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是否两个人就不会如现在这般中间横隔着这样一道迈不过的距离呢?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敢轻易尝试,更了悟他也不可能没有光环。有种人生来就是被仰望的,比如他莫向北,即使是在他那个圈子里也分高低上下,而他则是站在高处俯瞰底下的那种人。真不知道他看上我哪一点,让他至今都对我不肯放手。

    胡乱想了一阵,乘着他还在沉睡我悄悄起身,走至门边旋转门把时猛然记起自己之前有锁门,那他是怎么进来的?还有,我回头看那躺在暗光里的身影,到这时才想到一个问题:昨晚上他又是怎么进我公寓的?

    我自不会跑去把他喊醒了来问,到了客厅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我的钥匙,等在桌上找到后小心地收起,然后再四下搜寻可疑物件。找了一圈并没结果,除了被他扔在沙发上的一件风衣外套外他什么都没带。迟疑了下,走到沙发边拿起他的外套去摸口袋,刚好我做出这个探入手的动作,卧室的门就被拉开了,莫向北长身而立于门内,目光寥寥射向我使我手一颤,风衣掉落在了脚边。

    他清冽的目光飘过一眼后就似笑非笑着问:“想找什么?”

    感觉自己就像一个被抓包了的小偷,无所遁形于主人的视线之下,手足无措地想要拔腿就跑。可回过神才想起这屋子是我的,我才是这里的主人,敛下慌乱的心神面无表情地道:“把钥匙给我。”他闻言扫了一眼桌子,淡道:“你不是已经拿走了?”

    我摇了下头:“你肯定私下配了我的钥匙。”

    “你也说了是私下配的,那就不是你的,我为什么要交给你?”他把这话说得理所当然,而且根本不来管我有多生气径自走进了厨房,很快里头就传来油煎的声音。<div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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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数一大堆的毛病,可就是上了心要怎么办?

    第63.为什么是莫向北

    到底没忍住好奇走到了厨房门边,顿然目瞪口呆。

    恐怕再没有比看到莫向北亲自掌厨煎牛排更令我感到诡异的事了......尤其是,看他手法娴熟并不像是第一次,而此刻的平底锅似乎正是之前被他拆解掉的那只。

    等到牛排出锅时光看那亮泽度就觉不错,另外香味扑鼻。

    “想吃就去摆餐具。”听见他头也不回地吩咐。本也没指望他会迟钝到连我在这边巴望都不知,但是......从没有在家吃西餐的习惯,所以并没有他所谓的餐具。

    在他一手端了盘子一手拿着半瓶红酒走到桌前时,冷扬的语调响在我的头顶:“你要用它吃牛排?”我看了看摆得齐整的筷子,心说外国人吃西餐喜欢用刀叉,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就是用筷子,有何不可?等他把盘子放下时我就用筷子夹起牛排作示范。

    对于一个不懂西方文化的人而言,对牛排的评价无非就是嫩不嫩,只觉一口咬下去肉感很不错,有汁水溢出来,在嘴里咀嚼时还有一股红酒味,原来那半瓶红酒的去处都在这两块牛排里了。

    之前在超市里我没有看到他有拿红酒,可能是后来我与他分开购物时拿的。上面一串都是英文字,依着他的品味与脾性应该买的红酒不会太差,却就这么浪费地用来烧牛排了,实在是奢侈啊。心里头腹诽着,又忍不住回头去看厨房那处,刚才他把牛排端上后就又回身走进了里边,此时又听到沙沙的油煎声传来。

    看了眼盘子里还剩的一大块牛排,心说他不会这两大块都是给我吃的吧。

    然而等到他再次走过来时,盘中却是几只橙红色的大虾,看得我不由暗吞口水。他也不管我,坐进椅子里就开始剥起虾来。在我的余光里那修长的手指好似在弹钢琴,今天算是长见识了,当他优雅地剥完一只虾后,虾肉白嫩诱人自不必说,那剥下来的壳竟然刚好一整只。

    转眼就见他剥到最后一只了,我脑子一发热把面前的那盘牛排推了过去。他终于抬眼,一张嫌弃的脸:“餐具是饮食文化中最不可忽视的。”

    意思就是不想与我一般用筷子夹着牛排啃了?同样都是吃,还穷讲究那些。在我讪讪地撇嘴时,最后那只白嫩的虾被丢进了我的餐盘中,同时他从旁擦身而过。听见他走往了阳台隐约传来语声,应该是在讲电话。

    我看看那块已经冷掉的牛排,再看看自己盘里的虾,选择很快就做出来了。

    美食虽然稍有慰籍,但看着窗外夜色沉浓就感不安,止不住地想:今晚他还会待在这吗?脑中只要闪过昨夜他满身戾气的画面就仍心有余悸,不过是我多虑了,当他打完电话一身清冷地走回厅内时只淡飘了我一眼,就走到沙发前拎起风衣往门处走。

    我无声静望,隐约的期待又觉莫名的落寞,走到门边时他将风衣穿上才转过身来,隔着长廊到客厅的距离幽声而道:“不准换锁,你知道的,即使没了钥匙这扇门也挡不住我。”

    随后他便姿态优雅地开门离去,甚至还为我把门给轻带上。

    静默一瞬后我鬼使神差地走到窗边去看公寓楼下,由于之前去广场搭台是与同事坐公司的车过去的,后来出了那事沈熹又直接把我送回了家,所以我那台小白车还停在公司楼下。现下我的停车位上正四平八稳地停着他那辆黑色路虎,很快就见他颀长利落的身影出现在视线中。敏锐的他立即察觉到了我的目光抬起头来,不过我是躲在角落里的,应该不至于被他捕捉到。

    公寓楼下的路灯并不太亮,其实隔着这么远的距离我无法看清他神色的,但脑中很直接地反射出了他仰望这处时的表情:冷冷的,酷酷的,嘴角还勾着一抹弧度。

    他似乎不急着走了,往车门上一靠从衣兜里掏着什么,一会桌上的手机就在边震边响。

    我强忍住要走过去看是否他打来的冲动,铃声在响了五六声后就安静了下来,撇了撇嘴闷闷地想:真是个没有耐心的人。

    只见莫向北在楼底下点了根烟,有一口没一口地抽着,等烟抽完时他把手机放回了兜里,拉开车门迈入。这时桌上的我的手机又传来一声短信,我没忍住走上了前。

    窗外传来引擎启动声,随而车行渐远。

    消息确实是他发的,只简单一句:明早我过来接你。于是这晚我在患得患失中入眠,迷蒙中听见电话铃声,眯开眼见窗外还暗着,从枕头底下摸着手机一看发现是老四打来的,时间凌晨五点......电话接通了那头却不说话,就在我以为信号不好时突听老四嘶哑着声说:“小五,我在你家门外。”

    心头一个咯噔,急忙跑去开门,果然见老四蹲在门口把头深埋在膝盖里。听见门声她缓缓抬起头,我蓦然心中抽紧!这是我第一次见老四这般神情颓败无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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