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感情都两年了,想必是爱极了她,他又没法为自己那点传统去为难儿子,於是他和妻子对视的两眼,彼此都不太高兴。容沛在国外很少能吃到地道的家乡菜,只是回了家了,他夹了一筷子肉,放进了嘴里,刚一嚼,竟觉得味道不对,“咱们换厨师了?”他问道,手里还举著筷子。容太太看了看儿子,又看了看他的筷子,摇头:“没有,还是以前的那个。”容沛就又试了一口,也不知是不是太久没吃了,还是有那点儿不同,他自言自语地说:“吃著还是有点奇怪,和我以前吃过的不同。”却也没太在乎,将就著算了。

    容太太迷惑不解,她也尝了儿子说的那碟肉,那肉炒得很软,肉汁鲜美,藏著小许辣味。这就是她吃惯的味道。她只好向丈夫求助,结果他的神情略复杂,她细心一想,忽然就开了窍,顿时连想都不敢了,连忙喝著自己面前的汤,险些烫伤了嘴唇。容沛和他们不一样,过去他所吃得习惯的,都是那个人给他做的。他对那个人的手艺,比对厨师的还熟悉。只是那个人已不在了,他可不能再想要过去的味道了。

    这张餐桌能容纳八个人。上首处的主位是属於容老爷,他如今也不在了,那处也就空了,成为过去与现在的区别之一。空著的位置,还是依然一如既往地摆著碗筷。容战夫妇坐在空位的下右方,容沛就在父亲的对面,而那个人,就坐在他的身边,在他母亲的对面。那个人也不知道怎麽回事,今天食量也变得那麽小,每次都只夹一点点,筷子还拿得颤颤晃晃的。容沛在心里腹诽著,慢条斯理地吃著米饭,闻到了饭菜的香气,筷子尖在饭粒里拨弄著,送入口内竟远不如闻到的香。他食欲有些消减了,估计是自己时差没倒过来,导致胃口不好。

    菜都上的七七八八了,容沛吃饭的速度则越来越慢,然後,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他停下了筷子。那个人今天的手是有毛病吧,连拿筷子都老是颤,还不如剁掉。他很不满地想道,只是想象都不忘使用对那人专属的嘲讽,跟著又暗自强调,他可不是有心去注意那人的,只是那个人离他很近,他不需要倾斜一个角度,都能捕捉到那人的举动,而这个混账竟然还挑食,把些蔬菜挑出了一个小山堆。可恶,这麽娇气,当他自己是少爷吗?不过是个佣人,佣人挑什麽食?一点蔬菜都不吃是想要怎样啊?他气愤极了,指间也夹紧了筷子,手臂的肌肉也绷住了,当忍耐到达极限之时,他猛地摔下了筷子,转过了脸,:“够了!什麽东西!从哪儿学的这样一个坏习……”

    顷刻之间,满堂满室的每个角落都只剩下了寂静。有个佣人端著盘子正要上最後的菜,被这麽一吼,全然愣在了当场。容沛的眼睛轻微睁大了,所有溢到嘴边的话全哽在了喉咙里,仿佛变成了一根尖锐的鱼骨,他的呼吸先是加速,加速,再加速,变得很急促,紧接著便戛然而止了。原来在他身边的并不是那个人,他可还不及高兴,因为现实和以为所造成了巨大的落差,他没有做好足够的防备,预想中的,映入眼中的本该属於那个人的面孔被扭曲了,五官各自移了位,遽然拼出了女人的样貌。

    啊……真是太好了,不是那个人。真是太好了。容沛从那份凝固中挣出来,他慢慢恢复了呼吸,笑出了声音,笑声之中很有点不自然。尔後,他又止住了笑,眼光在所有人的脸转了一圈,最後落在了身边的人身上,凯瑟琳很委屈地皱著鼻子。“真是抱歉,亲爱的,我刚刚不是有意的,原谅我。”他温柔地说,伸出了手臂,倾过上身,将她揽进了臂弯里,她又恢复了热情,在他嘴边献上了亲吻。他抱著他即将共度一生的女人,父母在一点点把震惊收拾干净,不知缘故的,他觉得母亲特别惊惶,面无人色,还有著点别的什麽。不过她向来如此,也不用在意。

    应该是凯瑟琳的体温,容沛的情绪在抹平了,他相信自己的情绪抹平了,便放开了未婚妻,无比爱怜地摸摸她的头发,把她的发丝拨到耳尖,“谢谢。”他说,再次集中注意力,小心注意著胸口的位置,以肯定自己的身体没异样。真的没异样。就在刚刚,那个人不在,那落差,他的心头像被什麽瞎眼的东西撞了一下,闷闷的。现在已经好了。他松了口气,又转正了身体,左手扶住瓷碗,右手捡起筷子,嚼著不知味道的食物,似嚼著蜡烛。刚刚会那样,大概是讨厌的那个人不在,二十年了,经过他的不懈努力,他身边的位置终於再也不是他了,从此换成了另外一个人,所以他太惊喜了,所以才会那样,所以才会被撞了一下子。

    不过,欣喜若狂,这四个大字,真的会差点把人的心给磕伤吗?那一下子可真不好受呢。容沛滋生著这份若有若无的疑问,也让自己忽视了,忽视那份仍然存在的,若有若无的不舒服。

    13

    晚饭过後,客厅那盏夸张的吊灯打开了。佣人端来了一个果盘放在茶几上,各样鲜甜的水果在盘子摆得实是漂亮,果肉上洒著点点水珠,并用果皮切割出了造型。容沛拿著小银叉刺了一块苹果,放到齿间一咬,果汁在舌尖上晕开了去,往大脑里传去了一个信号,这水果的味道没有异样。他又连续咽下去好几块,嘴里的口感好了很多,现在他都记不得刚刚是吃了什麽了。而容太太在他旁边的沙发上坐著,那条泰迪犬又冒出头了,她把它抱在腿上,竟将它当做一个小孩儿对待,正在给它梳理毛发,动作细致轻柔,手边还摆著件薄薄的红毛衣。红毛衣很小很小,正是适合狗的体型。

    容太太是亲自给这小狗洗澡的,拿它洗得香喷喷的,又将它的毛发都梳得极好看,浑身都蓬松得像炸开的毛团。她自饭後便只顾著这小狗了,只把它抱在怀里玩了又玩,不时亲热地把脸埋在它的毛发里,蹭了又蹭,一直说著:“真乖,一会儿带你散步去。”去哄小狗开心。容战对於妻子和宠物的热乎劲儿,很是不以为然,他只抖开了手里的报纸,喝著热茶,安静阅读。容沛注意到了桌角边的小竹筐,里面是些毛线和织针,他咬著叉子,问:“妈,你自己给狗织衣服?”容太太握著小狗的爪子,一上一下地摇摆著,像是没办法地说:“是啊,外边买的它都不喜欢,总是要咬烂,我给织的它就不会,都特别喜欢呢。”接著,她又凑近了小泰迪,逗弄著问:“是不是呀?你这个小淘气鬼。”小狗讲不了人话,不过它的反应也算是回答了,它的尾巴疯狂地摇著,直往她身上扑,她揉揉它的脑袋,“真乖。”

    自从有记忆,容沛可不知道母亲是否给自己织过一只袜子,他觉得挺好笑的,呵了一声:“至於麽,不过对待一只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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