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一群人拍照,奔跑,呐喊,自己却无法融入周围的环境,原来情绪的波动真的是能影响一个人的,苍茫茫的天与地与我此时的心境颇为相似,却无法融合,因为不能相融,我的心情变得更加糟糕,仿佛我是一个遗世独立的孤儿,在混沌之中找不到通往世俗的归路。在离纳木措国家公园只有半个小时车程的那根拉雪山上,我站在海拔5000米高的山口,看着一座座用石块与石板垒砌而成的玛尼堆,还有这些祭坛上方随着狂劲的山风飞扬扑打的五彩经幡,希望在空寂的自然万物之间找到一丝认同感,但好像我的孤独与虚空的天地相比显得太过渺小,更没有任何的可比性,我又不禁失笑,自嘲着自己这般的矫情造作。

    得不到的,就不要怪罪于天地,同样,孤独也是,没有人有义务去与你感同身受。

    下午两点三刻,天气骤变,晴朗的蓝天瞬转而下,变得阴沉无比,强风狂涌而起,灰蒙蒙的天上开始下起冰雹与小雪,自然公园里成群结队的旅客仓惶地抱头逃窜,没有人希望被困在这里,虽然它的确是一处美好之地。

    五分钟后,我坐上返程的面包车,重返拉萨。

    九月一日周五晴间多云有小雪晚上九点

    你喜欢我,似乎是越来越喜欢我了,当我们逐渐变得熟络,几乎每到我与你的排班表一致的那天,你都会约上我,一起上班,然后牵起我的手,在下午五点的时候一起走过一条“硝烟四起”的长街,日落时分,杂乱无章的街道上,大大小小的烧烤小店开始营业,强力的排风扇将路旁三三两两的摆放着刚刚升起的碳炉,长方形的烤架里浓密的浊烟散布了整条街道,乌烟瘴气的,烟气呛人还熏眼,可每一次我与你走过这条街的时候,我都是最开心的,开心的是,这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时光,我可以牵着你的手,故意放慢脚步,任由你拉着我朝前走,我多么希望这条街可以变得漫长,长到没有尽头,可十分钟后,我们还是会到达酒吧,做着枯燥的工作,而那时,我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与你独处,我必须要回归于我在酒吧里所扮演的角色,你和我在之后的四个小时里都是属于大家的,你喜欢那个圈子,而我一直都在用我所有的力气融于其中,直到某一天我发现我用力过度,挣扎过后,终究选择放弃,退出,有些东西不适合我的,无论如何的适应,伪装,终究还是不合适。

    酒吧的圈子五光十色,但水深且浊,你却混得得心应手,如鱼得水,我比不上你,但也能以我自己的方式与所有人相处,你喜欢与酒吧里的人打桌球,你喜欢与酒吧里的人玩扑克,你喜欢与老板娘在舞台上唱歌,你喜欢与酒吧里的人打情骂俏,可这些我都不喜欢,虽然我知道自己似乎也能在这间冰冷的地下室里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且这个属于我的位置甚至比你的还要光鲜,但这并不能代表什么。所有人都喜欢一个仗义,没有心眼,对所有人都好的傻姑娘,我是傻,但这些都是表象而已,其实我什么都明白,我心知肚明,即使我能在这个圈子里得到所有人的喜爱,我也只是一只混迹于花花世界里的异类,除了喝酒抽烟,我什么都不会,只能滥竽充数。但有些东西即使早早明白也并不能为将来做出什么建设性的打算,明白并不能说明什么,一开始就明白的人还是陷进去了,深深的陷进去了,所以在从酒吧辞职后的几个月里,我便悟彻了,其实事先知道有时候就是一副无效的安慰剂,除了能够带来苍白的慰藉,毫无作用,它根本不能阻挡你明知故犯的心,因为诱惑的吗啡比功效低下的生理盐水来得更加刺激,更有吸引力。

    很多时候,我习惯了等待,我会站在吧台里,看着你在桌球台区忽明忽暗的脸,看着你坐在沙发的靠背上吞烟吐雾的低头敲打着发光的手机屏幕,看着你和其它人勾肩搭背地围在低矮的茶几上玩着三国杀,或者,看着你一脸欢心雀跃,匆匆跑到楼道口的一角接听男友的来电。在不是周五周六的大多数时间里,吧台椭圆形的空间中就我和周黍两个人守着,通常我站着,他坐在长椅上,两个人或是低声聊天,或是安静地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他喜欢坐着戴着耳机边听歌边看着手机里的电子书,逛逛贴吧,而我喜欢站在吧台里看着不远处的你,即使我们聊天,聊得大多数都是你,我会有意无意地向周黍问起你,我对于关于你的事情是那么的感兴趣,但我又不能将这样的好奇直白了当的公之于众,所以每一次我都只会漫不经心地随口提起你,然后就着某一个话题稍稍深入,适可而止,但周黍,每一次都说得很多,关于你的,关于他的,关于你和他的,还有关于酒吧的,若我有了聊天的兴致,周黍便喜欢走到我的身旁,与我隔着几公分宽的高台,滔滔不绝的回答我的问题,有时,我问的问题很傻,傻到周黍都忍不住伸出手搓揉我的脑袋,但,如果我不像傻瓜一样问着傻乎乎的问题,我小心翼翼的刻意和修饰就无法表现得自然得体。有时候傻也是一种伪装的工具,我可以毫无破绽的掩饰我的见不到光的窥伺欲望,光明正大地询问关于你的过去与现在,那些我从来不知道,或者仍然模糊的事情,那是你的生活里点点滴滴。

    直到晚上十点,下班了,我会重拾满心期待的心与你一起从终点返回各自的起点,然后相互道别,离去。

    你牵起我的手,重新走过杂乱无章的长街,烧烤的烟气仍弥漫与街道的各个角落,只是没有来时的那般浓重,淡淡的,甚至还带有某些羊牛肉烤熟时飘散出来的香味,虽然在经过的途中会沾染上满身的油烟味,可不知道为什么,在那段时间里,我却喜欢上了这种油腻腻的气味,仿佛那是一种印记,证明你和我曾经如此单纯亲密过的痕迹,单纯而美好,没有任何杂念,可这种感觉是如此的短暂,而以后也不会再有了。因为很快,纯粹也会变质的,美好之所以被称为美好,是因为它从不停留,想得到却无法得到的,永远都是最好的。

    你在校外与友人合租了一间二室一厅的房子,那是位于一处离学校有十分钟路程的教师公寓小区,而那条通往你家的公路人烟稀少,甚至有几处的路灯也是罢工的,柏油马路因缺少路灯的照明,总有某几个道口黑得瘆人,你说每一次回家都是心惊胆战,一个人走在路上总会害怕身后有人跟随,所以那段十分钟的路你一定会走的飞快,可这样好累。

    是吗?那以后我送你回家,再回宿舍,我不怕走夜路。

    我建议道。

    不行,这样不安全,要不……

    嗯?

    以后,你要是愿意,跟我回家吧,你可以和我一起睡。

    ☆、第五章

    九月二日,我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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