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名字,没有姓,奴隶都是如此——只要能让主人分辨即可。

    “是,允诺的允。”

    男人松开手,傲然道:“记住,你的主人是弘瀚。”

    第6章 出

    十三叔坐在圻山山门附近的石头上,看着远处的群山渐明,天光渐亮,心中有些担忧。弘瀚昨日独自上山去了,丢下他们一群侍卫在山门处等候。他不禁在心中暗叹,将军还是那么任性!

    早在西荒的时候,弘瀚就曾经独自去加入了一群行踪不定的马匪,回来的时候竟然成了马匪的头目。那时候他才十五岁,是个鲜衣怒马的少将军。十三叔是看着弘瀚长大的,他一向自豪于没有将少将军养歪。身为胡汉混血,弘瀚既不受弘氏的看中,也不被胡人们认可,十五岁离开炎城自请去了西疆,凭着一腔热血生生闯出了一番天地。

    他现在已经是一方诸侯,行事总得学会稳妥。

    这次匆忙入关,十三叔在心里是很不赞同的。半年前弘瀚刚刚从兄长手中接手国主之位,还未在炎城站稳脚跟,就这么不管不顾的跑了出来。炎城的那些大族门阀本来就心思各异,不定会搞出什么事。

    他们早都该回去了,弘瀚却还在优哉游哉的到处乱跑。

    十三叔一直觉得,他们来中原不是打仗的,是捡破烂的,是抢东西的,是捞人的。这是很好的事,因为西荒太穷,除了荒山和野地,什么都没有。但弘瀚这样始终是逃避,他们早晚得回去面对该面对的一切。

    他跟弘瀚提过好几次,说得多了,弘瀚就烦了。“是是是,迟则生变,就让他们变好了,大不了就是打,又能如何?谁耐烦一天到晚藏着掖着!”

    十三叔无言以对,看着弘瀚胡子拉碴一脸匪气的样子,觉得这些年将军越长越歪了。然后,他觉得自己老了。

    破败的山道上终于出现人影。弘瀚踩着晨间的露水,背负双手,志得意满的走出山林。

    一众侍卫们都站起身来,向他身后张望。他们都知道主公做什么去了,昨日离开前,他就已经说了:猎鹿。

    鹿当然不是鹿。谁都知道,自从在山涧边看到那个青衣少年,弘瀚心中的鹿就变了。

    然而弘瀚身后既没有少年,也没有鹿。

    弘瀚自然知道这帮属下在想什么,歪嘴笑道:“来,让你们见识一下。”他伸手打了一个响指。

    轻烟一般,一道黑影倏然落在弘瀚身边,单膝跪地,低声道:“主人。”

    众人吃了一惊,不知他是如何躲在林中的,也惊讶于他身法如此快捷。却见此人全身黑衣,窄袖束腰,连面容都被黑巾遮住。只右手上那个鲜明的烙印,可以认出正是昨天林间的少年奴隶。

    弘瀚也吃了一惊,没想到允会是这个打扮。他不悦皱眉,不知想到了什么,一把拽下允的蒙面黑巾,道:“我最讨厌这些藏头露尾的行径,既然跟了我,就少来遮遮掩掩这一套!”

    突然间暴露于强烈的日光下,允十分不适应,眯起眼睛,偏了偏头。

    十三叔便看到了他藏在衣领中的一点青紫痕迹。他年纪较大,总是仔细一些,也什么都懂,不由颇有深意的看了看弘瀚。

    弘瀚全无察觉,挥手令众人上马。他们十几个人一人一骑,并无多余的马匹。允本想自觉隐入林中,暗暗跟上便是,弘瀚却拍拍自己的马后,摆头示意:“上来。”

    允望着弘瀚,欲言又止。

    弘瀚扬起眉毛,“有话直说。”

    允开口:“请主人准我离开片刻。”

    弘瀚点头,便看到允走向那座简陋的山门石坊。

    允向着圻山的方向跪伏于地。

    叩首三次,起身。

    再跪,叩首三次,起身。

    又跪,叩首三次。

    竟然是三跪九叩的大礼!

    对天,对地,对祖上,才会用这样的大礼。他是用如此郑重的礼节,来向圻山告别吗?

    少年礼毕,起身立于荒坡。此时风动蒿草,远处雪山莽莽,他一身黑衣劲装,独自置身于苍茫的天地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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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圻山下的官道旁,邻着山溪有一群庞大而杂乱的营地。那是弘瀚的队伍。外围围着牛车,驴车,篷车,牲口,里面则是正在收拾篝火准备启程的人们,男女老幼皆有。与其说这是一支平叛的军队,倒不如说这是一大股迁徙的流民。

    西炎伯就如往常一样,张扬的,恣意的,风风火火的奔驰而归。他的马后带着一个不容易被注意到的黑衣少年,就像他身后的影子突然浓重了一些似的。

    没有人觉得太奇怪,反倒是如果伯君出去不带回什么来,那才是令人奇怪。

    这支队伍在半年前从紫函关入中原的时候,真的是一支单纯的只有两千人的骑兵。然而这半年来,今天加入一群流民,明天塞入几个奴隶,后天跟上一群匠人,便拉拉杂杂壮大了起来。

    弘瀚生性旷达豪爽,又刻意结交有能之人,不拘士庶凡奴,但有一技之长者都欣而招揽。有时候是奴隶,有时候掌握各式技能的平民,什么桑女织女,陶工瓦工,手艺匠人,农夫屠户,甚至是落魄的贵族或者打算碰运气的武人。因此这个队伍也变得越来越混杂。

    如今,这个队伍已经超过了五千人,行动十分缓慢,单是拔营启程,就已经要浪费一个上午。

    允得到了一匹马。是一匹栗色的母马,鼻梁上有道白,蹄子也是白的,四腿修长有力。

    少年生怕惊吓到它,试着去摸母马的鼻梁,母马拱了拱他的手,眼神温和湿润。“它叫什么?”

    “马哪有名字哦。”十三叔摇头,觉得这孩子好天真。“这马归你了,你得喂好它,天天给它刷干净。别看只是个牲畜,我们西炎人,对马就像对兄弟喽。咱们西疆打仗和中原不一样,山多,跑不了战车,全都是在马背上哦。”

    十三叔还想给他一件披风,是弘瀚的侍卫队人手一件的那种。他们没有统一的盔甲和兵刃,唯一能统一的东西就是这种简陋的披风,火红的颜色,十分张扬。

    然而允摇摇头,说:“影卫不是侍卫。影卫是黑色的。”

    这一日的行程有些无聊,大部队行进的十分缓慢。因有牛车等拖累,走到日落才不过走了四十里。照这样下去,得有五日才能走到距离最近的御城。回到西荒的日子简直遥遥无期。

    允一点也不觉得无聊,他见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比如牛车,比如牛车上的纺车、织机,甚至还有一座带着大箱的炉子,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工具,也不知做什么用途。有些他和书简上的描述印证,大概可以猜到,而有些则无从猜测。他并不习惯与人交流,也就不去问人,只是默默地骑马跟随在弘瀚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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