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我收回刚刚这里适合做院子的话,太大了,园子只有一楼就足够了。”

    “我觉得不大啊。”路秦慢慢的站起身,走到了昀泽的身边,扶着栏杆,和他一起往下看。其实他是奢望过这种场景的。他最近总是在想,多接一些工作,特别是电影,赚很多很多的钱,然后等有一天过气了,他们就找一个这样的地方,开一个小园子。

    他隐约还记得,自己刚刚到团楚园的时候,第一场相声,昀泽带着他坐在那个二层楼上,看着下面的师兄们像是走马灯一样的演出,灯光照在昀泽的脸上,让他原本就棱角分明的面目更加好看。肉麻的话他说了千千万,只是一件事他从来没有提起过,他无数次的希望,将来能有一个自己的园子,能堂堂正正的坐在张昀泽的身边,看着徒弟们演出。

    “张老师……”路秦拉长了声音,昀泽其实是不准他在媒体面前这个语调叫自己的,听着太像是撒娇了,有时候就故意避讳着,可是这一次,张昀泽没有阻止路秦,只是听到路秦软糯糯的声音喃喃的说道:“咱们这个游戏是不是结束了,我好饿啊。”

    他如果不这样说,昀泽还没有感觉,他想现在应该是□□点钟了,他们真的只是早晨吃了一口饭,接着一天什么都没吃,饿的都有点儿过劲儿了,他揉了揉路秦的脑袋,目光里有些掩饰不住的宠溺:“天快黑了,闭眼睡吧路秦,一觉醒来,这个游戏就结束了。”

    不知道为什么,说道这里,昀泽突然有些心酸,灯光师仿佛是在配合他一样,周围迅速的陷入了黑暗,他收回手的时候,顺便摩挲了一下路秦的小耳朵,心理浅浅的笑了起来,声音压得很低:“晚安路秦。”

    耳边传来呲呲的声音,灯光亮起,两个人之间,是红外线接收器冒出的烟雾,系统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昨晚,死亡,一人,身份,狼人,白队路秦获胜!!!”

    路秦惊讶的往后退了好几步,有些不可思议,他不知道这个游戏狼还可以自杀,不过想想,导演似乎没有说这样不可以,昀泽一脸轻松的把手里的枪丢在座位上,挥手赶走了烟雾:“收工了,走吧路老师,我们去吃饭。”

    路秦怔怔的站在原地,大脑还没有转过来,昀泽走过他的身边,把手机放在了他的手里,路秦低头看了一眼,上面显示了一串未曾发出的文字——

    路秦,我想了一下,觉得这个游戏像极了我们的这几年,前面的密室是你我在团楚园的时候,没有目的,一味的解决眼前的问题。走出了团楚园,我们被命运驱赶着走了一程又一程,最后走进了大逃杀。

    在我们爱上一个原本不应该爱,或者这个世界不允许我们爱的人的时候,我们或许都是狼人,都曾双手鲜血,都曾阴暗龌龊。只是我始终记着,那晚你说我们一起去征服世界的话,我想哪怕到最后一刻,我也不能背弃你,无论我是黑是白,都始终是张昀泽,是你的搭档,你的同谋,要护你一生周全的人。所以我一路支持你,保护你,走到游戏的最后一刻,自刀就是希望你明白,哪怕有一日我们成为了敌人,我也会把你送到赢家的宝座前,看你走上去,坐稳。

    因为你就应该是这个世界的赢家,我亲爱的路老师。

    第212章 山雨

    这个综艺最后成为了该时段收视的冠军,其实主要还是人家节目组剪的好,而且他们也是有意炒这对儿cp,明显是感觉昀泽路秦和路秦韩子萱比起来,更有看头,所以他们这期的前一期最后预告的时候,简直就是分分钟做成了好兄弟相爱想杀的电影,连配乐都是蔡芩的《是谁在敲打我窗》,活脱脱一部无间道。

    路秦当时电视剧已经拍完了,正在参加签好的那个唱歌的比赛,最近挑歌儿挑的眼睛都花了,而且还有两个巡演没走完,虽然听起来也不是特别的轻松,可和之前比已经好了很多,所以他现在有的是时间好在昀泽的办公室里,一边嗑瓜子儿,一边刷微博,看这个综艺的评论。

    “说实话张老师,你赶紧嫁给我吧。”路秦垂着眼睛,心不在焉的一句话,差点儿没让昀泽一口茶叶喷在电脑屏幕上,他心虚的抬头看了看墙角的那个监控器,咬着牙骂了一句:“路秦你是不是要疯。”

    路秦看了一眼他这个表情,笑的都要背过气去了,随手指了一下那个监控器:“这种东西,估计只有徐梅会没事儿盯着看,她现在不是在开会吗?也没有时间搭理咱们。说实在的,张老师你看看现在网上的评论,让咱俩在一起的呼声是有多高,你要不要就遂了民心从了我?”

    昀泽正在看自己昨天上课记得笔记,默默的翻了个白眼没理他,路秦就继续叨叨:“你看啊,我现在这个片酬出场费也是很高的,而且钱一直都是你在打理,咱们俩结婚这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吗?你放心吧,我不会亏待你的,你是了解我的,是吧,我打又打不过你,还不是万事都是你说了算,你只赚不赔啊。”

    “路秦你给我闭嘴啊。”昀泽抬眼看了一眼他,脸色有点儿难看,路秦见他这副模样,也是不敢在说下去了,撅了撅嘴:“好吧好吧,不说这个了。对了,韩稷不是要上大学了么,学校你给他看了没有?”

    “看了,他自己选的那几所学校都挺好的,随便报把。”昀泽有点儿心不在焉,韩稷这一次跳的有点儿很,学校这面很多事情都要协商沟通,幸亏美琪这面很了解情况,不过这孩子的确是个天才,开始以为他只是电脑好,后来发现,他学习能力特别快,路秦就够瞧的了,在他面前,简直就不值一提:“我和你呢,只负责给他把钱准备好,我今天让文新给他买东西去了,他毕竟才十五岁,我还真的有点儿担心他在将来什么样。”

    “他去年来找你的时候可说他已经上过一年大学了,二进宫也是轻车熟路,不过,文新不是再也不陪他买东西了吗?怎么又妥协了?你用刑了?”路秦稍微坐直了一下,收了收自己拿懒散的样子,昀泽苦笑了一声,见路秦杯里没有水了,就站起来去给他倒了一杯:“我这么和蔼,怎么会用刑。我只不过是警告了韩稷一下,读研了只允许他带一个笔记本,剩下那些黑匣子都给我放在家里。而且这一次是专门去买平时用的东西,但凡带一样电子设备,笔记本也别想带到学校去。”

    韩稷一向是最害怕昀泽的,可能人和人之间的第一印象真的非常重要吧,比如路秦呢,第一次见到昀泽的时候,是昀泽给自己救场,他就觉得这个人特别亲切,虽然后来知道他混黑道或者怎样怎样的,始终都没有改变这个印象。可韩稷就不一样了,那当初差点儿没被昀泽掐死,所以后来不管昀泽怎么给做好吃的,韩稷看昀泽,都有一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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