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姑娘看得都是表面,对于他这样一个瘸子, 大多姑娘都是避之不及的,她们也没有那么多的青春浪费在一个瘸子身上, 以此来考验这瘸子是不是能给她们带来美满的生活, 再说一个瘸子又怎么给得了她们幸福呢?

    而这纪迎夏姑娘竟然不排斥嫁给他?他仔细观察了,这姑娘说的是真心话, 真的不觉得他是个瘸子有什么关系。既然是真心话,叶锦程觉得,这婚事就可以谈下去了。毕竟人姑娘都没嫌他了,没道理他自己嫌弃自己, 再说, 像他妈说的, 他对纪迎夏这姑娘确实很有好感。也可能这姑娘救了他, 被美救英雄,这感觉, 很稀奇,忍不住的, 脑海里总是闪过这姑娘的一颦一笑。

    上次在山上被小姑娘救了, 他就觉得这小姑娘不一般, 现在更加确定了,这姑娘不是一般女子,毕竟敢嫁给瘸子的姑娘怎么可能普通呢?他相信,只要他们结婚了,即使他腿瘸了,他们俩一定会把日子过好的。

    既然两个孩子已经谈妥了,也没什么意见,那婚事基本没什么悬念了。刘志梅的意思,他们回去找个媒人,在媒人的见证下,把婚事订了,免得夜长梦多,再说这样也正式点,免得委屈了两个孩子。

    纪奶奶叹了口气,同意了。事情已成定局,她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了,叶家两口子为人处世,没话说,她找不出错处,处处都为夏夏考虑到了,她当人家奶的还有什么好挑剔的呢?就是她小儿子小儿媳在世时,她都不能打包票能有这两口子,会为人会做事。既然夏夏也同意了,她也就彻底放下心结,接受了叶家小子将成为自己小孙女婿的事情。

    既然已经接受了叶锦程,纪奶奶再看这孩子,那感觉又不同了,这小子就是夏夏以后的依靠了,夏夏要跟这小子过一辈子,人都说女婿如半子,那孙女婿也算半个孙子了,纪奶奶把这小子当自己孙子看,更觉得顺眼了。有句话说的好,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这祖母看孙女婿也是一样的。

    刚开始的时候,纪奶奶虽然面上笑着欢迎他们,但那笑容里带着的疏离,叶锦程怎么可能感觉不到,现在老太太亲热的拉着他得手,一会问他的腿还疼不疼,一会又说回去了一定要把身体好好养养,总而言之就是对他身体好的,她都一一问了。

    叶锦程虽然觉得老太太前后态度不一,但也理解,这是未来媳妇的奶奶,也就是他奶奶,于是他拿出十足的耐心,回答老太太的问话。甚至还说了一些军营里的笑话,逗老太太开心。

    叶展华两口子看得目瞪口呆,这臭小子,平时看着酷酷的,不爱理人,这关键时刻哄人还挺有一套的,这不亲家老太太一会儿的功夫,就被他哄的眉开眼笑的。

    叶锦程却不觉得讨老太太欢心有什么可羞耻的,他一直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不然也不会因为瘸腿而耿耿于怀,他是人,而且自认是个平凡的人,所以很不理解他弟妹,为什么总喜欢用那种英雄黯然、英雄落难的眼光看他,这令他很不适。

    纪奶奶虽然啰嗦了点,但她并没有把他当成一个救了战友的英雄,而是当成了一个平凡的人,当成一个会成为她孙女婿的人,那种关心也只是关心他身体而已,那是一个长辈对小辈的疼爱,这样他更能接受,因为没有哪个人会因为长辈的爱护,而不适的。人,都喜欢得到长辈的关爱,叶锦程同样也是。

    午饭当然是纪迎夏做的,不讲究什么大鱼大肉,这年头也没有这么多大鱼大肉给他们吃,因为什么都要票,也就是纪迎夏会打猎,家里还有一些腌制的兔子和野鸡,不然中午菜都不够吃的。

    毕竟叶家这三口子,上门上的太突然,没有多余的时间准备,不过好在这样也不错了,再加上刘志梅准备的礼品当中,有一块五花肉,纪迎夏拿出来掂了掂,有两斤多,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弄得,不过不管他们在哪弄得,总归是合法的,不然他们也不会明晃晃的拿出来送礼了。纪迎夏十分大方的割了一斤,打算做红烧肉,兔子野鸡虽然好吃,但很久没吃红烧肉,她也很想啊!

    刘志梅看着那婆孙俩聊的热闹,笑着摇摇头,往灶屋去了,她刚刚就听到纪迎夏这姑娘砰砰乓乓的在剁着什么,就想着过来看看,有什么帮忙的不?毕竟这么多人的饭,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让她一个人忙活,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呢?

    纪迎夏正在把五花肉切成一块一块的,看到刘志梅进来了,手没停的继续切着,嘴上却笑着道:“伯母怎么不休息啊?这灶屋脏得很,到处是灰尘!”

    刘志梅摆摆手,也笑着道:“脏什么脏啊,都是农村人谁在意那么多啊?我来看看你有什么要帮忙吗?”她看着这姑娘手脚利索的把手切块放到碗里,那碗填的满满的不打紧,还耸耸的冒出来一大截子,好家伙,这姑娘到底是切了多少肉啊?“迎夏啊,你这肉,打算怎么吃啊?”

    纪迎夏笑笑,“我打算做红烧肉,伯母,你们喜欢吗?”

    刘志梅连连点头,“喜欢喜欢,尤其是锦程那孩子最喜欢吃红烧肉,可惜我每次都做不好!”

    纪迎夏抿嘴笑笑道:“我今天做的多!” 所以可以吃个够!

    刘志梅愈发满意了。这姑娘不管是家务活还是人品,都没得挑。

    人人都说婆媳关系难处,她却不觉得,她是个命好的,嫁给叶展华就没受过一天苦,每次和叶展华有个吵嘴的时候,公婆都是站在她这边的,用她娘家妈的话说,她是越活越回去了。她撇撇嘴,她娘家妈是个多子多孙的,她光兄弟就好几个,更别说还有三个姐妹了。这样的家庭,她又是中间的孩子,得到的疼爱能有多少。

    但自从嫁了人,她就觉得自己的日子,过得简直跟神仙似得,婆媳和睦,丈夫疼爱,儿女孝顺,家庭经济也宽裕,这日子就是神仙也不换啊,虽然现在大儿子腿瘸了,但眼看着也要娶媳妇了。她就要当婆婆了,说不定马上就能抱上孙子了,她忍不住暗乐。

    她没受过婆婆的苦,也希望能和媳妇处的好,当然这是她自己选的儿媳妇,她喜欢得很,自然会对她更好的,尤其对方不嫌弃她儿子,愿意嫁给她儿子,她更是感激对方。

    纪迎夏松了口气,虽然她奶跟她说,叶家父母怎么怎么明事理,到底没相处过,所以心里没底,现在看到了。她觉得她可以放心了。只要不是太难缠,她都能应付,更何况叶家伯母不仅不难缠,而且看起来还很好相处。这就更让她欣喜了,她暗自苦笑,她不怕苦不怕穷,唯怕如她大伯母一流的人,即使如大伯母一流的人,也没什么,只要跟她没关系,她都可以置之不理,但如果自己的婆婆是那种人,那日子就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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