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落春仍在 作者:六丑
分卷阅读77
养伤,半个月后圣手毒心周风池有了一个使唤小童儿,取名歧盛。意思很简单,歧路边捡的胜儿。他嫌胜字太浅白,易字为盛。
周凤池是信道的。信佛的人讲兼济天下苍生,信道的人讲独善其身,泽及万世不为仁。周凤池这个人冷心淡肠,外表从来都是恬淡自若,安然自在,否则不会连老婆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一点小误会就能跟他一刀两断。他肯留歧盛在身边,说明他很喜欢这个孩子,只是还没喜欢到收为徒儿的地步。
他不收徒弟并非怕什么师徒反目之事,只是不想跟太多人牵扯上更深的羁绊,说白了纯粹的懒而已。他这一辈子只对两个半人另眼相待,一个是他妻子聂纨纱,一个是司马兰廷,另外半个就是歧盛。
所以当司马兰廷求他收歧盛为徒时,他略一考虑就应了。第一,歧盛在他身边这么多年耳濡目染,本身也是聪明伶俐举一反十之辈,教起来其实不用费什么力。第二,他教一个也是教,教两个也是教,既然已经享不了清闲还不如多教一个让他们自己研讨,省得老来烦自己。
从此,歧盛的运便开始顺畅起来。有的人你给他铺好了路,架好了桥,他也不定能走上康庄大道,一犯混他干脆跳水里扑腾去了,司马兰廷的宝贝弟弟苏子鱼就是这种人。有的人你只要给他铺点小石子儿,他就能给你变座城池出来,歧盛就是后者。
到今天,已经没有人能看清歧盛藏刀的笑容了,他不但能把握机会也能创造机会。从看懂母亲留书的那一天起,他就在酝酿覆灭杨家的计划,更何况今天做这件事已经不单单只为自己的私怨,更为了司马兰廷的理想和抱负。18岁从西秦回大晋后,他开始一步步走进杨家,成为杨骏的门客,又成为杨骏的心腹,再成为杨骏的间谍,从头到尾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陌生青年。彻骨的恨和怨,被他埋藏得很深,深到司马兰廷很多时候都只能雾里看花,甚至起了介怀。
所以,对司马兰廷的试探,歧盛没有丝毫不悦。司马兰廷对他来说早就不是主公、朋友、师兄、爱人……任何一个词可以涵盖得开的意义。在他清苦的11年岁月里,司马兰廷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他微笑,真心真意关怀他,为他着想的“别人”。
他想维护他,成全他,爱他,即使献上生命,他也甘之如饴。只是这些心思,他藏得也很深。
不过,感情并不是可以潜藏的东西,更何况他私心里是希望司马兰廷能够体会的。但要一个心思没在自己身上的人,体会自己藏匿的心思显然是奢望,司马兰廷不懂也不想懂,即使懂了也会装作不懂。他的耐心给不了歧盛,但歧盛的耐心,有另一个人懂。
两人做了一番恳谈部署,歧盛顶着灰狼的脸出了大明居。他的身份不适合过多逗留在王府,所以得趁天明之前回到自己的小宅里去。刚一跨进院子,便看到屋里燃着灯等他回来的那个人,一袭青衣,刚毅冷漠的线条却映着火光透出微微的温柔。
八十二 合作交易(一)
歧盛清雪般的俊颜透露出和风似的笑,那双淡如春水的眼,带了几分飞扬,几分赞叹。
“好快的速度。”
等在屋里的是先他一步回来的灰狼。昨夜他用了灰狼的身份,以灰狼的行事作风即使对信任如歧盛之人,仍会尽责的守在司马兰廷身后以防不测。所以灰狼只可能比歧盛晚走,不会比歧盛早离开王府,现在却仗着绝佳的轻功先歧盛到家,替他燃好灯等他回来。
灰狼用衣袖扫扫身旁的座椅,似乎对这句赞扬听而不闻,但以歧盛对他的熟悉还是捕捉到那眼里闪过的一抹柔和笑意。
歧盛不客气的坐在被灰狼擦得蹭亮的座椅上:“你受他影响太多,老是这么寡言少语。如果你这些年跟着我,保准你现在是人见人爱的爱心果。”
灰狼无语的望着他得意洋洋的俊颜,天快亮了,他知道该催歧盛去休息一下,可还是忍不住小声反驳出来:“你自己也不是人见人爱的开心果。”
歧盛扬眉,坚决维护自己的名声:“我怎么不是!你打听打听,从楚王府到太傅府,凡是知道蒲衣公子的人,谁不说他是开心果?”
灰狼小小声:“主子就不这么认为。”
歧盛的气焰小了下去,想了一下叹道:“自己人我干嘛还要一直扮开心?悲喜由我才是英雄本色……他是不是这几年被我整怕了,有跟你抱怨?”想起什么,清清淡淡的笑起来:“你怎么叫他主子了?”
灰狼本想说,主子毕竟是主子,最终还是忍住了。
他知道,多年以前三人联手闯荡西秦的时候走得太近,近到模糊了界限忘记了身份,这段飞扬肆意的青葱岁月是他们彼此记忆里闪闪发光的黄金之宝。只是,当时的三人已经回不去了。
司马兰廷心思太过广博,珍宝太过众多,这段过往对他来说恐怕早已放在一边丢开老远了。而自己,早早就明白界限分明的壁垒,即使未忘也将之封锁在记忆深处,轻易不去开启,因为他明白开启无用。
只有歧盛,还紧紧握着拽着不愿放下。太重感情,太重过往会陷入时间未老,旧情未易的错觉中。
灰狼担心,他迟早会为此后悔。
第二日夜里,歧盛顶着灰狼的脸又来了。
司马兰廷对他的进步夸奖道:“孺子可教。今日步伐轻重,呼吸缓急都像了。”
歧盛人才进门又被叫破,也不惊奇气馁,嘻笑着坐到司马兰廷身旁:“嗯。我不知道你跟灰狼的会面模式,所以调扮得再像也没用。” 他见司马兰廷头冠已摘,脱了外袍罩着浅紫淡纹的裼衣露出玉琢似脖子,烛光下的轮廓那么匀美一时间心头猛跳,急忙转开眼去好一会儿才敢回视过来。
司马兰廷问他:“见过杨骏了?”
当初武帝病象还未严重之时,司马兰廷便开始未雨绸缪,计划今天的一切。虽然灰狼是方翰从小教导出来专门保护他的,但歧盛的见识心智其实更得司马兰廷倚重。他先设法安排了歧盛的出身,使得歧盛混入杨府做门客无后顾之忧,哪知道杨骏又看上了歧盛的随机应变,没两年便把他派到楚王身边做奸细。这下子两头吃好,更称了司马兰廷的心意。
歧盛脸上露出一种阴阴的笑意:“明日赏菊会,那老贼会让你大吃一惊。”
司马兰廷虽然不明白,也不催他解释,召了奉祥进来给他奉上果物水酒,自己半合着眼不言语。
奉祥进来,看见嬉皮笑脸的灰狼坐在司马兰廷身边吓了一跳,心里虽然狐疑也没敢多看。等他下去了,歧盛自己咦了一声,问道:“怎么自律起来了?你那个水灵灵的丫头呢?”
“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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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伤,半个月后圣手毒心周风池有了一个使唤小童儿,取名歧盛。意思很简单,歧路边捡的胜儿。他嫌胜字太浅白,易字为盛。
周凤池是信道的。信佛的人讲兼济天下苍生,信道的人讲独善其身,泽及万世不为仁。周凤池这个人冷心淡肠,外表从来都是恬淡自若,安然自在,否则不会连老婆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一点小误会就能跟他一刀两断。他肯留歧盛在身边,说明他很喜欢这个孩子,只是还没喜欢到收为徒儿的地步。
他不收徒弟并非怕什么师徒反目之事,只是不想跟太多人牵扯上更深的羁绊,说白了纯粹的懒而已。他这一辈子只对两个半人另眼相待,一个是他妻子聂纨纱,一个是司马兰廷,另外半个就是歧盛。
所以当司马兰廷求他收歧盛为徒时,他略一考虑就应了。第一,歧盛在他身边这么多年耳濡目染,本身也是聪明伶俐举一反十之辈,教起来其实不用费什么力。第二,他教一个也是教,教两个也是教,既然已经享不了清闲还不如多教一个让他们自己研讨,省得老来烦自己。
从此,歧盛的运便开始顺畅起来。有的人你给他铺好了路,架好了桥,他也不定能走上康庄大道,一犯混他干脆跳水里扑腾去了,司马兰廷的宝贝弟弟苏子鱼就是这种人。有的人你只要给他铺点小石子儿,他就能给你变座城池出来,歧盛就是后者。
到今天,已经没有人能看清歧盛藏刀的笑容了,他不但能把握机会也能创造机会。从看懂母亲留书的那一天起,他就在酝酿覆灭杨家的计划,更何况今天做这件事已经不单单只为自己的私怨,更为了司马兰廷的理想和抱负。18岁从西秦回大晋后,他开始一步步走进杨家,成为杨骏的门客,又成为杨骏的心腹,再成为杨骏的间谍,从头到尾只是一个野心勃勃的陌生青年。彻骨的恨和怨,被他埋藏得很深,深到司马兰廷很多时候都只能雾里看花,甚至起了介怀。
所以,对司马兰廷的试探,歧盛没有丝毫不悦。司马兰廷对他来说早就不是主公、朋友、师兄、爱人……任何一个词可以涵盖得开的意义。在他清苦的11年岁月里,司马兰廷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对他微笑,真心真意关怀他,为他着想的“别人”。
他想维护他,成全他,爱他,即使献上生命,他也甘之如饴。只是这些心思,他藏得也很深。
不过,感情并不是可以潜藏的东西,更何况他私心里是希望司马兰廷能够体会的。但要一个心思没在自己身上的人,体会自己藏匿的心思显然是奢望,司马兰廷不懂也不想懂,即使懂了也会装作不懂。他的耐心给不了歧盛,但歧盛的耐心,有另一个人懂。
两人做了一番恳谈部署,歧盛顶着灰狼的脸出了大明居。他的身份不适合过多逗留在王府,所以得趁天明之前回到自己的小宅里去。刚一跨进院子,便看到屋里燃着灯等他回来的那个人,一袭青衣,刚毅冷漠的线条却映着火光透出微微的温柔。
八十二 合作交易(一)
歧盛清雪般的俊颜透露出和风似的笑,那双淡如春水的眼,带了几分飞扬,几分赞叹。
“好快的速度。”
等在屋里的是先他一步回来的灰狼。昨夜他用了灰狼的身份,以灰狼的行事作风即使对信任如歧盛之人,仍会尽责的守在司马兰廷身后以防不测。所以灰狼只可能比歧盛晚走,不会比歧盛早离开王府,现在却仗着绝佳的轻功先歧盛到家,替他燃好灯等他回来。
灰狼用衣袖扫扫身旁的座椅,似乎对这句赞扬听而不闻,但以歧盛对他的熟悉还是捕捉到那眼里闪过的一抹柔和笑意。
歧盛不客气的坐在被灰狼擦得蹭亮的座椅上:“你受他影响太多,老是这么寡言少语。如果你这些年跟着我,保准你现在是人见人爱的爱心果。”
灰狼无语的望着他得意洋洋的俊颜,天快亮了,他知道该催歧盛去休息一下,可还是忍不住小声反驳出来:“你自己也不是人见人爱的开心果。”
歧盛扬眉,坚决维护自己的名声:“我怎么不是!你打听打听,从楚王府到太傅府,凡是知道蒲衣公子的人,谁不说他是开心果?”
灰狼小小声:“主子就不这么认为。”
歧盛的气焰小了下去,想了一下叹道:“自己人我干嘛还要一直扮开心?悲喜由我才是英雄本色……他是不是这几年被我整怕了,有跟你抱怨?”想起什么,清清淡淡的笑起来:“你怎么叫他主子了?”
灰狼本想说,主子毕竟是主子,最终还是忍住了。
他知道,多年以前三人联手闯荡西秦的时候走得太近,近到模糊了界限忘记了身份,这段飞扬肆意的青葱岁月是他们彼此记忆里闪闪发光的黄金之宝。只是,当时的三人已经回不去了。
司马兰廷心思太过广博,珍宝太过众多,这段过往对他来说恐怕早已放在一边丢开老远了。而自己,早早就明白界限分明的壁垒,即使未忘也将之封锁在记忆深处,轻易不去开启,因为他明白开启无用。
只有歧盛,还紧紧握着拽着不愿放下。太重感情,太重过往会陷入时间未老,旧情未易的错觉中。
灰狼担心,他迟早会为此后悔。
第二日夜里,歧盛顶着灰狼的脸又来了。
司马兰廷对他的进步夸奖道:“孺子可教。今日步伐轻重,呼吸缓急都像了。”
歧盛人才进门又被叫破,也不惊奇气馁,嘻笑着坐到司马兰廷身旁:“嗯。我不知道你跟灰狼的会面模式,所以调扮得再像也没用。” 他见司马兰廷头冠已摘,脱了外袍罩着浅紫淡纹的裼衣露出玉琢似脖子,烛光下的轮廓那么匀美一时间心头猛跳,急忙转开眼去好一会儿才敢回视过来。
司马兰廷问他:“见过杨骏了?”
当初武帝病象还未严重之时,司马兰廷便开始未雨绸缪,计划今天的一切。虽然灰狼是方翰从小教导出来专门保护他的,但歧盛的见识心智其实更得司马兰廷倚重。他先设法安排了歧盛的出身,使得歧盛混入杨府做门客无后顾之忧,哪知道杨骏又看上了歧盛的随机应变,没两年便把他派到楚王身边做奸细。这下子两头吃好,更称了司马兰廷的心意。
歧盛脸上露出一种阴阴的笑意:“明日赏菊会,那老贼会让你大吃一惊。”
司马兰廷虽然不明白,也不催他解释,召了奉祥进来给他奉上果物水酒,自己半合着眼不言语。
奉祥进来,看见嬉皮笑脸的灰狼坐在司马兰廷身边吓了一跳,心里虽然狐疑也没敢多看。等他下去了,歧盛自己咦了一声,问道:“怎么自律起来了?你那个水灵灵的丫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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