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不会 作者:那人那狗
分卷阅读12
一期不会 作者:那人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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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叶一陈手下不停,把切得很碎的香菜根挑出来,笑意盎然的看着宋余。
“然后,我饿了三天之后,我妈做饭就再也不放香菜了。”说完,宋余哈哈大笑,带着些自得的看着叶一陈:“这就叫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抗争啊!”
叶一陈直到现在还记得当时他对宋余提起他母亲时候那种骄傲的神气的羡慕,像是那种明明特别爱他的妈妈,却偏偏故意梗着脖子作出一副不屑的样子。
把所有的香菜和牛肉都煮了进去,叶一陈用勺子在锅里搅了搅,心里有些难受。其实,仔细说来,他对宋余是有愧疚的……宋余家里虽然也算不上是大富大贵,但最起码是小康之家。宋余的父母都是工薪阶层,虽然给宋余不是奢侈品一买一大把,但是正常牌子随便的衣服和鞋子是足够的。
在和他在一起之前,宋余的性向基本算得上是钢管直……他年少不懂事,此生第一次有特别想要在一起的人,于是在别人面前算的上冷漠腼腆的他,用尽了各种方法,死皮赖脸的追上了宋余,把直不楞登的宋余硬是给掰成了半弯不直,进而到最后彻底弯了。甚至多年后,连宋余现在的出轨对象,都是一个粉嫩嫩的小男生……而在和叶一陈在一起之前,宋余谈过的对象,都是女孩。
他和宋余在一起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直到后来,他和宋余毕业一两年,宋余和家里人出柜被赶出来的时候,叶一陈才知道自己当年自认为的爱到义无反顾、爱到奋不顾身,是多么的幼稚。
他都不知道当时的宋余,是以怎样的勇气和家里出了柜……
很小的时候,叶一陈妈妈就离开他爸了。后来他爸爸抚养他长大,然后车祸去世……叶一陈虽然其他方面确实比同龄人成熟的多,但是在感情这一块儿,他的经历又显得特别苍白无力,连唯一的一点启蒙,还都是从书上看来的。
和宋余住在一起的几年间,叶一陈想,如果他当时稍微成熟一点,他肯定拼命压制住他对宋余的感情……宋余原本是直的啊!宋余原本可以有美丽的妻子,甚至现在可能都有了小孩……而宋余的爸爸妈妈这个时候估计已经做了爷爷奶奶。
叶一陈不想吃了,他放下筷子。
是不是人快死了的时候,都这么多愁善感?叶一陈一直不敢因为这件事而向宋余道歉,他怕他一提出来,宋余即使口头上不说,但心里也是深以为然。
他只能安慰自己,没关系,总有一天,宋余的爸爸妈妈会原谅他,原谅宋余。在这之前,他一定会对宋余加倍的好。但是叶一陈心里清楚,爱情和亲情,总归是不一样的。
不然他也不会在他满身是血的父亲身旁哭到昏厥,而现在却还能淡定冷静的面对早已不爱他的宋余。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天哪!!你们猜我看到了什么?我又看到了几个收藏!!(小岳岳式捂嘴惊叹)
谢谢各位大爷的收藏和评论!
吓得我赶紧把今天的更新更完了。
第8章 第八章
吃完火锅,叶一陈哪都不想去了。
他随便进了一家超市,买了一堆零食。叶一陈知道,他这病,过段时间估计就啥都吃不下了,所以还是在能吃东西的时候,使劲儿吃吧。不然之后他看着他热爱的垃圾食品,指不定得“眼泪掉出来”。
抱着零食进了酒店房间,叶一陈赤脚坐在床上,打开电视,拆了一包薯片。“咔吧咔吧”,薯片碎掉的声音,叶一陈从小的时候就最喜欢听。
叶一陈小时候喜欢听的声音很多,最喜欢的就是薯片塞进嘴里,“卡擦”一声碎掉的声音,其次是把方便面捏碎,倒进嘴里嚼碎的声音……认真来讲,叶一陈喜欢的不是这样的声音,他只是很馋其他小朋友吃的东西。
是不是小时候得不到的东西,长大之后有钱了,就拼命的想补回来。于是叶一陈养成了闲来无事吃零食的习惯。剧本写不下去了,来吧,吃一盒薯片。心情要炸了,来吧,吃一盒薯片。要考试了压力好大,来吧,吃一盒薯片。看到宋余牵着一个小男生了……宋余都没主动牵过我,来吧,吃一盒薯片。
宋余就很嫌弃叶一陈这个习惯。他总觉得作为一个男人,特别喜欢吃垃圾食品,这种行为简直能算得上是男人界的耻辱。
每次宋余嫌弃他的时候,叶一陈只是耸耸肩,说一句:“哎呀你走开……”然后继续吃手中的东西,吃不停。
关于他的事情,宋余是从来都不懂,也不想懂吧。叶一陈摸摸鼻子,有些心酸。
又咬了两片薯片,叶一陈瞄了一眼电视剧。
看着电视里的和尚背着一大砍刀,满脸是血然后酷酷的说出最后的遗言的样子,叶一陈很有些尴尬。尴尬的原因主要是:这部电视剧是他写的……
当时他为了跟随“正派配角必须死一个”的潮流,把这和尚的结局给写死了。
电视剧不都是这个套路吗?男主从小很弱鸡,后来碰到一个大哥,然后这个大兄弟如果不是忠厚善良就是放荡不羁。如果大兄弟看着特别的才华横溢,而且还长了张帅脸,那么此兄弟必然是个反派无疑。而如果这大兄弟风流倜傥又热爱自由……那这人最后绝对会为了救主角,或者主角女朋友而挂掉。这叫反差萌,这叫真爱。
而这和尚,就是个这样的炮灰。当年叶一陈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就特别喜欢鲁智深这一类的。于是他就写了这么一个设定:和尚吧,长得还成,吃酒吃肉逛窑子,而且这人除了脖子上挂着十八颗佛珠之外还背着个大砍刀,刀把儿很长,要背着才可以,不能挂在腰上的那种。和尚不仅花,还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抽出刀,“唰唰唰”的,是一个自带背景乐的男人……但是,他最后是为了主角而死的,用另一种逼格较高的方式来说,这大哥是为了天下苍生而死,此所谓,佛家的“大爱”。
叶一陈早已经忘了自己当年写死这和尚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了,但是他记得当时在微博上看影评的时候,看到好多小姑娘家家为了这和尚哭的撕心裂肺的……这剧当年因为这炮灰还火了好长一段时间。
当然叶一陈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演这和尚的男演员很帅,不然随便放一个死胖子上去试试,看小姑娘还哭不哭了。
叶一陈听电视上和尚还没说完他的台词,更加尴尬了。于是他拿起遥控器换了台,准备看个电影。在这之前,他又拆了一包薯片。
这次的电视频道里面又是一个快死了的人,一个满脸泥土的小兵捂着肚子躺在战友的怀里,微睁着眼睛,在战火连天的环境里对抱着他的兄弟磕磕巴巴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俺枕头底下还有五十块钱,俺、俺死了,记得给俺娘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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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叶一陈手下不停,把切得很碎的香菜根挑出来,笑意盎然的看着宋余。
“然后,我饿了三天之后,我妈做饭就再也不放香菜了。”说完,宋余哈哈大笑,带着些自得的看着叶一陈:“这就叫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抗争啊!”
叶一陈直到现在还记得当时他对宋余提起他母亲时候那种骄傲的神气的羡慕,像是那种明明特别爱他的妈妈,却偏偏故意梗着脖子作出一副不屑的样子。
把所有的香菜和牛肉都煮了进去,叶一陈用勺子在锅里搅了搅,心里有些难受。其实,仔细说来,他对宋余是有愧疚的……宋余家里虽然也算不上是大富大贵,但最起码是小康之家。宋余的父母都是工薪阶层,虽然给宋余不是奢侈品一买一大把,但是正常牌子随便的衣服和鞋子是足够的。
在和他在一起之前,宋余的性向基本算得上是钢管直……他年少不懂事,此生第一次有特别想要在一起的人,于是在别人面前算的上冷漠腼腆的他,用尽了各种方法,死皮赖脸的追上了宋余,把直不楞登的宋余硬是给掰成了半弯不直,进而到最后彻底弯了。甚至多年后,连宋余现在的出轨对象,都是一个粉嫩嫩的小男生……而在和叶一陈在一起之前,宋余谈过的对象,都是女孩。
他和宋余在一起的时候,还不觉得有什么。直到后来,他和宋余毕业一两年,宋余和家里人出柜被赶出来的时候,叶一陈才知道自己当年自认为的爱到义无反顾、爱到奋不顾身,是多么的幼稚。
他都不知道当时的宋余,是以怎样的勇气和家里出了柜……
很小的时候,叶一陈妈妈就离开他爸了。后来他爸爸抚养他长大,然后车祸去世……叶一陈虽然其他方面确实比同龄人成熟的多,但是在感情这一块儿,他的经历又显得特别苍白无力,连唯一的一点启蒙,还都是从书上看来的。
和宋余住在一起的几年间,叶一陈想,如果他当时稍微成熟一点,他肯定拼命压制住他对宋余的感情……宋余原本是直的啊!宋余原本可以有美丽的妻子,甚至现在可能都有了小孩……而宋余的爸爸妈妈这个时候估计已经做了爷爷奶奶。
叶一陈不想吃了,他放下筷子。
是不是人快死了的时候,都这么多愁善感?叶一陈一直不敢因为这件事而向宋余道歉,他怕他一提出来,宋余即使口头上不说,但心里也是深以为然。
他只能安慰自己,没关系,总有一天,宋余的爸爸妈妈会原谅他,原谅宋余。在这之前,他一定会对宋余加倍的好。但是叶一陈心里清楚,爱情和亲情,总归是不一样的。
不然他也不会在他满身是血的父亲身旁哭到昏厥,而现在却还能淡定冷静的面对早已不爱他的宋余。
作者有话要说:
我的天哪!!你们猜我看到了什么?我又看到了几个收藏!!(小岳岳式捂嘴惊叹)
谢谢各位大爷的收藏和评论!
吓得我赶紧把今天的更新更完了。
第8章 第八章
吃完火锅,叶一陈哪都不想去了。
他随便进了一家超市,买了一堆零食。叶一陈知道,他这病,过段时间估计就啥都吃不下了,所以还是在能吃东西的时候,使劲儿吃吧。不然之后他看着他热爱的垃圾食品,指不定得“眼泪掉出来”。
抱着零食进了酒店房间,叶一陈赤脚坐在床上,打开电视,拆了一包薯片。“咔吧咔吧”,薯片碎掉的声音,叶一陈从小的时候就最喜欢听。
叶一陈小时候喜欢听的声音很多,最喜欢的就是薯片塞进嘴里,“卡擦”一声碎掉的声音,其次是把方便面捏碎,倒进嘴里嚼碎的声音……认真来讲,叶一陈喜欢的不是这样的声音,他只是很馋其他小朋友吃的东西。
是不是小时候得不到的东西,长大之后有钱了,就拼命的想补回来。于是叶一陈养成了闲来无事吃零食的习惯。剧本写不下去了,来吧,吃一盒薯片。心情要炸了,来吧,吃一盒薯片。要考试了压力好大,来吧,吃一盒薯片。看到宋余牵着一个小男生了……宋余都没主动牵过我,来吧,吃一盒薯片。
宋余就很嫌弃叶一陈这个习惯。他总觉得作为一个男人,特别喜欢吃垃圾食品,这种行为简直能算得上是男人界的耻辱。
每次宋余嫌弃他的时候,叶一陈只是耸耸肩,说一句:“哎呀你走开……”然后继续吃手中的东西,吃不停。
关于他的事情,宋余是从来都不懂,也不想懂吧。叶一陈摸摸鼻子,有些心酸。
又咬了两片薯片,叶一陈瞄了一眼电视剧。
看着电视里的和尚背着一大砍刀,满脸是血然后酷酷的说出最后的遗言的样子,叶一陈很有些尴尬。尴尬的原因主要是:这部电视剧是他写的……
当时他为了跟随“正派配角必须死一个”的潮流,把这和尚的结局给写死了。
电视剧不都是这个套路吗?男主从小很弱鸡,后来碰到一个大哥,然后这个大兄弟如果不是忠厚善良就是放荡不羁。如果大兄弟看着特别的才华横溢,而且还长了张帅脸,那么此兄弟必然是个反派无疑。而如果这大兄弟风流倜傥又热爱自由……那这人最后绝对会为了救主角,或者主角女朋友而挂掉。这叫反差萌,这叫真爱。
而这和尚,就是个这样的炮灰。当年叶一陈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就特别喜欢鲁智深这一类的。于是他就写了这么一个设定:和尚吧,长得还成,吃酒吃肉逛窑子,而且这人除了脖子上挂着十八颗佛珠之外还背着个大砍刀,刀把儿很长,要背着才可以,不能挂在腰上的那种。和尚不仅花,还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抽出刀,“唰唰唰”的,是一个自带背景乐的男人……但是,他最后是为了主角而死的,用另一种逼格较高的方式来说,这大哥是为了天下苍生而死,此所谓,佛家的“大爱”。
叶一陈早已经忘了自己当年写死这和尚的时候是什么感觉了,但是他记得当时在微博上看影评的时候,看到好多小姑娘家家为了这和尚哭的撕心裂肺的……这剧当年因为这炮灰还火了好长一段时间。
当然叶一陈觉得最主要的原因是,演这和尚的男演员很帅,不然随便放一个死胖子上去试试,看小姑娘还哭不哭了。
叶一陈听电视上和尚还没说完他的台词,更加尴尬了。于是他拿起遥控器换了台,准备看个电影。在这之前,他又拆了一包薯片。
这次的电视频道里面又是一个快死了的人,一个满脸泥土的小兵捂着肚子躺在战友的怀里,微睁着眼睛,在战火连天的环境里对抱着他的兄弟磕磕巴巴上气不接下气的说:“俺枕头底下还有五十块钱,俺、俺死了,记得给俺娘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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