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子也算找到另外一个用途,掩人耳目。林秋到别的店里扯了根丝巾把自己的脖子围住。
林秋这带着口罩出来,非常引人瞩目,大家都好奇,好好的一人干嘛遮遮掩掩的。
林秋走进一家饰品店,在五楼。
“大姐,你这是怎么了?”其中一个年轻的销售员礼貌的问道。
大姐,自己有这么老吗?明明是眼前的销售员看起来比自己年纪大多了。
任何时候,讲一个女人年老,那个女人肯定是不会高兴到哪里去的。每个女人都曾有过这样的一个梦想,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切实际,希望自己永远十八岁,青春永驻,一直停留在最美好的年华。
不过自己现在这个模样,人家认不出来自己岁数多大,也正常得很,毕竟半张脸都被口罩遮住,除了额头和眼睛,什么都看不出来。她如果喊自己小妹妹更加不合适。
“没什么,一点小咳嗽,医生说戴口罩好一点。”林秋扯了个谎,假意咳嗽一声,自己出来买条丝巾可得战决,借口出来上个厕所,这就算便秘,比较艰难,也不会花上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林秋借着店里的镜子照了一下,现吻痕就在锁骨以及锁骨上边一点点,如果今天穿的是像平时一样的有领子的衣服,这痕迹就能遮住。
现在的话,一条丝巾足以遮住这样的痕迹。
林秋扫了一眼丝巾,挑了一款花色简单,跟自己今天穿的衣服搭配起来比较合适的丝巾,也不讨价还价直接付了钱走人,不管店里边的销售员看自己的怪异眼神。
在楼道里绕了一圈,摘掉口罩,又回到服装店里边。
第七十四章 前男友的现女友(补)
林秋围着条丝巾,还没进店就看见一位金的姑娘,身姿妙曼,正背对着自己同夏依颖聊天。
金的女孩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常见,昨儿个遇见一个,今天又有一个。x省这个地方外国人和混血儿非常少见,林秋来这边好几个月才见到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林秋,克瑞斯找你。”夏依颖朝林秋招招手。
找我,谁?
金女孩转过身来,看起来很面善,这个女孩在哪里见过。
“林小姐,您好,请问能够借一步说话吗?”金女孩露出一个有礼的微笑。
林秋觉得这个女孩越看越眼熟。
“你是……”金蓝眸的少女,可不常见,该不会是秦城的现女友。
“林小姐,我们昨天见过一面。”女孩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笑不露齿,显得淑女可爱,“我是秦城现在交往的对象,我叫克瑞斯,我的中文名字是项心雨。”
“你好,克瑞斯。”昨天秦城找自己叙旧,今天克瑞斯找自己又是所为何事?
“林小姐,是这样的,我想和你谈谈,可以借一步说话吗?”克瑞斯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咖啡馆做的巧克力蛋糕味道很不错,要不我们去那里坐坐?”
巧克力蛋糕,应该就是昨天秦城打包带走的那个。
人家态度友好,自己也不好拒绝,现在时间还早,店里边还不忙,自己去一趟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好,但我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店里生意比较忙,不回来的话,我的工作难保。”
林秋促狭的眨眨眼。
林秋点了一杯蓝山咖啡,一小块奶油蛋糕,克瑞斯坐在对面点了一杯红茶,一小块巧克力蛋糕。
“林小姐,昨天的事情非常抱歉,我不是有意的。”克瑞斯扑闪扑闪着大眼睛,用小鹿斑比般的眼神瞧着林秋。
开头第一句话就是道歉,这会不会是一场鸿门宴,至少今天的谈话不会简简单单就这样结束,眼前这个名叫克瑞斯的女孩只怕早就知道原主曾经和秦城有过那么一段。
看着克瑞斯无辜的模样,林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林秋姐,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克瑞斯也不等林秋的回答,“我知道林秋姐曾经和秦城有过那么一段,毕竟秦城是这样优秀的一个人。”
情人眼里出西施。
“祝你们幸福。”没有争锋相对的场景,想来谈话应该不会特别糟糕,想想唐婉的歇斯底里,虽然那个时候,唐婉真的吃错药,但真的令自己心有余悸。
林秋的这句祝福也是出自真心,自己对秦城没有感觉,克瑞斯如果和秦城修成正果,没有人打扰自己的正常生活,这样最好。
林秋不求大富大贵,钱财名利皆为身外物,有的话那是最好,没有的话也不过分强求。林秋只求生活平和幸福一些,最好的话,少一些波澜起伏,平平淡淡又未尝不是幸福。
“嗯。”林秋的话令克瑞斯一时语咽,满腔劝说的话吐不出来。
“你不必担心我和秦城的往事,如今我已嫁做他人妇,我和他早已没有干系。”林秋慢条斯理的喝着咖啡。
“真的。”克瑞斯的眼里满是疑惑,“爱情,怎么说放下就放下。”克瑞斯自认如果有人让自己离开秦城,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愿意的,自己深爱着他。
“真的,中国有句古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我已经有了归宿。”林秋冲着克瑞斯笑,“他也已经有你这样好的对象,还有一点,我的丈夫待我很好,我很幸福。”
林秋笑容的甜蜜自己这个深陷爱情的人,看得出来,没有做假的痕迹。
“林秋姐,我可以和你讲讲,我和秦城的故事吗?”克瑞斯还想再试探一下林秋,是不是真的对秦城没有感觉,中国有个成语叫做死灰复燃,意思不是很明白,大概讲的就是像秦城和林秋这样的两个人,可能还会在一起。
“可以。”林秋有点傻眼,为什么前男友的现女友会想要同自己聊一聊他们的恋爱经历?
“那是雨天,我被淋得特别惨,然后秦城出现了,递给我一把伞,我们就这样相识。”克瑞斯陷入甜蜜的回忆,“他的真的很有文化,文字,嗯,对,文字造诣很高,人很聪明,我的中文这么好还是他教的。”
克瑞斯露出一个傻白甜的笑容,“但他有的时候又有点笨拙,我们第一次去咖啡馆喝咖啡的时候,他说这比中药还难喝,苦苦的。”
“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克瑞斯盯着林秋。
“你明白就好。”林秋假笑,好肉麻的桥段,自己
林秋这带着口罩出来,非常引人瞩目,大家都好奇,好好的一人干嘛遮遮掩掩的。
林秋走进一家饰品店,在五楼。
“大姐,你这是怎么了?”其中一个年轻的销售员礼貌的问道。
大姐,自己有这么老吗?明明是眼前的销售员看起来比自己年纪大多了。
任何时候,讲一个女人年老,那个女人肯定是不会高兴到哪里去的。每个女人都曾有过这样的一个梦想,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切实际,希望自己永远十八岁,青春永驻,一直停留在最美好的年华。
不过自己现在这个模样,人家认不出来自己岁数多大,也正常得很,毕竟半张脸都被口罩遮住,除了额头和眼睛,什么都看不出来。她如果喊自己小妹妹更加不合适。
“没什么,一点小咳嗽,医生说戴口罩好一点。”林秋扯了个谎,假意咳嗽一声,自己出来买条丝巾可得战决,借口出来上个厕所,这就算便秘,比较艰难,也不会花上半个多小时的时间。
林秋借着店里的镜子照了一下,现吻痕就在锁骨以及锁骨上边一点点,如果今天穿的是像平时一样的有领子的衣服,这痕迹就能遮住。
现在的话,一条丝巾足以遮住这样的痕迹。
林秋扫了一眼丝巾,挑了一款花色简单,跟自己今天穿的衣服搭配起来比较合适的丝巾,也不讨价还价直接付了钱走人,不管店里边的销售员看自己的怪异眼神。
在楼道里绕了一圈,摘掉口罩,又回到服装店里边。
第七十四章 前男友的现女友(补)
林秋围着条丝巾,还没进店就看见一位金的姑娘,身姿妙曼,正背对着自己同夏依颖聊天。
金的女孩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常见,昨儿个遇见一个,今天又有一个。x省这个地方外国人和混血儿非常少见,林秋来这边好几个月才见到的一只手都数的过来。
“林秋,克瑞斯找你。”夏依颖朝林秋招招手。
找我,谁?
金女孩转过身来,看起来很面善,这个女孩在哪里见过。
“林小姐,您好,请问能够借一步说话吗?”金女孩露出一个有礼的微笑。
林秋觉得这个女孩越看越眼熟。
“你是……”金蓝眸的少女,可不常见,该不会是秦城的现女友。
“林小姐,我们昨天见过一面。”女孩露出一个矜持的笑容,笑不露齿,显得淑女可爱,“我是秦城现在交往的对象,我叫克瑞斯,我的中文名字是项心雨。”
“你好,克瑞斯。”昨天秦城找自己叙旧,今天克瑞斯找自己又是所为何事?
“林小姐,是这样的,我想和你谈谈,可以借一步说话吗?”克瑞斯露出一个甜蜜的笑容,“我知道附近有一家咖啡馆做的巧克力蛋糕味道很不错,要不我们去那里坐坐?”
巧克力蛋糕,应该就是昨天秦城打包带走的那个。
人家态度友好,自己也不好拒绝,现在时间还早,店里边还不忙,自己去一趟也花不了多少时间,“好,但我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店里生意比较忙,不回来的话,我的工作难保。”
林秋促狭的眨眨眼。
林秋点了一杯蓝山咖啡,一小块奶油蛋糕,克瑞斯坐在对面点了一杯红茶,一小块巧克力蛋糕。
“林小姐,昨天的事情非常抱歉,我不是有意的。”克瑞斯扑闪扑闪着大眼睛,用小鹿斑比般的眼神瞧着林秋。
开头第一句话就是道歉,这会不会是一场鸿门宴,至少今天的谈话不会简简单单就这样结束,眼前这个名叫克瑞斯的女孩只怕早就知道原主曾经和秦城有过那么一段。
看着克瑞斯无辜的模样,林秋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林秋姐,我可以这样叫你吗?”克瑞斯也不等林秋的回答,“我知道林秋姐曾经和秦城有过那么一段,毕竟秦城是这样优秀的一个人。”
情人眼里出西施。
“祝你们幸福。”没有争锋相对的场景,想来谈话应该不会特别糟糕,想想唐婉的歇斯底里,虽然那个时候,唐婉真的吃错药,但真的令自己心有余悸。
林秋的这句祝福也是出自真心,自己对秦城没有感觉,克瑞斯如果和秦城修成正果,没有人打扰自己的正常生活,这样最好。
林秋不求大富大贵,钱财名利皆为身外物,有的话那是最好,没有的话也不过分强求。林秋只求生活平和幸福一些,最好的话,少一些波澜起伏,平平淡淡又未尝不是幸福。
“嗯。”林秋的话令克瑞斯一时语咽,满腔劝说的话吐不出来。
“你不必担心我和秦城的往事,如今我已嫁做他人妇,我和他早已没有干系。”林秋慢条斯理的喝着咖啡。
“真的。”克瑞斯的眼里满是疑惑,“爱情,怎么说放下就放下。”克瑞斯自认如果有人让自己离开秦城,自己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愿意的,自己深爱着他。
“真的,中国有句古话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现在我已经有了归宿。”林秋冲着克瑞斯笑,“他也已经有你这样好的对象,还有一点,我的丈夫待我很好,我很幸福。”
林秋笑容的甜蜜自己这个深陷爱情的人,看得出来,没有做假的痕迹。
“林秋姐,我可以和你讲讲,我和秦城的故事吗?”克瑞斯还想再试探一下林秋,是不是真的对秦城没有感觉,中国有个成语叫做死灰复燃,意思不是很明白,大概讲的就是像秦城和林秋这样的两个人,可能还会在一起。
“可以。”林秋有点傻眼,为什么前男友的现女友会想要同自己聊一聊他们的恋爱经历?
“那是雨天,我被淋得特别惨,然后秦城出现了,递给我一把伞,我们就这样相识。”克瑞斯陷入甜蜜的回忆,“他的真的很有文化,文字,嗯,对,文字造诣很高,人很聪明,我的中文这么好还是他教的。”
克瑞斯露出一个傻白甜的笑容,“但他有的时候又有点笨拙,我们第一次去咖啡馆喝咖啡的时候,他说这比中药还难喝,苦苦的。”
“你能明白这种感觉吗?”克瑞斯盯着林秋。
“你明白就好。”林秋假笑,好肉麻的桥段,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