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个温暖的拥抱?”
女人翻了个白眼,用右手推推他宽阔温暖的胸膛,可惜没有推开,“老娘现在只需要一杯红糖水……红糖水,你懂吗?”
男人迟疑了一刻,低头,用疑惑的口吻说道,“你确定?”
女人,也就是苏念初点点头,嘴角微微上扬,用笃定的语气回道,“我很确定,我只是亲戚来了,不是快要死了。”
“还有,不要因为你长得帅就占我便宜,我不接受。”
男人摸摸鼻子,摸着沙发边缘,“那我去给你买红糖,你自己待会儿。”
苏念初用鼻子“哼”了一声,扭过头不去看他。
“宋煜,记得拿伞,在我疼死之前回来。”她把土黄色毛毯拉到头顶遮住脸,只露出黑色的发端。
“……”宋煜换鞋的动作顿了顿,看着沙发上鼓起的一片,平时低沉的声线变的跳跃起来,“你还是祈祷一下超市里有红糖这种东西吧。”
是的,红糖在中国超市确实很常见,但是不代表它会在法国的超市里存在。宋煜说完打开门,撑着伞下楼,一切都顺理成章,以至于宋煜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雨幕的时候,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感觉。
他又想到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一天也是下雨天,宋子煜独自在街上游荡。他和其他男人一样,穿着墨蓝色西装,手中握黑色雨伞,抽中国制造的香烟。如果一定要有所分辨,大概就是他的西装更加名贵,雨伞更加坚固,而香烟更加精致。或者最大的不同,是他年轻而俊朗的轮廓。他知道自己需要一场新的艳遇。这听起来很庸俗,但是胜在实用。宋子煜是知晓自己需要什么的男人,即使身处巴黎,他依然是优秀的猎人。而苏念初出现了——她是他的猎物。
苏念初很美。她的美,并不是简单的柔软之美,反而带着一丝刚强,这在两人初遇时表现的很明显。那时她穿着暗色的长裙,裙角处绣着明黄色的花朵,随意浸落于雨水之中。她化着浓妆,唇色鲜艳,蓝色眼影明媚动人。细雨蒙蒙的公园,她独自坐在长椅上,一边打电话一边抽烟。宋煜听到她用法语讲话,并不十分流畅,但简单直接,完全颠覆法语本身的缠绵。苏念初在电话里很激动,说到□□时高跟鞋狠狠踩着地面,溅起优雅的水花。
打完电话的苏念初靠着椅背抽烟。她好像没有察觉,下雨天不打伞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宋子煜走到她身后,把雨伞放在她头顶,看她楞了片刻,叼着烟抬起下巴望他。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不少见却也并不常见。她用法语和他说话。她说,“帅哥,你能收留我一段时间吗?”
而他用中文给她回答,“我没有任何意见,如果你愿意的话。”
于是宋子煜就这么简单的把苏念初以及她的行李箱带到了停车场,然后驱车离开。
宋子煜告诉她他的名字叫宋煜,南方人,闲来无事到法国来旅游,现在一个人住在郊区。小型别墅在郊区林立,纯白色天使雕塑在雨中倾听上帝的教诲,宋煜的气场也证明他值得这样的待遇。车子穿过雨幕,他停下车,看对方拉着安全带睡的安稳。
苏念初是自己醒来的。睡眼朦胧,自觉解开安全带,然后推开门,在宋子煜的注视下把行李箱从后备箱里提出来。她指指面前的几栋楼随意问道,“哪个是你家?”宋煜抽抽嘴角,走过去,把箱子接过来走到最前面,“和我走吧。”于是苏念初堂而皇之的和他住在了一起。
你以为宋子煜便抱得美人归,继续他得意的情场生涯吗?不,你错了。宋子煜在以后的生活中发现,他也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苏念初的出现让他明白,原来她的收留真的只是收留。
第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苏念初到浴室洗澡,出来时头发湿漉漉的,水珠顺着长发滴在地板上。她盯着地板,好像要把它盯出一个洞。宋子煜边抽烟边打量她,看她拿着毛巾笨拙的擦自己的头发,曼妙的身材在睡裙里若隐若现。他正打算说着什么,苏念初已经开口了,“我能把箱子里的衣服晾一晾吗?”
宋子煜说,“能。”
“我能吃点东西吗?”
“……能。”
狼吞虎咽吃完面包的苏念初擦擦嘴角,懒懒打了个饱嗝,然后羞涩一笑,“帅哥,我能睡个觉吗?”
宋子煜这次真的有点迷糊了,他下意识问道,“你自己?”
苏念初笑眯眯望着他,一点防备也无,“我觉得两个人睡一张床会比较挤。”
宋子煜挑眉,上楼给她开了房门,看她跌进松软的大床,然后趴着和自己摆摆手,一脸雀跃的和自己说晚安,丝毫不介意因此露出了身体的美妙风光。他站在门口,手里还拿着钥匙,她却翻了个身,不多时,断断续续的鼾声便回荡在房间里—她睡着了。
宋子煜终于确定她刚才的动作都是无心之举,虽然晚上少了娱乐活动,却又好像多了别的乐子。他合上门,到另一个房间睡觉,头一次原谅了这样无趣的夜晚。
苏念初莫名其妙的住了下来。她既没软磨硬泡的央求他,也没用什么“以后有钱了再还你房钱”来搪塞他,只是第二天八点起床,然后笑容灿烂的打了个招呼,宋子煜就决定先让她这么住着,结果这一住就是一个星期。
这一个星期里宋子煜很少外出,倒不是他不放心苏念初,而是苏念初在初期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对她很感兴趣。这种兴趣,既有人类天性的好奇心,也有一个男人对女人独特的征服欲。以前并不是没有遇到过势均力敌的对手—一个不动声色的勾引,于是另一个顺势被勾引。这是男女相处之道,除了事业上的成功,他在感情上同样热衷于寻求刺激。可是苏念初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她很诚实,也很直白,她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已经明确告诉他,她不需要这场爱.欲游戏。哪怕他很帅,很有钱,很有风度。哪怕她住在他家里。
很久以后,宋子煜终于想通了。她这不是有原则,而是传说中的“死皮赖脸光明正大占你便宜还不愿意让你揩点油水”的那类人。不过那时,好像已经晚了。
第17章 复仇往事光与暗
宋子煜的回忆很长,然而对于车程却很短,他绕了一个弯,在定位系统的帮助下找到一锁华人超市。
此时超市里依然有很多人,东方面孔在这里显得十分平常。宋子煜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几种红糖,他看看包装,十分自觉的避开了带有姜的品种。排队结账时,又想到不久之前发生的一件事。
宋子煜和苏念初刚相处时,并不知道她不会做饭。虽然苏念初确实不太像贤妻良母的样子,但宋子煜就是莫名相信,她会做饭。所以在苏念初提出到超市买菜做饭的合理要求后,他同意了。
女人翻了个白眼,用右手推推他宽阔温暖的胸膛,可惜没有推开,“老娘现在只需要一杯红糖水……红糖水,你懂吗?”
男人迟疑了一刻,低头,用疑惑的口吻说道,“你确定?”
女人,也就是苏念初点点头,嘴角微微上扬,用笃定的语气回道,“我很确定,我只是亲戚来了,不是快要死了。”
“还有,不要因为你长得帅就占我便宜,我不接受。”
男人摸摸鼻子,摸着沙发边缘,“那我去给你买红糖,你自己待会儿。”
苏念初用鼻子“哼”了一声,扭过头不去看他。
“宋煜,记得拿伞,在我疼死之前回来。”她把土黄色毛毯拉到头顶遮住脸,只露出黑色的发端。
“……”宋煜换鞋的动作顿了顿,看着沙发上鼓起的一片,平时低沉的声线变的跳跃起来,“你还是祈祷一下超市里有红糖这种东西吧。”
是的,红糖在中国超市确实很常见,但是不代表它会在法国的超市里存在。宋煜说完打开门,撑着伞下楼,一切都顺理成章,以至于宋煜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雨幕的时候,产生了一种荒谬的感觉。
他又想到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一天也是下雨天,宋子煜独自在街上游荡。他和其他男人一样,穿着墨蓝色西装,手中握黑色雨伞,抽中国制造的香烟。如果一定要有所分辨,大概就是他的西装更加名贵,雨伞更加坚固,而香烟更加精致。或者最大的不同,是他年轻而俊朗的轮廓。他知道自己需要一场新的艳遇。这听起来很庸俗,但是胜在实用。宋子煜是知晓自己需要什么的男人,即使身处巴黎,他依然是优秀的猎人。而苏念初出现了——她是他的猎物。
苏念初很美。她的美,并不是简单的柔软之美,反而带着一丝刚强,这在两人初遇时表现的很明显。那时她穿着暗色的长裙,裙角处绣着明黄色的花朵,随意浸落于雨水之中。她化着浓妆,唇色鲜艳,蓝色眼影明媚动人。细雨蒙蒙的公园,她独自坐在长椅上,一边打电话一边抽烟。宋煜听到她用法语讲话,并不十分流畅,但简单直接,完全颠覆法语本身的缠绵。苏念初在电话里很激动,说到□□时高跟鞋狠狠踩着地面,溅起优雅的水花。
打完电话的苏念初靠着椅背抽烟。她好像没有察觉,下雨天不打伞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宋子煜走到她身后,把雨伞放在她头顶,看她楞了片刻,叼着烟抬起下巴望他。一双很漂亮的眼睛,不少见却也并不常见。她用法语和他说话。她说,“帅哥,你能收留我一段时间吗?”
而他用中文给她回答,“我没有任何意见,如果你愿意的话。”
于是宋子煜就这么简单的把苏念初以及她的行李箱带到了停车场,然后驱车离开。
宋子煜告诉她他的名字叫宋煜,南方人,闲来无事到法国来旅游,现在一个人住在郊区。小型别墅在郊区林立,纯白色天使雕塑在雨中倾听上帝的教诲,宋煜的气场也证明他值得这样的待遇。车子穿过雨幕,他停下车,看对方拉着安全带睡的安稳。
苏念初是自己醒来的。睡眼朦胧,自觉解开安全带,然后推开门,在宋子煜的注视下把行李箱从后备箱里提出来。她指指面前的几栋楼随意问道,“哪个是你家?”宋煜抽抽嘴角,走过去,把箱子接过来走到最前面,“和我走吧。”于是苏念初堂而皇之的和他住在了一起。
你以为宋子煜便抱得美人归,继续他得意的情场生涯吗?不,你错了。宋子煜在以后的生活中发现,他也错了,而且错的很离谱——苏念初的出现让他明白,原来她的收留真的只是收留。
第一晚什么都没有发生。苏念初到浴室洗澡,出来时头发湿漉漉的,水珠顺着长发滴在地板上。她盯着地板,好像要把它盯出一个洞。宋子煜边抽烟边打量她,看她拿着毛巾笨拙的擦自己的头发,曼妙的身材在睡裙里若隐若现。他正打算说着什么,苏念初已经开口了,“我能把箱子里的衣服晾一晾吗?”
宋子煜说,“能。”
“我能吃点东西吗?”
“……能。”
狼吞虎咽吃完面包的苏念初擦擦嘴角,懒懒打了个饱嗝,然后羞涩一笑,“帅哥,我能睡个觉吗?”
宋子煜这次真的有点迷糊了,他下意识问道,“你自己?”
苏念初笑眯眯望着他,一点防备也无,“我觉得两个人睡一张床会比较挤。”
宋子煜挑眉,上楼给她开了房门,看她跌进松软的大床,然后趴着和自己摆摆手,一脸雀跃的和自己说晚安,丝毫不介意因此露出了身体的美妙风光。他站在门口,手里还拿着钥匙,她却翻了个身,不多时,断断续续的鼾声便回荡在房间里—她睡着了。
宋子煜终于确定她刚才的动作都是无心之举,虽然晚上少了娱乐活动,却又好像多了别的乐子。他合上门,到另一个房间睡觉,头一次原谅了这样无趣的夜晚。
苏念初莫名其妙的住了下来。她既没软磨硬泡的央求他,也没用什么“以后有钱了再还你房钱”来搪塞他,只是第二天八点起床,然后笑容灿烂的打了个招呼,宋子煜就决定先让她这么住着,结果这一住就是一个星期。
这一个星期里宋子煜很少外出,倒不是他不放心苏念初,而是苏念初在初期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对她很感兴趣。这种兴趣,既有人类天性的好奇心,也有一个男人对女人独特的征服欲。以前并不是没有遇到过势均力敌的对手—一个不动声色的勾引,于是另一个顺势被勾引。这是男女相处之道,除了事业上的成功,他在感情上同样热衷于寻求刺激。可是苏念初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她很诚实,也很直白,她所表现出来的行为已经明确告诉他,她不需要这场爱.欲游戏。哪怕他很帅,很有钱,很有风度。哪怕她住在他家里。
很久以后,宋子煜终于想通了。她这不是有原则,而是传说中的“死皮赖脸光明正大占你便宜还不愿意让你揩点油水”的那类人。不过那时,好像已经晚了。
第17章 复仇往事光与暗
宋子煜的回忆很长,然而对于车程却很短,他绕了一个弯,在定位系统的帮助下找到一锁华人超市。
此时超市里依然有很多人,东方面孔在这里显得十分平常。宋子煜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几种红糖,他看看包装,十分自觉的避开了带有姜的品种。排队结账时,又想到不久之前发生的一件事。
宋子煜和苏念初刚相处时,并不知道她不会做饭。虽然苏念初确实不太像贤妻良母的样子,但宋子煜就是莫名相信,她会做饭。所以在苏念初提出到超市买菜做饭的合理要求后,他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