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莫问 作者:非言非默

    分卷阅读26

    前尘莫问 作者:非言非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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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仓库里面烟雾弥漫,能见度大概在五米以内。

    这个仓库很大,为了便于搜索他们分成了两队,梵景文带了一队人,另一队人由左季带领,一左一右开始推进。

    走了大概十几分钟后梵景文发现了不妥,这个仓库的确很大,但是梵景文看过数据,撑死也就一个小型机场那么大,不可能走了十几分钟还是在迷雾中摸索。

    “这是怎么回事?”梵景文皱起眉头,问身边跟着的人。

    作为一个有着古老历史的家族,梵家供奉着各种各样奇怪的人士,不过梵景文往常不太相信这种东西,虽然他相信前世今生,但是他本质上却是个无神论者,两者也许很矛盾,只不过梵景文自己从来就没发现这种矛盾有什么不对劲,所以比起神神叨叨的东西,他始终更相信现代科技。

    但是到了此时,他却开始怀疑某些他不愿意相信的东西是存在的,比如“鬼打墙”这种东西。

    ——

    “这是一个幻阵。”卡洛斯将几个包着头巾挎着枪的塑料玩偶扔进沙盘,悠闲地向托尼介绍。

    “幻阵?”托尼知道他的老板喜欢摆弄稀奇古怪的东西,但是幻阵这种东西未免太过逆天,他怎么都不敢相信这么一个小小的沙盘能够困住那些人。

    “对,这是一个逆反幻阵。”

    “什么是逆反幻阵?”

    “所谓逆反幻阵,就是在幻阵影响范围内,时间会被无限延长,空间会被无限扩大。比如说,现实中一秒在幻阵里面可能是一小时或者一天,幻阵的威力强弱会影响逆反的效果。”

    “无限?”绝对的无限是一个更为逆天的概念,托尼显然对他的话抱着怀疑的态度。

    “是的,无限。”卡洛斯很确定地点头,“除非能够破阵而出,否则在幻阵里面时空会被无限延伸,直到永恒。”

    卡洛斯在给托尼扫盲的时候,梵景文的手下也在给他解释这是什么东西。

    “奇门遁甲?这个要怎么破?”在东方,这东西一般称作奇门遁甲,在西方,会用幻阵来称呼它,其实没多大差别,都是玄之又玄的玩意儿。

    这玩意儿的原理梵景文没兴趣知道,他只想知道怎么才能破了它让他快点找到林默。这个鬼地方见鬼的大,他听到了隐约的枪声,却始终找不到人。

    “要破它我们必须先找到阵眼。”

    “怎么找?这里的雾太大,很难找到中心点。”

    “阵眼有时候未必要去中心点,它其实是联系现实和虚幻的一个关键,只要我们能够找到它,就能破除它。”那位手下对奇门遁甲有一定的了解,理论知识可以讲得头头是道,不过动起手却是两眼一抹黑找不着头绪,所以对他们摆脱困境的帮助并不是很大。

    梵景文这里是带着人在迷雾中打转,林默遇到的情况却比他们危险得多。

    那时候,他推开了大门,和梵景文一样,闻到了刺鼻的血腥味,随着他往里走,鼻尖萦绕的血腥味越来越浓。

    林默双手举枪,猫着身体往里搜索,心里的不安却怎么都掩不住。这个场景仿佛很熟悉,又仿佛很陌生,他心里有着疑惑,脑中却抓不住头绪,在这种情况下又不敢分神,只能小心地往前走。

    梵景文那边是能见度低,好歹能隐约看清四周情形,林默这边却是四周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他戴着红外热成像眼镜,搜索目标不是问题,但是他总觉得皮鞋踩在地上有一种黏黏的感觉。

    卡洛斯这个变态不会在整个仓库的地板上都铺满了鲜血吧?林默想到这种可能,顿时有些反胃。

    他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对卡洛斯这个变态这么反感,但是卡洛斯是一个变态这一点毋庸置疑,毁在他手里的人不计其数,他去找他麻烦是理所当然,所以他曾经有过疑惑却始终没有认真追究过。但是在这个密闭奇怪的空间里面,林默却意识到他这么替天行道肯定是有重要的原因的。

    林默虽然走得小心翼翼,但是速度并不慢,所以他很快发现了梵景文发现的问题,这个仓库的大小与数据上显示的非常不符。一个长五公里宽二公里的仓库,却怎么都走不到底,这是一件很诡异的事情。但是林默只有单身一人,他对奇门遁甲这种东西也没有研究,所以他只能继续走,一直走。

    走啊走,一直往前走,不知道走了多久,林默踢到了某样东西。

    横在路上的硬硬的柱体,皮鞋踢在上面发出吓人的声响,林默愣了一下就意识到他踢到的是什么。

    老席。

    他猛地跪到地上,伸出手在地上的躯体上摸了一遍,试图找到生命的反应。但是,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脉搏,没有温度,有的只是冰冷的僵硬的躯体。

    老席。

    林默张了张嘴,喉咙里面好像被东西堵住了,发不出一点声响。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过气来,从口袋里摸出了打火机,整个过程中手却一直在发抖。就着羸弱的火苗,他勉强看清了地上的情形,那个男人原先就很瘦弱,现在仿佛更瘦了,他的眼睛直直地瞪着屋顶,肯定是死不瞑目。

    “对不起……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伤心,自责过后,唯一能做的就是复仇。

    血债血偿,是他们这个世界不变的铁则,不管岁月变迁,无论沧海桑田,只有他还活着,就一定会用仇人的血来偿还这笔债。

    羸弱的亮光吸引了黑暗中的无数目光,因老席的死亡而伤心的林默显然还没意识到这点。当尖锐的响声划过空气朝他飞来的时候他竟然愣了一下,就那么短短的一下空中又飞过来一团黑影砸在他的身上,在倒地的瞬间林默的脸上溅满了热热的液体,不过他手里的枪终于吐出了子弹。

    “旺财……”

    一个谜团被解开,无数的谜团浮起来。林默终于记起很久以前很条叫做旺财的小狗在他最危险的时候用身体来为他挡子弹,但是现在这条飞扑过来为他挡子弹的小狗又是谁?还有,这些红外热成像眼镜上无法显示的枪手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些问题林默不知道答案,也没人能够告诉他答案,在这个诡异的废弃仓库里面,他要做的只能是不停开枪,但是那些东西比蝗虫还要多,简直是杀之不尽,再多的子弹也有打完的那天。

    时间的流逝漫长到令人麻木,空气里的血腥味愈加浓烈,林默仿佛觉得自己受了伤,是左肋或者右肋已经记不清了,失血过多让他的意识开始模糊。

    梵景文,不要抢我的猪脚吃。

    梵景文,我还没有和你一起去种桃树。

    梵景文,我好像还没有说过我爱你。

    那些是林默潜意识里最后牵挂的事。

    第十七章

    无穷无尽的黑暗,仿佛有着生命似的在不停地涌动,漆黑如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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