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力气将云容华从身上扳倒,终于将匕首□□了云容华的胸口。

    眼见云容华口喷鲜血,郑薇拔|出匕首,在原地茫然地站了一会儿,才想起更重要的事。

    她也不管对不对,看一个石台上放的有茶水,便往郑芍脸上泼了过去。

    片刻后,郑芍起身,却没有看郑薇,而是指着云容华的尸身,颤声道:“陛下,陛下……”

    郑薇刚刚像断片似的脑子立刻接上了弦:云容华刚刚那一簪子刺中的不是别人,正是皇帝!

    郑薇脸上身上冷汗涔涔冒出:太大胆了!她实在是太大胆了!

    早在云容华说出那些秘事之后,郑薇便知道,即使此次他们能顺利脱身,回去后皇帝也不会放过自己和郑芍!

    她原本没想太多,只在扑向云容华的那一瞬间身子歪了歪,让云容华成功地架住了自己。

    云容华多年在宫中养尊处优,早不复早前做罪奴时的身体状况,郑薇试了几次她的身体力量就有数了。她刻意在打斗时引导她向皇帝的方向翻,果然,云容华为了保命,立刻就乱了阵脚,被郑薇抓住机会,让她把那根簪子□□了皇帝的身上。

    只是,现在皇帝被云容华尸体压在下面,情况如何,郑薇竟有些不敢去看。

    她只觉两只手比灌了铅还沉,眼前一阵阵发黑,杀了皇帝的后怕兴奋和身体的极度疲惫对抗着,而郑芍的脸在她眼里一时模糊一时清晰。

    这一天,她听到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放心,剩下的事都交给我。”

    ……

    “……这个孙掌事还真是个痴情人,姓吴的不过许了她一个继室之位,她竟能暗中为吴家卖命十几年,便连云容华出现在皇帝,哦,先帝面前,都是她费心安排好的。若不是她手中握着的秘密,先帝也不会被迫宠着云容华那许久。她也不想想,先帝那般骄傲的人,怎会由着她们摆布?只是灌云容华芜子汤,已算手下留情了。”

    郑薇怔怔听着,轻声道:“不过是求一个有情人,孙掌事,是个苦命人。”

    “你啊你啊,”郑芍恨铁不成钢地点着郑薇的额头:“你心也太软了些。别忘了,孙掌事合着吴庶人害了我们多少回。我们刚进宫没多久,她就设计让柔嫔掉了孩子,若不是你机灵,拽着我躲过去了,我们姐妹早早就入了轮回。”

    郑芍一说,郑薇也想了起来,那一回明面上是李美人听了江昭仪弟弟唆使才去撞的柔嫔肚子,可江昭仪跟柔嫔本没有利益冲突,又是个最擅明哲保身的,她干嘛去淌这趟浑水?

    如今郑芍在后宫权柄不同以往,何况又没有了皇帝的掩护,这些事她只查问了景天洪,便得到了详细的内情。孙掌事做下的事不止这一桩,她用吴琏清昔年留下的人脉和多年在宫中的经营,成功让江昭仪弟弟中计,给李美人带了话为她所用,就连太子的中毒事件背后都有她若隐若现的影子……

    一想到这些阴谋诡计,郑薇心中便厌倦透顶,恰在此时,殿外有人禀道:“太后娘娘,您的冠服送到了。”

    郑芍精神一振,口中却道:“放着吧,我待会儿去试。”

    殿外那人却迟疑道:“太后娘娘,陛下登基大典正是三日后,您的礼服拖不得了。”

    郑芍翻了个白眼,掩袖泣道:“今日正是陛下停灵第七日,哀家待会儿要亲自去灵前守灵,你是让我今日着艳色到陛下灵前吗?”

    “太后,奴婢不敢。”

    郑薇看着郑芍表演,空阔的殿中此刻只有她们姐妹二人,她抿嘴笑道:“你这演技太浮夸了。”

    皇帝死了有近一个月,郑薇回想起这些天发生的事,心中仍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那一日她昏迷后,也不知郑芍怎么做的,总之,在她醒后,洞中没有一人向郑薇问责皇帝之死。郑薇心里不踏实,只是洞外叛军搜山越发频繁,她也不好脱身,只好等着援军到来。

    景天洪和沈俊领着西北援军杀到时已经是第三天上午,山洞里断粮一天多,四处干净得连耗子都没有一只。郑薇饿得手脚发软,又被郑芍打包塞进了鸾驾。随后,在回京的路上,姐妹二人得知京城失陷,皇后和太子被杀。

    由于惠妃所生大皇子过于鲁钝,且惠妃出身低微,郑芍身后有侯府支持,省去其中各种博弈,京城收回后,她所生的三皇子便成了下一任皇帝。

    郑芍眨眨眼,难得俏皮了一下:“谁让我现在是太后,再浮夸,他们也得跟着我演。也亏得是你,我的事才这么顺利。”

    郑薇“啊”了一声:“跟我有什么关系?”

    郑芍神秘地笑了笑:“成王蜀王那两个笨蛋,真以为沈国公那个老狐狸会跟他们干,也不想想,假如先太子还活着,这皇位会让他们来分一杯羹吗?”

    此事郑薇这几日也有所耳闻,今上跟这几个隔了不知几代的堂兄弟原本就没几分情意,否则也不会一坐稳皇位便急着削藩,只是不知此事被谁给泄露了出去,才引来今日这场杀身之祸。

    成王所部郑薇也见过,便是在避暑山庄搜山的那些黑衣人,而蜀王趁京城守备空虚,伙同内奸打开城门冲进皇宫杀了太子,二王合谋做下了大雍朝世宗年间第一桩,也是唯一桩谋逆大案。

    对了,三天前朝臣们才吵着定了先帝周显的庙号,“世宗”。

    郑薇实在不想再操心这些乌糟糟的事,想起一事,笑道:“我早听说你要放我走的,现在又扣着我,莫不是你舍不得我,不愿意放我走了吧?”

    郑芍促狭地笑道:“好不害臊的妮子,你就这般急着要嫁人?”

    郑薇张口结舌,想开口分辩,脸却不争气地红了:“谁,谁要嫁人!”

    郑芍抬头藏起眼中深深的不舍,早开的秋海棠在窗外摇曳生姿,她轻声道:“再等几日,薇薇,我亲自给你送嫁。”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总算可以小小松一口气了,越到结尾越感觉想写的好多没写出来,但是每个零碎的内容单独写的话又觉得索然无味,拖啊拖拖啊拖就拖到了今天。不找任何理由,就是我对不起大家,其实我都记不得有多久没看评论了,不敢看啊,即使我写完了我也不敢看,我,我还是掩面滚走吧。

    对了,之前说有些事在正文里写了觉得拖沓,不说清楚又觉得缺点什么,应该还会有一到两篇番外单独交待,有兴趣的亲们可以等等再看。

    第94章 番外一:狼崽子

    一年当中, 沈俊最喜欢的是冬天。就如他被娘亲捡到的那一天一样,今天也是个天高气爽,冬阳温煦的好晴天。

    他身着红袍, 骑着骏马走向皇宫, 去迎他的新娘。

    甲申年冬月十六日,宜开市,宜动土, 宜嫁娶

    午门外的阳光照得人心里暖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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