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鬼眼谁有鬼脸 作者:的的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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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件让老派国家工厂旧址,就此淡出人群,不再被人提起,它曾有过的辉煌历史,无比失落和令人惋惜的事情。但对于别有用心之人来说,却是个藏匿终极秘密,既方便取回,又不怕被人发现的,最适合埋葬已逝爱情和罪恶遗骸的世外桃源。

    王行云和拓麻,小心翼翼地围绕着工厂旧址外墙,走了整整一圈,才在一个偏僻外墙的拐角,发现了那个造型奇特,被王行云一直比喻成‘喷水池’的工业蓄水池。

    令人费解的是,明明工厂早已荒废几十年,断水断电都不知持续了多久。这个水池中的水,竟然还是冰冷和清澈见底的干净水。仔细侧耳聆听,工厂黑灯瞎火的院落之内,仿佛也有汩汩流水之声不绝于耳。

    难道,这里还有人?

    第174章 废弃工厂

    拓麻趴在外形酷似喷水池的圆形蓄水池金属边缘,盯着里面似乎是刚刚才被蓄满的水,疑惑不解。

    “会不会是,某次下雨过后,残存下来的雨水?看起来干净而已,这里的光线很暗,背光看不出水质的真实情况的。”拓麻猜测道,并试探性地伸手至池边,用手掌捞了半捧水,凑到唇边打算尝尝。

    凑到唇边的手掌,却在中途被另一只戴着手套的手掌,拦截在了一旁。

    “是谁教给你测试来历不明水源的方法,是递到唇边尝一尝?即使这水真的是干净和新鲜的,这也是工业用水。能不能饮用还是其次,是否勾兑了有毒物质,都说不定,你还敢凑到嘴边尝尝?”王行云隔着手套,握住了拓麻碰过水那只手的手腕,拎到面前,闭着眼睛仔细嗅了嗅。

    除了一股浓烈的铁锈味儿,并无其他多余的味道。

    王行云松了口气,放开了拓麻的手腕,顺便摘掉了已粘上了不少砖灰和铁锈污渍的白手套,从手包里抽出一张纸手帕,递给拓麻擦沾了水的湿手。

    “哈哈哈,王员外,你是不是最近看多了悬疑小说和电影,总觉得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投毒陷害啊。啊!大概是那种感觉,‘总有刁民想害朕’?”拓麻笑嘻嘻地接过纸巾,随意团在手里抹了几把,擦干了手掌,毫不在意地把用过的废纸踹进了裤兜里。

    微风徐来,拂过拓麻沾过水的掌心,或许是心里错觉,他莫名觉得有点痒。

    “是不是大生意要上门了?手痒不是通俗说法的有钱要上门么。王员外,咱们没准要发横财了。”拓麻拉紧了外套的领口,突然觉得有点热。这才想起自己身上披了两件王行云的外套。一套是刚下车时,从车后座顺手拿出来穿上的;另一件是现在披在最外层的皮夹克,原本是王行云穿在身上的外套。在地下停车库的时候,因为自己突然地昏倒,被垫在了身下,当做临时被褥。后来他醒来后,也就一直披着,完全忘记了要还给王行云这回事儿了。

    拓麻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借用一件外套,对于洁癖患者的当事人来说,已经很勉强了,更可况是接连着两件。皮夹克因为曾被铺在地上,多少都占了些许灰尘。拓麻自己觉得没什么,可是设身处地想了想王行云的感官,还是缩了缩手。

    衣服还是要还给王行云一件的。皮夹克脏了不要紧,不是还有穿在里面的另外一件干净的外套么。拓麻边脱衣服,边感叹着自己心细如麻和惊人的智慧。

    他把先脱掉的皮夹克,搭在了肩膀上,然后继续解开里面那件外套的扣子。

    皮夹克方便穿脱,是不锈钢拉链一拉到底的设计,脱下来的时间,总共花费不足五秒。但穿在里面的那件藏绿色的呢子外套,却并不好穿脱。

    拓麻很勉强地紧跟着王行云的脚步,边走边解扣子。等他终于解开了,与略紧的扣眼纠缠在一起,死活不肯分开的最后一颗纽扣的时候,后背已出了不少的汗。脱下毛呢的外套,仅穿着一个日系浅绿色格子衫,一边肩膀上还搭着黑色皮夹克外套的后背,在废弃工厂的厂房内,却并不觉得冷。

    一直担心王行云穿得单薄,被风吹感冒的拓麻,因为对室内温度的感知,而稍稍松了口气。

    他重新披上了皮夹克,因为炎热,并未拉上拉链,大咧咧地敞着口,还颇为自在地解开了一颗衬衫上的纽扣,露出了一小截莹白的肌肤,随着走路的颠簸,偶尔能看到他消瘦的锁骨。

    拓麻把刚脱下的,还带着他后背余温的呢子外套,搭在了一只手臂上,大松一口气地去抬头去喊理应在他前方不超过五步远的王行云。

    他叫的声音不算大,但也足够响彻整片空旷的厂房,却迟迟不见有人回答。

    “王员外!王行云!你两条大长腿可真没白长啊,走的也忒快了。快出了声,让双方部队今早会师。这黑灯瞎火的……”拓麻有点轻微的夜盲症,在比较很暗的环境中,视线特别不好。刚才在不知不觉间,跟随着王行云的脚步,进了空旷的砖制厂房,原本光源还算充足的视野,一下子变得昏暗。虽然室内因为隔绝了冷风,而变得温暖湿润,但人类对于看不见的恐惧,从来都是远超寒冷和干燥的外在环境的。

    拓麻的胆子从来都不小。他对于未知的事物,有一种迷之冲动。即使内心有所畏惧,但依然无比向往。

    就像电影、电视剧那些明知有所作为,会遭遇更多的离奇和鄙夷所思之事,却勇往直前的大多数男主角一样,比起可能会发生的非自然现场带来的恐惧,他更畏惧,因为对未知的担忧,而放弃尝试之后,带来的难熬平庸和后续的懊悔。

    所以,当他在黑暗无光的环境中,喊了半天王行云,却没人应答的时候,他的内心并未有什么波澜。

    比无人应答,满眼漆黑,还要糟糕得多的情况,他已经不知在另一个环境中,历经过多少回了。比起办事细心,准备周全,面冷心热的小伙伴王行云,梦貘小姐从来都不算是一个好搭档。

    她满足他的好奇心,也提前告知他违规操作的后果,却从来不会给他更多的解释和建议,更不会与他共同承担好奇所导致的后果。

    即使是另一种形势的纵容,他与她的距离,也始终隔着那不明为何物的鬼面,与真假难辨的各种诉求。

    但王行云却不同。

    拓麻站在黑暗中,感受着紧贴着后背的皮夹克所带来的暖意。消瘦的脸,在一片混沌中,不知不觉中,挂上了苦涩的笑意。

    其实这件事,从始至终,都跟他没什么关系。

    无论是从那个堆满了鸟类尸体,充斥着整个空间肠子和福尔马林味儿的远郊仓库,作为开端的,人头草泥马男神的杀人分尸事件;还是莫名其妙黑道小姐的精神状况大调研。王行云本就没有义务参与。

    套用那句最流行的毒鸡汤语录:别人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一向冷清寡言的王行云,到底是什么时候,从一个老实本分的隔壁老王,变成有情有份的王员外的呢?

    拓麻站在黑暗中,深深地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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