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七章 选择
做为一名成功的商人,就是要在时时刻刻,都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当然,有的时候,为了达到更高的目标,也会采取以退为进,吃小亏而占大便宜的迂回手段,所以,当一个商人明知道吃亏,还要去完成一个商业活动的时候,那便是因为他有更高的追求和利益目标。
吴氏吴二公子吴良,辛氏辛大公子辛道明,无疑都是成功的商人,但他们和陆恒做这笔生意的时候,明知道赚不到什么钱,甚至还会有所亏损,却仍然咬着后槽牙,把这笔生意接了下来,唯一所希望的就是:这次吃点亏我们认了,以后,能离陆恒多远,便离陆恒多远,那小子忒野蛮,咱们不跟他玩。
当最后一笔珠宝的余款,和落日马场的优良马匹,交付给陆恒之后,吴良和辛道明提心吊胆的等候着陆恒的答复。
他们俩最担心的就是,陆恒装傻。
如果陆恒派人来说这笔款项和马匹已经收到,十分感谢,请把下一批余款和马匹送来吧吴良和辛道明便决定,联手到江北陆氏老宅要饭去。
结局很出人意料,陆恒不但没有装傻,还派人送给吴良和辛道明每人一笔钱,说这是他们在这次商业行动中,应该得到的商业利益,同时感谢他们的帮助,希望能和他们成为永远的朋友。
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是正常商业行为所应获得的正常效益。
吴良和辛道明感慨万千,在金钱上,失而复得的感觉故然让人欢喜,但更主要的是,通过这笔钱的送还,使他们俩对陆恒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愿意与我为友者,我将以友善和体谅待之,视我为可欺者,我将以毒辣和阴险奉还
就在这时,朝庭的勤王谕、招集令传达了下来。
吴良和辛道明同时想到的便是:这到是个机会,可以和陆恒做一票大买卖呢。
随着季节的轮换,秋天的寒意越发明显,大多数人已换上了夹服,在江北陆氏老宅的周围,种满了高大的银杏树,扇面一样的树叶灿烂如金,随着秋风飘落而下,在空中的翩跹,仿佛是舞者悠然的身姿。
虽然鹰扬堂堂主的竞选活动,仍然在进行中,但所有人都知道,仅凭蜀东商路畅通这一项功绩,就足以使长字门的竞选人陆恒胜出,已不存在任何悬念,比赛的继续进行,只不过是走完形式罢了。
在老宅的陆氏族人,难得能见上陆恒一面,这位从京都回来的恒少爷,仿佛神龙见首不见尾,有着罕见的低调,相比而言,长字门的三大执事,近些日子的曝光率到是极为频繁,明晖公生恐别人注意不到自己,专门找人做了一件大红袍服,腰带上缀满了耀眼的金扣,走在任何场所,都是抢眼之极。
其实,也不能怪明晖公如此招摇。
陆氏七脉,长字门最为积弱,明晖公虽然手握一脉执事的权柄,但如果不能使长字门的经济走向好转,随时都有可能,被族老们弹劾下台。
以前的明晖公,就如受气的小媳妇,在执事群中,凭空矮上三分,瞅谁都要巴结,指望着其它族脉,在做有利可图的生意时,能够允许长字门参股,得到提携一二。
这种行为,有如蹭饭,还不敢要肉吃,只敢闹点汤喝,便是如此,无数冷言冷语,也如刀枪般伤人啊。
自从陆恒打通了蜀东商道,按照族规,任何一脉的陆氏族人,只要是想进入蜀东做生意,就要向长字门交纳一定的红利,仅凭这一项收益,就可以让明晖公的胸膛,挺的跟鸡胸相似。
多年的媳妇终于熬成婆,现在的明晖公,就如吃了三年冷饭,无意中拾了个金元宝的暴发户,气焰极为嚣张,跟某些当年冷落过他的人说话时,都不是用嘴,而是用鼻子哼。
关于勤王谕、招集令的消息,传到了江北陆氏老宅,京都招开的门阀世家代表大会的中心内容,太尉陆平也写了详细的简报,送达了回来,陆氏的其它三大长老,在看过简报后,也表示支持陆平,同意出兵,今日执事堂中所讨论的事情,便是关于出兵的具体事物。
这次响应勤王谕、招集令,对匈奴做战,江北陆氏应该出兵多少人?由谁领兵作战?所耗军费如何分摊?所获收益如何分配?战死、伤残者的补助标准……
明晖公一个站了起来,意气风发、舍我其谁的说道:“这还用讨论么?这次出兵,当然由我们长字门的恒少爷,来当领军人物了,我们长字门的这位恒少爷,从小在太尉大人的熏陶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左知阴阳、右知八卦,兵法战略,无一不通,这次剿灭蜀东盗贼总寨的行动,便是恒少爷一手策划的,表露出来的军事才能,就是跟太尉大人当年相比,也毫不逊色啊。”
“再说了,大家心中都应该有数,恒少爷已经是鹰扬堂的堂主了,而鹰扬堂,所管辖的族属,便是族中青壮,所以恒少爷出来领军,无庸置疑,理所当然!”
明晖公如此不吝言辞的称赞陆恒,希望陆恒出战匈奴,有着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陆恒这小子,就是一个火山,别看打下了蜀东总寨,为长字门立下了天大的功劳,但这小子,花钱没数,而且根本就不听你招呼,行事全无忌惮,总有一天会闯出天大的祸事,到时牵连到自己可就不妙了。
再说了,只要长字门有陆恒在一天,他的执事权威,就是不完整的,副执事陆青,仗着有陆恒为他撑腰,天天瞄着他这个正执事的位置,现在跟他说话,都硬气的很呢,明晖公都已想好,等陆恒走了,便让陆青去管帐房,天天打算盘珠子,累死他。
而让陆恒去打匈奴,打胜了,至少有小半的荣耀,将归为长字门,归为他这个慧眼识人的执事,如果打败了,这是全族人决定出兵,跟他这个执事搭不上关系。
这种只有收益没有风险好事,明晖公自然要死挺陆恒了。
“话不能这么说!”
南字门执事陆甫一脸的不以为然:“能够剿灭蜀东盗贼总寨,不过是侥幸而已,这位恒少爷再优秀卓越,也不过是名十六、七岁的少年,太年轻了,有什么战斗经验?有什么人生阅历?不过纸上谈兵,瞎猫碰上只死耗子罢了,让他领兵出战,那不是把家族子弟往火坑里推么?”
“说的好!”
在一旁的陆黄氏大声赞同,自从抢劫事件发生后,陆黄氏的那张老脸,就再也没有笑过,瞅谁都象欠她二十两纹银似的,前一阵子局势紧张,陆黄氏把军械价格提高的让很多人想哭。
“我提议,让戒律堂的执事陆顺,担当家族出兵的主事人,领兵去打匈奴,陆恒么?可以给陆顺陆执事当副手,还可以跟陆执事学学为人处事的经验,这样,他将来的前途才会更加光明远大。”
够阴够毒的啊!这个老太婆,会明是想一石二鸟呢。
这些执事,那一个不是年老成精的人物,陆黄氏这个提议甫一说出,所有人立刻便品出了其中精义。
长老陆宾的阳寿将尽,新一轮长老的竞选即将开始,戒律堂执事陆顺是最强力的候选人,与其坐在这里,看着陆顺成为新任长老,还不如干脆,把陆顺挤兑的去打匈奴。
如果陆顺获得胜利,那他升任长老,所有人除了羡慕他好运气以外,也都无话可说,但陆顺要是战败,就算能够保住性命,恐怕也无颜坐长老的位置了,那时,对所有人来说,都有升任长老的机会呢。
几个对长老位置有窥视之心的人,听了陆黄氏的提议,当下大声称赞道:“好,这才是最佳提议呢!”
“想当年,陆顺陆执事灭派剿帮,纵横江北的时候,今天的恒少爷,恐怕还在穿开裙裤呢。”
“唯有陆顺,这样老成持重者领兵,才能让我们真正放心啊!”
……
大厅之内,一时间热闹之极,各种溢美之词,如滔滔江水般,奔腾而出。
这陆顺执掌的戒律堂,主持刑罚之事,平日里威权极重,大家在内心深处,都下意识的对他有着几分忌惮,与他保持不冷不热的距离,但此刻,望向陆顺那孤高伟岸身形的目光,竟有着初恋情人般的热切。
就算是明晖公,在灵魂深处,也同样有着一颗,希望成为陆氏长老的心灵,此刻便做捋须沉吟状,似乎是被说服,而大为赞同一般,眼角不住的瞄瞅西侧处的陆顺。
在平时举行的执事会议中,陆顺向来寡言少语,此刻,他扬着他的那张鹰脸,久久无言,但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在陆顺的双眸中,有着一种炽热的火焰,正在升腾而起,似乎那鼓惑人心的溢美之词,激发起了陆顺心中的胸心壮志,在他身上,渐渐流露出某种强大可惧的气势。
所有执事都在心中暗喜,只要陆顺一时被有把握住自己,说一声行,我去的话来,这些执事们便会踮着脚尖,把这话砸实了,让陆顺永远不能反悔。
这时,吹拂而过的秋风,把一片落叶从长窗外,吹入了大厅中,从大厅之上,悠悠落下,陆顺伸手欲接,却接了一个空,落叶从陆顺的指尖闪过,飘落在了光鉴可见的地板上,发出一声轻响,有如一声叹息。
眼中炽热的火焰,熄灭为冷寒后的透明,脸上些许激动的神情,凝结为石像般的僵硬。
在陆顺的声音里,既有着早看破了这帮执事们心中打算的蔑视,又有着不甘:“你们以为,我不想当这个领军者么?你们以为,我想去抗击匈奴么?如果不是恒少爷,而是别人,这个位置我会毫不犹豫抢夺过来的,谁跟我争,谁便是我的仇敌,不同戴天的仇敌,因为我心中的梦想便是__驰骋沙场,为国为民效命!”
“我陆顺,也是堂堂的热血男儿啊,驱逐外夷,开疆列土,这样的功勋,是能够传唱千古的,这种光耀祖宗门楣的事情,就是让我抛头颅、洒热血,死上一万次,我也决不会推辞!”
陆顺昂然而立,他的脸上,散发着某种神圣的光辉,没有人敢跟他的目光对视,因为从那有着祟高境界的目光中,越发会衬出自己的渺小。
“但正因为这次出兵,有着如此重大的干系,所以,我才不能当这个家族部属的领军者,更不会去跟陆恒争夺这个位置,因为我知道我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和陆恒相比,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之处。”
“我比你们所有的人,都知道陆恒的可怕,才用半年多时间,这位来自京都的恒少爷,便训练出来了一支虎狼之师,剿匪一战,干净利落,无论是从战略还是从战术上,和这位恒少爷相比,我是真的自愧不如啊,所以,我心服口服的决定,放弃自己的梦想,响应明晖公的号召,支持陆恒当选为家族部属的领军人物。”
靠!不想去就说不想去呗,还整得那么冠冕堂皇,道貌岸然,所有执事在心中一起鄙视__人啊!竟然能无耻到如此地步!
夜晚的书房中,一灯如豆,两个人的面孔在黑暗中,都显得光离驳斑,模糊不清。
“奉川,这次出兵匈奴,我希望你去。”
陆顺的声音很平淡,和下午在执事会议中的激情演讲相比,判若两人。
“为什么?”
陆奉川大为不解,神情激动的扬头抗辩道:“我决不是怕打仗!怕死!只是,让我去给陆恒当下属,去听他的指挥叱喝,还要恭声应是,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只要是人,都有一些不想面对的事物,或因为恐惧,或因为厌恶,但你越是躲避,便越是发现,这些事物,会如附骨之蛀,紧缠着你不放,让你不能有更好的发展,唯有面对它、战胜它、击毁它,你才能如浴火的凤凰般,成就一个全新的、更为强大的自己。”
陆顺话语的内容,有着某种睿智的信息,让陆奉川的心,不由安静了下来,只听陆顺继续说道:“要想杀死一个强大的敌人,就必须要接近他,在接近他之后,你会产生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你会发现,陆恒比你优秀,你心甘情愿的臣服与他……”
“陆恒?!我会臣服与他?不!不会的!永远都不会!……”陆奉川喊叫道,声音之大,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还有一种选择,那就是,你会杀死他,并且在杀死他之后,你会觉得,你获得了更强大的力量,在这世上,你将再无畏惧。”
黑暗中,陆顺的双眸仿佛跳跃的鬼火,淡淡的声音中,有着冰川般的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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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名成功的商人,就是要在时时刻刻,都追求商业利益的最大化。
当然,有的时候,为了达到更高的目标,也会采取以退为进,吃小亏而占大便宜的迂回手段,所以,当一个商人明知道吃亏,还要去完成一个商业活动的时候,那便是因为他有更高的追求和利益目标。
吴氏吴二公子吴良,辛氏辛大公子辛道明,无疑都是成功的商人,但他们和陆恒做这笔生意的时候,明知道赚不到什么钱,甚至还会有所亏损,却仍然咬着后槽牙,把这笔生意接了下来,唯一所希望的就是:这次吃点亏我们认了,以后,能离陆恒多远,便离陆恒多远,那小子忒野蛮,咱们不跟他玩。
当最后一笔珠宝的余款,和落日马场的优良马匹,交付给陆恒之后,吴良和辛道明提心吊胆的等候着陆恒的答复。
他们俩最担心的就是,陆恒装傻。
如果陆恒派人来说这笔款项和马匹已经收到,十分感谢,请把下一批余款和马匹送来吧吴良和辛道明便决定,联手到江北陆氏老宅要饭去。
结局很出人意料,陆恒不但没有装傻,还派人送给吴良和辛道明每人一笔钱,说这是他们在这次商业行动中,应该得到的商业利益,同时感谢他们的帮助,希望能和他们成为永远的朋友。
这笔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是正常商业行为所应获得的正常效益。
吴良和辛道明感慨万千,在金钱上,失而复得的感觉故然让人欢喜,但更主要的是,通过这笔钱的送还,使他们俩对陆恒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
愿意与我为友者,我将以友善和体谅待之,视我为可欺者,我将以毒辣和阴险奉还
就在这时,朝庭的勤王谕、招集令传达了下来。
吴良和辛道明同时想到的便是:这到是个机会,可以和陆恒做一票大买卖呢。
随着季节的轮换,秋天的寒意越发明显,大多数人已换上了夹服,在江北陆氏老宅的周围,种满了高大的银杏树,扇面一样的树叶灿烂如金,随着秋风飘落而下,在空中的翩跹,仿佛是舞者悠然的身姿。
虽然鹰扬堂堂主的竞选活动,仍然在进行中,但所有人都知道,仅凭蜀东商路畅通这一项功绩,就足以使长字门的竞选人陆恒胜出,已不存在任何悬念,比赛的继续进行,只不过是走完形式罢了。
在老宅的陆氏族人,难得能见上陆恒一面,这位从京都回来的恒少爷,仿佛神龙见首不见尾,有着罕见的低调,相比而言,长字门的三大执事,近些日子的曝光率到是极为频繁,明晖公生恐别人注意不到自己,专门找人做了一件大红袍服,腰带上缀满了耀眼的金扣,走在任何场所,都是抢眼之极。
其实,也不能怪明晖公如此招摇。
陆氏七脉,长字门最为积弱,明晖公虽然手握一脉执事的权柄,但如果不能使长字门的经济走向好转,随时都有可能,被族老们弹劾下台。
以前的明晖公,就如受气的小媳妇,在执事群中,凭空矮上三分,瞅谁都要巴结,指望着其它族脉,在做有利可图的生意时,能够允许长字门参股,得到提携一二。
这种行为,有如蹭饭,还不敢要肉吃,只敢闹点汤喝,便是如此,无数冷言冷语,也如刀枪般伤人啊。
自从陆恒打通了蜀东商道,按照族规,任何一脉的陆氏族人,只要是想进入蜀东做生意,就要向长字门交纳一定的红利,仅凭这一项收益,就可以让明晖公的胸膛,挺的跟鸡胸相似。
多年的媳妇终于熬成婆,现在的明晖公,就如吃了三年冷饭,无意中拾了个金元宝的暴发户,气焰极为嚣张,跟某些当年冷落过他的人说话时,都不是用嘴,而是用鼻子哼。
关于勤王谕、招集令的消息,传到了江北陆氏老宅,京都招开的门阀世家代表大会的中心内容,太尉陆平也写了详细的简报,送达了回来,陆氏的其它三大长老,在看过简报后,也表示支持陆平,同意出兵,今日执事堂中所讨论的事情,便是关于出兵的具体事物。
这次响应勤王谕、招集令,对匈奴做战,江北陆氏应该出兵多少人?由谁领兵作战?所耗军费如何分摊?所获收益如何分配?战死、伤残者的补助标准……
明晖公一个站了起来,意气风发、舍我其谁的说道:“这还用讨论么?这次出兵,当然由我们长字门的恒少爷,来当领军人物了,我们长字门的这位恒少爷,从小在太尉大人的熏陶下,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左知阴阳、右知八卦,兵法战略,无一不通,这次剿灭蜀东盗贼总寨的行动,便是恒少爷一手策划的,表露出来的军事才能,就是跟太尉大人当年相比,也毫不逊色啊。”
“再说了,大家心中都应该有数,恒少爷已经是鹰扬堂的堂主了,而鹰扬堂,所管辖的族属,便是族中青壮,所以恒少爷出来领军,无庸置疑,理所当然!”
明晖公如此不吝言辞的称赞陆恒,希望陆恒出战匈奴,有着他不可告人的目的。
陆恒这小子,就是一个火山,别看打下了蜀东总寨,为长字门立下了天大的功劳,但这小子,花钱没数,而且根本就不听你招呼,行事全无忌惮,总有一天会闯出天大的祸事,到时牵连到自己可就不妙了。
再说了,只要长字门有陆恒在一天,他的执事权威,就是不完整的,副执事陆青,仗着有陆恒为他撑腰,天天瞄着他这个正执事的位置,现在跟他说话,都硬气的很呢,明晖公都已想好,等陆恒走了,便让陆青去管帐房,天天打算盘珠子,累死他。
而让陆恒去打匈奴,打胜了,至少有小半的荣耀,将归为长字门,归为他这个慧眼识人的执事,如果打败了,这是全族人决定出兵,跟他这个执事搭不上关系。
这种只有收益没有风险好事,明晖公自然要死挺陆恒了。
“话不能这么说!”
南字门执事陆甫一脸的不以为然:“能够剿灭蜀东盗贼总寨,不过是侥幸而已,这位恒少爷再优秀卓越,也不过是名十六、七岁的少年,太年轻了,有什么战斗经验?有什么人生阅历?不过纸上谈兵,瞎猫碰上只死耗子罢了,让他领兵出战,那不是把家族子弟往火坑里推么?”
“说的好!”
在一旁的陆黄氏大声赞同,自从抢劫事件发生后,陆黄氏的那张老脸,就再也没有笑过,瞅谁都象欠她二十两纹银似的,前一阵子局势紧张,陆黄氏把军械价格提高的让很多人想哭。
“我提议,让戒律堂的执事陆顺,担当家族出兵的主事人,领兵去打匈奴,陆恒么?可以给陆顺陆执事当副手,还可以跟陆执事学学为人处事的经验,这样,他将来的前途才会更加光明远大。”
够阴够毒的啊!这个老太婆,会明是想一石二鸟呢。
这些执事,那一个不是年老成精的人物,陆黄氏这个提议甫一说出,所有人立刻便品出了其中精义。
长老陆宾的阳寿将尽,新一轮长老的竞选即将开始,戒律堂执事陆顺是最强力的候选人,与其坐在这里,看着陆顺成为新任长老,还不如干脆,把陆顺挤兑的去打匈奴。
如果陆顺获得胜利,那他升任长老,所有人除了羡慕他好运气以外,也都无话可说,但陆顺要是战败,就算能够保住性命,恐怕也无颜坐长老的位置了,那时,对所有人来说,都有升任长老的机会呢。
几个对长老位置有窥视之心的人,听了陆黄氏的提议,当下大声称赞道:“好,这才是最佳提议呢!”
“想当年,陆顺陆执事灭派剿帮,纵横江北的时候,今天的恒少爷,恐怕还在穿开裙裤呢。”
“唯有陆顺,这样老成持重者领兵,才能让我们真正放心啊!”
……
大厅之内,一时间热闹之极,各种溢美之词,如滔滔江水般,奔腾而出。
这陆顺执掌的戒律堂,主持刑罚之事,平日里威权极重,大家在内心深处,都下意识的对他有着几分忌惮,与他保持不冷不热的距离,但此刻,望向陆顺那孤高伟岸身形的目光,竟有着初恋情人般的热切。
就算是明晖公,在灵魂深处,也同样有着一颗,希望成为陆氏长老的心灵,此刻便做捋须沉吟状,似乎是被说服,而大为赞同一般,眼角不住的瞄瞅西侧处的陆顺。
在平时举行的执事会议中,陆顺向来寡言少语,此刻,他扬着他的那张鹰脸,久久无言,但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在陆顺的双眸中,有着一种炽热的火焰,正在升腾而起,似乎那鼓惑人心的溢美之词,激发起了陆顺心中的胸心壮志,在他身上,渐渐流露出某种强大可惧的气势。
所有执事都在心中暗喜,只要陆顺一时被有把握住自己,说一声行,我去的话来,这些执事们便会踮着脚尖,把这话砸实了,让陆顺永远不能反悔。
这时,吹拂而过的秋风,把一片落叶从长窗外,吹入了大厅中,从大厅之上,悠悠落下,陆顺伸手欲接,却接了一个空,落叶从陆顺的指尖闪过,飘落在了光鉴可见的地板上,发出一声轻响,有如一声叹息。
眼中炽热的火焰,熄灭为冷寒后的透明,脸上些许激动的神情,凝结为石像般的僵硬。
在陆顺的声音里,既有着早看破了这帮执事们心中打算的蔑视,又有着不甘:“你们以为,我不想当这个领军者么?你们以为,我想去抗击匈奴么?如果不是恒少爷,而是别人,这个位置我会毫不犹豫抢夺过来的,谁跟我争,谁便是我的仇敌,不同戴天的仇敌,因为我心中的梦想便是__驰骋沙场,为国为民效命!”
“我陆顺,也是堂堂的热血男儿啊,驱逐外夷,开疆列土,这样的功勋,是能够传唱千古的,这种光耀祖宗门楣的事情,就是让我抛头颅、洒热血,死上一万次,我也决不会推辞!”
陆顺昂然而立,他的脸上,散发着某种神圣的光辉,没有人敢跟他的目光对视,因为从那有着祟高境界的目光中,越发会衬出自己的渺小。
“但正因为这次出兵,有着如此重大的干系,所以,我才不能当这个家族部属的领军者,更不会去跟陆恒争夺这个位置,因为我知道我自己有几斤几两重,和陆恒相比,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之处。”
“我比你们所有的人,都知道陆恒的可怕,才用半年多时间,这位来自京都的恒少爷,便训练出来了一支虎狼之师,剿匪一战,干净利落,无论是从战略还是从战术上,和这位恒少爷相比,我是真的自愧不如啊,所以,我心服口服的决定,放弃自己的梦想,响应明晖公的号召,支持陆恒当选为家族部属的领军人物。”
靠!不想去就说不想去呗,还整得那么冠冕堂皇,道貌岸然,所有执事在心中一起鄙视__人啊!竟然能无耻到如此地步!
夜晚的书房中,一灯如豆,两个人的面孔在黑暗中,都显得光离驳斑,模糊不清。
“奉川,这次出兵匈奴,我希望你去。”
陆顺的声音很平淡,和下午在执事会议中的激情演讲相比,判若两人。
“为什么?”
陆奉川大为不解,神情激动的扬头抗辩道:“我决不是怕打仗!怕死!只是,让我去给陆恒当下属,去听他的指挥叱喝,还要恭声应是,我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只要是人,都有一些不想面对的事物,或因为恐惧,或因为厌恶,但你越是躲避,便越是发现,这些事物,会如附骨之蛀,紧缠着你不放,让你不能有更好的发展,唯有面对它、战胜它、击毁它,你才能如浴火的凤凰般,成就一个全新的、更为强大的自己。”
陆顺话语的内容,有着某种睿智的信息,让陆奉川的心,不由安静了下来,只听陆顺继续说道:“要想杀死一个强大的敌人,就必须要接近他,在接近他之后,你会产生两种选择,一种选择是,你会发现,陆恒比你优秀,你心甘情愿的臣服与他……”
“陆恒?!我会臣服与他?不!不会的!永远都不会!……”陆奉川喊叫道,声音之大,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还有一种选择,那就是,你会杀死他,并且在杀死他之后,你会觉得,你获得了更强大的力量,在这世上,你将再无畏惧。”
黑暗中,陆顺的双眸仿佛跳跃的鬼火,淡淡的声音中,有着冰川般的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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