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她出现之后令饶朗燃起的对现实世界的浓厚兴趣,令饶朗非常珍惜这次出国游学的机会,他终于可以甩开了习惯在他身边前呼后拥的那样一拨人,甩开了时刻紧紧盯梢着他的狗仔们,以及他们稍一有风吹草动便一顿闪光灯猛拍好像要闪瞎人狗眼的架势,自己踏入真实的世界里过一段真实的生活。所以饶朗没有带信用卡,也没有给自己分配了过多的钱,就连落脚的房子,也是直接找到了一个寄宿家庭。
饶朗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可能是主动离开宋栗这件事看在老天的眼里也是觉得饶朗做了件好事?所以饶朗寻找寄宿家庭的过程异常顺利,在他发出帖子之后的不久,很快就有一个家庭主动的联系上了他。不过与其说这是一个家庭,不如说这是一对刚刚新婚不久的年轻小夫妻更合适,男主人做科技研发,女主人是金融行业,都是华裔,小楼上下两层格局不大、可普通而日常的生活是完全够用了,养了一只暹罗猫,没有狗,夫妻二人的工作时长都不短,尤其是女主人碰上业务繁忙的时候,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
简单、温馨、日常,沟通方便,暂时没有熊孩子,这样的寄宿家庭简直可以说是为饶朗量身打造的。所以在网络上初步沟通之后,双方都没有发现什么沟通上的问题,没有发现什么值得去吐槽君那儿投稿的奇葩细节,加之彼此都是对方心目中完美的人选,所以寄宿一事很快就敲定了下来。当饶朗果断买了最近时间的机票一溜烟的跑出了国之后,就直接带着他一个小小的登机箱,住进了这对小夫妻的家里。
在眼前重新展开来的生活,一切都是新的,新到了饶朗好像觉得自己是重新活了一遍,有机会去书写跟以往截然不同的一段人生。国内的衣服都没有打包带过来,每天要穿的日常衣物都要一件件去重新买过,不同于在国内买衣服时总会更倾向于一些特别的造型设计、来凸显自己蜂腰或大长腿的身材优势——呵呵难道你以为所谓机场街拍真的都是随便一穿随便一拍么,谁人不是争当带货王!满足自己虚荣心的同时还能获得广告爸爸的垂青!而在这里,饶朗买的每一件衣服都很相似,不同颜色的格子衬衫,宽松松的牛仔裤,穿衣风格越来越跟做科技的男主人趋同,而当饶朗真正自己开始这样穿衣之后,才发现这样的打扮真的跟辣条一样有让人上瘾的魔力!难怪每一个it男一旦穿上这些棉布格子衬衫和宽松牛仔裤后,就好像秋天第一次穿上秋裤一样,一旦穿上就再也脱不下来了——真的舒服啊!舒服到了全无束缚的地步,感觉简直跟穿着家居服无异!在你经常要经历十几小时的疯狂地狱模式加班、累到在电脑前倒头就睡、能眯半小时算半小时的地步,好看什么的那都是浮云,唯有和家居服一般的舒服才是值得追求的终极奥义。
他每天吃便宜的中餐外卖,原来这里没有陈皮鸡只有橙皮鸡,而且不同于陈皮鸡的麻辣鲜香,橙皮鸡用的是橙子皮或者直接就是橙汁浇上去,初次入口的时候只觉得甜得发腻,多吃几次之后却也觉得酸酸甜甜自有它的魅力。如果碰到当天的课不忙或者教授留下的课题没有那么棘手,他就会骑着车去到超市,买一些新鲜的鸡蛋,再艰难的买到一些并不怎么新鲜的葱,亲自动手给自己做上一盘黄金蛋炒饭——吃橙皮鸡的时候饶朗通常会选择不放下手中的书本,吃蛋炒饭的时候饶朗却总是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看,专心的一口、一口,送进自己的嘴里,好像要最为仔细的咀嚼品味、才不辜负自己亲手所做的这一餐,而每当吃蛋炒饭时,他脸上的神情总是会难以自控般,都在愣愣的出神。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每一次在吃黄金蛋炒饭的时候,饶朗总会不自控的想到,这是她最爱吃自己所做的一道菜,也是她唯一向自己学习想要做好的一道菜,虽然那时总还是以做出了黑暗料理的惨败结局告终。
不知道现在,她有没有终于练习做会了这道她最爱吃的黄金蛋炒饭?
不知道现在,隔着遥远的时差和距离,她在做着些什么?
也会像自己一样,对着一盘蛋炒饭止不住的发愣么?
作者有话要说: 蛋炒饭的升级版是番茄蛋炒饭~
☆、第57章
如果剧情就这样平顺的发展下去的话,饶朗应该真的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宋栗了吧。就这样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的骑车去买新鲜的蛋和不怎么新鲜的葱,用最细致的手法给自己做一盘记忆里她最爱吃的黄金蛋炒饭,用最慢的节奏一口、一口,一个人发着呆,把那盘蛋炒饭给吃个干干净净。
从来没有说出口的两个字,也再也不会说出口的两个字,是思念。是海一样浩瀚的、时刻会将自己湮没的思念,唯有那一口、一口好像还共吃着同一盘蛋炒饭的时刻,让自己好像能暂时的从海平面上露头挣扎了出来,一口、一口的艰难呼吸到些微的氧气,让自己总算能够勉强的挣扎求生,不至于真的在这片汪洋中缺氧沉沦、再也不能浮出海面。
对,就是这样的艰难。可饶朗的心里从来没有哪怕一秒钟,想过要回头去找宋栗。
这其中的原因,如果剧情就按现在这样发展下去,宋栗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除了饶朗之外,可能唯有寄宿家庭那个同样年轻的男主人,能够略微窥探到一点端倪。因为每当他独自一人坐在楼下的客厅里打着电玩,虽然游戏里砰砰激烈的枪战声,或者赛车呼啸而过的轰鸣声都有着超强的吸引力,却还是并不能完全掩盖,他听到楼上饶朗的卧室里,经常会在深夜传来“咚、咚”这样闷闷的声响。
对饶朗来说,虽然出了国,生活的环境完全换作了全新的,每天面对的不再是灯红酒绿错综复杂的娱乐圈,而是简单到会让很多年轻人觉得乏味的传统大学校园,每天吃着新的菜式,穿着以前从未尝试过的极简风格的衣物,甚至连隐形眼镜也不再戴了,每天戴着大大的金丝框眼镜连镜子都不照的就可以出门,为的是看起那些大部头的书本来更方便舒适,至于个人形象什么的早已完全抛在了脑后,反正现在也并没有成群结队的狗仔会来偷拍自己了不是吗?但就算看起来再怎么像是一个全新的人,能够把之前乱七八糟的人生全部打碎,好像可以重新再活一遍。
但是。
为什么人生之中,所以看上去很美、听上去很好的描述之后,总会跟着一个“但是”?
但是那些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住进了自己心里的梦魇,那些在身体内张牙舞爪、每次自己都会鼓起勇气跟它们作战、但每次都会让自己丢盔卸甲落荒而逃的野兽,比想象中要聪明得多,并不会被这样看似焕然一新的假象所蒙蔽
饶朗觉得自己还是很幸运的,可能是主动离开宋栗这件事看在老天的眼里也是觉得饶朗做了件好事?所以饶朗寻找寄宿家庭的过程异常顺利,在他发出帖子之后的不久,很快就有一个家庭主动的联系上了他。不过与其说这是一个家庭,不如说这是一对刚刚新婚不久的年轻小夫妻更合适,男主人做科技研发,女主人是金融行业,都是华裔,小楼上下两层格局不大、可普通而日常的生活是完全够用了,养了一只暹罗猫,没有狗,夫妻二人的工作时长都不短,尤其是女主人碰上业务繁忙的时候,在家的时间少之又少。
简单、温馨、日常,沟通方便,暂时没有熊孩子,这样的寄宿家庭简直可以说是为饶朗量身打造的。所以在网络上初步沟通之后,双方都没有发现什么沟通上的问题,没有发现什么值得去吐槽君那儿投稿的奇葩细节,加之彼此都是对方心目中完美的人选,所以寄宿一事很快就敲定了下来。当饶朗果断买了最近时间的机票一溜烟的跑出了国之后,就直接带着他一个小小的登机箱,住进了这对小夫妻的家里。
在眼前重新展开来的生活,一切都是新的,新到了饶朗好像觉得自己是重新活了一遍,有机会去书写跟以往截然不同的一段人生。国内的衣服都没有打包带过来,每天要穿的日常衣物都要一件件去重新买过,不同于在国内买衣服时总会更倾向于一些特别的造型设计、来凸显自己蜂腰或大长腿的身材优势——呵呵难道你以为所谓机场街拍真的都是随便一穿随便一拍么,谁人不是争当带货王!满足自己虚荣心的同时还能获得广告爸爸的垂青!而在这里,饶朗买的每一件衣服都很相似,不同颜色的格子衬衫,宽松松的牛仔裤,穿衣风格越来越跟做科技的男主人趋同,而当饶朗真正自己开始这样穿衣之后,才发现这样的打扮真的跟辣条一样有让人上瘾的魔力!难怪每一个it男一旦穿上这些棉布格子衬衫和宽松牛仔裤后,就好像秋天第一次穿上秋裤一样,一旦穿上就再也脱不下来了——真的舒服啊!舒服到了全无束缚的地步,感觉简直跟穿着家居服无异!在你经常要经历十几小时的疯狂地狱模式加班、累到在电脑前倒头就睡、能眯半小时算半小时的地步,好看什么的那都是浮云,唯有和家居服一般的舒服才是值得追求的终极奥义。
他每天吃便宜的中餐外卖,原来这里没有陈皮鸡只有橙皮鸡,而且不同于陈皮鸡的麻辣鲜香,橙皮鸡用的是橙子皮或者直接就是橙汁浇上去,初次入口的时候只觉得甜得发腻,多吃几次之后却也觉得酸酸甜甜自有它的魅力。如果碰到当天的课不忙或者教授留下的课题没有那么棘手,他就会骑着车去到超市,买一些新鲜的鸡蛋,再艰难的买到一些并不怎么新鲜的葱,亲自动手给自己做上一盘黄金蛋炒饭——吃橙皮鸡的时候饶朗通常会选择不放下手中的书本,吃蛋炒饭的时候饶朗却总是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看,专心的一口、一口,送进自己的嘴里,好像要最为仔细的咀嚼品味、才不辜负自己亲手所做的这一餐,而每当吃蛋炒饭时,他脸上的神情总是会难以自控般,都在愣愣的出神。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是每一次在吃黄金蛋炒饭的时候,饶朗总会不自控的想到,这是她最爱吃自己所做的一道菜,也是她唯一向自己学习想要做好的一道菜,虽然那时总还是以做出了黑暗料理的惨败结局告终。
不知道现在,她有没有终于练习做会了这道她最爱吃的黄金蛋炒饭?
不知道现在,隔着遥远的时差和距离,她在做着些什么?
也会像自己一样,对着一盘蛋炒饭止不住的发愣么?
作者有话要说: 蛋炒饭的升级版是番茄蛋炒饭~
☆、第57章
如果剧情就这样平顺的发展下去的话,饶朗应该真的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宋栗了吧。就这样用一辈子的时间,慢慢的骑车去买新鲜的蛋和不怎么新鲜的葱,用最细致的手法给自己做一盘记忆里她最爱吃的黄金蛋炒饭,用最慢的节奏一口、一口,一个人发着呆,把那盘蛋炒饭给吃个干干净净。
从来没有说出口的两个字,也再也不会说出口的两个字,是思念。是海一样浩瀚的、时刻会将自己湮没的思念,唯有那一口、一口好像还共吃着同一盘蛋炒饭的时刻,让自己好像能暂时的从海平面上露头挣扎了出来,一口、一口的艰难呼吸到些微的氧气,让自己总算能够勉强的挣扎求生,不至于真的在这片汪洋中缺氧沉沦、再也不能浮出海面。
对,就是这样的艰难。可饶朗的心里从来没有哪怕一秒钟,想过要回头去找宋栗。
这其中的原因,如果剧情就按现在这样发展下去,宋栗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
除了饶朗之外,可能唯有寄宿家庭那个同样年轻的男主人,能够略微窥探到一点端倪。因为每当他独自一人坐在楼下的客厅里打着电玩,虽然游戏里砰砰激烈的枪战声,或者赛车呼啸而过的轰鸣声都有着超强的吸引力,却还是并不能完全掩盖,他听到楼上饶朗的卧室里,经常会在深夜传来“咚、咚”这样闷闷的声响。
对饶朗来说,虽然出了国,生活的环境完全换作了全新的,每天面对的不再是灯红酒绿错综复杂的娱乐圈,而是简单到会让很多年轻人觉得乏味的传统大学校园,每天吃着新的菜式,穿着以前从未尝试过的极简风格的衣物,甚至连隐形眼镜也不再戴了,每天戴着大大的金丝框眼镜连镜子都不照的就可以出门,为的是看起那些大部头的书本来更方便舒适,至于个人形象什么的早已完全抛在了脑后,反正现在也并没有成群结队的狗仔会来偷拍自己了不是吗?但就算看起来再怎么像是一个全新的人,能够把之前乱七八糟的人生全部打碎,好像可以重新再活一遍。
但是。
为什么人生之中,所以看上去很美、听上去很好的描述之后,总会跟着一个“但是”?
但是那些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住进了自己心里的梦魇,那些在身体内张牙舞爪、每次自己都会鼓起勇气跟它们作战、但每次都会让自己丢盔卸甲落荒而逃的野兽,比想象中要聪明得多,并不会被这样看似焕然一新的假象所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