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是大明星 作者:向晚非雪
第四百七十四章 疯了
我的团长我的团首日播放,第二集的平均收视率便破二了,这个成绩,别说是之前的生死线,就算是当初爆红的大宅门也不曾达到过。
当初大宅门开播之后,也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人气积累,才最终迎来了爆发,而我的团长我的团则直接略过了这个步骤,一炮见红。
转天上班,于胜利见谁都是先笑后说话,弄得一帮下属胆战心惊的,虽说大家都知道我的团长我的团收视率喜人,让顶头上司心情大悦,可一个整天板着脸的人,突然笑得像个招财猫一样,谁的心里能不打鼓。
于胜利刚到办公室,就接到了专管电视剧制作的副台长打来的电话,这位可是他的顶头上司,更是他的伯乐,最重要的是,这位顶头上司的年纪大了,已经要退了,他想要爬上那个位置,少不得这位老领导的推荐。
接到电话,于胜利可不敢怠慢,急匆匆的上楼,敲响了老领导的门。
“进”
于胜利走进去,先观察了一下老领导的脸色,见对方和他一个样,心里立刻就踏实了:“赵总,您找我”
赵台长笑着伸手示意了一下,于胜利这才坐下。
“小于啊昨天黄金剧场的收视率我听说了,成绩非常喜人啊”
赵台长年岁大,说出来的话,也都是官话,于胜利耐着性子连声应合着,等到从老领导的办公室出来,他感觉自己的脸都笑得发木了。
不过心情却格外的好,刚刚老领导的那句话,让他的心情过了好久都没办法平静下来。
“年轻人,取得了成绩不要骄傲,要再接再厉,你作出的成绩,台里面都看着呢,这段时间,我们领导班子也在讨论要给你加担子,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一旦机会来了,就要把握住,到了新的工作岗位,要作出更加出色的成绩”
加担子
于胜利只希望这个担子越重越好。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于胜利还激动的坐立不安的,折腾了半晌,才想起来给宋铮打电话,昨天一个电话,探听到了人家的闺房秘事,现在这个时间,应该没问题吧
于胜利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宋铮正在斯勤高娃家里,两口子一大早就过来接孩子,被老太太留饭了,早饭,午饭,晚饭,一天三包,全都得在老太太这里吃。
宋铮这会儿正跟着斯勤高娃和林欣如在客厅摘菜呢,看到是于胜利打过来的电话,赶紧放下手里的活,拿着手机去了阳台。
“您好领导早起了,我这会儿在我干妈家呢对收视率啊您昨天和我说过了,高兴,怎么能不高兴的,您放心,我们工作室这边,绝对配合,华谊那边也没问题,这个电视剧,他们占了一半儿钱呢行好嘞没问题,瞧好吧您”
挂了电话,宋铮回来,斯勤高娃问起,就把事情说了,自家干儿子拍的戏,斯勤高娃自然也看了。
“不错不错铮子可不许骄傲啊咱们争取下一部作品,再创新高”斯勤高娃说完,突然想到了什么,翻出了手机,“我给郭老打个电话,让他也过来一起吃,顺便给你庆祝庆祝”
宋铮本来就打算接了孩子之后,去郭保昌家串门儿的,结果让老太太给留住了,见老太太要给郭保昌打电话,他自然不会拦着。
郭保昌接到电话,没一会儿,老两口子就到了,众人一通忙活,很快就整治出了一桌席面。
宋铮一家子轻松自在的在斯勤高娃家里,跟着一帮长辈小聚,网络上,关于昨天晚上播出的我的团长我的团的议论,已经要翻天了。
以前想要汇集观众对一部电视剧的观感,大多都是采取街头采访,或者报纸上的问卷调查之类的,可是,网络在中国大地兴起之后,人们又有了一个新的途径。
得益于央视之前一段时间对这部电视剧的宣传,让人们很早就开始期待这部电视剧的播出,昨天晚上播出之后,反响完全可以用“炸了”来形容。
人们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一部电视剧,整部戏从一开始,就没有出现任何一个高大上,伟光正的形象,主角就是一帮小人物,一帮溃兵,这帮人没什么理想,更谈不上伟大,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大堆毛病。
为了活命,在战场上装死,为了一顿猪肉炖粉条子,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能继续这么苟延残喘下去,他们欺骗,虚伪,怯懦,甚至卑鄙,各种人性的负面展露无疑。
可就是这么一群小人物,却让观众们在看过之后,居然莫名其妙的感觉到了可亲,因为生在那个时代的,更多的就是这样的小人物,那些伟人,都是百年难遇的。
每一个出现的人物,都有着鲜明的特点,完全没有任何脸谱化的痕迹,这样让观众感觉更加真实。
央视也在网上发起了一个投票,选出剧中最受欢迎的角色。
没有意外,孟烦了高票当选。
原版我的团长我的团,张毅饰演的孟烦了便大获成功,经过宋铮重新编辑的新版,更在这个人物身上增加了太多让人厌烦,却又让人忍不住喜欢的特点。
孟烦了,北平人,学生从军,在剧中他自称是小太爷,而大家对他的昵称是“烦啦”。
一个闻着连长被烤成熟肉,还在专心点他怎么也点不着的火柴的主儿,一个通达英语的高才生,面对日军坦克,用半秒钟决断,放下燃烧瓶,躺下装死,日本人的刺刀非常敷衍了事的刺入两寸,从此有了一条作为对日抗争证据的残腿,但也从此失去了魂魄。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因为他本身的性格就是复杂的,和那个时代很多的丘八不,人家都是大老粗,而他是个大学生,知识分子家庭出身,有良好的知识素养。
孟烦了,是他那学贯中西、愤世嫉俗的爹给他取的名字,期望一切烦恼了却,寄寓儿子一生快乐无忧,但那只是一场梦。
事与愿违,他的儿子长成后却被战友叫做“烦啦”。
在整部剧中,孟烦了算不上是最关键角色,但整个故事都是以他的视角作为叙述角度,如果把他的所作所为罗列在一起,这个人物最显矛盾重重。
他出身书香门第,却满嘴油腔滑调;他做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玩世不恭、损人不倦,能把本来壮志酬云的人,说回到和他一样灰心丧气;他在意身边的亲情友情,却总用很损的语言、颓废的行径来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很多事他都能看透,但他又怀疑。
自认为看尽世态炎凉,20岁人,90岁的心。宋铮在原版的基础智商,额外又在他的身上下了很多笔墨,因为这个人物最能代表中国人的精神面貌,我的团长我的团这部戏所讲的也是从人渣到人的进化过程。
除了真实之外,这个角色能够大受欢迎,还因为亲切,很多中国人都是愤青,孟烦了在很多时候也是个愤青。
因为他热爱这个民族和这个国家,希望这个民族更加完美,他忍受不了一点破坏完美的瑕疵。
他当学生的时候,曾经试图改变这些瑕疵,他想的是游行,即是为了救国,也有一个下意识,好多年轻男孩儿都有这个东西,通俗一点说就是起哄架秧子。
当他发现他无力改变这一切的时候,就只有愤怒,然后他去当兵打仗,一开始挺热血,挺勇敢,每次都冲第一个,但老觉得后背发凉。
孟烦了于是想了一个自保的办法,决定成为老兵油子,他煽乎和他当年一样的新兵上去当炮灰,但心里会有自责。
所以,可以说孟烦了有自毁倾向,但是,他从来没让自己彻头彻尾坏过,因为他没这个能力,他变不成坏人,因为他永远有良知,他也变不成能打善战,因为瘸着一条腿,他有文化,让他能言善辩,他希望从嘴上让自己变得恶毒,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他,把他变成黑白通吃。
只可惜,他的那张臭嘴在招人烦的同时,又总是能让人感觉到温暖,舒心,于是,他多了很多朋友,也让很多观众喜欢上了这个角色。
昨天播出的剧集当中,孟烦了为了一捆粉条,对着要围殴他的乡民,大声疾呼:“干什么你们在围攻一个军人,不光是一军人,还是一爱人;不光是一爱人,还是一打仗的爱人;不光是一打仗的爱人,还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的爱人;不光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的爱人,还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以致重伤的爱人”
话说得大义凛然,这样的台词,在以往的抗日剧中经常出现,伟光正的让观众听着就烦,但是这番话从孟烦了的嘴里喷出来,人们却一点儿厌烦的感觉都没有,因为谁都知道,他咋呼的厉害,其实就是为了一包粉条。
这样的一个人物,招人喜欢,似乎再正常不过了,可是接下来的第二名,就不禁让人有些意外了。
东北佬,迷龙
这个名字来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迷龙爱赌命,但总能赢。
迷龙这个东北佬具有典型的东北人性格,粗犷、豪爽、带点儿匪气,对兄弟却实诚地能把心和命都交给你。
他是活得最轻松的一个,因为他简单,他不会有那么多的思虑,不会瞻前顾后,想到了就马上去做。
所以,他梦一样捡了一个老婆,一个现成的儿子,奇迹般地有了一个家。
其他炮灰们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却做到了,看似是好得不能再好的运气,却是缘于他对生活的执着,面对幸福,他有足够的勇气追求与担当。
经年的硝烟给一切蒙上了一层灰沉沉的阴影,世界变得混沌而迷茫,而迷龙的眸子却始终漆黑清亮,如孩童般清澈,就象那纯净澄明的湖水,一望到底。
如果说孟烦了像一块未琢的璞玉,那么迷龙就是一块透明的水晶。他孩童般地率真,从不压抑自己的感情,所有的痛苦、愤怒和快乐,他都痛快淋漓地释放出来。傻人有傻福,偏就有这样一个怀抱,可以容忍他象个孩子似的撒娇胡闹。连年的战火中,所有人的生活、追求、信仰都被扭曲,唯有他坦然面对,顽强的、有滋有味的、实实在在的活着。
网络上大量的留言当中,很多人都表示,迷龙刚出现的时候,他们非但不喜欢,反而有些厌恶,因为在收容站这样一个地方,苟延残喘着活下去的都是一些可怜人,作为一个“有钱人”,迷龙对他的同类,不但没有一丁点儿怜悯,居然拳脚相向,实在是有违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
可是当炮灰们即将被重新投入战场的时候,迷龙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让人们不禁喜欢上了这个粗犷中带着点儿孩子气的角色。
灰暗破败的收容院,这个东北佬慵懒地躺在吊床上,冷眼斜睨着气派十足,掷地有声的做征兵动员的虞啸卿,一脸的漫不经心,其实支着耳朵一个字儿也没放过。
他的不敬和不屑,与其他炮灰们的畏缩和热切形成强烈反差,充分说明了他在这个院里的霸主地位。
是的,他就是这里的土霸王,靠着一身匪气和天生买卖人的精明,他过得富足而强悍。他揍谁不需要理由,只看他的心情。
他就象一只混在鸡群里的无聊的狗,每日扑这个,咬那个,发泄着无穷的精力和莫名的愤慨,在鸡飞狗跳的喧闹中打发着无所事事的时光。
或者说他就是一条缺氧的鱼,在一汪死水里拼命扑腾,只为让沉闷的日子多一些活力泡泡。
每天对着那些畏惧和谄媚的脸,看似优闲的日子却一日更比一日烦闷无聊。他瞧不上虞啸卿,他认为他在“装犊子”,那些骗人的鬼话他也不信,但最后一句“有鬼子可以杀”却真真实实地动了他的心。
他这儿还没表态呢,一个个瘪犊子玩意儿却都争先恐后地报了名,让他大为恼火,这是赶着去送死吗
他愤怒地举起拳头,谁要想去,先过了我这关
然后,一群瘪犊子们飞蛾扑火般的勇气,却让他始料未及。
溃兵们接受那敷衍了事般的体检时,他大骂李乌拉:连胜个屁呀,你爹给你起名时骂你呢不觉孬你你是打过很多败仗让好些东北老爷们死得烧纸钱都收不到,他他妈是汉奸
为什么被人他不骂,唯独骂李乌拉
只是因为,李乌拉是这里除了他之外,唯一一个东北佬
让这个角色真正打动人心的,是接下来的白菜猪肉炖粉条事件,他远远地看着他们忙活,看他们分工合作,一样一样将千辛万苦找来的材料兴奋地丢进锅里,将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渐渐做成形。
他突然很羡慕他们,远远飘来的一丝丝熟悉的味道不由自主地吸引着他,东北人李乌拉被敲倒后,他终于忍不住走到锅边,大声喊着:“猪肉炖粉条子不是这么做的。”
于是酱油,牛肉罐头,大方的加到锅里,就是为了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东北味的白菜猪肉炖粉条。
渐渐腾起的热汽一点一点融化了他坚硬的外壳,熟悉的味道让他不可抑制地想起了遥远的家乡,一曲不成调的九一八,让所有的人为之动容。这个平时在他们面前横着走的人,终于露出了他的柔软的一面。
最终的结果就是,他终于下了决心,一场豪赌,一把早已定输赢的骰子,他散尽家财,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痛痛快快的加入到他们的队伍。
释放了所有,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他欢快地冲进雨里,第一次放声歌唱:你要让我来呀,谁他妈不愿意来呀。
脱下狗的外衣,他终于不再愤怒,和鸡们一样快乐了,虽然他仍是一只骄傲的、霸道的大公鸡。
一部成功的电视剧,离不开这些堪称经典的角色,就像大宅门里的白景琦,少了这个角色,整部戏就变成了一部宅斗闹剧,就像生死线里的四道风,少了这个角色,宋铮所谓的抗战武侠剧也就不成立了。
我的团长我的团也是如此,只是这种灵魂人物更多,更加丰富,孟烦了,迷龙,不辣,蛇屁股,康丫,要麻,豆饼,这些戏份或重或轻的角色,少了任何一个,都会让这部戏大失光彩。
看着助理整理出来的评论,于胜利心里彻底踏实了,一部电视剧能引起这样的热议,同样的情况,还要追溯到十几,甚至二十年前,而现在,宋铮凭借着一部并非是传统抗战剧的我的团长我的团居然做到了。
于胜利都不禁要发出感叹:“这小子,真是我的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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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 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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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 疯了
我的团长我的团首日播放,第二集的平均收视率便破二了,这个成绩,别说是之前的生死线,就算是当初爆红的大宅门也不曾达到过。
当初大宅门开播之后,也是经过一段时间的人气积累,才最终迎来了爆发,而我的团长我的团则直接略过了这个步骤,一炮见红。
转天上班,于胜利见谁都是先笑后说话,弄得一帮下属胆战心惊的,虽说大家都知道我的团长我的团收视率喜人,让顶头上司心情大悦,可一个整天板着脸的人,突然笑得像个招财猫一样,谁的心里能不打鼓。
于胜利刚到办公室,就接到了专管电视剧制作的副台长打来的电话,这位可是他的顶头上司,更是他的伯乐,最重要的是,这位顶头上司的年纪大了,已经要退了,他想要爬上那个位置,少不得这位老领导的推荐。
接到电话,于胜利可不敢怠慢,急匆匆的上楼,敲响了老领导的门。
“进”
于胜利走进去,先观察了一下老领导的脸色,见对方和他一个样,心里立刻就踏实了:“赵总,您找我”
赵台长笑着伸手示意了一下,于胜利这才坐下。
“小于啊昨天黄金剧场的收视率我听说了,成绩非常喜人啊”
赵台长年岁大,说出来的话,也都是官话,于胜利耐着性子连声应合着,等到从老领导的办公室出来,他感觉自己的脸都笑得发木了。
不过心情却格外的好,刚刚老领导的那句话,让他的心情过了好久都没办法平静下来。
“年轻人,取得了成绩不要骄傲,要再接再厉,你作出的成绩,台里面都看着呢,这段时间,我们领导班子也在讨论要给你加担子,你要做好心理准备,一旦机会来了,就要把握住,到了新的工作岗位,要作出更加出色的成绩”
加担子
于胜利只希望这个担子越重越好。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于胜利还激动的坐立不安的,折腾了半晌,才想起来给宋铮打电话,昨天一个电话,探听到了人家的闺房秘事,现在这个时间,应该没问题吧
于胜利的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宋铮正在斯勤高娃家里,两口子一大早就过来接孩子,被老太太留饭了,早饭,午饭,晚饭,一天三包,全都得在老太太这里吃。
宋铮这会儿正跟着斯勤高娃和林欣如在客厅摘菜呢,看到是于胜利打过来的电话,赶紧放下手里的活,拿着手机去了阳台。
“您好领导早起了,我这会儿在我干妈家呢对收视率啊您昨天和我说过了,高兴,怎么能不高兴的,您放心,我们工作室这边,绝对配合,华谊那边也没问题,这个电视剧,他们占了一半儿钱呢行好嘞没问题,瞧好吧您”
挂了电话,宋铮回来,斯勤高娃问起,就把事情说了,自家干儿子拍的戏,斯勤高娃自然也看了。
“不错不错铮子可不许骄傲啊咱们争取下一部作品,再创新高”斯勤高娃说完,突然想到了什么,翻出了手机,“我给郭老打个电话,让他也过来一起吃,顺便给你庆祝庆祝”
宋铮本来就打算接了孩子之后,去郭保昌家串门儿的,结果让老太太给留住了,见老太太要给郭保昌打电话,他自然不会拦着。
郭保昌接到电话,没一会儿,老两口子就到了,众人一通忙活,很快就整治出了一桌席面。
宋铮一家子轻松自在的在斯勤高娃家里,跟着一帮长辈小聚,网络上,关于昨天晚上播出的我的团长我的团的议论,已经要翻天了。
以前想要汇集观众对一部电视剧的观感,大多都是采取街头采访,或者报纸上的问卷调查之类的,可是,网络在中国大地兴起之后,人们又有了一个新的途径。
得益于央视之前一段时间对这部电视剧的宣传,让人们很早就开始期待这部电视剧的播出,昨天晚上播出之后,反响完全可以用“炸了”来形容。
人们从来没看过这样的一部电视剧,整部戏从一开始,就没有出现任何一个高大上,伟光正的形象,主角就是一帮小人物,一帮溃兵,这帮人没什么理想,更谈不上伟大,每个人身上都有一大堆毛病。
为了活命,在战场上装死,为了一顿猪肉炖粉条子,无所不用其极,为了能继续这么苟延残喘下去,他们欺骗,虚伪,怯懦,甚至卑鄙,各种人性的负面展露无疑。
可就是这么一群小人物,却让观众们在看过之后,居然莫名其妙的感觉到了可亲,因为生在那个时代的,更多的就是这样的小人物,那些伟人,都是百年难遇的。
每一个出现的人物,都有着鲜明的特点,完全没有任何脸谱化的痕迹,这样让观众感觉更加真实。
央视也在网上发起了一个投票,选出剧中最受欢迎的角色。
没有意外,孟烦了高票当选。
原版我的团长我的团,张毅饰演的孟烦了便大获成功,经过宋铮重新编辑的新版,更在这个人物身上增加了太多让人厌烦,却又让人忍不住喜欢的特点。
孟烦了,北平人,学生从军,在剧中他自称是小太爷,而大家对他的昵称是“烦啦”。
一个闻着连长被烤成熟肉,还在专心点他怎么也点不着的火柴的主儿,一个通达英语的高才生,面对日军坦克,用半秒钟决断,放下燃烧瓶,躺下装死,日本人的刺刀非常敷衍了事的刺入两寸,从此有了一条作为对日抗争证据的残腿,但也从此失去了魂魄。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因为他本身的性格就是复杂的,和那个时代很多的丘八不,人家都是大老粗,而他是个大学生,知识分子家庭出身,有良好的知识素养。
孟烦了,是他那学贯中西、愤世嫉俗的爹给他取的名字,期望一切烦恼了却,寄寓儿子一生快乐无忧,但那只是一场梦。
事与愿违,他的儿子长成后却被战友叫做“烦啦”。
在整部剧中,孟烦了算不上是最关键角色,但整个故事都是以他的视角作为叙述角度,如果把他的所作所为罗列在一起,这个人物最显矛盾重重。
他出身书香门第,却满嘴油腔滑调;他做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玩世不恭、损人不倦,能把本来壮志酬云的人,说回到和他一样灰心丧气;他在意身边的亲情友情,却总用很损的语言、颓废的行径来掩饰自己的真实想法;很多事他都能看透,但他又怀疑。
自认为看尽世态炎凉,20岁人,90岁的心。宋铮在原版的基础智商,额外又在他的身上下了很多笔墨,因为这个人物最能代表中国人的精神面貌,我的团长我的团这部戏所讲的也是从人渣到人的进化过程。
除了真实之外,这个角色能够大受欢迎,还因为亲切,很多中国人都是愤青,孟烦了在很多时候也是个愤青。
因为他热爱这个民族和这个国家,希望这个民族更加完美,他忍受不了一点破坏完美的瑕疵。
他当学生的时候,曾经试图改变这些瑕疵,他想的是游行,即是为了救国,也有一个下意识,好多年轻男孩儿都有这个东西,通俗一点说就是起哄架秧子。
当他发现他无力改变这一切的时候,就只有愤怒,然后他去当兵打仗,一开始挺热血,挺勇敢,每次都冲第一个,但老觉得后背发凉。
孟烦了于是想了一个自保的办法,决定成为老兵油子,他煽乎和他当年一样的新兵上去当炮灰,但心里会有自责。
所以,可以说孟烦了有自毁倾向,但是,他从来没让自己彻头彻尾坏过,因为他没这个能力,他变不成坏人,因为他永远有良知,他也变不成能打善战,因为瘸着一条腿,他有文化,让他能言善辩,他希望从嘴上让自己变得恶毒,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他,把他变成黑白通吃。
只可惜,他的那张臭嘴在招人烦的同时,又总是能让人感觉到温暖,舒心,于是,他多了很多朋友,也让很多观众喜欢上了这个角色。
昨天播出的剧集当中,孟烦了为了一捆粉条,对着要围殴他的乡民,大声疾呼:“干什么你们在围攻一个军人,不光是一军人,还是一爱人;不光是一爱人,还是一打仗的爱人;不光是一打仗的爱人,还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的爱人;不光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的爱人,还是一跟日本鬼子打仗以致重伤的爱人”
话说得大义凛然,这样的台词,在以往的抗日剧中经常出现,伟光正的让观众听着就烦,但是这番话从孟烦了的嘴里喷出来,人们却一点儿厌烦的感觉都没有,因为谁都知道,他咋呼的厉害,其实就是为了一包粉条。
这样的一个人物,招人喜欢,似乎再正常不过了,可是接下来的第二名,就不禁让人有些意外了。
东北佬,迷龙
这个名字来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迷龙爱赌命,但总能赢。
迷龙这个东北佬具有典型的东北人性格,粗犷、豪爽、带点儿匪气,对兄弟却实诚地能把心和命都交给你。
他是活得最轻松的一个,因为他简单,他不会有那么多的思虑,不会瞻前顾后,想到了就马上去做。
所以,他梦一样捡了一个老婆,一个现成的儿子,奇迹般地有了一个家。
其他炮灰们想都不敢想的事,他却做到了,看似是好得不能再好的运气,却是缘于他对生活的执着,面对幸福,他有足够的勇气追求与担当。
经年的硝烟给一切蒙上了一层灰沉沉的阴影,世界变得混沌而迷茫,而迷龙的眸子却始终漆黑清亮,如孩童般清澈,就象那纯净澄明的湖水,一望到底。
如果说孟烦了像一块未琢的璞玉,那么迷龙就是一块透明的水晶。他孩童般地率真,从不压抑自己的感情,所有的痛苦、愤怒和快乐,他都痛快淋漓地释放出来。傻人有傻福,偏就有这样一个怀抱,可以容忍他象个孩子似的撒娇胡闹。连年的战火中,所有人的生活、追求、信仰都被扭曲,唯有他坦然面对,顽强的、有滋有味的、实实在在的活着。
网络上大量的留言当中,很多人都表示,迷龙刚出现的时候,他们非但不喜欢,反而有些厌恶,因为在收容站这样一个地方,苟延残喘着活下去的都是一些可怜人,作为一个“有钱人”,迷龙对他的同类,不但没有一丁点儿怜悯,居然拳脚相向,实在是有违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
可是当炮灰们即将被重新投入战场的时候,迷龙所表现出来的东西,让人们不禁喜欢上了这个粗犷中带着点儿孩子气的角色。
灰暗破败的收容院,这个东北佬慵懒地躺在吊床上,冷眼斜睨着气派十足,掷地有声的做征兵动员的虞啸卿,一脸的漫不经心,其实支着耳朵一个字儿也没放过。
他的不敬和不屑,与其他炮灰们的畏缩和热切形成强烈反差,充分说明了他在这个院里的霸主地位。
是的,他就是这里的土霸王,靠着一身匪气和天生买卖人的精明,他过得富足而强悍。他揍谁不需要理由,只看他的心情。
他就象一只混在鸡群里的无聊的狗,每日扑这个,咬那个,发泄着无穷的精力和莫名的愤慨,在鸡飞狗跳的喧闹中打发着无所事事的时光。
或者说他就是一条缺氧的鱼,在一汪死水里拼命扑腾,只为让沉闷的日子多一些活力泡泡。
每天对着那些畏惧和谄媚的脸,看似优闲的日子却一日更比一日烦闷无聊。他瞧不上虞啸卿,他认为他在“装犊子”,那些骗人的鬼话他也不信,但最后一句“有鬼子可以杀”却真真实实地动了他的心。
他这儿还没表态呢,一个个瘪犊子玩意儿却都争先恐后地报了名,让他大为恼火,这是赶着去送死吗
他愤怒地举起拳头,谁要想去,先过了我这关
然后,一群瘪犊子们飞蛾扑火般的勇气,却让他始料未及。
溃兵们接受那敷衍了事般的体检时,他大骂李乌拉:连胜个屁呀,你爹给你起名时骂你呢不觉孬你你是打过很多败仗让好些东北老爷们死得烧纸钱都收不到,他他妈是汉奸
为什么被人他不骂,唯独骂李乌拉
只是因为,李乌拉是这里除了他之外,唯一一个东北佬
让这个角色真正打动人心的,是接下来的白菜猪肉炖粉条事件,他远远地看着他们忙活,看他们分工合作,一样一样将千辛万苦找来的材料兴奋地丢进锅里,将一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渐渐做成形。
他突然很羡慕他们,远远飘来的一丝丝熟悉的味道不由自主地吸引着他,东北人李乌拉被敲倒后,他终于忍不住走到锅边,大声喊着:“猪肉炖粉条子不是这么做的。”
于是酱油,牛肉罐头,大方的加到锅里,就是为了让他们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东北味的白菜猪肉炖粉条。
渐渐腾起的热汽一点一点融化了他坚硬的外壳,熟悉的味道让他不可抑制地想起了遥远的家乡,一曲不成调的九一八,让所有的人为之动容。这个平时在他们面前横着走的人,终于露出了他的柔软的一面。
最终的结果就是,他终于下了决心,一场豪赌,一把早已定输赢的骰子,他散尽家财,给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痛痛快快的加入到他们的队伍。
释放了所有,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他欢快地冲进雨里,第一次放声歌唱:你要让我来呀,谁他妈不愿意来呀。
脱下狗的外衣,他终于不再愤怒,和鸡们一样快乐了,虽然他仍是一只骄傲的、霸道的大公鸡。
一部成功的电视剧,离不开这些堪称经典的角色,就像大宅门里的白景琦,少了这个角色,整部戏就变成了一部宅斗闹剧,就像生死线里的四道风,少了这个角色,宋铮所谓的抗战武侠剧也就不成立了。
我的团长我的团也是如此,只是这种灵魂人物更多,更加丰富,孟烦了,迷龙,不辣,蛇屁股,康丫,要麻,豆饼,这些戏份或重或轻的角色,少了任何一个,都会让这部戏大失光彩。
看着助理整理出来的评论,于胜利心里彻底踏实了,一部电视剧能引起这样的热议,同样的情况,还要追溯到十几,甚至二十年前,而现在,宋铮凭借着一部并非是传统抗战剧的我的团长我的团居然做到了。
于胜利都不禁要发出感叹:“这小子,真是我的福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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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四章 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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