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问鼎仇城 作者:洛无奇
分卷阅读56
重生之问鼎仇城 作者:洛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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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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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碌着筹备新公司的同时,陆孝严还抽空顾起了另外一件事。他先是动用私家侦探找到了一个叫“金石”的男人,得知金石的资料正存放在某家中介公司,便以聘用保镖和司机为名联系了金石过来面试。
陆孝严并不认识金石,从资料上看他是个退役军人,身材高大威猛,长相正气凛然,绝对是女人心目中最崇敬的那种硬汉。里岛大大小小的保安公司无数,很多都水准极高经验丰富,陆孝严之所以特意要找这个叫金石的男人,并不是看中他的外形和能力,而是为了控制另外一个人——盛旷。
上辈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盛旷就讲明自己已经有心上人了,虽然她为了家族利益选择和陆孝严结婚,但在感情上绝对是天长地久矢志不渝的,而那个成功打动她芳心的男人正是金石。
就像所有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言情剧一样,富家千金遭遇绑架,穷小子保镖舍命相救,危难之际两人间迸射出了爱情的火花,可当富家千金大胆表白的时候,穷小子却在现实面前退缩了。他买不起几克拉的钻戒和半山豪宅,又不想让心爱的姑娘跟着自己受苦,于是故意伪装成不解风情的样子,冷冰冰拒绝了姑娘,甚至不惜辞去薪酬丰厚的工作,一个人远走他乡。算算时间,这会儿金石应该刚从盛家离开不久,正在为寻找新工作而焦头烂额呢。
当然了,这故事的女主角是盛旷,就注定不会像个小言剧那么期期艾艾。不光在女人当中,即便算上男人,盛旷也绝对是群体里的佼佼者,她容貌出众,身家富贵,事业有成,牙尖嘴利,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驯服她、控制她的,恐怕只有爱情了。
能成功将金石拴牢在身边,就等于栓牢了半个盛旷,这才是陆孝严放着大把专业人士不用专门去请金石的真正理由。
中介公司很快联络到金石,并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按理说这事没什么阻碍,应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达成,谁知当天他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见到金石人影,直到他决定离开才接到金石的电话,除了一叠声抱歉之外,金石解释说是临时有事耽搁了,希望能把面试推辞一天。换成别人,陆孝严早就劈头盖脸地开骂了,他可没有等人的习惯,但是想想最终目的,他还是和颜悦色答应了金石的请求。
原本打算和金石碰面之后请对方吃餐饭,算是提前笼络人心了,现在金石不来,陆孝严也没有了吃饭的心情。
开车路过电视城附近,刚巧看到凌希和一个男生肩并肩走了出来,或许是出于某种直觉,陆孝严一眼就认出了那是程澈。程澈边走边比比划划说着什么,脚底下还很有节奏感地踩着舞步,而凌希则很悠闲地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低下头一路默默听着。
傍晚时分,金黄色的夕阳斜斜洒下来,在两个男孩身后拖出了细细长长的影子,友情岁月,少年人生,这画面如果配上悠扬的口琴伴奏,一定美不胜收……但陆孝严可不这么想,眼看程澈不知说什么说得兴奋了,抬起胳膊要去搭凌希肩膀,陆孝严十分恶趣味地突然按响了汽车喇叭,成功将几步之外的两个人吓了一大跳。
他全速冲到凌希身旁,又猛地一脚刹车停了下来,朝车外傻呆呆站着的凌希勾了勾手指:“上车。”
凌希倒也听话,什么都没问就打开车门自己坐了进来,还很自觉地将双肩包丢在后座上,扣好了安全带,一副“随便带我去哪都没关系”的安逸模样。
程澈认出了陆孝严,热情洋溢地打招呼道:“hello,陆先生,好久……”
可惜他话还没说完,陆孝严就果断踩下油门飙了出去,让程澈无辜吃了一肚子的尾气。他倒毫不介意,还很开心地朝车屁股大力挥着手:“bye bye,后会有期!”说完觉得用词精准无比,还不忘小小鼓励了自己一下,“太棒了cc,简直是语言天才!”
开出一段,陆孝严扭头看看凌希:“你……今天干嘛去了?”
凌希也不知在想什么,打从上车开始脸上一直带着神秘的笑意,对于陆孝严的问话他好像没听到似的,足足过了老半天才后知后觉地回望向陆孝严:“啊?我去练习跳舞了。”
陆孝严直觉凌希有点不对劲,反应明显迟钝很多,他伸手过去摸了摸凌希额头:“不舒服?”
凌希依旧梦游一样:“什么?”
感觉温度并没异常,脸色也健康红润,陆孝严暂时放下心来:“前几天阿乐就说你在练舞,又不是舞蹈比赛,用得着天天练?”
“用得着,舞蹈和唱歌都很重要。”凌希羞涩地抿了下嘴角,酒窝很是惹眼,“我想做个很厉害的人……如果将来有人喜欢我,我不想让她们失望。”
其实陆孝严的关注点根本不在跳舞本身,而是跟凌希一起跳舞的人:“刚才和你一起出来的小子是不是叫程澈?看他跟你很多话聊嘛。”
凌希并没领会到陆孝严这句话背后的意思:“他说话别人听不懂。”
陆孝严眼皮一翻:“你能听懂?”
凌希耐心给他解释着:“也不太懂,只是别人会问我没问,他就以为我听懂了。”
陆孝严不屑地笑了一下:“看着挺聪明的家伙想不到也是个蠢蛋。”
“cc怎么会蠢呢?”凌希纠正着陆孝严的看法,“他快歌唱得不错,跳舞也很棒,而且为人很热心。”
陆孝严半边眉毛挑起老高:“cc?咳,我的英文名叫sean。”
凌希不解其意,呆呆地应了一声:“哦。”
陆孝严不满地瞪他:“为什么不叫?”
凌希眨巴着眼睛看了陆孝严半天,轻轻叫了一声:“sean哥。”
陆孝严皱着眉琢磨了一会儿,总觉得不对味,抬起手胡乱一摆:“算了算了算了,还是叫陆孝严吧。”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街道两旁的店铺纷纷点亮了霓虹灯,各色招牌琳琅满目。陆孝严放缓车速,用余光搜寻着自己想去的店面。陆孝严记得凌希喜欢吃中餐,越地道的老字号越合胃口。而附近有一家店上辈子他和凌希常常去吃,凌希对那家的花胶鸡汤和清蒸鱼尤其偏爱。
根据记忆很快找到了那家铺子,陆孝严把车靠向路边,指挥凌希道:“你先进去找位置,我把车停好就过来,先点自己爱吃的。”
凌希刚打开车门,就见一个黑乎乎的人影突然间从门边窜了过去,速度之快简直及得上百米冲刺,紧接着又有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女人气喘吁吁跑了过来,边跑边声音尖厉地高叫着:“快来人呐,抢劫!他抢了我的包……”
陆孝严还没来得及看清具体情况,凌希已经一个箭步冲下了车,陆孝严想伸手去拉,却只扯到了凌希的一点点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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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孝严并不认识金石,从资料上看他是个退役军人,身材高大威猛,长相正气凛然,绝对是女人心目中最崇敬的那种硬汉。里岛大大小小的保安公司无数,很多都水准极高经验丰富,陆孝严之所以特意要找这个叫金石的男人,并不是看中他的外形和能力,而是为了控制另外一个人——盛旷。
上辈子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盛旷就讲明自己已经有心上人了,虽然她为了家族利益选择和陆孝严结婚,但在感情上绝对是天长地久矢志不渝的,而那个成功打动她芳心的男人正是金石。
就像所有俗套到不能再俗套的言情剧一样,富家千金遭遇绑架,穷小子保镖舍命相救,危难之际两人间迸射出了爱情的火花,可当富家千金大胆表白的时候,穷小子却在现实面前退缩了。他买不起几克拉的钻戒和半山豪宅,又不想让心爱的姑娘跟着自己受苦,于是故意伪装成不解风情的样子,冷冰冰拒绝了姑娘,甚至不惜辞去薪酬丰厚的工作,一个人远走他乡。算算时间,这会儿金石应该刚从盛家离开不久,正在为寻找新工作而焦头烂额呢。
当然了,这故事的女主角是盛旷,就注定不会像个小言剧那么期期艾艾。不光在女人当中,即便算上男人,盛旷也绝对是群体里的佼佼者,她容貌出众,身家富贵,事业有成,牙尖嘴利,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够驯服她、控制她的,恐怕只有爱情了。
能成功将金石拴牢在身边,就等于栓牢了半个盛旷,这才是陆孝严放着大把专业人士不用专门去请金石的真正理由。
中介公司很快联络到金石,并约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地点,按理说这事没什么阻碍,应该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达成,谁知当天他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见到金石人影,直到他决定离开才接到金石的电话,除了一叠声抱歉之外,金石解释说是临时有事耽搁了,希望能把面试推辞一天。换成别人,陆孝严早就劈头盖脸地开骂了,他可没有等人的习惯,但是想想最终目的,他还是和颜悦色答应了金石的请求。
原本打算和金石碰面之后请对方吃餐饭,算是提前笼络人心了,现在金石不来,陆孝严也没有了吃饭的心情。
开车路过电视城附近,刚巧看到凌希和一个男生肩并肩走了出来,或许是出于某种直觉,陆孝严一眼就认出了那是程澈。程澈边走边比比划划说着什么,脚底下还很有节奏感地踩着舞步,而凌希则很悠闲地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低下头一路默默听着。
傍晚时分,金黄色的夕阳斜斜洒下来,在两个男孩身后拖出了细细长长的影子,友情岁月,少年人生,这画面如果配上悠扬的口琴伴奏,一定美不胜收……但陆孝严可不这么想,眼看程澈不知说什么说得兴奋了,抬起胳膊要去搭凌希肩膀,陆孝严十分恶趣味地突然按响了汽车喇叭,成功将几步之外的两个人吓了一大跳。
他全速冲到凌希身旁,又猛地一脚刹车停了下来,朝车外傻呆呆站着的凌希勾了勾手指:“上车。”
凌希倒也听话,什么都没问就打开车门自己坐了进来,还很自觉地将双肩包丢在后座上,扣好了安全带,一副“随便带我去哪都没关系”的安逸模样。
程澈认出了陆孝严,热情洋溢地打招呼道:“hello,陆先生,好久……”
可惜他话还没说完,陆孝严就果断踩下油门飙了出去,让程澈无辜吃了一肚子的尾气。他倒毫不介意,还很开心地朝车屁股大力挥着手:“bye bye,后会有期!”说完觉得用词精准无比,还不忘小小鼓励了自己一下,“太棒了cc,简直是语言天才!”
开出一段,陆孝严扭头看看凌希:“你……今天干嘛去了?”
凌希也不知在想什么,打从上车开始脸上一直带着神秘的笑意,对于陆孝严的问话他好像没听到似的,足足过了老半天才后知后觉地回望向陆孝严:“啊?我去练习跳舞了。”
陆孝严直觉凌希有点不对劲,反应明显迟钝很多,他伸手过去摸了摸凌希额头:“不舒服?”
凌希依旧梦游一样:“什么?”
感觉温度并没异常,脸色也健康红润,陆孝严暂时放下心来:“前几天阿乐就说你在练舞,又不是舞蹈比赛,用得着天天练?”
“用得着,舞蹈和唱歌都很重要。”凌希羞涩地抿了下嘴角,酒窝很是惹眼,“我想做个很厉害的人……如果将来有人喜欢我,我不想让她们失望。”
其实陆孝严的关注点根本不在跳舞本身,而是跟凌希一起跳舞的人:“刚才和你一起出来的小子是不是叫程澈?看他跟你很多话聊嘛。”
凌希并没领会到陆孝严这句话背后的意思:“他说话别人听不懂。”
陆孝严眼皮一翻:“你能听懂?”
凌希耐心给他解释着:“也不太懂,只是别人会问我没问,他就以为我听懂了。”
陆孝严不屑地笑了一下:“看着挺聪明的家伙想不到也是个蠢蛋。”
“cc怎么会蠢呢?”凌希纠正着陆孝严的看法,“他快歌唱得不错,跳舞也很棒,而且为人很热心。”
陆孝严半边眉毛挑起老高:“cc?咳,我的英文名叫sean。”
凌希不解其意,呆呆地应了一声:“哦。”
陆孝严不满地瞪他:“为什么不叫?”
凌希眨巴着眼睛看了陆孝严半天,轻轻叫了一声:“sean哥。”
陆孝严皱着眉琢磨了一会儿,总觉得不对味,抬起手胡乱一摆:“算了算了算了,还是叫陆孝严吧。”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街道两旁的店铺纷纷点亮了霓虹灯,各色招牌琳琅满目。陆孝严放缓车速,用余光搜寻着自己想去的店面。陆孝严记得凌希喜欢吃中餐,越地道的老字号越合胃口。而附近有一家店上辈子他和凌希常常去吃,凌希对那家的花胶鸡汤和清蒸鱼尤其偏爱。
根据记忆很快找到了那家铺子,陆孝严把车靠向路边,指挥凌希道:“你先进去找位置,我把车停好就过来,先点自己爱吃的。”
凌希刚打开车门,就见一个黑乎乎的人影突然间从门边窜了过去,速度之快简直及得上百米冲刺,紧接着又有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女人气喘吁吁跑了过来,边跑边声音尖厉地高叫着:“快来人呐,抢劫!他抢了我的包……”
陆孝严还没来得及看清具体情况,凌希已经一个箭步冲下了车,陆孝严想伸手去拉,却只扯到了凌希的一点点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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