礼仪制度,无法为当时的庶民社会所遵守。
礼仪铺排,既需要充裕的时间,又需要足够规格与数量的财货器物,还需要有一定文化教养的人来主持。仅仅这三个方面,对于庶人阶层都是奢侈的,难以做到的。勉强为之,则肯定是对肃穆庄敬的礼仪活动的一种扭曲,甚或亵渎。因此,当时的周礼规范,对于庶人网开一面——可行则行之,不可行则不行之,这就是所谓的“礼不下庶人”。
可是,如此一来,一个巨大的社会问题就不期然形成了——广大庶民事实上对最高国家规范处于疏离状态,成了“无方之民”。庶民社会这种疏离于最高行为规范之外的无序状态长期累积,整个社会的生存状态便不可能不两重化。如此长期发展,隐患是必然的。
后世战国的《荀子》,有《礼论》篇,对礼治推行的高度与难度作了精辟解说。
荀子说:“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能虑,能固,加好者焉,斯圣人矣!”荀子的意思是:礼治,是人道的最高境界,但是很难真正做到;那些不守礼的人,是无方之民;守礼的人,是有方之士;能做到心中有礼,还能持之以恒,以自觉守礼为喜好的人,就是圣人了!荀子的实际意思则是,礼非常好,但只有“有方之士”才能强迫自己遵守(法礼),真正做到自觉守礼的,只有圣人。显然的事实是,“有方之士”在任何社会形态下,都不会是多数。圣人,则更是极少极少,几乎是凤毛麟角了。
这就是说,对于构成社会大多数的庶民社会来说,礼是无法遵守的。
其四,礼治文明推行中出现的变异惩罚——诛心。
周代常常出现这样的现象:包括天子在内的所有贵族与相关庶民,其言行即或不违礼,但只要在礼仪活动中稍有失误,便会被人指控为“不庄、不敬、不诚”,就会引起极大的社会非议。对于天子,这是“王道缺失”;对于贵族,这是“非礼之心”;对于国人,这是“教化无方”。
这就是礼治不确定性所滋生的特殊变异法则——诛心。
什么是诛心?理论上说,就是将精神道德的要求置于实际行为之上,只看心理动机,不看行为效果。天子祭祀天地,即或你完成了整个过程,可是只要你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譬如你在沐浴斋戒的几天之中不慎吃了一块肉,那就是“不庄、不敬、不诚”,就要被诛心,就要被斥责为“王道缺失”。这种诛心之风,在后来的战国大争之世,一度被法治文明彻底粉碎了。可是在西汉之后,诛心之风又渐渐起死回生,以致在隋唐之后愈演愈烈,成为中国古典人治社会的顽固毒瘤。
诛心之风,非常容易导致社会评价体系与实际秩序的紊乱失衡。
就国家最高权力的运转说,一旦遇见一个稍微平庸的天子,立即就会出现“王道缺失”的社会评判,并由此引发重大的政治危机与社会危机。就个人来说,但有一件礼仪之事失当,就会被周围人群指责。其总体后果就是荀子说的,凡礼,“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从之者存,不从者亡”。当然,与法治、人治、神治相比,礼治的道德境界无疑是最高的。但是,其社会操作的实际可能性,却是最低的。甚至可以说,作为国家治理方式,礼治基本上具有不可操作性。
虽然,我们已经无法确切地知道周昭王的“王道微缺”、周穆王的“王道衰微”其具体事实究竟是什么了,但是,基本的历史逻辑是清楚的:周昭王、周穆王的个人素质,在历代周王中都可以说是上乘的,在其他任何时代,都会是稳定兴盛的守成明君。可是,在周代的礼治文明条件下却不行,很容易就发生了普遍的信任危机。
这样的社会文明,这样的国家治理方式,是很脆弱的。
从总体情况说,周代37任国王,绝大多数都是遵循礼治与祖宗成法的。若用后世古典社会的标准说,一个个几乎全都是王道天子。可是,周代的社会混乱却是空前的,非但出现得很早,且一经出现就不断下滑,直至无可逆转地彻底崩溃。与此前的商代比较,这一特征非常鲜明。商代在盘庚迁殷之前,也一度下滑到谷底。可在盘庚迁殷之后,却能再度文明大发展,创造出殷商文明的最鼎盛时期。周代不同,全部的兴盛时期只在初期前三代,一旦东迁,一旦衰微,就再也没有了全面大振兴的可能,只能是无可遏制地持续下滑。
礼治文明的华彩,带给周人的历史命运,是始料不及的。
4.西周礼治文明的崩溃
礼治文明的崩溃,是从外部震荡的诱因开始的。
自第三代周康王时期开始,未曾宾服的周边戎狄族群,就出现动荡迹象了。周康王二十五年,鬼方族群作乱,周康王不得不亲自攻伐。第四代的周昭王晚年,南方楚人作乱,周室又攻伐了楚地作乱族群。周昭王在渡汉水之时,心怀仇恨的楚地船民,进献了一只胶粘船。船至江流中心,胶液溶化,大船解体,同船君臣全部落水而死。周昭王的尸体,被一个臂长力大善于泅水的将军奋力抢了回来。史书记载,这个将军叫辛游靡。周王室很是忌讳这件事,破天荒违背了礼治,在葬礼之前,没有发出必须明确告知死因的预礼讣告。
第五代周穆王时期,犬戎又作乱。周穆王率军亲征,俘获了五个犬戎首领,将犬戎剩余人口迁徙到陇东地区。可是,东部徐国的九夷族群又接着叛乱,在徐偃王率领下大举攻周,一度曾逼进到黄河南岸。这次,楚军帮忙,在南面夹击,才逼回了徐偃王势力。几年之后,借着周穆王西巡,徐偃王又再度发兵攻周。要不是那个有神异驾车本领的造父拉着周穆王日夜飞驰赶回,很可能会有更为危急的局面出现。
第六代周共王时期,又有密国作乱,被周军灭了。至第七代周懿王即位,王权开始全面衰落,国人已经开始以唱诗的形式讥刺了。总之,自周成王之后,周室代代有叛乱,有征伐,几乎没有过平静安宁。
周政衰败的实际转折点,发生在周厉王时期。
很可能是代代用兵,周王室的财力已经接近于枯竭了。这时,即位的周厉王重用了一个长于经济的大臣,叫荣夷公。此人对天子直领的王畿经济进行了改革尝试,收回了国人可以自由狩猎采摘的隶属于王室的山地河流森林,改由王室工程部门直接开采经营。这就是史书上所谓“厉王好利,近荣夷公”的历史真相。无论从经济意义上说,还是从政治意义上说,这一政策措施都具有经济改革的性质。当代某种史学理念,将周厉王的经济改革尝试批评为“残酷剥削”,是缺乏历史主义审视的。
但是,这一改革尝试,却变成了引发社会大动乱的引子,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最先的严厉批评,来自贵族阶层。一个叫做芮良夫的大臣猛烈抨击荣夷公,说荣公“好专利,而不知大难!夫利百物之所生也,天地之所载也,而有专之,其害多矣!……匹夫专利,犹谓之盗。王而行之,其归鲜矣!”这位贵族大臣发出的严厉警告,其实际意思是:将天下经济利益据为王室专有,这是违背王道礼治的,与强盗行为一样。果真这样做,国人就会离心。可是,周厉王很有主见,硬是不听,反而擢升荣夷公为卿士,实际主持国事。
第二波冲击,是国人的批评抗议浪潮。王畿的国人,实际就是以周人族群为主干的自由民。面对传统经济利益被收回,他们肯定是愤怒的。面对国人汹汹之势,王族大臣召公对周厉王再次发出了严重警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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