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街道大楼里安静无声,没了早点供应,原本就不喜欢早起的体制内社畜们,自然就来得比平时更晚。当然这种事也并非完全绝对,至少林淼走到二楼的时候,刚好就撞见一个提着热水瓶从开水房里走出来,显然是早早过来为领导服务的办事员小姑娘。
    小姑娘见到林淼先是一怔,旋即就立马两眼发光。
    林主任的宝贝神童儿子,她时常有在这里看见,可像今天这样近距离单独接触的机会,却是根本就没有过。她赶紧把手里的开水瓶放下,拿出哄自家幼儿园里穿开裆裤小屁孩的劲头,张开双臂冲着林淼喊道:“淼淼,来让姐姐抱一下!”
    却不料对面那死小孩不仅毫不领情,还一脸蔑视地教育道:“阿姨,你这样不行啊,在机关里上班还这么性情奔放,将来很容易吃亏的。”
    小姑娘闻言,顿时就怒了,掀起袖子就朝林淼走去。
    林淼见状不妙,转身要逃,却被身后的罪恶之手先一步提溜住领子。
    小姑娘逮住林淼,抱进怀里就是一通乱揉,边揉边跟恶汉进村抓到别人家的小媳妇儿似的豪迈大喊:“哇哈哈哈哈,跑啊!看你往哪里跑?”
    林淼的脸贴着小姑娘的胸,感觉却跟抱着家里的晓晓似的,一时间更加悲愤,心说寡人就算被揉,也该被胸怀大志的真·姑娘揉才是,这个飞机场凭什么占我的便宜没够,于是挣扎着大喊:“放开我!我是有女朋友的人!有什么冲我爸去!”
    话音刚落,却见街道里的两个大佬,董希伯和胡剑慧笑着从楼梯口走上来。
    办事员小姑娘见到领导一紧张,罪恶之手瞬间松开。
    林淼趁机赶紧跑出来,对老董和胡剑慧喊了声:“董主任再见,剑慧阿姨再见!”然后就急急忙忙跑下了楼。
    “诶……你爸回来啦?”胡剑慧想抓住林淼多说两句。
    林淼却已经消失在了楼梯拐角,只有声音从楼下传来:“回来了!在楼上!”
    胡剑慧见林淼着似的模样,摇了摇头,又宠溺又无奈地笑道:“这孩子……”
    另一头,董希伯受了林淼的话的误导,看小姑娘的眼神有点不对,很是语重心长道:“小李,林主任可是结了婚的人啊,你一个姑娘,可不能胡乱想东想西的。”
    “我没有!那小子满嘴跑火车,他胡说的!”小姑娘抓狂大喊。
    ……
    林淼一路跑出街道小巷,心说做小孩就是爽,只要长得可爱外加学习好,平时再怎么疯疯癫癫都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尤其像他这种还带光环的,只要不杀人放火,社会对他的容忍度简直不要太高。不过话说回来,貌似我特么真杀过人啊?
    林淼一念至此,站在马路旁就不由地打了个寒颤。
    这世上很多事情就是这样,做的时候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但往往时候再去回想,才觉得真心有问题。上辈子林淼的一个习惯就是回忆人生中的各种糗事瞬间,然后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骂自己是煞笔——骂出声的那种。但这辈子回来,估计糗事瞬间是不会再回忆了,毕竟人生经验放在这儿,等成年之后只要能管住嘴,闷声干活发大财,基本就不会有当众出丑的机会。可那天晚上怒拿双杀的画面,却难保不成为新的人生阴影,在记忆中保留一辈子。
    ——除非,再有下下辈子的话,成为一个杀人如麻的存在。
    当然,向来习惯于以德服人的林淼,觉得这个“除非”还是不要出现得最好。
    能用键盘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动刀动枪?
    大家互相喷来喷去,共建和谐社会不好吗?
    大清早心里各种胡思乱想的林淼,不知不觉穿过刚过七点就喧闹无比的西城街马路,浑身是汗地走进街对面的明月小区。他伸手解开身上那件不合时宜的长袖外套的领口的扣子,鼓着脸颊,呼出一口热气。然后刚巧边上又走过一个和江萍相熟的街道临时工大妈,二话不说就捧住林淼的脸,跟揉面团似的摸了摸,大笑道:“淼淼,你怎么这么可爱的哦?”
    哎哟我去!有完没完了啊?
    长得帅是我的错吗?
    我不过就是想回家洗个澡,然后去跟东瓯大学的糟老头子要笔账,你们这么跟《十月围城》刺杀孙中山似的出来一拨又一拨,学什么不好偏偏学韭菜,不吉利的知道吗!
    “对,基因好!早饭吃过了!我爸回来了!”林淼三连答,从老阿姨的魔爪中奔出来。
    然后一路鼠窜到自己家楼前,掏出钥匙开门,一气呵成跑上了五楼。
    楼底下那阿姨站在原地愣了半天,才默默叹道:“神了,我还没问就知道我想说什么,阿萍那个脑子能生出这样的儿子,真是老天开了眼……”
    林淼疾走如飞到了五楼家门口,房门略有点出乎意料地居然开着。
    林淼脱下鞋子,走进屋里,屋里的石英地板凉飕飕的,冷气直往脚底心冒。虽说小孩子火气壮,不过林淼却不想冒任何感冒的险,赶紧弯腰换上拖鞋,一边大声喊道:“妈!我回来了!”
    刚喊一声,李晓的房门就打了开来。她兴冲冲地跑出来,看林淼的兴奋模样,很有一种家养小动物见到久违的主人的感觉,眼里闪着星星喊道:“淼淼!”
    正在厨房里做独门早点的江萍探出头来,一见真是林淼,手里还拿着饭勺就跑上来,给了个大大的拥抱,还使劲亲了两下。
    林淼都麻木了,仰头看天花板上。
    江萍亲了半天才放开宝贝儿子,打听老公的下落:“你爸呢?”
    “在街道里。”林淼放下背了一路的书包,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江萍,“爸给你买的。”
    江萍接过盒子,打开来一看,见里面放了枚一看就不便宜的珍珠胸针,立马就笑得合不拢嘴地,用最真挚的情感,给林淼表演了一回教科书式的口是心非:“买这东西干嘛,又没什么用,我平时也不喜欢戴这种……”一边叨叨,一边拿着胸针,不住在胸前比划。
    林淼看江萍那高兴的劲头,估计她脑子里应该已经把戴这枚胸针的时候该配什么衣服、化什么妆,穿那件衣服的时候该配什么样的裤子、鞋子、帽子、丝巾,以及这些东西到底该去哪里买,周末的时候又该找谁一起去,又该怎么自然流畅不做作地显摆自己的老公到底有多好的一整套流程,全都想明白了。
    “唉,没见过世面的人真幸福,幸好她没见过世面……”林淼心情复杂地想着,转过头来,又从书包里拿出一个闪闪的发卡,交给李晓,说道:“晓晓,这个是莉莉给你买的。”
    “啊?”从没收到过别人外出带回来的礼物的李晓,眼里又亮了亮。
    她小心翼翼地接过礼物,弱弱地问林淼道:“能拆开吗?”
    林淼笑道:“拆啊!”
    李晓重重地嗯了一声,快乐地跑进卫生间里照镜子。
    林淼看着小丫头知足的样子,有点心疼又略有点庆幸默默暗想,其实女孩子小的时候适当地吃点苦,也未必就是坏事。
    毕竟人性本贱,不受点磨难,谁又能记得牢什么叫来之不易的福。而且也不是随便哪个姑娘都像洛漓那么幸运,还没长大,就已经有人为她遮风挡雨,且期限永久。
    终有一日,李晓是要离开这个家的。
    在那之前,林淼希望她能变得足够强大。强大到即便无法掌握此生的命运,但也至少能稳稳把住自己生活的舵。不至于像前世那样,任由她那个不靠谱的妈,将她当货物一样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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