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而古格的羊毛、食盐、硼砂等土特产也输往南亚等地。”恍惚间,她竟然产生了一种世界大同的错觉。

    大厅中,十二个身著赭色盖皮袍,披著彩色粗厚氆氇披风的男人呈扇形分开,每个人都怀抱羊皮圆鼓,一手很有节奏地轻轻敲鼓,一手划著鼓发出原生态的天籁之声。居中跳舞的是二十几个年轻女子,头戴镶满珍珠玛瑙和金银的饰物,身上挂著天珠珊瑚项链,手腕上套著数个宽窄不一的金银宝石手镯,披著豔丽的披风。那披风既有屋脊高原竖格的样式,也有红黑橙黄几种色彩的搭配效应,装饰味道十分强烈。而舞女身上的服装颜色和花纹与披风一样,形成一个有机整体,显得异常协调和谐。

    在玄妙的天籁音乐中,舞女们手拉著手排成一列,时而弯曲著前行,时而前前退退,好似在王宫弯弯曲曲的暗道中穿梭一样,不但具有坚韧勃发的力量感,手拉著手勇往直前的团结精神,而且兼具了王室宫廷里特有的高贵雍容,端庄典雅,秀媚之色跃然溢出。与壁画同样令人惊奇不已,叹为观止。

    这就是古格时期创作的宫廷“弦”舞,这舞不需要用其它的乐器,只需用鼓声与巧手在鼓上摩擦的声音,再加上舞女脚遁地、饰物相互碰击发出的悦耳动听,非常有节奏的声音就足够了。

    据传“弦”舞是当时的古格人长期攀爬暗道,一舞者偶有心得,按照古格城堡里的暗道突发奇想,苦思很久创作而成,是一地地道道从生活而来的佳作。先在宫里进行了试演,得到了大臣们的一致赞誉後,古格王便把它定为宫廷舞蹈,仅供王公贵族们观看。而在庆祝活动中,古格王也会邀请来各国的亲朋好友、富商一同欣赏,迎得了众贵宾们的交口称赞。

    现代,“弦”舞虽然经历几百年的时间与空间的考验,但依然光彩夺目,经久不衰,独具艺术魅力。在各类比赛中,均以阿里独有的民族特色压倒其它的比赛节目,脱颖而出,屡获大奖。而她,也曾有幸观赏过。

    不过,如今两厢比较起来,古代的“弦”舞无论是装束还是动作,无论是击鼓者还是舞蹈者都比现代的“弦”舞多出了一份震撼心神的神秘魅力与厚重美丽。

    直到袍角被什麽东西使劲拉扯之後,罗朱才有些茫然且不悦地低下头,霍然看见了一早就出门上岗的银猊。

    银猊微吐红舌,蓝色三角吊眼里有著几分催促和担忧,看看她,又回转头看看。

    顺著银猊的视线望去,她看见了禽兽王。

    禽兽王端坐大厅正位,身上的服饰依旧奢华尊贵。他一个人就坐了一张巨大的靠背矮榻,矮榻上镶嵌著闪亮名贵的宝石,连缀成一幅幅吉祥图案。榻上铺著斑斓的虎皮,还放著数个一看就软绵绵的厚实靠垫。矮榻前摆的桌子明显比其他人面前的桌子要宽长,桌边跪著两个美丽侍女,桌前卧著两头皮毛光滑的优雅雪豹,正津津有味地啃著肉骨。矮榻後站著一排姿色同样出众的侍女,像是一扇色彩浓豔又极富美感的人体屏风。榻边围绕著十几头颜色各异的雄健剽悍獒犬,头头龇牙咧嘴,一副凶残狠样,倒是将他衬托得越发衣冠楚楚,贵不可及。

    王榻後面的墙壁上绘著一幅巨大的生死轮回图,色泽鲜豔,画面栩栩如生,轮回外延是一片深沈的蓝,仿若深邃广袤的宇宙,空行母手执花蔓花莲在四角盘旋飞舞,端庄妩媚而又淡然慈悲,与口含手持轮回图的凶煞怒相阎摩鬼王形成鲜明对比。

    整幅壁画於凌人的威严神秘中隐含磅礴的诡谲压迫,与端坐王榻的禽兽王相得益彰,令人一见就敬畏不已,不自觉地想要匍匐下跪。

    禽兽王手端银杯,微微含笑,似与众臣宾客一道欣赏弦舞,然而锐利的视线却从眼角飞出,向她射来阴鸷森冷的淡漠寒光。

    这寒光也将罗朱沈湎於古格灿烂瑰丽艺术中的神智彻底拉了出来。清醒後的她当即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尼玛的都啥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情欣赏壁画,赞叹弦舞,感慨历史。她一不是艺术家,二不是历史学家,三不是考古学家,撑死了也就是一个历史知识勉强过关,比较热爱古遗址、喜好探险的驴行者而已。惹恼了禽兽王是小事,不小心弄掉了自己的脑袋就是大事了。

    她赶紧躬身垂头,将自我存在感降到最低,跟著银猊以卑微的小碎步沿边角向禽兽王行去。纤细的身影对宽广热闹的大厅来讲,太过渺小,几乎没人注意到她的来临。行到禽兽王的矮榻旁,密集卧伏的獒犬无声地给她让出一块地方。她学著桌边两个侍女的样子,垂首卑恭地跪了下来。

    作家的话:

    呵呵,因为想写这些,所以就yy了一下。

    ☆、(15鲜币)第七十三章 王与女奴的亲昵

    “贱奴叩见王。”她双手贴地,额头也轻轻贴在地上,低低的声音含著几分惶恐,几分紧张,几分恭敬,几分卑微,几分讨好。

    赞布卓顿斜睨跪在右脚侧的女奴,鹰眸微微眯了眯。在他面前,也只有这个奴隶的声音才会出现如此多的复杂情绪。不知从什麽时候起,他有了细细听辨她情绪的嗜好,特别喜欢抬起她的头,仔细审度她眼睛深处的表情。

    与她的沈默寡言不同,那双清澈有神的大眼睛一点也不显麻木呆板,时常不受控制地暴露她内心的话语,偶尔会在刹那间绽放出异常生动的光彩。悲愤也好、惊恐也好、委屈也好、黯然也好、凶恶也好、痛苦也好,都让他看得乐此不疲。他还是头一次遇到这麽有趣好玩的东西。

    “倒酒。”他移开迫人的视线,淡淡道。

    “是。”罗朱小小地松口气,直起半身,从矮桌上拎起酒壶,小心翼翼地往禽兽王把玩在手中的银杯中倾倒。

    倒酒,也是一门技术活。倒酒的人身体和手臂绝不能出现摇晃,倾倒的酒液要一直保持固定的流量和流速,不能斟得过少,也不能斟得过满。倒酒过程中,酒液不能飞溅出来。如果不慎溅到执杯的禽兽王手上,轻则鞭笞断肢,重则乱棍杖毙。

    以上知识是罗朱经过一月旁观所得出的经验总结,死残在她面前的倒酒宫侍和宫奴至少也有六七个。以前是看人给禽兽王倒酒,眼下轮到她了,这心愣是扑通扑通地跳得越来越快。呼啸的鞭声,凄厉的哀嚎,血淋淋的断腕,支离破碎的尸体一股脑地全涌进脑子,拎著酒壶的手就这麽不听使唤地轻微颤抖起来。

    酒液时断时续,忽大忽小,忽左忽右,将禽兽王执杯的手浇淋个遍,而银杯中却只斟进了三分之一。

    甘冽的酒香四下蔓延,古铜色手指上戴著的三个戒指被酒液尽数濯洗。戒指上镶嵌的硕大黑曜石和蓝宝石散发出清润幽森的光芒,与古朴精美的银色戒身交相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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