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王传说 作者:失落叶
第五百一十四章 逃兵
剑王传说 作者:失落叶
第五百一十四章 逃兵
七神阁,密室。
彩虹琉璃灯光辉夺目,照耀着大家的脸庞,杨倩一袭制服裙装,一如往常的静雅贤淑、落落大方,一双灵动的大眼看着我们,聪慧而动人。
“建立一支军队?”
“嗯。”我点头。
“可是建立一支军队可没有那么容易,首先,募兵问题,没有高额的军饷是不可能让那些习惯懒散的年轻人动心的,此外还有军备的问题,小哥哥你知道一个重装枪骑兵的一套装备外加战马需要多少龙灵币吗?”
“不知道。”
“至少五十万,一个骑兵就那么多钱,而且用的还是中等的战马,如果按照你姐步璇音所掌握的北临军团的军备,一个骑兵算下来是二百万龙灵币,加上军饷、战马照料、器具养护等,一年下来至少三百万龙灵币,也就是说,一百名重骑兵就是三亿龙灵币,如果你想在正面战场上冲击成功云国的符阵辇车军团,至少要有一万重骑兵,算起来,三百亿龙灵币。”
杨倩抿了抿小嘴,说:“这还是少算的,如果骑兵由灵修者担任,价格会更高,你知道培养一名灵修者的代价吗?”
我沉吟一声:“只要肯努力,钱不是问题,再说了,你们七神阁有的不就是钱吗?如果你资助我,我可以为七神阁的重要商队提供保护服务。”
杨倩扑哧一笑:“好吧好吧,你是武神你说了算,对了,你们轩月剑域旗下的军队,叫什么名字想好了吗?”
“没有。”我说。
宋骞眯着眼睛:“军队驻守在明月山一带,就叫明月军吧?”
杨倩笑意更浓:“于是,就这么随便的建立一支军队,随便的起个名字,再随便的拉点赞助,然后就打算纵横天下,横扫暗族、云族的上千万兵力吗?”
苏颜轻笑:“这个……那个,其实我也觉得有些尴尬。”
杨倩舒展了下秀眉,说:“其实我倒是很欣赏这种随随便便的作风,有些人是包好饺子才下锅,而有的人是直接烧好水,然后考虑拿什么下锅,前者固然稳妥,但后者却有无心插柳的奥妙,我如今想知道的是……轩月剑域拿什么跟我合作,毕竟……小女子只是一个商人呀,虽然保护家国我也想做,但总不能做赔本生意吧?”
这小丫头,依旧精明!
我深吸一口气,说:“轩月剑域的选址,明月山是一方净土,我们拥有一道天溪,灵溪滋养万物本源,是极佳的种植地点,我打算在明月山上建一座净土药园,种上一些时常能开花结果的圣药、灵果等,你可以定期过去看看,摘下一些去拍卖,能赚上不少钱。”
杨倩一怔:“灵果、圣药?这种东西一物难求,能卖多少钱?你要知道,资助一支军团动辄就是千亿的买卖,可灵果这种东西……能卖上亿吗?”
“咳咳,你看这个。”
我手掌展开,一枚氤氲着圣洁气息的果实躺在掌心里。
“金刚果……这是金刚果?”杨倩一下子就跳了起来,欢呼一声:“一枚金刚果的价格至少十个亿以上,你怎么会有这种宝贝的?”
“你不知道而已。”
我在空间骨戒里又摸索了一下,取出了一条藤蔓,上面结满了玲琅果实,道:“你再看看这是什么?”
杨倩张大小嘴,整个人都呆住了,她见多识广,对圣药、灵果等颇有研究,自然一下就能认出来了:“这……这是一株活着的吞云果?”
“嗯。”
我继续展现轩月剑域的圣物底蕴,将一株株果实、药草拿出来。
一时间,杨倩整个人都快疯了,再也保持不住七神阁大小姐的端庄文雅,一下子就跳了起来:“通心果?一株活着的通心果树?还有……一百多颗化灵果的藤蔓!这是……这是传说中的不老花吗?我的天啊,你怎么会有不老花的,还有这个……这个就是传说中的黄金树枝条吗?这枚种子很非凡,难道是黄金树的树种?一旦孕育……我的天,轩月剑域真的是净土啊……”
她缓缓坐下,神情荡漾,久久不能平静,口中喃喃自语:“轩月剑域真的堪称净土……那么多的圣药,就算是龙武山、长明山、无尘剑域这样的宗门也无法比拟,太可怕了,那些夺天地造化的野生圣药根本无人能接近,你居然全部连根拔起了……”
我有些小得意:“杨倩小姐,现在可以合作了吗?”
“可以。”
她的目光再次澄明起来,说:“我同意出资,同时也愿意为这支军队提供粮食供给、军备养护等,不过你的药园一旦种下,我要求一张通行证,我会时常去看看,适当的时候摘取一些果实,这样我七神阁的圣物资源将力压其余的大型商会,成为龙灵联邦的第一商盟!”
“可以,这都不算是问题。”
“军队何时招募新兵?”
“招募令已经张贴出去了,不会太久。”
“好,我们随时联系,我会很快准备物资和军饷等,这些就交给我了。”杨倩欣欣然,道:“这么一来,我是不是就是明月军的后勤军官了?”
“你要挂名吗?”
“好呀。”
“小骞,你处理。”
“没问题!”
……
走出七神阁,才发现大街小巷都张贴了轩月剑域的招募广告,就像是牛皮膏药一样贴满了整个街道的墙壁。
走近一看,是宋骞的额字迹,复印了无数张——
“招贤纳士,轩月剑域由武神步亦轩创立,至今已有两天,诚心招募有能之士加入,其中,加入轩月剑域的条件为觉醒灵脉、踏入灵动境,加入旗下军队条件为体格健壮、四肢发达,无不良嗜好,男女皆宜,不限年龄,军饷为烈风域军队的双倍!报名地点,黎城。”
真是……财大气粗,双倍军饷!
光冲着这一点,许多平民子弟就会踊跃参军,毕竟这个世道还是很艰难,说什么抵抗强敌、守护家园都是屁话,能吃饱肚子才是王道。
“小骞的字……真难看。”我说。
宋骞摸摸鼻子:“你又不写,自然我来了。”
“哼。”
我抱臂胸前,带着一群年轻男女走在万灵学院外的大街上,谁又会想到这么一个看似懒散的年轻人居然是位列联邦武神的人。
大家也没敢多逗留,跟堂姐、石冼院长打了声招呼之后就返回黎城明月山了,毕竟我们的宗门刚刚创立,而暗族军队驻地最近的一支距离我们还不到二十里地,如果离开太久,或许回去的时候就发现刚刚建立的势力已经被一锅端了。
……
黄昏时,日头西落,夜幕降临。
黎城依旧一片荒芜,残破的房屋都被烧过,只有少数几座房屋能勉强住人,两名驻留的边戍军老兵升起一堆篝火,烤着两只兔子,温上一壶麦芽酒,倒也吸引了一群路过的旅者,众人围着篝火就在这里休息一夜,搭起帐篷,而两个老兵则卖酒卖肉,俨然把这里当做一个露天酒馆了。
当我们一行人走过去的时候,老兵认出来了,其中一个恭敬道:“参见山主!”
“不用行礼。”
显然,老兵们如今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堂堂武神,让他们无比恭逊,道:“山主怎么有空来黎城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黎城是剑域的外围边城,将来也是轩月剑域守御的领地之一,自然要来了。”
我带着大家盘膝坐在篝火旁,看着流浪佣兵、旅者们沧桑的脸庞,道:“黎城会繁盛起来的,会成为最繁盛的外域城池之一。”
“暗族还会再来,到时候免不了又是一场洗劫,谁敢住在黎城啊……”老兵惨然道。
不远处,一个身披灰暗斗篷的中年人也是一声冷笑:“边戍军团三十万大军都败了,区区几个毛头小子也敢妄言守住黎城这种破败小城?”
他压低帽檐,但依旧能让人感受到一双眸子里射出的慑人光辉,他正用小刀割着兔肉,动作干净利落,下巴胡子上挂着一两滴晶莹的酒,看起来倒也豪放。
“你是什么人?”我转脸看向他。
“一个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人。”他冷冷道。
我扫了一眼不远处拴在木桩上的骏马,那是一匹战马,十分雄骏:“你是一个军人?如今联邦与暗族开战,生命墙告急,你不去参战,跑到黎城这种外域小城来做什么?”
他大口吃肉,随后喝了口酒,道:“打仗?打什么仗?一百多万人说没就没了,一个个高高在上的领主哪个不是大腹便便,各自心怀鬼胎?”
“一个逃兵。”我淡淡笑道。
“有种再说一遍。”他缓缓抬起头,一双眸子透出凌厉光辉。
“要动手吗?”我笑笑,身边,苏颜、宋骞、赵昊都有些生气了,这人出言不逊,每个人都想教训一下他。
“来!”
他猛然纵身后退,手臂一划,在虚空中拔出了一柄血红战剑,居然是一个灵修者,拥有灵装,浑身澎湃着天御境的气息,至少已经是天御境中期了,一个天御境军官居然当了逃兵,实在匪夷所思。
我站起身,一步步踏近,星空灵力涌动迸发,万物剑心只是催动少许力量就足以镇压他的力量,周围的空间都仿佛凝固了一般,狂风吹得他短发乱舞,虽然被压制,但一双眸子里却战意高昂,有种视死如归的气势。
“你的名字。”
“孔阳!”
“为什么离开军队?”
“领主内斗不断,不配让我为他们而战。”他咬牙切齿,领口处的军装露出,泛起一道将星的金色光辉,居然还是一位少将,看军装,应该是破誓者骑兵团的将领。
正愁明月军没有统帅,这就送上门来了,我就是喜欢这么有种的战将!
“留下,当我们黎城的守将,做明月军的统帅,怎么样?”我笑问。
“理由呢?”他冷冷问道。
“三天前,我刚刚痛揍了云赞一顿,这个理由够吗?”
“你……”
孔阳一双原本有些浑沌的眼神忽地明亮起来,道:“你是……你是银鳞城一战中的白修罗步亦轩?”
“嗯,留下,还是走,随你自愿。”我说。
他几乎想也不想,沉声道:“能为白修罗而战,死也值了,我留下!只是,你的军队何在?”
“暂时只有你一个人,还在招募中。”我说。
孔阳怔了怔,随后哈哈大笑,一指身后的帐篷,道:“那么,这个就是明月军的第一座营帐了!”
第五百一十四章 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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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琉璃灯光辉夺目,照耀着大家的脸庞,杨倩一袭制服裙装,一如往常的静雅贤淑、落落大方,一双灵动的大眼看着我们,聪慧而动人。
“建立一支军队?”
“嗯。”我点头。
“可是建立一支军队可没有那么容易,首先,募兵问题,没有高额的军饷是不可能让那些习惯懒散的年轻人动心的,此外还有军备的问题,小哥哥你知道一个重装枪骑兵的一套装备外加战马需要多少龙灵币吗?”
“不知道。”
“至少五十万,一个骑兵就那么多钱,而且用的还是中等的战马,如果按照你姐步璇音所掌握的北临军团的军备,一个骑兵算下来是二百万龙灵币,加上军饷、战马照料、器具养护等,一年下来至少三百万龙灵币,也就是说,一百名重骑兵就是三亿龙灵币,如果你想在正面战场上冲击成功云国的符阵辇车军团,至少要有一万重骑兵,算起来,三百亿龙灵币。”
杨倩抿了抿小嘴,说:“这还是少算的,如果骑兵由灵修者担任,价格会更高,你知道培养一名灵修者的代价吗?”
我沉吟一声:“只要肯努力,钱不是问题,再说了,你们七神阁有的不就是钱吗?如果你资助我,我可以为七神阁的重要商队提供保护服务。”
杨倩扑哧一笑:“好吧好吧,你是武神你说了算,对了,你们轩月剑域旗下的军队,叫什么名字想好了吗?”
“没有。”我说。
宋骞眯着眼睛:“军队驻守在明月山一带,就叫明月军吧?”
杨倩笑意更浓:“于是,就这么随便的建立一支军队,随便的起个名字,再随便的拉点赞助,然后就打算纵横天下,横扫暗族、云族的上千万兵力吗?”
苏颜轻笑:“这个……那个,其实我也觉得有些尴尬。”
杨倩舒展了下秀眉,说:“其实我倒是很欣赏这种随随便便的作风,有些人是包好饺子才下锅,而有的人是直接烧好水,然后考虑拿什么下锅,前者固然稳妥,但后者却有无心插柳的奥妙,我如今想知道的是……轩月剑域拿什么跟我合作,毕竟……小女子只是一个商人呀,虽然保护家国我也想做,但总不能做赔本生意吧?”
这小丫头,依旧精明!
我深吸一口气,说:“轩月剑域的选址,明月山是一方净土,我们拥有一道天溪,灵溪滋养万物本源,是极佳的种植地点,我打算在明月山上建一座净土药园,种上一些时常能开花结果的圣药、灵果等,你可以定期过去看看,摘下一些去拍卖,能赚上不少钱。”
杨倩一怔:“灵果、圣药?这种东西一物难求,能卖多少钱?你要知道,资助一支军团动辄就是千亿的买卖,可灵果这种东西……能卖上亿吗?”
“咳咳,你看这个。”
我手掌展开,一枚氤氲着圣洁气息的果实躺在掌心里。
“金刚果……这是金刚果?”杨倩一下子就跳了起来,欢呼一声:“一枚金刚果的价格至少十个亿以上,你怎么会有这种宝贝的?”
“你不知道而已。”
我在空间骨戒里又摸索了一下,取出了一条藤蔓,上面结满了玲琅果实,道:“你再看看这是什么?”
杨倩张大小嘴,整个人都呆住了,她见多识广,对圣药、灵果等颇有研究,自然一下就能认出来了:“这……这是一株活着的吞云果?”
“嗯。”
我继续展现轩月剑域的圣物底蕴,将一株株果实、药草拿出来。
一时间,杨倩整个人都快疯了,再也保持不住七神阁大小姐的端庄文雅,一下子就跳了起来:“通心果?一株活着的通心果树?还有……一百多颗化灵果的藤蔓!这是……这是传说中的不老花吗?我的天啊,你怎么会有不老花的,还有这个……这个就是传说中的黄金树枝条吗?这枚种子很非凡,难道是黄金树的树种?一旦孕育……我的天,轩月剑域真的是净土啊……”
她缓缓坐下,神情荡漾,久久不能平静,口中喃喃自语:“轩月剑域真的堪称净土……那么多的圣药,就算是龙武山、长明山、无尘剑域这样的宗门也无法比拟,太可怕了,那些夺天地造化的野生圣药根本无人能接近,你居然全部连根拔起了……”
我有些小得意:“杨倩小姐,现在可以合作了吗?”
“可以。”
她的目光再次澄明起来,说:“我同意出资,同时也愿意为这支军队提供粮食供给、军备养护等,不过你的药园一旦种下,我要求一张通行证,我会时常去看看,适当的时候摘取一些果实,这样我七神阁的圣物资源将力压其余的大型商会,成为龙灵联邦的第一商盟!”
“可以,这都不算是问题。”
“军队何时招募新兵?”
“招募令已经张贴出去了,不会太久。”
“好,我们随时联系,我会很快准备物资和军饷等,这些就交给我了。”杨倩欣欣然,道:“这么一来,我是不是就是明月军的后勤军官了?”
“你要挂名吗?”
“好呀。”
“小骞,你处理。”
“没问题!”
……
走出七神阁,才发现大街小巷都张贴了轩月剑域的招募广告,就像是牛皮膏药一样贴满了整个街道的墙壁。
走近一看,是宋骞的额字迹,复印了无数张——
“招贤纳士,轩月剑域由武神步亦轩创立,至今已有两天,诚心招募有能之士加入,其中,加入轩月剑域的条件为觉醒灵脉、踏入灵动境,加入旗下军队条件为体格健壮、四肢发达,无不良嗜好,男女皆宜,不限年龄,军饷为烈风域军队的双倍!报名地点,黎城。”
真是……财大气粗,双倍军饷!
光冲着这一点,许多平民子弟就会踊跃参军,毕竟这个世道还是很艰难,说什么抵抗强敌、守护家园都是屁话,能吃饱肚子才是王道。
“小骞的字……真难看。”我说。
宋骞摸摸鼻子:“你又不写,自然我来了。”
“哼。”
我抱臂胸前,带着一群年轻男女走在万灵学院外的大街上,谁又会想到这么一个看似懒散的年轻人居然是位列联邦武神的人。
大家也没敢多逗留,跟堂姐、石冼院长打了声招呼之后就返回黎城明月山了,毕竟我们的宗门刚刚创立,而暗族军队驻地最近的一支距离我们还不到二十里地,如果离开太久,或许回去的时候就发现刚刚建立的势力已经被一锅端了。
……
黄昏时,日头西落,夜幕降临。
黎城依旧一片荒芜,残破的房屋都被烧过,只有少数几座房屋能勉强住人,两名驻留的边戍军老兵升起一堆篝火,烤着两只兔子,温上一壶麦芽酒,倒也吸引了一群路过的旅者,众人围着篝火就在这里休息一夜,搭起帐篷,而两个老兵则卖酒卖肉,俨然把这里当做一个露天酒馆了。
当我们一行人走过去的时候,老兵认出来了,其中一个恭敬道:“参见山主!”
“不用行礼。”
显然,老兵们如今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了,堂堂武神,让他们无比恭逊,道:“山主怎么有空来黎城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了……”
“黎城是剑域的外围边城,将来也是轩月剑域守御的领地之一,自然要来了。”
我带着大家盘膝坐在篝火旁,看着流浪佣兵、旅者们沧桑的脸庞,道:“黎城会繁盛起来的,会成为最繁盛的外域城池之一。”
“暗族还会再来,到时候免不了又是一场洗劫,谁敢住在黎城啊……”老兵惨然道。
不远处,一个身披灰暗斗篷的中年人也是一声冷笑:“边戍军团三十万大军都败了,区区几个毛头小子也敢妄言守住黎城这种破败小城?”
他压低帽檐,但依旧能让人感受到一双眸子里射出的慑人光辉,他正用小刀割着兔肉,动作干净利落,下巴胡子上挂着一两滴晶莹的酒,看起来倒也豪放。
“你是什么人?”我转脸看向他。
“一个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人。”他冷冷道。
我扫了一眼不远处拴在木桩上的骏马,那是一匹战马,十分雄骏:“你是一个军人?如今联邦与暗族开战,生命墙告急,你不去参战,跑到黎城这种外域小城来做什么?”
他大口吃肉,随后喝了口酒,道:“打仗?打什么仗?一百多万人说没就没了,一个个高高在上的领主哪个不是大腹便便,各自心怀鬼胎?”
“一个逃兵。”我淡淡笑道。
“有种再说一遍。”他缓缓抬起头,一双眸子透出凌厉光辉。
“要动手吗?”我笑笑,身边,苏颜、宋骞、赵昊都有些生气了,这人出言不逊,每个人都想教训一下他。
“来!”
他猛然纵身后退,手臂一划,在虚空中拔出了一柄血红战剑,居然是一个灵修者,拥有灵装,浑身澎湃着天御境的气息,至少已经是天御境中期了,一个天御境军官居然当了逃兵,实在匪夷所思。
我站起身,一步步踏近,星空灵力涌动迸发,万物剑心只是催动少许力量就足以镇压他的力量,周围的空间都仿佛凝固了一般,狂风吹得他短发乱舞,虽然被压制,但一双眸子里却战意高昂,有种视死如归的气势。
“你的名字。”
“孔阳!”
“为什么离开军队?”
“领主内斗不断,不配让我为他们而战。”他咬牙切齿,领口处的军装露出,泛起一道将星的金色光辉,居然还是一位少将,看军装,应该是破誓者骑兵团的将领。
正愁明月军没有统帅,这就送上门来了,我就是喜欢这么有种的战将!
“留下,当我们黎城的守将,做明月军的统帅,怎么样?”我笑问。
“理由呢?”他冷冷问道。
“三天前,我刚刚痛揍了云赞一顿,这个理由够吗?”
“你……”
孔阳一双原本有些浑沌的眼神忽地明亮起来,道:“你是……你是银鳞城一战中的白修罗步亦轩?”
“嗯,留下,还是走,随你自愿。”我说。
他几乎想也不想,沉声道:“能为白修罗而战,死也值了,我留下!只是,你的军队何在?”
“暂时只有你一个人,还在招募中。”我说。
孔阳怔了怔,随后哈哈大笑,一指身后的帐篷,道:“那么,这个就是明月军的第一座营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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