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从地底出来时,都是衣衫凌乱,气喘吁吁。地底的空气十分有限,两人在红光中虽可自如呼吸,但这一番十分消耗氧气的大量运动下来,那红光中的空气便有些入不敷用,两人最后都是憋着气地完成,出来后自是大口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不过在那种呼吸困难的环境下,却也有番别样的刺激。尤其濒临窒息时,感官的灵敏度会得到成倍地提升,让人所体验到的美妙感觉也是成倍增加。
喘息了好一会儿,两人才渐渐平静下来。又略休息了片刻,孟雄飞递过手中的鞭,道:“这鞭的主要能力就这几种,还有些其它能力,你可以在重新祭炼中去仔细体会。”接着,便教了她重新祭炼之法。
法器若非自己所炼,在想要据为己有时,必得重新察炼一番,这样才可完全掌握。否则,也只是空得一件结实的兵刃,用不出来其中的“法”,发挥不了这法器应有的能力与威力。
重新祭炼也需用三昧真火,主要是用君火念力,消去原有主人的精神印记,打上自己的,如此便可与法器心念相通,如臂指使,把它真正变成自己的。
跟孟雄飞在一起的这些日子以来,胡艳红的修为也是有了不少的增长。狐族的功法中,原本便有些采补之术。胡艳红虽非以此为主,但跟孟雄飞欢好之后,却也可借机增长修为。她也跟孟雄飞明言坦承过,孟雄飞也不在意,反正那些生命精华喷了也是浪费,倒不如便宜了胡艳红,让其有效利用。怎么说也是“肥水不流外人
胡艳红并非蓄意采补,只是每次欢好之后稍承些恩泽。并不会对孟雄飞造成什么损害。孟雄飞也不在意这小小的损失。他的功法本就不是从自身精气着手,而是直接吸收天地精华。泄精并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伤害,稍修炼那么几下,也就完全补了回来,根本无关痛痒。
但这些损失对他来来说虽很小,甚至小到不入计算。但对胡艳红的补益却甚大。采补的妙处,便正是可以把这种对常人来说基本随便浪费的东西采为自己地补益。而且这补益并非只是采来的那么一点,采补功法地理论是阴阳互补。让对方地元精与己身的元精相结合,然后在这种阴阳相合的互补互激下,往往可以让最终炼化得来的真气,是采来那么一点元精的一倍甚至数倍之多。
如何得来的补益最大,除了看采来地量与品质之外,便要看如何的有效利用了?这便也是看功法的是否高明了,世上功法千千万,总有高下之分。这种功法也不例外。有的能将其利用最大化,有的却根本失了阴阳互补的理论与真髓,只能靠炼化采来的那么一点儿。
狐族在这方面倒是颇有些造诣,胡艳红从中学来的功法自也是不差,至少没失了其中阴阳互补的理论根本与真髓。所以胡艳红每次得来的虽少,但这长久地时间下来,总共增长的修为却也是颇为可观。现在已能做到长达三天都可保持人形而不露原形。
当下,胡艳红先将从孟雄飞那里得来的元精炼化,然后这才运使出了三昧真火中的君火念力去祭炼那条软鞭。在孟雄飞的帮助下。她很顺利地便将这条长鞭祭炼收服。且没费什么力气。祭炼地过程中,也一一体会出了这件法器的种种妙用。
收功起身后。她意念一动。那飘浮在面前地软鞭便缠上她手腕化作一个鲜艳如血地手环佩戴在腕上。这正是孟雄飞炼制地这条软鞭地第二形态。变作手环后。其颜色变得更加鲜艳莹然。质地如玉。整个看去。像是个血色地珊瑚所做。平日佩戴。倒也不失为件漂亮地饰物。
胡艳红看得很是喜爱。不住地翻看。
看她喜欢。孟雄飞也是高兴。微笑道:“给你这法器起个名字吧!”
“你地枪起名了吗?”胡艳红没去想。却先反问。
孟雄飞道:“起了。叫乌丝血藤枪。”
胡艳红起身笑道:“那我这个就叫乌丝血藤鞭吧!”
这名字起得很没创意,但孟雄飞明白她的想法,便也没说不好,只是微笑以应。
试演了胡艳红地乌丝血藤鞭,孟雄飞便没在试演自己的乌丝血藤枪。这两件法器都是同一条血藤炼制,特性相同,能力自也是大同小异。试了鞭便也等于试了枪,所以他只是试了试枪头地尖锐锋利程度。
结果自然是没让他失望,完全符合他的预估。这一段血藤原先有十几米长,可说十米炼制成了枪杆,而剩余的几米则全部浓缩凝炼为了枪尖。再加原本又是千年老藤精,其坚硬锋锐程度可想而知,虽是木质,却远超钢铁。完全的削石如泥,刺木如豆腐。
试过之后,他又试了试御器飞天。他现在的修为,已是完全能做到御器飞天了。法力一摧,当即枪身一亮,鲜艳如血,同时一道红光从他身上腾起。运念一起,血藤枪便带着他冲天而起。
御器飞天的速度比之他脚踩火星的踏空飞行要快了许多,完全及得上一辆赛车。但相应的,法力消耗却也要大了许多。所谓法力,乃是真气与灵力的结合,真灵相合是为法。这消耗的不止是真气,还有精神灵力,而脚踩火星的踏空飞行则只消耗真气,两者各有利弊。
御器飞天的能力可说所有的法器都有,因为这是人的法力与法器相结合所产生的能力,只要你的法力修为够达标,便可御使一件法器飞天,并不单止是法器的作用。但决定速度的却是两者都有,法力够高,可以飞得更快;法器更好。并且本身就有飞行与速度等方面的能力,自然也可飞得更快。两者相结。则效果更佳。
孟雄飞的这两者可说都还不够好。所以飞得也只是一般。但就这一般,速度却也是很快地了。他没飞多远,只绕着山谷飞了一圈便返回降落。
胡艳红一直眼睁睁在地下仰头瞧着,看得颇为艳羡。她的修为,还远不及到御器飞天地程度,所以虽有了件法器。却也仍是只能羡慕眼馋地干看着。
孟雄飞瞧到她神情,微微一笑,便又带着她飞了一圈。飞回落下,略休息片刻,孟雄飞开始练习起伏波枪法。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真正练习伏波枪法。之前一直未化形,四只牛蹄子拿不了枪,始终不能真正演练。虽在脑中推演了无数遍,在识海中以灵魂地状态练习了无数遍,但始终都不能作真。严格讲来。也全然算不得数。
不过这些推演与练习却也给他打下了许多的基础,尤其是识海中以灵魂的状态练习。他到后来,已开始在识海中模拟现实的环境,灵魂也完全的模拟他原本为人时的身体状态。越到后来,模拟地越逼真,让他虽没真正练过,但与真实身体使来也没多大分别了。
尤其他模拟的还是原本为人时的身体状态,而他现在化形后的身体各方面状态却是远超那时。所以他虽是第一次以人形真正演练,但第一遍便使得颇为顺手。一气呵成。圆转如意,毫无生涩之感。
一遍练完。身体的各部位都被活动开来。只觉身上微微发热,神足气满极是舒畅。忍不住地仰首长啸了一声。啸声响彻山谷,更传出去引起群山回应,如雷般直荡云霄。
胡艳红在一旁眼泛异彩地直直瞧着他,脸上满是迷恋与痴情,还有着一股子发自心底的崇拜与敬仰。眼前的这个男人,就是她眼中、心中地所有,是她的山,是她的天,是她的所有一切。就连这样只望着他,她都觉着可以是一生地幸福。
一声长啸出,孟雄飞只觉心中更加的舒畅。胸中似乎全无什么不顺心的事,重新变回人的目标达成了,法器成功炼成了,枪法也以人身地顺畅使出了,又拥有了这样远超凡俗的能力,还拥有个温柔美丽十分乖巧听话的女人………
牛生至此,他只觉都没什么好求了。接下来,似乎应该去完成原本人生的追求了,也似乎应该去重历番人世了。闯一闯,历一历,他要重活一个人生。不知山中这一年,那世间又有了什么样的变化?
他这样想着,想起自己原本为人时的所历种种,只觉恍如隔世。仿佛那过去所经历地,已经不是他自己地了,也不像是发生在他身上的,有了那么一份儿忽然地陌生感。
他心中有些慨叹,然后意念一动,手中地乌丝血藤枪也变化作个手环佩戴在了手腕上。这也是他血藤枪的第二种形态,不过颜色却要比胡艳红地那个黯淡了许多,暗的发紫黑,也更像是木质,看起来毫不起眼。
毕竟他是个男的,如果也戴个莹然如玉血珊瑚似的手环,可就太也不轮不类了起来。男人的饰物,不能要太鲜艳的。他这个手环便很贴合,并且也很有几分粗犷的美感,挺衬他肌肉结实的手臂。
“牛哥哥,我们去进城购物吧?”胡艳红忽然在他身后道,语气中带着满满地岂盼与一分肯定地自信,似乎料他定会答应。
“嗯?”孟雄飞有些奇怪地转身,他刚想着要去重历人世,胡艳红就建议去进城购物,不知是巧合还是默契,或者是什么神奇的心灵感应。
胡艳红微笑道:“家里要添些东西,而且牛哥哥你也要添几件衣服!”
孟雄飞低头看了看身上的道袍,不禁也是一笑。确是该添些衣服了,这两天一直忙碌,却倒还没注意,一直拿松阳子送的这件不太合身的道袍对凑了。
自己现在,确实已经是人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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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起意进城在线阅读
不过在那种呼吸困难的环境下,却也有番别样的刺激。尤其濒临窒息时,感官的灵敏度会得到成倍地提升,让人所体验到的美妙感觉也是成倍增加。
喘息了好一会儿,两人才渐渐平静下来。又略休息了片刻,孟雄飞递过手中的鞭,道:“这鞭的主要能力就这几种,还有些其它能力,你可以在重新祭炼中去仔细体会。”接着,便教了她重新祭炼之法。
法器若非自己所炼,在想要据为己有时,必得重新察炼一番,这样才可完全掌握。否则,也只是空得一件结实的兵刃,用不出来其中的“法”,发挥不了这法器应有的能力与威力。
重新祭炼也需用三昧真火,主要是用君火念力,消去原有主人的精神印记,打上自己的,如此便可与法器心念相通,如臂指使,把它真正变成自己的。
跟孟雄飞在一起的这些日子以来,胡艳红的修为也是有了不少的增长。狐族的功法中,原本便有些采补之术。胡艳红虽非以此为主,但跟孟雄飞欢好之后,却也可借机增长修为。她也跟孟雄飞明言坦承过,孟雄飞也不在意,反正那些生命精华喷了也是浪费,倒不如便宜了胡艳红,让其有效利用。怎么说也是“肥水不流外人
胡艳红并非蓄意采补,只是每次欢好之后稍承些恩泽。并不会对孟雄飞造成什么损害。孟雄飞也不在意这小小的损失。他的功法本就不是从自身精气着手,而是直接吸收天地精华。泄精并不会对身体造成什么伤害,稍修炼那么几下,也就完全补了回来,根本无关痛痒。
但这些损失对他来来说虽很小,甚至小到不入计算。但对胡艳红的补益却甚大。采补的妙处,便正是可以把这种对常人来说基本随便浪费的东西采为自己地补益。而且这补益并非只是采来的那么一点,采补功法地理论是阴阳互补。让对方地元精与己身的元精相结合,然后在这种阴阳相合的互补互激下,往往可以让最终炼化得来的真气,是采来那么一点元精的一倍甚至数倍之多。
如何得来的补益最大,除了看采来地量与品质之外,便要看如何的有效利用了?这便也是看功法的是否高明了,世上功法千千万,总有高下之分。这种功法也不例外。有的能将其利用最大化,有的却根本失了阴阳互补的理论与真髓,只能靠炼化采来的那么一点儿。
狐族在这方面倒是颇有些造诣,胡艳红从中学来的功法自也是不差,至少没失了其中阴阳互补的理论根本与真髓。所以胡艳红每次得来的虽少,但这长久地时间下来,总共增长的修为却也是颇为可观。现在已能做到长达三天都可保持人形而不露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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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艳红看得很是喜爱。不住地翻看。
看她喜欢。孟雄飞也是高兴。微笑道:“给你这法器起个名字吧!”
“你地枪起名了吗?”胡艳红没去想。却先反问。
孟雄飞道:“起了。叫乌丝血藤枪。”
胡艳红起身笑道:“那我这个就叫乌丝血藤鞭吧!”
这名字起得很没创意,但孟雄飞明白她的想法,便也没说不好,只是微笑以应。
试演了胡艳红地乌丝血藤鞭,孟雄飞便没在试演自己的乌丝血藤枪。这两件法器都是同一条血藤炼制,特性相同,能力自也是大同小异。试了鞭便也等于试了枪,所以他只是试了试枪头地尖锐锋利程度。
结果自然是没让他失望,完全符合他的预估。这一段血藤原先有十几米长,可说十米炼制成了枪杆,而剩余的几米则全部浓缩凝炼为了枪尖。再加原本又是千年老藤精,其坚硬锋锐程度可想而知,虽是木质,却远超钢铁。完全的削石如泥,刺木如豆腐。
试过之后,他又试了试御器飞天。他现在的修为,已是完全能做到御器飞天了。法力一摧,当即枪身一亮,鲜艳如血,同时一道红光从他身上腾起。运念一起,血藤枪便带着他冲天而起。
御器飞天的速度比之他脚踩火星的踏空飞行要快了许多,完全及得上一辆赛车。但相应的,法力消耗却也要大了许多。所谓法力,乃是真气与灵力的结合,真灵相合是为法。这消耗的不止是真气,还有精神灵力,而脚踩火星的踏空飞行则只消耗真气,两者各有利弊。
御器飞天的能力可说所有的法器都有,因为这是人的法力与法器相结合所产生的能力,只要你的法力修为够达标,便可御使一件法器飞天,并不单止是法器的作用。但决定速度的却是两者都有,法力够高,可以飞得更快;法器更好。并且本身就有飞行与速度等方面的能力,自然也可飞得更快。两者相结。则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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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样想着,想起自己原本为人时的所历种种,只觉恍如隔世。仿佛那过去所经历地,已经不是他自己地了,也不像是发生在他身上的,有了那么一份儿忽然地陌生感。
他心中有些慨叹,然后意念一动,手中地乌丝血藤枪也变化作个手环佩戴在了手腕上。这也是他血藤枪的第二种形态,不过颜色却要比胡艳红地那个黯淡了许多,暗的发紫黑,也更像是木质,看起来毫不起眼。
毕竟他是个男的,如果也戴个莹然如玉血珊瑚似的手环,可就太也不轮不类了起来。男人的饰物,不能要太鲜艳的。他这个手环便很贴合,并且也很有几分粗犷的美感,挺衬他肌肉结实的手臂。
“牛哥哥,我们去进城购物吧?”胡艳红忽然在他身后道,语气中带着满满地岂盼与一分肯定地自信,似乎料他定会答应。
“嗯?”孟雄飞有些奇怪地转身,他刚想着要去重历人世,胡艳红就建议去进城购物,不知是巧合还是默契,或者是什么神奇的心灵感应。
胡艳红微笑道:“家里要添些东西,而且牛哥哥你也要添几件衣服!”
孟雄飞低头看了看身上的道袍,不禁也是一笑。确是该添些衣服了,这两天一直忙碌,却倒还没注意,一直拿松阳子送的这件不太合身的道袍对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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