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忘记他的枕边人呢?即使现在的她皮肤细嫩光亮,不再是日后年老了那般黯淡丑陋,他对她的厌恶也不会减少哪怕一点。
“啊?”胡雪雪被白予漠毫不掩饰的敌意吓了一跳,也对他突如其来的质问有些莫名,但还是笑笑回答道,“我工作的地方在这附近,刚刚下班。”
所以——上辈子会恰巧救了自己吗?
白予漠前世没有异能,所以被下了药之后对上5个人的围攻,就算最后突围,也还是付出了身中数枪的代价。
那时他杀死了四人,伤了一人,开着他们的车一路逃到了市区。似乎也是在这个地方,他弃车正准备逃跑,却体力不支倒在了地上。正当他准备躺在地上等死的时候,胡雪雪出现了,然后,仿佛理所当然地,她把他带回了家,救了他。
毕竟,她是一个护士。
也是因此,他们才会有了之后的牵扯。
但是现在,他不想继续这样了。那样的牵扯,本来就不该存在。
想到了这里,白予漠就干脆地迈步向前,擦肩越过胡雪雪。
胡雪雪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陌生人擦肩而过的瞬间,她的心一下子就有种被揪紧了的感觉,连忙转身喊住了白予漠。
闻声,白予漠犹豫了会,还是转过了身。望着胡雪雪现今还是单纯的眉眼,呼出一口气,他开口提醒了一句,“接下来的一个月,备好粮躲在家里。”
之后也不管胡雪雪再问了什么,信或是不信,白予漠也都不去在意了。他已经把对胡雪雪仅存不多的感情全部还给了她……
下面的时间,他要全部奉献给他自己蠢蠢欲动的心脏——渴望着血腥和黑暗。
☆、刀尖舔血
不似前世,白予漠单养伤就花了近一个月,等到伤养的差不多了,末世也彻底来了。而由于一直卧病在家,外界那些由于感染病毒到处咬人、已经有了初期丧尸特征的病人也就没机会被白予漠见到,更别提引起他内心的警惕了。
所以末世彻底来的时候,白予漠简直措手不及,应对那些突发状况时堪称狼狈。
但现在不一样了。
白予漠在心底默默念着,不急不慢地从b市的街头走到巷尾,用眼睛把b市的路线分布图记在脑中,尤其是其中的各家超市、医院。
末世最重要的无非也就这两样了——食物、药品。
b市虽说不大,但也不小,要想走完总得花些时间。但白予漠就像魔怔了似的,一点也不停歇地始终走着,不吃不喝,也是多亏了随他而来的异能,让他本就强悍的体质更强了些,不然这么走下去他绝对会晕厥。因为,他已经走了十天了……
白予漠的外貌绝对是俊逸的,但因为十天都不打理,显得有些颓废和不修篇幅。一身黑色的休闲服因沾染了灰尘脏兮兮的,光洁的下巴上冒出了扎人的细密胡渣,那双狭长而泛着冷漠的眼眸中也泛着血丝,但由于五官过于精致完美,却是又有种惑人的成熟韵味。
不过这种韵味,风从云是半点都体会不到的,洁癖的他只想把那个流浪汉丢到河里好好洗一遍!
“停停!你丫给我停停!”风从云避若蛇蝎地站在白予漠三米远的地方,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里的警棍。要不是白予漠的行为过于诡异,引起民众的恐慌进而举报,同事又都有事。风从云也不至于在他休假的大晚上跑出来管这档子闲事。
白予漠听到呼喊声,望向声源处,是个身穿警服的警察,只是那衣服穿得袖扣、纽扣都没扣好,随意地完全没有半点警察该有的严谨气质。心下觉得有些好笑,正巧他这时道路都摸清了,也就停下来了。双手环胸懒洋洋地站在原地,挑挑眉梢问道,“叫我?”
“就是你。你行为过于诡异,一直不停走动,被民众举报了。识相地快停止这种行为,不然我只能请你去喝点茶了。”风从云依旧站得远远的,眼神也到处乱飘,就是不往白予漠那里瞟,似乎看一眼就会弄脏自己。
白予漠也不在意风从云不太好的语气,也不觉得生气。末世不管让人多生气的事情他都经历过,现在这点事根本就不算事。于是点点头,“好的。”接着又继续走了起来。
“哎!你丫不是应了吗?怎么还走啊!”风从云本以为白予漠是个硬茬,很难应付,没想到他一下子就同意他的要求了,只是好像在耍自己?
白予漠有些哭笑不得,无奈道,“我说,我总得回家吧?让我一直待在原地?”
风从云叹了口气,绕到白予漠另一边,嫌弃地说道,“你跟我先回去吧,但说好不许碰到我和我的衣服。”
白予漠做了个“ok”的手势,双手插兜,慢悠悠地跟在了风从云的后面。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10天都不做停歇地走动是有些偏激了,只是他刚刚重生,心情实在有种说不出的压抑,不管之后作何打算,他都需要一种发泄情绪的途径。这么只是走一走已经很正常了,至少他没做出清空超市的事情来。而显而易见地,这么走动着确实有点作用,他感觉内心已经平和了很多了。
后世中,位处s市的基地发展最为好,b市则是以极限的速度沦为了丧尸之城。当初他本身就是投靠了s市基地,随后凭他个人的能力逐渐笼聚了属于自己的团队力量,进而成为s市基地的掌权人。
但现在,他却完全不想这么做了。
他宁愿混迹在丧尸之城中,掌控一座空城,整天过着刀尖舔血的刺激生活,而不是安逸生活。
而要想过那种生活,第一步——摸清线路,他已经完成。第二步……他即将着手。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好慢热,不知道你们觉得吗?反正我好想写杀“怪”生活,和夫夫恋爱啥的→v→
☆、打击报复
白予漠跟着风从云上了车,有些意外。他看风从云的穿着以为他开的会是警车,没想到是一辆兰博基尼?再加上他对车也有所关注,发现这车还是限量版?!如果不是风从云手不干净的话,那他绝对是个富家公子哥!
白予漠想着,耸了耸肩,径自拉开车门坐了进去。管他什么身份,和自己也没多大关系。
“哦!shit!你就这么直接坐进来了?!”风从云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车被白予漠那么“蹂躏”,难以忍受地扶额低声咒骂。
白予漠无辜地摊开手,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做。而后摸了摸鼻尖,暗想自己有脏到不可忍受的地步吗?不过十天不洗漱而已,他又没发出臭味,顶多颓废了一些。
要知道,在末世那个缺水缺电的年代里,一年都没洗澡的都大有人在,他可是文明多了,只要有条件,就是一天一洗。只不过
“啊?”胡雪雪被白予漠毫不掩饰的敌意吓了一跳,也对他突如其来的质问有些莫名,但还是笑笑回答道,“我工作的地方在这附近,刚刚下班。”
所以——上辈子会恰巧救了自己吗?
白予漠前世没有异能,所以被下了药之后对上5个人的围攻,就算最后突围,也还是付出了身中数枪的代价。
那时他杀死了四人,伤了一人,开着他们的车一路逃到了市区。似乎也是在这个地方,他弃车正准备逃跑,却体力不支倒在了地上。正当他准备躺在地上等死的时候,胡雪雪出现了,然后,仿佛理所当然地,她把他带回了家,救了他。
毕竟,她是一个护士。
也是因此,他们才会有了之后的牵扯。
但是现在,他不想继续这样了。那样的牵扯,本来就不该存在。
想到了这里,白予漠就干脆地迈步向前,擦肩越过胡雪雪。
胡雪雪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陌生人擦肩而过的瞬间,她的心一下子就有种被揪紧了的感觉,连忙转身喊住了白予漠。
闻声,白予漠犹豫了会,还是转过了身。望着胡雪雪现今还是单纯的眉眼,呼出一口气,他开口提醒了一句,“接下来的一个月,备好粮躲在家里。”
之后也不管胡雪雪再问了什么,信或是不信,白予漠也都不去在意了。他已经把对胡雪雪仅存不多的感情全部还给了她……
下面的时间,他要全部奉献给他自己蠢蠢欲动的心脏——渴望着血腥和黑暗。
☆、刀尖舔血
不似前世,白予漠单养伤就花了近一个月,等到伤养的差不多了,末世也彻底来了。而由于一直卧病在家,外界那些由于感染病毒到处咬人、已经有了初期丧尸特征的病人也就没机会被白予漠见到,更别提引起他内心的警惕了。
所以末世彻底来的时候,白予漠简直措手不及,应对那些突发状况时堪称狼狈。
但现在不一样了。
白予漠在心底默默念着,不急不慢地从b市的街头走到巷尾,用眼睛把b市的路线分布图记在脑中,尤其是其中的各家超市、医院。
末世最重要的无非也就这两样了——食物、药品。
b市虽说不大,但也不小,要想走完总得花些时间。但白予漠就像魔怔了似的,一点也不停歇地始终走着,不吃不喝,也是多亏了随他而来的异能,让他本就强悍的体质更强了些,不然这么走下去他绝对会晕厥。因为,他已经走了十天了……
白予漠的外貌绝对是俊逸的,但因为十天都不打理,显得有些颓废和不修篇幅。一身黑色的休闲服因沾染了灰尘脏兮兮的,光洁的下巴上冒出了扎人的细密胡渣,那双狭长而泛着冷漠的眼眸中也泛着血丝,但由于五官过于精致完美,却是又有种惑人的成熟韵味。
不过这种韵味,风从云是半点都体会不到的,洁癖的他只想把那个流浪汉丢到河里好好洗一遍!
“停停!你丫给我停停!”风从云避若蛇蝎地站在白予漠三米远的地方,不耐烦地挥了挥手里的警棍。要不是白予漠的行为过于诡异,引起民众的恐慌进而举报,同事又都有事。风从云也不至于在他休假的大晚上跑出来管这档子闲事。
白予漠听到呼喊声,望向声源处,是个身穿警服的警察,只是那衣服穿得袖扣、纽扣都没扣好,随意地完全没有半点警察该有的严谨气质。心下觉得有些好笑,正巧他这时道路都摸清了,也就停下来了。双手环胸懒洋洋地站在原地,挑挑眉梢问道,“叫我?”
“就是你。你行为过于诡异,一直不停走动,被民众举报了。识相地快停止这种行为,不然我只能请你去喝点茶了。”风从云依旧站得远远的,眼神也到处乱飘,就是不往白予漠那里瞟,似乎看一眼就会弄脏自己。
白予漠也不在意风从云不太好的语气,也不觉得生气。末世不管让人多生气的事情他都经历过,现在这点事根本就不算事。于是点点头,“好的。”接着又继续走了起来。
“哎!你丫不是应了吗?怎么还走啊!”风从云本以为白予漠是个硬茬,很难应付,没想到他一下子就同意他的要求了,只是好像在耍自己?
白予漠有些哭笑不得,无奈道,“我说,我总得回家吧?让我一直待在原地?”
风从云叹了口气,绕到白予漠另一边,嫌弃地说道,“你跟我先回去吧,但说好不许碰到我和我的衣服。”
白予漠做了个“ok”的手势,双手插兜,慢悠悠地跟在了风从云的后面。
其实他也知道自己10天都不做停歇地走动是有些偏激了,只是他刚刚重生,心情实在有种说不出的压抑,不管之后作何打算,他都需要一种发泄情绪的途径。这么只是走一走已经很正常了,至少他没做出清空超市的事情来。而显而易见地,这么走动着确实有点作用,他感觉内心已经平和了很多了。
后世中,位处s市的基地发展最为好,b市则是以极限的速度沦为了丧尸之城。当初他本身就是投靠了s市基地,随后凭他个人的能力逐渐笼聚了属于自己的团队力量,进而成为s市基地的掌权人。
但现在,他却完全不想这么做了。
他宁愿混迹在丧尸之城中,掌控一座空城,整天过着刀尖舔血的刺激生活,而不是安逸生活。
而要想过那种生活,第一步——摸清线路,他已经完成。第二步……他即将着手。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好慢热,不知道你们觉得吗?反正我好想写杀“怪”生活,和夫夫恋爱啥的→v→
☆、打击报复
白予漠跟着风从云上了车,有些意外。他看风从云的穿着以为他开的会是警车,没想到是一辆兰博基尼?再加上他对车也有所关注,发现这车还是限量版?!如果不是风从云手不干净的话,那他绝对是个富家公子哥!
白予漠想着,耸了耸肩,径自拉开车门坐了进去。管他什么身份,和自己也没多大关系。
“哦!shit!你就这么直接坐进来了?!”风从云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爱车被白予漠那么“蹂躏”,难以忍受地扶额低声咒骂。
白予漠无辜地摊开手,表示自己什么都没做。而后摸了摸鼻尖,暗想自己有脏到不可忍受的地步吗?不过十天不洗漱而已,他又没发出臭味,顶多颓废了一些。
要知道,在末世那个缺水缺电的年代里,一年都没洗澡的都大有人在,他可是文明多了,只要有条件,就是一天一洗。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