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得有点儿自闭。以前的生活圈子就很小,而现在更加的如此。不是不想交朋友,而是在工作了之后发现所谓的那些朋友,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朋友,似乎每个人的目的性都很强,而且人前人后的面目很不一样,看过了很多朋友间的出卖和被出卖,阿谀和诋毁。既然这样的话,我觉得还是一个人比较好,除了工作上的协作,不需要付出其它的不必要的感情在里面,也许,活着会简单些。
我认识的圈子里的人,都想要简单的生活,可是事实上谁的生活也不可能简单。世间早就没有了天堂,留给人的只是让人哭泣的失乐园。但每个人都在这个乐园中寻找快乐的理由。
可是,快乐总是短暂的或是存在于记忆之中的。
晚上时候,大哥打来了电话。他喝醉了,在电话那头哭了。感情维持了7年,还是走到了尽头。我知道在这条感情的路上,无论投入多少,只要牵了手,没有谁能够全身而退。而伤得最重的,也必然是投入的最多的那个。可是,在遇见这份感情的时候,没有谁能够理智的告诉自己该怎么做。如果在开始就知道没有结局,那么是不是每段感情都不会萌发?
我不会安慰别人,只是听着他的诉说。忘记是谁说的,倾听是一种美德。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种美德,但我知道此刻应该做的,就是安安静静的。有些男人在难过的时候并不需要别人的安慰,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倾听者,需要的是一种感情的宣泄。在此时,劝慰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听着他的故事,就开始想自己的事情,就开始难过,但却说不出为什么而感到难过,可能仅仅是因为对于我们不可测的未来而感到困惑,总之,后来我也哭了。小非赶紧从那个屋子里跑过来,以为我出了什么事。看着我在通电话,他便从后面环抱着我,把头枕在我的肩上,我也顺势倚靠在他的身体上。
电话一直打到手机没电了。我很疲惫得滑上手机盖,把手机扔到床上,侧过头问肩膀上的小非:我们会有几个七年呢?
小非没有回答,我只感觉到了他温润的唇。
一个亲吻,比一个承诺更加的让我觉得真实!
☆、(十三)
第二天起来的比较早,在额头上感觉得到小非的吻的时候我就醒来了。他以为我没醒,正准备下床,我伸出胳膊拉住小非,他见我醒了,笑笑说,“把你弄醒了吧?时间还早,再睡一下吧。”
我拉了他的胳膊,把他拽到怀里,他也顺势倒在我的身上。缠绵温存了一小会儿,我们一起起来了。我说,“我们一起出去吃早饭吧,好长时间没有一起吃早饭了。”
在楼下的一家小吃店,我们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我要了一碗甜豆浆、一根油条、一碗小米粥,一碟小咸菜,外加三个茶叶蛋。他也喜欢油炸的东西,但害怕发胖,于是只能吃清淡的早餐。我才喝了几口豆浆,他一碗粥和两个属于他的茶蛋已经下肚了。他笑嘻嘻的看着我,我说,“加吧,早饭要吃好,我那个茶蛋你也吃了吧,我够吃了。”
他又加了一碗,然后很开心的吃着。我摇摇头,这个口口声声整天喊着减肥的胖子,一看到吃的,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当然,我也不是希望他真的瘦下来的。但如果以健康为代价,我还是希望他可以健康,毕竟在一起时间长了,外表已经不像是刚刚认识的时候那么重要的了。
吃了早餐,他坐公交车上班,我还是徒步往报社走。我喜欢早上的空气,虽然这个时候的空气不是那么的清新;我喜欢早上的行人,虽然每个人都在为生活而忙碌奔波。
要处理的稿子很多,因为约写的稿件迟迟没有完成,所以我们几个人就在投来的散稿中寻找可以作为替代品的稿件。正在看稿看到头昏脑胀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小非。他告诉我晚上又有一个饭局,要晚点儿回去,让我自己吃晚饭。
我只告诉他少喝酒就挂断了电话。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晚餐,就像习惯了有些业务需要在酒桌上谈妥一样。
正在想今天晚上应该吃些什么的时候,qq上看到有人头晃动,晃下鼠标,果然是春媛。我们上班的时候都挂在线上,虽然明令禁止,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时间长了,相关的规定也就不了了之了。
上班的时候我习惯隐身,因为不想有不必要的打扰,不希望常常回答现在过得怎么样这样的问题。而隐身,可以在群里更好的看清别人的生活,水下毕竟凉快,也比较安静。而知道我隐身的,似乎只有春媛一人。
“晚上我们去k歌好不好?我一会儿叫安安和顺子一起去。”
“k歌?你知道我五音不全的,让我唱歌还不如杀了我。要不你们不去k歌,一起k我算了。”
她发过来一个大笑的表情,然后说,“我心情不好随时可以过去k你一顿,今天晚上就想去唱歌,给个面子,我失恋了!”
我伸长脖子,往春媛的方向上看去。刚好她也朝我这面看。在她的脸上我看不出任何的伤感和失恋后的憔悴,还是一脸灿烂。我发过去一句,“失恋了还笑的像朵花似的,如果我是你天天玩失恋。”
“别废话,晚上下班我们一起去吃饭,aa制。k歌算我的。说好了。”
的确很长时间没有出去玩过了。和同事一起出去玩感觉是很遥远的事情了。那时候还没有认识小非,那时候自己还是一个孩子王。在工作压力太大的时候,就和同事一起去蹦迪或是唱歌,但基本上我到了那些地方就是喝酒,看着别人的游戏,感受着属于自己的快乐。
☆、(十四)
一行人决定了很长时间,终于有了个很有创意的决定:去麦当劳。
当然好吃不贵是其特点,但我却很少有在晚上吃快餐的习惯。刚刚工作的时候确实有过这样一段日子,因为比较忙,每天有很多的事情要做。都说寸时寸金,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时间是他们唯一拥有的东西,和金钱无关。后来闲下来,便不再去了。我宁可在下班之后做上几样简单的小菜,胜过把自己扔到快餐店里吃着夹着生菜叶子的面包。
既然都是孤独,何苦让一些不相干的人看到。橱窗里的不都是最美的风景。
晚餐吃得很无味。为了避免尴尬,都没有问关于春媛失恋的事情。大家说说笑笑,看起来很像两对热恋中的人,不知道安安和顺子是不是。反正我和春媛不是。不过大家的兴致也都不在这里。吃过了东西,搭车到ktv室,天色还没有完全的暗下来,在这个城市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时间段。街上有匆匆回家的行人
我认识的圈子里的人,都想要简单的生活,可是事实上谁的生活也不可能简单。世间早就没有了天堂,留给人的只是让人哭泣的失乐园。但每个人都在这个乐园中寻找快乐的理由。
可是,快乐总是短暂的或是存在于记忆之中的。
晚上时候,大哥打来了电话。他喝醉了,在电话那头哭了。感情维持了7年,还是走到了尽头。我知道在这条感情的路上,无论投入多少,只要牵了手,没有谁能够全身而退。而伤得最重的,也必然是投入的最多的那个。可是,在遇见这份感情的时候,没有谁能够理智的告诉自己该怎么做。如果在开始就知道没有结局,那么是不是每段感情都不会萌发?
我不会安慰别人,只是听着他的诉说。忘记是谁说的,倾听是一种美德。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种美德,但我知道此刻应该做的,就是安安静静的。有些男人在难过的时候并不需要别人的安慰,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倾听者,需要的是一种感情的宣泄。在此时,劝慰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听着他的故事,就开始想自己的事情,就开始难过,但却说不出为什么而感到难过,可能仅仅是因为对于我们不可测的未来而感到困惑,总之,后来我也哭了。小非赶紧从那个屋子里跑过来,以为我出了什么事。看着我在通电话,他便从后面环抱着我,把头枕在我的肩上,我也顺势倚靠在他的身体上。
电话一直打到手机没电了。我很疲惫得滑上手机盖,把手机扔到床上,侧过头问肩膀上的小非:我们会有几个七年呢?
小非没有回答,我只感觉到了他温润的唇。
一个亲吻,比一个承诺更加的让我觉得真实!
☆、(十三)
第二天起来的比较早,在额头上感觉得到小非的吻的时候我就醒来了。他以为我没醒,正准备下床,我伸出胳膊拉住小非,他见我醒了,笑笑说,“把你弄醒了吧?时间还早,再睡一下吧。”
我拉了他的胳膊,把他拽到怀里,他也顺势倒在我的身上。缠绵温存了一小会儿,我们一起起来了。我说,“我们一起出去吃早饭吧,好长时间没有一起吃早饭了。”
在楼下的一家小吃店,我们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我要了一碗甜豆浆、一根油条、一碗小米粥,一碟小咸菜,外加三个茶叶蛋。他也喜欢油炸的东西,但害怕发胖,于是只能吃清淡的早餐。我才喝了几口豆浆,他一碗粥和两个属于他的茶蛋已经下肚了。他笑嘻嘻的看着我,我说,“加吧,早饭要吃好,我那个茶蛋你也吃了吧,我够吃了。”
他又加了一碗,然后很开心的吃着。我摇摇头,这个口口声声整天喊着减肥的胖子,一看到吃的,就什么都不管不顾了。当然,我也不是希望他真的瘦下来的。但如果以健康为代价,我还是希望他可以健康,毕竟在一起时间长了,外表已经不像是刚刚认识的时候那么重要的了。
吃了早餐,他坐公交车上班,我还是徒步往报社走。我喜欢早上的空气,虽然这个时候的空气不是那么的清新;我喜欢早上的行人,虽然每个人都在为生活而忙碌奔波。
要处理的稿子很多,因为约写的稿件迟迟没有完成,所以我们几个人就在投来的散稿中寻找可以作为替代品的稿件。正在看稿看到头昏脑胀的时候,电话响了,是小非。他告诉我晚上又有一个饭局,要晚点儿回去,让我自己吃晚饭。
我只告诉他少喝酒就挂断了电话。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晚餐,就像习惯了有些业务需要在酒桌上谈妥一样。
正在想今天晚上应该吃些什么的时候,qq上看到有人头晃动,晃下鼠标,果然是春媛。我们上班的时候都挂在线上,虽然明令禁止,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时间长了,相关的规定也就不了了之了。
上班的时候我习惯隐身,因为不想有不必要的打扰,不希望常常回答现在过得怎么样这样的问题。而隐身,可以在群里更好的看清别人的生活,水下毕竟凉快,也比较安静。而知道我隐身的,似乎只有春媛一人。
“晚上我们去k歌好不好?我一会儿叫安安和顺子一起去。”
“k歌?你知道我五音不全的,让我唱歌还不如杀了我。要不你们不去k歌,一起k我算了。”
她发过来一个大笑的表情,然后说,“我心情不好随时可以过去k你一顿,今天晚上就想去唱歌,给个面子,我失恋了!”
我伸长脖子,往春媛的方向上看去。刚好她也朝我这面看。在她的脸上我看不出任何的伤感和失恋后的憔悴,还是一脸灿烂。我发过去一句,“失恋了还笑的像朵花似的,如果我是你天天玩失恋。”
“别废话,晚上下班我们一起去吃饭,aa制。k歌算我的。说好了。”
的确很长时间没有出去玩过了。和同事一起出去玩感觉是很遥远的事情了。那时候还没有认识小非,那时候自己还是一个孩子王。在工作压力太大的时候,就和同事一起去蹦迪或是唱歌,但基本上我到了那些地方就是喝酒,看着别人的游戏,感受着属于自己的快乐。
☆、(十四)
一行人决定了很长时间,终于有了个很有创意的决定:去麦当劳。
当然好吃不贵是其特点,但我却很少有在晚上吃快餐的习惯。刚刚工作的时候确实有过这样一段日子,因为比较忙,每天有很多的事情要做。都说寸时寸金,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时间是他们唯一拥有的东西,和金钱无关。后来闲下来,便不再去了。我宁可在下班之后做上几样简单的小菜,胜过把自己扔到快餐店里吃着夹着生菜叶子的面包。
既然都是孤独,何苦让一些不相干的人看到。橱窗里的不都是最美的风景。
晚餐吃得很无味。为了避免尴尬,都没有问关于春媛失恋的事情。大家说说笑笑,看起来很像两对热恋中的人,不知道安安和顺子是不是。反正我和春媛不是。不过大家的兴致也都不在这里。吃过了东西,搭车到ktv室,天色还没有完全的暗下来,在这个城市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时间段。街上有匆匆回家的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