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你输了。”
这……怎么可能?
许清乐表情一僵,接身体直直的僵硬转过头,背后拿着剑,笑容灿烂的看着自己的,不是琦千蝶又是谁。
“你怎么……怎么会……过来的?”许清乐觉得自己的声音有点干,今天的打击实在太大了,自己一个后天十层的弟子,竟然输给了一个凡人,这……这简直就是……
“你赢了。”许清乐一脸失魂落魄的丢下手中的碧水剑,就算知道原因又能怎么样?输了就是输了,输了就得认帐。
“嘻嘻……其实你很厉害,不过我更厉害。”琦千蝶收回剑,看着一下子像老了很多的许清乐笑嘻嘻的说道。
你很厉害,不过我更厉害。
理由就是这么简单。
许清乐败了,败得心服口服。
“好了,比武也比完了,我该回去吃饭了。”琦千蝶用眼角扫了一眼,还明显不在状态,待在一旁发呆的许清乐,没有理会旁边那些新入门小鸡仔或崇拜或惊讶的眼神,也没有再谈钱清尘的事,拍了拍身上的灰,转身向论仙台走去。
看着他飘逸而去的身影,这群围观了这次比武的小鸡仔们,头一次对修真界的唯灵根论,甚至长年以来,以灵根决定一个人前途的这套理论起了怀疑。
也许……人定……真得能胜天?
故且不论那群被琦千蝶装逼所欺骗的小鸡仔,一路蹦蹦跳跳跑回长生峰,中间还去正阳峰食堂摸了两鸡腿的琦千蝶,刚一踏进长生峰自己的院子里,连院门都还没关上,立刻就单腰跪倒在地上,接着明黄色的衣服上,开始往外渗出点点红渍。
琦千蝶随手扯下外面的衣服,掏出镜子看着镜中的自己,白皙的肌肤上尽是一道一道的伤痕,皮肉翻飞,深可见骨,鲜血不住往外流着,一会儿功夫就将地板染成了一片红色。
“毒尸的血可真多啊!正常人怎么能流出这么多血?这得是好几个人的份量了吧!”
琦千蝶一边调侃着,一边切成补天给自己治伤。
随着一道道紫白的光芒在身上亮起,道道伤痕也跟录像带倒放一般,瞬间消失在身上。
待血条加满之后,镜子里出现的自己,依旧是只粉嫩可口的大白包子。
“哼哼!我今天那么惨,那家伙应该也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才是。”想到许清乐失魂乐魄的样子,琦千蝶忍不住心中一阵偷乐。
有些人爱财,有些人爱色,有些人无欲无求,可偏偏架不住有几个猪队友。
对付不同的敌人,要有不同的打击方法。
像许清乐这种人,在身体上打击他们是没用的,能起作用的只有心理上打击。
心理打击最简单最粗暴的方法——夺走他最心爱的东西,然后狠狠毁灭给他看。
许清心最心爱的东西,就是对自己剑术的自信心。
而琦千蝶要做的,就是摧残她的自信心。
打倒她!再狠狠打倒她!以一个凡人之身,将她从修真者这个不可一世的高冷地位上拖下来,用自己的实力告诉她,你……不过是个连凡人都不如的废物。
☆、第68章 琦千蝶的大麻烦
藏剑门山脚下西湖旁的虎跑别院里,住着一群刚入门的小黄鸡,而且一群好斗的小黄鸡。
这群琦千蝶被简称为“斗鸡”或是“逗逼鸡”的小黄鸡们,在藏剑门有个好听的称呼,叫做“新入门弟子”。
“你知道吗?斗鸡不但营养丰富,而且因为长年运动量大的原因,肉质比普通家鸡更要紧致有弹性,做出来的菜也更加美味可口,让人根本把持不住……惹……呃……小点心,你干嘛呢?”琦千蝶看着自己手里不翼而飞的鸡翅,歪着头看着坐在自己身旁浅浅微笑少年。
今年十五岁的钱清尘,已经完全看不出三年前,刚入门时的那副土包子模样,更看不出四年前李渡城里,那个又瘦又小还病的穷小子模样。此时的他,符合着每一个青春少女对梦中情人的理由——相貌英俊、温文如玉、清逸出尘、亲切体贴、诚恳谦逊、前途光明,很豪但不土也不二。
但实质上,只有琦千蝶才知道,这家伙虽然个头长了不少,法术也精进不少,练丹术更是表现出非一般的天质,但因为掌门的奇葩培育制度,心智却是一点都没有增加,还是一样的软白萌蠢。
属于那种,我要是他亲人,我连让他出去买瓶酱油,我都怕他被拐了的那种小白。
“千蝶妹妹,你不要我了?”钱清尘看着一脸因为鸡翅被抢,而表情有些愤怒,又有些傻乎乎的琦千蝶,满脸委屈的说道。
“我哪不要你了啊?我怎么可能不要你!”喂这么多年的点心,眼看着就要能吃了,怎么可能说不要就不要了?到嘴的点心,哪能飞了?
“那你为什么要跟长生真人说,你想要一个人出去游历?”钱清尘红着眼圈,一脸悲愤的看着琦千蝶。
“呃……”琦千蝶无力的以手揉额,这种事情真不知道该怎么和人解释才好,鱼唇的凡人,怎么会懂神明的烦恼呢?难道哥能跟你说,因为哥再不出去游历,你们就该发现哥长不大这个事了么?
这三年来,因为要学习藏剑门先进,游戏里没有传授过的剑法,琦千蝶每天都待在藏剑门,很认真的学着剑,很难得没有出去进行大规模觅食,只是偶尔去扬州城卖药兼打打野味而已。
见鸡翅已经没可能拿回来,琦千蝶从包包里摸出一包腌好的风干的肉条,开始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这包肉条的主人是谁来着?是那个想抢哥药方的修士,还是那个专门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子弟?嗯,不记得了,只记得他生命力比一般人要长,被哥切了一千多片都没死,后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阿大、阿二、阿三他们几个咬死,死的时候还高叫“身为藏剑门弟子,你在外面吃人,你师傅知道吗”来着。
真是个傻逼!我在外面吃人,我师傅当然不知道啦!我师傅只知道我在外面行侠仗义,嫉恶如仇,惩奸除恶,维护修真界的善良风气。
有个爱行侠仗义的师傅,再有个爱行侠仗义的弟子,难道很奇怪么?
这年头,还是当好人有前途,同样是杀人放火,好人干出来就是行侠仗义,魔门干出来就是杀人夺宝。
这……怎么可能?
许清乐表情一僵,接身体直直的僵硬转过头,背后拿着剑,笑容灿烂的看着自己的,不是琦千蝶又是谁。
“你怎么……怎么会……过来的?”许清乐觉得自己的声音有点干,今天的打击实在太大了,自己一个后天十层的弟子,竟然输给了一个凡人,这……这简直就是……
“你赢了。”许清乐一脸失魂落魄的丢下手中的碧水剑,就算知道原因又能怎么样?输了就是输了,输了就得认帐。
“嘻嘻……其实你很厉害,不过我更厉害。”琦千蝶收回剑,看着一下子像老了很多的许清乐笑嘻嘻的说道。
你很厉害,不过我更厉害。
理由就是这么简单。
许清乐败了,败得心服口服。
“好了,比武也比完了,我该回去吃饭了。”琦千蝶用眼角扫了一眼,还明显不在状态,待在一旁发呆的许清乐,没有理会旁边那些新入门小鸡仔或崇拜或惊讶的眼神,也没有再谈钱清尘的事,拍了拍身上的灰,转身向论仙台走去。
看着他飘逸而去的身影,这群围观了这次比武的小鸡仔们,头一次对修真界的唯灵根论,甚至长年以来,以灵根决定一个人前途的这套理论起了怀疑。
也许……人定……真得能胜天?
故且不论那群被琦千蝶装逼所欺骗的小鸡仔,一路蹦蹦跳跳跑回长生峰,中间还去正阳峰食堂摸了两鸡腿的琦千蝶,刚一踏进长生峰自己的院子里,连院门都还没关上,立刻就单腰跪倒在地上,接着明黄色的衣服上,开始往外渗出点点红渍。
琦千蝶随手扯下外面的衣服,掏出镜子看着镜中的自己,白皙的肌肤上尽是一道一道的伤痕,皮肉翻飞,深可见骨,鲜血不住往外流着,一会儿功夫就将地板染成了一片红色。
“毒尸的血可真多啊!正常人怎么能流出这么多血?这得是好几个人的份量了吧!”
琦千蝶一边调侃着,一边切成补天给自己治伤。
随着一道道紫白的光芒在身上亮起,道道伤痕也跟录像带倒放一般,瞬间消失在身上。
待血条加满之后,镜子里出现的自己,依旧是只粉嫩可口的大白包子。
“哼哼!我今天那么惨,那家伙应该也不会比我好到哪里去才是。”想到许清乐失魂乐魄的样子,琦千蝶忍不住心中一阵偷乐。
有些人爱财,有些人爱色,有些人无欲无求,可偏偏架不住有几个猪队友。
对付不同的敌人,要有不同的打击方法。
像许清乐这种人,在身体上打击他们是没用的,能起作用的只有心理上打击。
心理打击最简单最粗暴的方法——夺走他最心爱的东西,然后狠狠毁灭给他看。
许清心最心爱的东西,就是对自己剑术的自信心。
而琦千蝶要做的,就是摧残她的自信心。
打倒她!再狠狠打倒她!以一个凡人之身,将她从修真者这个不可一世的高冷地位上拖下来,用自己的实力告诉她,你……不过是个连凡人都不如的废物。
☆、第68章 琦千蝶的大麻烦
藏剑门山脚下西湖旁的虎跑别院里,住着一群刚入门的小黄鸡,而且一群好斗的小黄鸡。
这群琦千蝶被简称为“斗鸡”或是“逗逼鸡”的小黄鸡们,在藏剑门有个好听的称呼,叫做“新入门弟子”。
“你知道吗?斗鸡不但营养丰富,而且因为长年运动量大的原因,肉质比普通家鸡更要紧致有弹性,做出来的菜也更加美味可口,让人根本把持不住……惹……呃……小点心,你干嘛呢?”琦千蝶看着自己手里不翼而飞的鸡翅,歪着头看着坐在自己身旁浅浅微笑少年。
今年十五岁的钱清尘,已经完全看不出三年前,刚入门时的那副土包子模样,更看不出四年前李渡城里,那个又瘦又小还病的穷小子模样。此时的他,符合着每一个青春少女对梦中情人的理由——相貌英俊、温文如玉、清逸出尘、亲切体贴、诚恳谦逊、前途光明,很豪但不土也不二。
但实质上,只有琦千蝶才知道,这家伙虽然个头长了不少,法术也精进不少,练丹术更是表现出非一般的天质,但因为掌门的奇葩培育制度,心智却是一点都没有增加,还是一样的软白萌蠢。
属于那种,我要是他亲人,我连让他出去买瓶酱油,我都怕他被拐了的那种小白。
“千蝶妹妹,你不要我了?”钱清尘看着一脸因为鸡翅被抢,而表情有些愤怒,又有些傻乎乎的琦千蝶,满脸委屈的说道。
“我哪不要你了啊?我怎么可能不要你!”喂这么多年的点心,眼看着就要能吃了,怎么可能说不要就不要了?到嘴的点心,哪能飞了?
“那你为什么要跟长生真人说,你想要一个人出去游历?”钱清尘红着眼圈,一脸悲愤的看着琦千蝶。
“呃……”琦千蝶无力的以手揉额,这种事情真不知道该怎么和人解释才好,鱼唇的凡人,怎么会懂神明的烦恼呢?难道哥能跟你说,因为哥再不出去游历,你们就该发现哥长不大这个事了么?
这三年来,因为要学习藏剑门先进,游戏里没有传授过的剑法,琦千蝶每天都待在藏剑门,很认真的学着剑,很难得没有出去进行大规模觅食,只是偶尔去扬州城卖药兼打打野味而已。
见鸡翅已经没可能拿回来,琦千蝶从包包里摸出一包腌好的风干的肉条,开始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这包肉条的主人是谁来着?是那个想抢哥药方的修士,还是那个专门调戏良家妇女的纨绔子弟?嗯,不记得了,只记得他生命力比一般人要长,被哥切了一千多片都没死,后来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阿大、阿二、阿三他们几个咬死,死的时候还高叫“身为藏剑门弟子,你在外面吃人,你师傅知道吗”来着。
真是个傻逼!我在外面吃人,我师傅当然不知道啦!我师傅只知道我在外面行侠仗义,嫉恶如仇,惩奸除恶,维护修真界的善良风气。
有个爱行侠仗义的师傅,再有个爱行侠仗义的弟子,难道很奇怪么?
这年头,还是当好人有前途,同样是杀人放火,好人干出来就是行侠仗义,魔门干出来就是杀人夺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