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跟着人流穿过斑马线。她走到一半觉得奇怪,回头去看,看到他站在对面,脚步并没有挪动。并非是他不想走,而是一个卷发女孩儿提着包不停抽在他的身上。苏念觉隐约听到她一边哭一边说,“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和我分手?”

    女孩儿大概是一直跟在后面,然后在她过马路的时候冲出来拉住他——也许她也意识到,一旦荀渐新踏过那条线就真的回不来了。

    荀渐新伸着手臂试图挡住她,但是并没有什么成效。他一边惊慌失措,一边接受马路上众人好奇的目光,他抽空扭过头看她,却看到苏念觉拨开人群,一步一步向对面走去。然后她终于到了那儿,就像坐着一艘船晃晃悠悠到了对岸,而他自己还在地狱里受苦受难。

    苏念觉点了一支烟,隔着人群看不到荀渐新的表情。她冲他挥挥手,觉得背上真的有什么东西放下了,彻底的,完全的被摧毁。

    她是个老腊肉,没钱没房没脑子,长得一般脾气却十分不好,除了眼界高还有个容易钻牛角尖的破毛病。她一直以为人生就是这样的,凑合凑合过,也许某一天感□□业就能开花结果,现在看来谢泠的选择才真正果断准确。

    生命的真谛就是漠视别人,提升自己。要是真的,遇到第五个男人就要和死神见面,还不如提前活蹦乱跳几天。

    万一真死了呢。

    总得有个人念念不忘吧?不然,她真心闭不上眼。

    荀渐新也彻底地退出了她的生活,日子波澜不惊,在嘴里的碎碎念里一片一片化作灰烬。晚上的时候她经常和谢泠打电话,她们的关系依旧亲密无间。仿佛那个温绍的男人的出现,从来没有改变彼此的生活。苏念觉突然觉得,生命是如此空洞,从她摒弃理想到达这座城市的那一天起,谢泠就成为她活着的全部。

    很小的时候是为家人活,为了他们的目标,为了他们的名声,用尽全力去学习;后来为了自己活,这个自己也不全是自己,更多的是为了生存,拼命的在陌生的地方站稳脚跟,一如自卑的郑安远,又如野心勃勃的荀渐新;现在则是为了那个叫谢泠的人,她是岸,缥缈美好而遥不可及,她便把自个儿刻成了舟,以为全心全意即可投入怀抱。她自认为,从来不曾给过对方负担——她没和她说过这心事,也从来不把这爱做交换,但不经意的那种控制不住的爱意,却还是从眼角眉梢里流露出来。

    可现在她又觉得腻了。这样的爱,就算真的是爱,大概注定要腐烂的。烂掉的苹果一旦在家里放得久了,就会慢慢、慢慢地发出异味,然后发出恶臭,不管你有没有将那个烂苹果丢掉,储藏室里都会留下这种挥散不去的腐烂味道。然后,可能整间屋子,整个房子都是这样。她现在才二十七八,却已经有了一颗苍老的心,面对未来止步不前,偏偏又对回忆冷眼相待。

    苏念觉曾经以为,有一天她会和谢泠走出这个怪圈,过一种游山玩水嬉笑畅快的生活,但她等了太久,久到最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她的爱变成了一种习惯,她对谢泠的好友成了一种束缚,她们紧紧的缠绕在一起,越来越亲密,也越来越窒息。

    那以后苏念觉开始认真的对待手上的工作,不再只是按着程序做无聊的采访,也不仅仅是做了准备然后回来应付式的写稿,她的天分不差,也矜矜业业干过几年,一旦认真起来便熟悉得很快。忙起来的那几天连自己都害怕,但终于不用再想那些没有结果的问题。

    一开始她和荀渐新还有联系。他依旧和她抱怨,在时区不同的那半球,异国他乡,他说他想念家乡的饭菜,甚至是超市里最便宜的那种榨菜。她听着听着就睡过去,手里的电话摔在地上,屏幕裂开一个狰狞的口,再去看的时候电话已经挂断了。她努力回想着自己和这几个男人的点点滴滴,却发现他们说出现和消失都如此平静,就像一张皱皱巴巴的白纸,压得时间愈长便愈没有痕迹。

    八月底,一场来自m市的地震将众人从睡梦中敲醒。许久未尝体会到的死亡气息笼罩着它的半径,十二小时后,央视出现了“m市六级地震”的消息。苏念觉原本是不用去的,她应该去采访一个小山村的环境问题,但正巧,小山村的村口面向通往m市的高速路口,她就要踏进那个村子的时候,杂志社的主编给她打了电话。直到被堵在路上的时候她还是没想明白,为什么那个人临时换成了她,但这不妨碍她了解消息,当然也并不妨碍那天淅沥的小雨变成雨幕,将她拦在了通往山口的公路上。

    苏念觉看到司机以一种惆怅的目光抓紧方向盘,用一口地道的方言和她说,“小姑娘啊,车子走不动了怎么办嘞?”

    “为什么走不了了?”

    苏念觉正问着,有人敲了司机的车窗玻璃。司机摇下车窗,看到一个文质彬彬的年轻男子正微笑着看他。男子也看了一眼车里,正巧看到苏念觉。两个人都楞了一下。

    “大叔,我看到地上有玻璃渣,不过现在好像晚了一步?”

    苏念觉拍拍司机,“叔叔您有备胎吗?”

    “我有备胎也换不了啊!”

    她笑了,“没事儿,我会,你给我帮忙也行。”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故事其实可以不看,它唯一的意义在于,可能它并不是纯属虚构。晚安。

    第79章 相爱十年为暗殇

    苏念觉蹲下身换轮胎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了自己的家庭。

    她为什么会换轮胎呢?其实只是因为,他的父亲在汽车维修厂工作而已。他会洗车,会修车,会挑轮胎换轮胎,技术精湛为人也和善,然而一辈子依旧困在老家日渐衰败的维修厂里。哪怕到最后,他本可以自己开一家这样的维修厂,但迫于母亲的压力,他放弃了。说起家里的这些事来,倒是母亲占的分量更大一些。父亲,仿佛是灰白色的,压抑而冷静,却偏偏触摸不透。

    雨变得越来越大,黏稠般的沾着在身上。她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粉色运动卫衣,俯身下去帽子也随之轻轻抖动了一下。两个陌生男人站在身旁,一个是满脸惊异的大叔,另一个是气度不凡的年轻男人。苏念觉抬头摘掉眼镜放在地上,迎着雨幕看两人。大叔眼巴巴望着她,拄在腋下的拐杖像被扭曲成九十度角,而男人挽着袖子,微微倾斜身体,把手里的工具递给她。

    “谢谢。”她轻轻说,然后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嘴角扯出细微的弧度。

    车再次上路,大叔一边擦着雨水一边用慈爱的目光看她,“哎呀多好的孩子啊,还能修轮胎!”一会儿又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她说,“多可怜的闺女儿啊,怎么就会修轮胎了呢?我要是有这么能干的姑娘绝对不让她自己修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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