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男子汉大丈夫,宁死不屈,士可杀不可辱。

    可俗话又说: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雍春风很纠结,手里的拳头握紧又松开,松开又握紧,纠结着到底该让哪句俗话先实现。他在主编办公室里已经待了整整一个上午,忍受着那个尖酸刻薄的戴着黑框眼镜的老女人劳丽娜指着他的脑门,叽里呱拉一通大吼:“是不是男人?有没有一点责任感?三天不上班,手机没人接,现在突然出现。出现来干嘛?领工资?想都别想,告诉你,不仅这月工资全部扣除,连今年的年终奖你也别想拿……什么眼神?不服?不服滚啊……竟然三天三夜不接电话,敢做得出就得有承担后果的准备……别以为我不敢开除你,识趣的自己去收拾……三天耽误了多少工作……你赔得起公司的损失吗……竟然还敢出现……真给你们男人丢脸……”

    三天?雍春风自己也很想知道,这三天自己到底干嘛去了!只不过就是睡了一觉,做了一个很长的梦,醒来之后,以为和平常一样是第二天的早上,然后昏昏沉沉地到了公司,然后被更年期的劳丽娜主编逮个正着,然后拎到了办公室,然后就劈里叭拉又劈里叭拉的脑袋快炸了……

    难道……难道之前发生的那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不是梦?!难道又是这个戒指搞的鬼??

    劳丽娜看到雍春风突然举起的左手吓了一跳,心想这小子难道真敢动手打老娘?想了想雍春风以往的表现,心下大定,胆儿肥地仰起高傲的头叉起壮的腰,怒眼相对。

    结果她赢了,因为雍春风抬起左手后便没了动作,一直盯着中指上的那枚暗淡无光平常无奇的银戒指,进入了石化状态……

    上周末,是爷爷七十大寿的日子,也是雍春风拥有人生第一辆四轮车的日子。这是辆奥拓,还是二手的,外表破旧,内心估计也好不到哪去……尽管这样,却也花光了他这两年的所有积蓄。大学毕业后,雍春风去了一家民营出版公司,做一名图书编辑,虽然立志要做出销量能上百万奠定自己行业地位的畅销书,但无奈这几年图书市场太差劲,各种低迷,再加上他也没有什么狗屎运,他做的卖得最好的书都没有过三万,奖金几乎少得可怜,每月从工资里挤着牙缝省出几毛钱攒了整整两年,才换来了这辆二手小奥拓。

    是男人,就得有辆车,哪怕是最便宜的二手小奥拓。

    雍春风兴奋地开着这辆宝贝车,无视它发出的乱七八糟的躁音,无视酷热难耐没有空调的车厢,哼着“劳动最光荣”的调子就向帝都的东郊开去了,这可是他的第一个老婆。副驾驶的座位上,放着他为爷爷准备了很久的生日礼物——木笛。这是他亲自做的,用了好几个周末去磨旧货市场卖旧器材的老大爷让他教自己雕刻技术,又用好几个周末才终于做好了这么一把。虽然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爷爷两年前突然开始喜欢笛子,而且还吹得颇为好听,像是练了几十年的功底一样。但上了年纪的人,能有一项爱好,总归是好的。

    就在雍春风还在幻想着爷爷收到他这份特别的礼物时激动地样子时,手机响了起来,显示是老爸的号码,雍春风哈皮地按了接听键:“老爸,我再有20分钟就能到家了,您不用这么想我吧?!”

    “你爷爷……”雍老爸的声音有些哽咽,雍春风却没有察觉,接着老爸的话头说:“让爷爷别急,我可是给他带了惊喜的!今天提了车,到家就带你们先兜兜风。哈哈……老爸你知道吗……有车的感觉真是好啊!”

    “你爷爷刚刚去世了。”

    “我爷爷去哪了?!老爸!你刚说什么?!”雍春风不是没听清,只是他希望是没听清,可当他听到老爸又重复一遍之后,他开始懞了。

    这……怎么可能?!玩笑开得太大了吧?!

    爷爷的身体一直硬朗得很,能吃能睡还天天用笛子勾引村里的老太太们,每天美得跟个狐狸似的,怎么可能说没就没了!

    雍春风不知道电话是怎么挂掉的,只知道全身发冷,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直在抖啊抖的,恍惚间,觉得前面有什么障碍物,可是刚刚那通电话却让他连刹车都忘了踩,整辆车直直地撞到了路边的拦杆。二手车就是二手车,就这么一撞,油箱就被撞坏了,汽车里的油从里汩汩地流出,早说过内心好不到哪里去,结果这么快就露馅了。而雍春风仍然保持着紧握手机的姿势,全身颤抖着,眼泪不停地往下掉,第一次经历生死别的他完全没有感觉出情况到底有多危急。直到黑烟越来越浓,他才有了意识,可是却也只来得及打开车门,就听到“轰”地一声,全身沉浸在一片火海中……

    这孩子……不远处的一声叹息,一个虚影摇着头,却在爆炸的一瞬间,另一道虚影飞快上前护住了雍春风,同时抢下了车厢内的那把已经被烧黑了的木笛。

    “雍老头,你别得寸进尺,我让你来看他最后一眼已经是在拖延时间了!”

    “我告诉你!这是我孙子!你要不对他有个交待,我就回我自己身体里玩诈尸去!”

    “你……那你想怎么样!”

    “我看你的戒指不错,送给我孙子玩玩呗!”

    “休想!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身体还热呼着呢!再见!”

    “等……等一下……这戒指真的不能随意降落在人间的,否则……”

    “唉,我好想念我的身体,再见!”

    “靠!等我把话说完不行啊!”

    “不行!赶紧送给我孙子!我们赶时间呢!”

    迷迷糊糊的雍春风听到爷爷的声音特别开心,原来只是爸爸跟他开的一个玩笑,爷爷就在自己身边啊。努力地想睁开眼,想去给最爱的爷爷一个大大的拥抱,可是突然左手无名指传来一阵刺痛,十指连心,直接导致他彻底晕死过去,所以他并没有听到后面的对话……

    “你凭什么对我孙子下这么重的手!!!”

    “这个戒指转移,再灵魂绑定,本来就是这种反应!两天后就正常了。”

    “我不管,我看你的手镯也不错,送给我孙子!”

    “靠!这个要是送给他,就真的天下大乱了!!”

    “啊,热呼呼的身体,我回来啦!”

    “算……算你狠!”

    ……

    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在医院,身边是熟悉的亲人,爸爸妈妈的眼睛都是红肿的。他激动地坐了起来:“爷爷……爷爷没有死!爸爸,我接到你的电话之后,还听到了爷爷的声音,他还有力气跟一个老头吵架呢……他没有死!”

    妈妈别过脸去,坚强的雍爸爸也眼圈发红,拍了拍雍春风的肩膀,说:“身体怎么样,好点了吗?如果好点的话,去跟爷爷最后告个别吧。”

    “爸!你相信我好不好?爷爷真的没有死,你看这个戒指,就是爷爷跟别一个老头那勒索过来送给我的!”雍春风一边说着一边举起左手,他也是第一次看到这枚戒指,银灰色的毫无特色,但他十分确定,是车祸之后才出现在自己手中的,那股刺痛的感觉到现在还有一些残留。

    雍老爸深深地看了一眼雍春风便走出病房去叫医生。雍老妈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傻孩子,哪有什么戒指……我知道你和你爷爷的感情最好,一时接受不了,可那真的是事实。他也在这家医院,我们一起去看看他吧……”

    看不到?可手上明明就有啊……

    直接办理完爷爷的后事,雍春风还是一副坚信爷爷没有去世的样子,葬礼上更是一滴眼泪都没有掉,甚至连眼圈都没有红一下。只是三天三夜,没有一丝睡意,天天对着爷爷生前养的那只叫熊猫的狗说话。熊猫也是爷爷两年前捡的流浪狗,不知道是什么品种,如果不叫,就特别像一只熊猫,黑白配,永远无法拥有一张彩色照片。爷爷刚带回家的时候,所有人都说这是国宝,应该送到国家机构去,还说爷爷私自饲养是犯法的。可当熊猫开了金口,那几声响亮的“汪汪汪”之后,它的身价也瞬间猛跌,从国宝级变成了家宠级。

    回帝都那天,他坐在公交车上,经过车祸的地段时,还看到那块地上有被火烧过的痕迹。新买的二手奥拓报废了是事实,但他是被谁救下的自己心里十分清楚。熊猫汪汪地叫了起来,冲着那片焦黑的地面,也许它也知道了什么吧!

    雍春风叹了一口气,安抚着书包里那只小家伙,免得引来售票员的白眼,毕竟车门上的管理规定上写着:宠物禁止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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