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的眼神,那视线的落点,那微促的呼吸,感染了林芷岚,搭在王子墨腰上的小手,慢慢滑入她的衣中,向上,再向上。。。

    第二十四章

    微凉的小手,柔若无骨,嫩滑如丝,在身上轻轻抚动,简直就是最好的享受,王子墨享受着,根本没想阻止林芷岚,她好似忘了自己先前的害羞,也忘了眼下不是万籁俱寂的夜晚,她的手随着心触摸着林芷岚有些发胖的腰肢,在那丝滑地流连忘返。

    林芷岚抬起头,与王子墨对视,看到她漆墨的眸子中,倒映着自己的身影,王子墨的眼睛,有些狭长,极好看的双眼皮,让眼睛看起来并不小,平时,这双眼睛清澈明亮,看自己的时候总是带着温暖的宠溺,而眼下,那里的温度逐渐攀高,一丝丝炙热感烧得林芷岚满脸发烫。

    林芷岚沉溺在这暧昧弥漫的感觉中,小手渐渐向上,越过平坦的腹部,到达心中的目的地——小馒头!

    小馒头虽小,但总是有的!

    在接触的一刹那,王子墨细长的眸子登时睁圆,连在林芷岚腰肢上的手都不自觉收紧。林芷岚没有动,只是轻轻覆在上面,感受手心中微微凸起的感觉,突然间觉得自己对王子墨亏欠太多,心一抽一抽地痛着。

    “岚儿,我。。。我不是故意弄疼你的。”看到林芷岚眼中泪水开始凝聚,王子墨顾不上停在自己胸前的小手,忙松了自己的手,自责道。

    “没有,我不疼。”林芷岚摇头,另一手抚上王子墨的脸,内疚地说道:“我总是凶你,又好吃懒做,你这样为我付出,不值得。”

    王子墨将手盖在林芷岚的手上,认真地说道:“只有你是真心对我好的,我知道!”

    王子墨这个人,很单纯,有些傻气,遇事软弱,但她绝不是蠢人,从小生活在别人的异样眼光中,让得她极为敏感,她用澄净的双眼看世界,所有的美好与不美好的东西,她都能辨别出来,来自灵魂的敏锐感觉,让她清楚地看透人心。

    她不曾怨恨爹娘,因为她知道她爹的无奈,她娘的无助,她不曾怨恨庄里人,因为她知道他们的无知与盲从,她从小就与陈旺树交好,因为她知道陈旺树的人品,而对于林芷岚,从林芷岚说出要与自己分担的那一刻,王子墨就知道这个女子的真诚与善良。

    她不善于表达,并不说明她心里糊涂,事实恰恰相反,对于身边的人与事,她看得太过通透。

    林芷岚细细描绘着王子墨的眉眼,从她青涩的脸上找到了成熟的味道,林芷岚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最缺的便是安全感,而王子墨,这个年轻的少女,给自己营造了安全的港湾。

    “王子墨,我喜欢你。”林芷岚带着微笑,轻轻地说道。

    王子墨闻言,呆住了。

    林芷岚见王子墨又犯傻了,不由甜甜笑着,妩媚之极,她柔柔地靠近王子墨,朱唇点在王子墨的嘴上,再次说道:“王子墨,我喜欢你。”

    话音刚落,呆傻的王子墨突然发力,一个翻身将林芷岚压在身下,脸上那表情,别提了,极其复杂,又是震惊,又是狂喜,又是不可置信,林芷岚来不及细细品味,她实在没想到,温和到软弱的王子墨,居然会如此激动。

    王子墨怎么会不激动,这辈子可没人说过喜欢自己呢,不管是什么感情,第一次听到别人说喜欢自己,她那满心的欢喜都快溢出胸腔了,再看那人是林芷岚,是自己喜欢的林芷岚,这种付出能得到回报的感觉,实在是太好了。

    “呆子,你这是做什么?”

    林芷岚感觉王子墨满脸通红,表情激动,全身都绷得僵硬,不由露出温柔的淡笑,素手轻抬,摩挲着王子墨绷紧的后颈,用自己的柔意,浸润着王子墨。

    不过显然,林芷岚低估了自己对王子墨的影响,只见王子墨的脸逐渐在眼前放大,然后自己的小嘴就被她含了进去,不再是惯常的温柔轻触,而是带着侵略的感觉,极其狂野火辣,聪明的王子墨早在林芷岚无声的教调中学会了如何亲吻。

    嘴唇被含得微肿,小舌被王子墨牢牢吸住,嘴中如狂风般地扫过,带着微微刺痛,却也让得林芷岚沉溺与欢喜。

    两人忘我的投入,呼吸粗重,衣衫摩挲,肢体交缠,林芷岚不自觉的将手从王子墨的领口滑入,迷恋那里嫩滑又弹性十足的触感,王子墨也终于放过了那不堪蹂、躏的红唇,本能地滑向林芷岚修长优雅的细颈,留下一个个胭脂红梅。

    屋中飘散着细细压抑的呻、吟,让得空气都充斥着暧昧,王子墨的脑中一片空白,只是本能的觉得这样还不够,可是她不知道怎样才能得到更多,情急之下,她只能不断地吮吸,将灼热烫人的鼻息喷在林芷岚颈间。

    “王子墨,你停下来。”林芷岚轻轻推着王子墨,但王子墨没有反应,林芷岚只能用着所剩无几的力气捶了她几下,急着说道:“你压着我肚子了~”

    一语惊醒吻中人,王子墨喘着粗气,快速翻下来,不知所措地看着林芷岚。

    “刚才压着了,肚子有些痛,现下好了,别急。”林芷岚安慰道。

    “对不起,我。。。”王子墨很内疚,心中充满了罪恶感。

    “刚才。。。我很喜欢,肚子不痛了,下回你注意些就是了。”一场激吻,林芷岚也累了,把自己挨进王子墨怀里,带着微笑睡着了。

    不过王子墨却是睡不着的,刚才那个吻,震撼人心,她从来没有这种要将一个人“生吞活剥”的冲动,可是她又觉得很惭愧,只顾自己不顾孩子,看着林芷岚还未显怀的肚子,王子墨脑中回响着一个词——下回。

    原来,还有下回啊~

    又过了十几日,稻秧翻地后,王子墨也是闲了下来,开始专注抄书工作。王子墨的字,与她的性格很不一样,林芷岚第一次看到就觉得大气。不过王子墨知道自己的字在读书人眼里根本上不得台面,毛笔字讲究章法笔力,王子墨学得不多,练字也只是两三年光景,如今的字,只能算工整,但目不识丁的林芷岚可能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怎么看怎么好。

    要说林芷岚目不识丁,也是不准确的,林芷岚所带来的那张硬卡片上的字,她全都认识,而王子墨大半都不认识,王子墨一直有个疑虑,那些字在结构上与自己所学的字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每个字的笔画有很大出入,她觉得两者之间应该有些联系,只是从古至今文字在变迁过程中,宋体可以上溯至源,而林芷岚的字却是不能。

    秋意渐浓,凉风徐徐,宁静的午后,林芷岚香甜地睡午觉,王子墨则在外屋认真抄书。书是个金贵的东西,抄上几本书,比种一亩地收入还高,王子墨很喜欢这个工作,不仅能赚钱养家,还能读些好书,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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