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窗外,只冷冷吐了一个字:“脏。”
我连忙点头附和:“再说,看这天色阴沉的,指不定还要转成中雨、暴雨呢!”
仿佛是为了印证我的话,方才还绵绵的细雨一下子加大了势头,转为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叮叮咚咚的强劲鼓点击在玻璃上、车板上,嘈杂的声响震得人耳膜发紧。
墨墨打开雨刮器,放松了油门,也打消了开窗的念头。
车子在路上平稳地前行着,两边的玻璃窗上开始结出湿湿的一层水气——我用手抹了抹,透过遮天蔽日的雨帘,却再也看不到一只丧尸的影子:真是奇怪,难道丧尸也躲雨去了?
被自己的黑色幽默逗笑了,我转过头,正看到萧微微蹙起的眉峰:“怎么了?”
不知为何,见到她皱眉,我的心里会升起莫名的难过的情绪,这种情绪来得又急又猛,在我还未意识到的时候,已经伸出指尖抚上她的眉头。
“……没事。”她看着我笑了笑,然后对开车的墨墨说道,“前面左转,那里有亮光。”
我眯着眼看了看,却是一片雨水茫茫——萧的视力未免太好了吧?
墨墨也抱有与我相同的疑问,不过她没有再选择呛声,而是理智地打了方向盘,朝左边开去——大量的事实证明,反驳萧的结果,往往只是在自己的错误记录上刷新一笔而已,没有太大意义——吃一堑长一智,倔强如墨墨也已经学乖,轻易不肯与萧作对了,这让我十分欣慰。
车子又往前开了几百米,果然见到了微弱的光亮——车前灯的照耀下,竟然是是一座立着警徽的大楼,莫非这里是小镇的警察局么?
廊檐下挂着一盏纸糊的灯笼,轻微摇晃着,里面的烛火连连闪动,却是与这现代化的大楼格格不入——这就是萧方才看到的光亮吧。
雨势很大,通过车灯的光,只能依稀分辨出前方几个灵活的身影不是失去神智的行尸走肉,而是活生生的人类——我不明白这么大的雨,他们为何不呆在室内——见他们没有阻拦的意思,墨墨继续往里行驶。
车子顺利地开进了机关大楼下的避雨棚,透过车窗,我们没有看到一只丧尸,只看到一群在雨下尽情吼叫的人,他们有的脱下了衣服迎接大雨的洗礼,有的张开了嘴享受雨水的灌溉,脸上的笑意似乎能感染到其他人。
越来越多的人冲进了雨幕中,就连墨墨也跃跃欲试想要加入进这一场狂欢,好在她终于还是听进了我的劝告,没有贸贸然跟着他们冲进雨里,而是静待在车厢内,艳羡地看着。
萧从空间里取出了一些食物和水装进大的登山包里,然后又给了我们每人一些新鲜的水果,吩咐我们尽快在车厢内吃完。
我一边啃着手中的苹果,一边透过厚厚的雨幕打量着那些人脸上欣喜若狂的神色,却再也没有办法如石赢一家那样感同身受了——这场大雨,究竟是洗刷一切罪恶的制裁者,还是将人们带入地狱深处的引导者呢?
在我咽下了最后一口果肉,收拾好残局时,副驾驶座边的玻璃窗也被人敲响了。
墨墨将车窗摇下了一些,朝着吴放歌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出面——我们一车四人,统共他一个男人。
他苦着脸点点头,面色一肃,还真有些像模像样。
敲车窗的是一个年逾五十岁的老大爷,唇上留了一圈短髭,连着头发都泛了白,只是精神头很好,笑眯眯的脸上带起了大片的褶子:“哟,三个小姑娘一个小伙子,你们是从别的地儿来的吧?”
吴放歌笑着点点头,配合着说道:“大爷您眼光真准,我们是从y市逃过来的,赶了一天的路想找地儿歇歇脚;您不知道,忽然下了大雨,路都看不清了,别说是赶路,就连出镇子都成了问题啊……”
他脸上的愁色煞有介事,连我都不由得在心里佩服一句:人生如戏,全凭演技!
那他以前的纯良会不会都是演出来的?
回想了一下他看向墨墨时的眼神,我摇了摇头,又忍不住自嘲——自从末世来临,我也变得疑神疑鬼起来,总是怀疑这个,怀疑那个,似乎以前那个真诚的我一去不返了……我憎恶这样的自己,却又无力改变一点点朝着这个方向倾斜着——我真害怕有一天,失去了信任的能力。
那个时候,一定是我对这个世界再无留恋的绝望——但愿不会有这么一天。
老大爷显然很享受吴放歌的奉承,和蔼地指了指身后道:“没事儿,咱这里地方虽然不大,再容纳个十来号人也不是什么问题,况且,这么大的雨,说明是老天爷要留你们在这儿歇歇脚嘞!”
——照大爷您的意思,老天爷是看全人类不顺眼才派丧尸来清剿我们么?
我在心里默默吐槽着,却与墨墨一样乖巧地看向大爷,甜甜地喊了一声——萧对着他点了点头,嘴角挂着一抹浅浅的微笑,矜持却不显倨傲,我仿佛觉得大爷笑得更欢了——是我的错觉么?
“大爷您怎么称呼?”吴放歌打开车门,在身上摸索了半天,竟然摸出一盒大前门来,抽了一支递给大爷,殷勤地点上,一脸谄媚的样子,像极了抗日剧里的某汉奸。
老大爷笑得褶子都舒展成了一朵菊花,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啧了几声,看了看后面,对吴放歌压低了声音说道:“好小子,挺会做人,就冲这支烟,大爷我也不能让你吃了亏去……敝姓王,你叫我王大爷就好;这样,一会儿你跟那些人说是我远方侄孙,专程来投奔我的,省得他们多盘问。”
——他言下之意,是当地人很排外么?
也对,在以前,地域之争就十分激烈,更别说是现在这个资源越发紧缺是时候了。
“哎,爷爷。”吴放歌立马打蛇顺杆儿爬,恭敬地叫道。
“乖~”王大爷乐呵呵地应了,简单地给我们说起情况来。
这座警局里聚集着一批人,都是祈水镇上的居民,目前的临时首领是原小镇的警长葛新培,虽然没有异能,但是持有警局的武备库钥匙,枪法如神,为人又急公好义,所以在居民们的推荐下做了临时指挥。
丧尸之祸爆发后不久,全靠他组织手下的四名警员在小镇中搜救,将幸存者聚拢到镇中心的警局里,抵抗丧尸的侵袭——在我们到达祈水镇之前,他们已经与丧尸搏斗了好几天,也牺牲了半数人——最后还剩下不到六十人,对于
我连忙点头附和:“再说,看这天色阴沉的,指不定还要转成中雨、暴雨呢!”
仿佛是为了印证我的话,方才还绵绵的细雨一下子加大了势头,转为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叮叮咚咚的强劲鼓点击在玻璃上、车板上,嘈杂的声响震得人耳膜发紧。
墨墨打开雨刮器,放松了油门,也打消了开窗的念头。
车子在路上平稳地前行着,两边的玻璃窗上开始结出湿湿的一层水气——我用手抹了抹,透过遮天蔽日的雨帘,却再也看不到一只丧尸的影子:真是奇怪,难道丧尸也躲雨去了?
被自己的黑色幽默逗笑了,我转过头,正看到萧微微蹙起的眉峰:“怎么了?”
不知为何,见到她皱眉,我的心里会升起莫名的难过的情绪,这种情绪来得又急又猛,在我还未意识到的时候,已经伸出指尖抚上她的眉头。
“……没事。”她看着我笑了笑,然后对开车的墨墨说道,“前面左转,那里有亮光。”
我眯着眼看了看,却是一片雨水茫茫——萧的视力未免太好了吧?
墨墨也抱有与我相同的疑问,不过她没有再选择呛声,而是理智地打了方向盘,朝左边开去——大量的事实证明,反驳萧的结果,往往只是在自己的错误记录上刷新一笔而已,没有太大意义——吃一堑长一智,倔强如墨墨也已经学乖,轻易不肯与萧作对了,这让我十分欣慰。
车子又往前开了几百米,果然见到了微弱的光亮——车前灯的照耀下,竟然是是一座立着警徽的大楼,莫非这里是小镇的警察局么?
廊檐下挂着一盏纸糊的灯笼,轻微摇晃着,里面的烛火连连闪动,却是与这现代化的大楼格格不入——这就是萧方才看到的光亮吧。
雨势很大,通过车灯的光,只能依稀分辨出前方几个灵活的身影不是失去神智的行尸走肉,而是活生生的人类——我不明白这么大的雨,他们为何不呆在室内——见他们没有阻拦的意思,墨墨继续往里行驶。
车子顺利地开进了机关大楼下的避雨棚,透过车窗,我们没有看到一只丧尸,只看到一群在雨下尽情吼叫的人,他们有的脱下了衣服迎接大雨的洗礼,有的张开了嘴享受雨水的灌溉,脸上的笑意似乎能感染到其他人。
越来越多的人冲进了雨幕中,就连墨墨也跃跃欲试想要加入进这一场狂欢,好在她终于还是听进了我的劝告,没有贸贸然跟着他们冲进雨里,而是静待在车厢内,艳羡地看着。
萧从空间里取出了一些食物和水装进大的登山包里,然后又给了我们每人一些新鲜的水果,吩咐我们尽快在车厢内吃完。
我一边啃着手中的苹果,一边透过厚厚的雨幕打量着那些人脸上欣喜若狂的神色,却再也没有办法如石赢一家那样感同身受了——这场大雨,究竟是洗刷一切罪恶的制裁者,还是将人们带入地狱深处的引导者呢?
在我咽下了最后一口果肉,收拾好残局时,副驾驶座边的玻璃窗也被人敲响了。
墨墨将车窗摇下了一些,朝着吴放歌使了个眼色,示意他出面——我们一车四人,统共他一个男人。
他苦着脸点点头,面色一肃,还真有些像模像样。
敲车窗的是一个年逾五十岁的老大爷,唇上留了一圈短髭,连着头发都泛了白,只是精神头很好,笑眯眯的脸上带起了大片的褶子:“哟,三个小姑娘一个小伙子,你们是从别的地儿来的吧?”
吴放歌笑着点点头,配合着说道:“大爷您眼光真准,我们是从y市逃过来的,赶了一天的路想找地儿歇歇脚;您不知道,忽然下了大雨,路都看不清了,别说是赶路,就连出镇子都成了问题啊……”
他脸上的愁色煞有介事,连我都不由得在心里佩服一句:人生如戏,全凭演技!
那他以前的纯良会不会都是演出来的?
回想了一下他看向墨墨时的眼神,我摇了摇头,又忍不住自嘲——自从末世来临,我也变得疑神疑鬼起来,总是怀疑这个,怀疑那个,似乎以前那个真诚的我一去不返了……我憎恶这样的自己,却又无力改变一点点朝着这个方向倾斜着——我真害怕有一天,失去了信任的能力。
那个时候,一定是我对这个世界再无留恋的绝望——但愿不会有这么一天。
老大爷显然很享受吴放歌的奉承,和蔼地指了指身后道:“没事儿,咱这里地方虽然不大,再容纳个十来号人也不是什么问题,况且,这么大的雨,说明是老天爷要留你们在这儿歇歇脚嘞!”
——照大爷您的意思,老天爷是看全人类不顺眼才派丧尸来清剿我们么?
我在心里默默吐槽着,却与墨墨一样乖巧地看向大爷,甜甜地喊了一声——萧对着他点了点头,嘴角挂着一抹浅浅的微笑,矜持却不显倨傲,我仿佛觉得大爷笑得更欢了——是我的错觉么?
“大爷您怎么称呼?”吴放歌打开车门,在身上摸索了半天,竟然摸出一盒大前门来,抽了一支递给大爷,殷勤地点上,一脸谄媚的样子,像极了抗日剧里的某汉奸。
老大爷笑得褶子都舒展成了一朵菊花,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啧了几声,看了看后面,对吴放歌压低了声音说道:“好小子,挺会做人,就冲这支烟,大爷我也不能让你吃了亏去……敝姓王,你叫我王大爷就好;这样,一会儿你跟那些人说是我远方侄孙,专程来投奔我的,省得他们多盘问。”
——他言下之意,是当地人很排外么?
也对,在以前,地域之争就十分激烈,更别说是现在这个资源越发紧缺是时候了。
“哎,爷爷。”吴放歌立马打蛇顺杆儿爬,恭敬地叫道。
“乖~”王大爷乐呵呵地应了,简单地给我们说起情况来。
这座警局里聚集着一批人,都是祈水镇上的居民,目前的临时首领是原小镇的警长葛新培,虽然没有异能,但是持有警局的武备库钥匙,枪法如神,为人又急公好义,所以在居民们的推荐下做了临时指挥。
丧尸之祸爆发后不久,全靠他组织手下的四名警员在小镇中搜救,将幸存者聚拢到镇中心的警局里,抵抗丧尸的侵袭——在我们到达祈水镇之前,他们已经与丧尸搏斗了好几天,也牺牲了半数人——最后还剩下不到六十人,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