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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储备粮变成了我老婆 作者:狂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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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储备粮变成了我老婆 作者:狂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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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一声堪称传奇,十六岁辍学跟着同乡下海,打拼十多年从什么也不懂的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后来撒手把产业一卖带着老婆孩子回了老家,安安心心开他的小快递店。
快递店主林先生仔细揣摩着侄女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怎么了?”
林夏偷偷看了眼陆女士所在的方向,深吸口气,压低声音道:“叔,我刚才发现了点事儿,您听了别发火啊。”
林爸爸脸上表情抽动一下,显然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但很快他便控制住了自己,十分配合地小声道:“你说吧,我能受的住。”
林夏不愧是学神级别的人物,瞬间就找好了话题的切入点:“我之前看到廖先生带的戒指,和阿清手上的好像是一对。”
林爸爸脸色瞬间就变了。
林夏咬咬牙,硬着头皮继续说:“所以我去问了他,他承认了,说和阿清在一起已经四年了。”
林夏胆战心惊地观察着林启国的反应,做好了他要是撑不住倒下了立刻叫人的准备。林爸爸不愧是久经沙场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心理承受能力强的令人发指。面对自家儿子喜欢男人的事实,他只是颤抖着缓缓深吸了口气,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这事儿一定不要给你婶婶说。”他低声道:“我说呢,人家好好一身家过亿的总裁,干嘛对阿清这么好。”
“叔叔……” 林夏抿了抿唇,林启国这种反应让她觉得有些不妙。林启国看出了她眼中的担忧,摆摆手:“没事,我也不是那种老古板,这种事我当年也见过不少,就是落在自家儿子头上,有点不太好受。”
林夏小声道:“我觉得廖先生和阿清之间感情一定很好。”
“感情不好人家能每年两三次来回将近十个小时过来看我们?”林爸爸叹了口气:“这臭小子之前不还有过女朋友吗,怎么在外面过了几年,就成这样了呢?”
林夏没敢吱声。
林启国头疼地揉了揉额角,嗓音沉重:“这事儿过两天再说吧,我得缓一缓。”
林夏应了一声,叔叔的接受能力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让她暗暗有些开心。虽然叔叔看起来在家里没什么地位,但在大事面前婶婶还是要听他的,只要他接受了,剩下的就好说。
她和林绪清从小一起长大,一众兄弟姊妹里,除了她俩最亲,她这个做姐姐的,总得为弟弟做点什么吧。
林启国捏了捏脸放松表情,对着镜子确定从脸上看不出什么端倪后,去继续安抚媳妇。
廖池没有回琛市,而是去了南方的本家。他还没有勇气对林家父母坦白,但对自家人则没那么多顾忌。
在外公家里,他可以永远是当年那个被救回来的孩子。
第149章 春天
家里的司机到机场接的他, 站在承载着整个少年时光的别墅前,廖池心中郁积的那些负面情绪突然奇迹般消失了,院子里还留着自己亲手修剪过的果树, 多年过去, 那些狗啃一般的惨烈伤势早已愈合,植物又长成了圆润漂亮的模样。
廖池进门正碰上了从楼梯上走下来的外公, 见到许久未见的外孙,老人面上掩不住的露出喜色, 加快了下楼的步伐。
廖池赶忙去扶他, 老爷子一手搭在他胳膊上, 摸摸他的脸,道:“正和你舅妈念叨着呢,你就来了。”
“知道您想我, 就过来了。”扶着外公做到沙发上,廖池给他泡了杯茶,挨着老爷子坐下。
廖老爷子呷了口茶,注视着廖池因为旅途略显疲惫的双眼:“坐了这么长时间飞机, 肯定累了吧,等下回屋睡会儿吧。”
“不急,我先陪您说会儿话。”廖池跟着外公换回了方言, 身着深色旗袍的女人从楼梯上走下来,女人约莫五十多岁,保养得很好,就连脸上的皱纹都在透露着岁月的美丽。看见廖池, 她眼角的笑纹立刻弯曲起来,“池池回来啦。”
“舅妈。”廖池赶忙站起来,舅妈摆摆手示意他坐下:“我去接跃跃放学,要是饿了就让人给你做点吃的。”
廖家中对他最好的除了外公,就是舅妈了。廖池刚来的时候她的两个儿子都已经十几岁能够自理了,于是她便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年仅六岁的小廖池身上。母亲这个词代表的意义,相较起已经没有多少印象的廖奕蓉,廖池在她身上感受要到的更多。
外公拍拍廖池的手,又把他注意力拉了回来:“这次多在家留几天吧,你两个哥哥后天也要回来,正好咱一家人凑一起吃顿饭。”
“好。”廖池答应着,不由自主地看向通向二楼的楼梯,注意到他的目光,老人笑起来,感叹道:“你小时候就喜欢坐在楼梯上面,一坐就是一整天,谁叫你也不理,也从来不跟人说话。那时候我就想,只要能让你好起来,我做什么都愿意。”
廖池微微一笑,显然也是被带入了回忆中。小金毛从外面跑过来,好奇地绕着廖池转了几圈,最后亲昵地用鼻子拱了拱外公的腿。廖池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小金毛抬头看着他,非但没躲还蹭了蹭他掌心。
“连乐乐的曾外孙都长这么大了。”廖池感叹道,搔了搔小狗的下巴,小金毛从喉咙里发出满意的呼噜声,显然享受极了。
廖池小时候有严重的心理疾病,谁都不愿意理,完全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为了让他好起来,廖老爷子费尽了心思,听说小孩子会对动物有天生的亲近感,就买了只小金毛陪他。
最开始廖池权当那只老是靠在他身边趴着的小东西是空气,两三年过去,小狗变成大狗,他也习惯了金毛的陪伴,有时会主动摸摸它,但依然不肯和人说话。但不管怎么说,廖池对外界刺激有了反应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那只叫乐乐的金毛犬在十四岁时寿终正寝,此后廖家一直养着她的孩子。摸着小狗柔软的毛,廖池心情飞快的好了起来,尽管对于那十年封闭自己的生活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但他记忆里仍依稀留存着那只名叫乐乐的大金毛的影子。
魔吞噬了他那十年的痛苦时光作为复苏的养料,但还有一些痛苦之外的东西得以留存下来。
吃完饭又陪外公说了会儿话,廖池回到自己房间里,这是他从六岁起就住着的房间,装饰的风格很多还留存着少年时的痕迹。家中的保姆已经把床铺好了,廖池脸朝下倒在蓬松的被子里,深吸口气,满心满眼里都是太阳干净的味道。
这味道让他想起林绪清,热烈而不失清爽。他翻了个身,掏出手机给楚菁菁打了个电话,说要在本家待上几天,公司里如果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就不要打扰他。
靠墙的书柜被塞得满满当当,那里面全是廖池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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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一声堪称传奇,十六岁辍学跟着同乡下海,打拼十多年从什么也不懂的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了大老板,后来撒手把产业一卖带着老婆孩子回了老家,安安心心开他的小快递店。
快递店主林先生仔细揣摩着侄女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怎么了?”
林夏偷偷看了眼陆女士所在的方向,深吸口气,压低声音道:“叔,我刚才发现了点事儿,您听了别发火啊。”
林爸爸脸上表情抽动一下,显然是想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但很快他便控制住了自己,十分配合地小声道:“你说吧,我能受的住。”
林夏不愧是学神级别的人物,瞬间就找好了话题的切入点:“我之前看到廖先生带的戒指,和阿清手上的好像是一对。”
林爸爸脸色瞬间就变了。
林夏咬咬牙,硬着头皮继续说:“所以我去问了他,他承认了,说和阿清在一起已经四年了。”
林夏胆战心惊地观察着林启国的反应,做好了他要是撑不住倒下了立刻叫人的准备。林爸爸不愧是久经沙场见过大风大浪的人,心理承受能力强的令人发指。面对自家儿子喜欢男人的事实,他只是颤抖着缓缓深吸了口气,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这事儿一定不要给你婶婶说。”他低声道:“我说呢,人家好好一身家过亿的总裁,干嘛对阿清这么好。”
“叔叔……” 林夏抿了抿唇,林启国这种反应让她觉得有些不妙。林启国看出了她眼中的担忧,摆摆手:“没事,我也不是那种老古板,这种事我当年也见过不少,就是落在自家儿子头上,有点不太好受。”
林夏小声道:“我觉得廖先生和阿清之间感情一定很好。”
“感情不好人家能每年两三次来回将近十个小时过来看我们?”林爸爸叹了口气:“这臭小子之前不还有过女朋友吗,怎么在外面过了几年,就成这样了呢?”
林夏没敢吱声。
林启国头疼地揉了揉额角,嗓音沉重:“这事儿过两天再说吧,我得缓一缓。”
林夏应了一声,叔叔的接受能力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让她暗暗有些开心。虽然叔叔看起来在家里没什么地位,但在大事面前婶婶还是要听他的,只要他接受了,剩下的就好说。
她和林绪清从小一起长大,一众兄弟姊妹里,除了她俩最亲,她这个做姐姐的,总得为弟弟做点什么吧。
林启国捏了捏脸放松表情,对着镜子确定从脸上看不出什么端倪后,去继续安抚媳妇。
廖池没有回琛市,而是去了南方的本家。他还没有勇气对林家父母坦白,但对自家人则没那么多顾忌。
在外公家里,他可以永远是当年那个被救回来的孩子。
第149章 春天
家里的司机到机场接的他, 站在承载着整个少年时光的别墅前,廖池心中郁积的那些负面情绪突然奇迹般消失了,院子里还留着自己亲手修剪过的果树, 多年过去, 那些狗啃一般的惨烈伤势早已愈合,植物又长成了圆润漂亮的模样。
廖池进门正碰上了从楼梯上走下来的外公, 见到许久未见的外孙,老人面上掩不住的露出喜色, 加快了下楼的步伐。
廖池赶忙去扶他, 老爷子一手搭在他胳膊上, 摸摸他的脸,道:“正和你舅妈念叨着呢,你就来了。”
“知道您想我, 就过来了。”扶着外公做到沙发上,廖池给他泡了杯茶,挨着老爷子坐下。
廖老爷子呷了口茶,注视着廖池因为旅途略显疲惫的双眼:“坐了这么长时间飞机, 肯定累了吧,等下回屋睡会儿吧。”
“不急,我先陪您说会儿话。”廖池跟着外公换回了方言, 身着深色旗袍的女人从楼梯上走下来,女人约莫五十多岁,保养得很好,就连脸上的皱纹都在透露着岁月的美丽。看见廖池, 她眼角的笑纹立刻弯曲起来,“池池回来啦。”
“舅妈。”廖池赶忙站起来,舅妈摆摆手示意他坐下:“我去接跃跃放学,要是饿了就让人给你做点吃的。”
廖家中对他最好的除了外公,就是舅妈了。廖池刚来的时候她的两个儿子都已经十几岁能够自理了,于是她便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年仅六岁的小廖池身上。母亲这个词代表的意义,相较起已经没有多少印象的廖奕蓉,廖池在她身上感受要到的更多。
外公拍拍廖池的手,又把他注意力拉了回来:“这次多在家留几天吧,你两个哥哥后天也要回来,正好咱一家人凑一起吃顿饭。”
“好。”廖池答应着,不由自主地看向通向二楼的楼梯,注意到他的目光,老人笑起来,感叹道:“你小时候就喜欢坐在楼梯上面,一坐就是一整天,谁叫你也不理,也从来不跟人说话。那时候我就想,只要能让你好起来,我做什么都愿意。”
廖池微微一笑,显然也是被带入了回忆中。小金毛从外面跑过来,好奇地绕着廖池转了几圈,最后亲昵地用鼻子拱了拱外公的腿。廖池伸手摸了摸它的头,小金毛抬头看着他,非但没躲还蹭了蹭他掌心。
“连乐乐的曾外孙都长这么大了。”廖池感叹道,搔了搔小狗的下巴,小金毛从喉咙里发出满意的呼噜声,显然享受极了。
廖池小时候有严重的心理疾病,谁都不愿意理,完全封闭在自己的世界中,为了让他好起来,廖老爷子费尽了心思,听说小孩子会对动物有天生的亲近感,就买了只小金毛陪他。
最开始廖池权当那只老是靠在他身边趴着的小东西是空气,两三年过去,小狗变成大狗,他也习惯了金毛的陪伴,有时会主动摸摸它,但依然不肯和人说话。但不管怎么说,廖池对外界刺激有了反应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那只叫乐乐的金毛犬在十四岁时寿终正寝,此后廖家一直养着她的孩子。摸着小狗柔软的毛,廖池心情飞快的好了起来,尽管对于那十年封闭自己的生活已经没什么印象了,但他记忆里仍依稀留存着那只名叫乐乐的大金毛的影子。
魔吞噬了他那十年的痛苦时光作为复苏的养料,但还有一些痛苦之外的东西得以留存下来。
吃完饭又陪外公说了会儿话,廖池回到自己房间里,这是他从六岁起就住着的房间,装饰的风格很多还留存着少年时的痕迹。家中的保姆已经把床铺好了,廖池脸朝下倒在蓬松的被子里,深吸口气,满心满眼里都是太阳干净的味道。
这味道让他想起林绪清,热烈而不失清爽。他翻了个身,掏出手机给楚菁菁打了个电话,说要在本家待上几天,公司里如果没有什么要紧的事就不要打扰他。
靠墙的书柜被塞得满满当当,那里面全是廖池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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