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当先就走了出去,当老大第一件事就是要喂饱自己的小弟!
“老大,我们要去哪儿?”细犬不甘寂寞,走在第二个,十分殷勤的询问。泰格昂着头看着屋顶的大洞,“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狗脸懵逼—jpg,我们的老大,到底靠谱不靠谱啊?
趁着夜色,泰格带着自己新收的小弟前往自己储存食物的一处仓库,没料到陶醉正跟着细毛的指引快要找到之前逗留的仓库了。
“居然还在外面晃荡不回家?泰格你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别的狗!”陶醉看着细毛的指引方向皱着细长的眉毛咬牙切齿,俊美的脸上一片寒霜,哪里还有温文尔雅的陶醉秘书的样子。居然还敢在外面给自己绕圈圈,看来自己的□□还是不太顺利,如果把他抓回来,一定要把他尾巴上面的毛都拔光!
作者有话要说:
我曾经在大学的时候,夜晚看到过一只流浪狗,他小心翼翼的跟着我,全身的长矛都打成了团,看起来就像一只绵羊。
不知道是谁说过,当这种动物向你求助的时候,一定是他毫无办法孤注一掷了。
那天我把它带回我租的地方了,瘸着腿的小可怜。
也不懂什么救助的办法,那年我还没养狗,回家先给他吃了剩饭,他吃的是狼吞虎咽,就连水都一口气喝了两盆。
然后我带他去浴室洗澡,毛太恶心了里面还有虫子,只好拿着剪刀一点点掉,被我剪得就好像一只癞皮狗。
擦干之后我陪他在客厅过了一夜。带着我那个时候全部的钱去了一家宠物医院。
他被剃毛之后真像一个耗子。
骨折+感染+脖子上被狗咬了四个洞+长期营养不良+皮肤病。
我没有钱,真的没有钱,我救不了他。
勉强拿了两天的药,带着他回了老家。
老家在农村,叔叔是兽医,治猪牛的,居然治好了。
叫他大黄。总是用宽容而爱护的眼神看着我。
他已经很老了,过了几年也去世了。埋在我家院子后面,我家的田地里。挨着河,他爱在那儿等我回家。
我跟他并没有发生感人肺腑的故事也没有带着他去哪儿冒险。就是很简单的过日子。
我回来了,我们回家吧,大黄。
第11章 狂追一条街
“真的太好吃了!!”
无数狗徜徉在食物的天堂中高声歌唱,恨不得现在就抱着自己的老大泰格给他疯狂舔毛。
泰格带着一群野犬来到了自己隐藏食物的仓库,他保持了许久的习惯终于派上了用场了,仰天大笑三声。但是笑着笑着就快笑不动了……这群狗是饿了三年吗?怎么这么快就把东西都要吃光了?喂喂那个是超高级的牛肉我最喜欢的你给我留点!
一声怒吼后,泰格也加入了抢食的行列,还不快点吃,我也饿着呢!
陶醉看着细毛的指引方向,看着仓库的一个大洞微微眯起眼睛,从那洞里看着外面低沉的夜幕。
这里充满了泰格和别的狗的味道,居然还有法术的痕迹,你这是在这里开party吗?陶醉气得不行,咬紧了后槽牙,你果然是在外面有了别的狗了!你最好是别被我逮到,不然……可恶!陶醉狠狠地一拳砸下去,正要落在仓库里面一张废弃的桌子上时,猛然就停住了。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眼睛平静了下,再睁开眼就已经是云淡风轻的笑容,就连眼底深处都是情深似海,温文尔雅的柔情。
看着细毛又在手上躁动,指引了别的方向,陶醉慢慢的将仓库里面的那张桌子擦干净,端端正正的放在大洞的下面,全部都做完了才不紧不慢的跟着细毛走了出去。
“嗝~老大,这些东西都太好吃了,我们真的已经有三天都没吃东西了!你的这些食物完全拯救了我们啊!”细犬挨挨擦擦的在泰格边上献媚,他现在是真的对这个老大心服口服,只要把这个老大伺候好了,那么那个口吐大火球的戏法还不能交给自己吗?这样等老大走了,那这里就是自己的天下了!
这时一个脸上有两团棕黑眉毛的中年狗瓮声瓮气的说道:“细犬,我们得到食物太兴奋了,也是太不克制了……”话音未落,他的话就被细犬给截去了,“大壮,你不要总是患得患失的,什么都不敢做,所以你带着的一群狗才是混的最惨的!”看来大壮很是不服气,已经开始反唇相讥了。
泰格并没有阻止他们吵架,反而看的是津津有味。
他才来到这里不到一天,人生地不熟,虽然用强横的武力震慑了他们,但是真正的老大来说,肯定不是他,他就是需要从这些家长里短里面知道这群野犬最真实的信息。
听着听着,泰格大概梳理出了一点儿眉目。这个细犬就是流浪狗的孩子,天生街区长大的,好勇斗狠,天生反骨,最爱的就是打架,最爽的就是踩着别的狗的肚子体会那被万众臣服的感觉。这只在仓库中就询问了自己到底是什么想法,现在也在这里出言相劝的大狗叫做大壮,从他的名字就知道,他是有主人的狗,但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野狗群里而且地位看起来还是不低的呢?那是因为他的主人就是一个住在城中村的快乐单身汉,没爹没妈没媳妇没孩子,在获得了一大笔拆迁补偿之后,乐颠颠的带着大壮出去吃了一顿排骨,结果在醉醺醺的回来的时候,被一辆车直接给碾压了过去,当场身亡。当时不是没有人想收养大壮,毕竟他在主人身边哀嚎痛哭的样子感动了很多人,但是大壮不愿意,在从收养的家里逃出来第四次之后,也没有人再来找他了。
所以说,为什么不能随便给狗狗取名字,他就这样保留着大壮的名字守在了主人逝世的那条街上。
细犬对大壮的那套作风嗤之以鼻,也对主人这种生物兴趣缺缺,他就像风一样自由,自然对于大壮这样的做派“完全不感冒”,抓到机会就要怼他。
正当一群狗吵的正欢的时候,一股人类引起的骚动就好像怅传染病一样从狗群的边缘传过来,等处在中心的泰格发现的时候,一道手电的强光已经直直的射了过来,准确的将泰格暴露在灯光下。
糟了,被发现了!
泰格猛然站起来就带着一群狗从他们挖出来的地道开跑,心中充满了悲凉——自己当时为什么要找一群保安来看着这个仓库,是闲的钱到处都是没地儿花吗?但是时间已经不给他自我批评的机会了,一大群保安已经从大门杀了进来,他们一个个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手里拿着甩棍就对着这群狗劈头盖脸的打过来,“可恶!居然敢来霍霍总裁的仓库,这群野狗是真的胆子大,你们陪我的工资来!”
打的几只狗唉唉直叫,也不敢回咬一口,只好抱头鼠窜。
泰格押后,一狗
“老大,我们要去哪儿?”细犬不甘寂寞,走在第二个,十分殷勤的询问。泰格昂着头看着屋顶的大洞,“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
狗脸懵逼—jpg,我们的老大,到底靠谱不靠谱啊?
趁着夜色,泰格带着自己新收的小弟前往自己储存食物的一处仓库,没料到陶醉正跟着细毛的指引快要找到之前逗留的仓库了。
“居然还在外面晃荡不回家?泰格你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别的狗!”陶醉看着细毛的指引方向皱着细长的眉毛咬牙切齿,俊美的脸上一片寒霜,哪里还有温文尔雅的陶醉秘书的样子。居然还敢在外面给自己绕圈圈,看来自己的□□还是不太顺利,如果把他抓回来,一定要把他尾巴上面的毛都拔光!
作者有话要说:
我曾经在大学的时候,夜晚看到过一只流浪狗,他小心翼翼的跟着我,全身的长矛都打成了团,看起来就像一只绵羊。
不知道是谁说过,当这种动物向你求助的时候,一定是他毫无办法孤注一掷了。
那天我把它带回我租的地方了,瘸着腿的小可怜。
也不懂什么救助的办法,那年我还没养狗,回家先给他吃了剩饭,他吃的是狼吞虎咽,就连水都一口气喝了两盆。
然后我带他去浴室洗澡,毛太恶心了里面还有虫子,只好拿着剪刀一点点掉,被我剪得就好像一只癞皮狗。
擦干之后我陪他在客厅过了一夜。带着我那个时候全部的钱去了一家宠物医院。
他被剃毛之后真像一个耗子。
骨折+感染+脖子上被狗咬了四个洞+长期营养不良+皮肤病。
我没有钱,真的没有钱,我救不了他。
勉强拿了两天的药,带着他回了老家。
老家在农村,叔叔是兽医,治猪牛的,居然治好了。
叫他大黄。总是用宽容而爱护的眼神看着我。
他已经很老了,过了几年也去世了。埋在我家院子后面,我家的田地里。挨着河,他爱在那儿等我回家。
我跟他并没有发生感人肺腑的故事也没有带着他去哪儿冒险。就是很简单的过日子。
我回来了,我们回家吧,大黄。
第11章 狂追一条街
“真的太好吃了!!”
无数狗徜徉在食物的天堂中高声歌唱,恨不得现在就抱着自己的老大泰格给他疯狂舔毛。
泰格带着一群野犬来到了自己隐藏食物的仓库,他保持了许久的习惯终于派上了用场了,仰天大笑三声。但是笑着笑着就快笑不动了……这群狗是饿了三年吗?怎么这么快就把东西都要吃光了?喂喂那个是超高级的牛肉我最喜欢的你给我留点!
一声怒吼后,泰格也加入了抢食的行列,还不快点吃,我也饿着呢!
陶醉看着细毛的指引方向,看着仓库的一个大洞微微眯起眼睛,从那洞里看着外面低沉的夜幕。
这里充满了泰格和别的狗的味道,居然还有法术的痕迹,你这是在这里开party吗?陶醉气得不行,咬紧了后槽牙,你果然是在外面有了别的狗了!你最好是别被我逮到,不然……可恶!陶醉狠狠地一拳砸下去,正要落在仓库里面一张废弃的桌子上时,猛然就停住了。深深的吸了口气,闭上眼睛平静了下,再睁开眼就已经是云淡风轻的笑容,就连眼底深处都是情深似海,温文尔雅的柔情。
看着细毛又在手上躁动,指引了别的方向,陶醉慢慢的将仓库里面的那张桌子擦干净,端端正正的放在大洞的下面,全部都做完了才不紧不慢的跟着细毛走了出去。
“嗝~老大,这些东西都太好吃了,我们真的已经有三天都没吃东西了!你的这些食物完全拯救了我们啊!”细犬挨挨擦擦的在泰格边上献媚,他现在是真的对这个老大心服口服,只要把这个老大伺候好了,那么那个口吐大火球的戏法还不能交给自己吗?这样等老大走了,那这里就是自己的天下了!
这时一个脸上有两团棕黑眉毛的中年狗瓮声瓮气的说道:“细犬,我们得到食物太兴奋了,也是太不克制了……”话音未落,他的话就被细犬给截去了,“大壮,你不要总是患得患失的,什么都不敢做,所以你带着的一群狗才是混的最惨的!”看来大壮很是不服气,已经开始反唇相讥了。
泰格并没有阻止他们吵架,反而看的是津津有味。
他才来到这里不到一天,人生地不熟,虽然用强横的武力震慑了他们,但是真正的老大来说,肯定不是他,他就是需要从这些家长里短里面知道这群野犬最真实的信息。
听着听着,泰格大概梳理出了一点儿眉目。这个细犬就是流浪狗的孩子,天生街区长大的,好勇斗狠,天生反骨,最爱的就是打架,最爽的就是踩着别的狗的肚子体会那被万众臣服的感觉。这只在仓库中就询问了自己到底是什么想法,现在也在这里出言相劝的大狗叫做大壮,从他的名字就知道,他是有主人的狗,但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野狗群里而且地位看起来还是不低的呢?那是因为他的主人就是一个住在城中村的快乐单身汉,没爹没妈没媳妇没孩子,在获得了一大笔拆迁补偿之后,乐颠颠的带着大壮出去吃了一顿排骨,结果在醉醺醺的回来的时候,被一辆车直接给碾压了过去,当场身亡。当时不是没有人想收养大壮,毕竟他在主人身边哀嚎痛哭的样子感动了很多人,但是大壮不愿意,在从收养的家里逃出来第四次之后,也没有人再来找他了。
所以说,为什么不能随便给狗狗取名字,他就这样保留着大壮的名字守在了主人逝世的那条街上。
细犬对大壮的那套作风嗤之以鼻,也对主人这种生物兴趣缺缺,他就像风一样自由,自然对于大壮这样的做派“完全不感冒”,抓到机会就要怼他。
正当一群狗吵的正欢的时候,一股人类引起的骚动就好像怅传染病一样从狗群的边缘传过来,等处在中心的泰格发现的时候,一道手电的强光已经直直的射了过来,准确的将泰格暴露在灯光下。
糟了,被发现了!
泰格猛然站起来就带着一群狗从他们挖出来的地道开跑,心中充满了悲凉——自己当时为什么要找一群保安来看着这个仓库,是闲的钱到处都是没地儿花吗?但是时间已经不给他自我批评的机会了,一大群保安已经从大门杀了进来,他们一个个装备精良训练有素,手里拿着甩棍就对着这群狗劈头盖脸的打过来,“可恶!居然敢来霍霍总裁的仓库,这群野狗是真的胆子大,你们陪我的工资来!”
打的几只狗唉唉直叫,也不敢回咬一口,只好抱头鼠窜。
泰格押后,一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