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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是土匪心头的白月光 作者:解烦不解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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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我看管起来,再也不许自由出入,直到嫁人那天。”
“我收到你那封信时,正高中科举,加官进爵,本打算快温加鞭赶回去找你爹提亲,却遭这晴天霹雳,后来我终身未娶,无妻无子。”
“我嫁给温公子以后,没过多久他便进山剿匪,明明已杀了那红衣小霸王,却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没下过山,反而占山为王,盘踞一方。”
“他......对你不好吗?”
“他倒是以礼相待,只是夜夜看着那土匪山上,若有所思。”
“那他占山为王后,你......”
“日子过的并不如意,也只算作堪堪过活吧,他占山为王后,一纸休书从山上送了下来,说是夫妻缘分已尽,让我再寻良人。”
“那你为什么不派人来找我......”
“我早已为人妇,又有何颜面见你。”
华生:......
月牙儿:......
“都过去了。”
“是啊。”
二人沉默良久。
突然,华生开口道“月牙儿。”
“嗯?”
“一千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会突然想起往事,可既然想起来了,那为何不再续前缘。”
“华生。”
“嗯。”
“好。”
第3章 她可是个好姑娘(一)
她可是个好姑娘。
镇上的人都这么说。
样貌好,武功高,使得一把□□。
第一次谈恋爱吧,遇着一个跟她一样使枪的,小伙子人长着挺帅的,就是有些骚包,爱打扮,姑娘用的胭脂水粉全往自己脸上抹,耳朵上还打着一个闪闪发亮的耳钉,背着光走二里地都能看见他耳朵上挂着的小太阳。
这样的男人本来是不好在一起的,但耐不住她第一次谈恋爱,招架不住人家的甜言蜜语,沦陷了。
也是,哪个姑娘拒绝得了小伙子天天鲜花礼物,唱歌写诗的。
算了,骚包就骚包一点吧,她忍了!
可想而知,这段感情,没走到多久就结束了。
主要不是因为这小伙子渣,跟她在一起走在路上,也没见人家盯着其他小姑娘看的,有一次路上遇见林家老爷的千金,那可是镇上一等一的美人,她都看直了眼睛,一步三回头的,他倒好了,当走过去的是个绝了经的三百斤大妈,什么都没看见。
可万万没想到啊,就是因为当作没见着那林家老爷的千金,才出了大问题。
过了之后没多久,小伙子跑了,跟着一个更骚的小伙子跑了。
好歹人家也就是往脸上抹点胭脂水粉,打个耳钉,他倒好了,一天到晚袒胸露腹的,走路扭腰摆胯,迎着风都能骚出半里地来,跟醉仙楼的那些个小娘倌倌有的一拼。
真是让她气的牙痒痒啊,想拿着宝贝枪去跟人拼了,奈何人家一对“狗男男”浓情蜜意,你侬我侬,蜜语甜言的。
她看了眼红,但是也不忍心。
谁叫她是个好姑娘呢。
只是见着以前属于她的甜言蜜语,现在都变成另外一个人的,她心里还是有些空落落的,好久没缓过来。
不过听说这俩小伙子没过多久就散了,因为她那个前男友的妈是个彪悍人物,使得一手斩马大刀,听到儿子现在天天跟个男的厮混在一起,那还了得,当天夜里就倒提着长刀上去就要取人家狗命。
当时正是月圆之夜,月光皎洁,护城河畔,杨柳树下,二人相拥而坐,共赏水天一色。
随后只觉得身后一阵狂风大作,回头看去,他老娘目露凶光,倒提长刀,嘴中大喝:“好你个二狗子,背着你娘玩起男人来了,看老娘今天不斩了这奸夫的脑袋当夜壶!”
“小骚货儿”顿时吓得魂都没了,见着人家的妈来势汹汹,立马运了心法,化作蝴蝶,跑了,再也没见人影儿。
前男友倒是伤心了会儿,但过两天又好象满血复活了一般,又开始上街勾搭这个,勾搭那个,可镇上的姑娘都知道,这小子以前可是跟着男人厮混过的,谁跟了他,保不准哪天就能给自己头上种一片小青菜来。
后来因为名声越来越臭,到最后不知道是谁传的,他跟男人厮混着,还厮混出了花柳病,一碰着就得染上,最后这一家子在镇上过不下去了,索性就迁了家,走人了。
当时知道人家迁家的消息,还是她一个兄弟跟他说的,她兄弟是山上的土匪,个子小小的,终日一身红衣,上面还绣了大片大片的杜鹃花,问他干什么的,说是等人回来结婚!
她可真是挺羡慕的,羡慕兄弟还有个盼头,就是不知道结婚的那个人在哪儿。
哪像她,下个月生日一过就26了,在她镇上,26了都还没嫁人,那可算是高龄剩女了,说出去可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不过她倒无所谓,家里没爹没娘的,于是十几岁的时候开了个武馆,专门教小孩子怎么使枪,日子还算过得去,几年下来还赚了不少。
镇上的捕快是个闲职,因为生活安逸,百姓也都不吵不闹的,基本上每家每户出城都有两亩地,实在没钱的也能到山上红衣小霸王那儿找点活干。
虽说那小霸王是个土匪,但好歹人家也罩着这一方百姓,还算个好人,就是平时爱下山来收点散碎的保护费。
就是这样安逸的小镇,所以也没几个捕快。
没过多久,元宵节就要到了,按照镇子的习俗,那天是要在街上摆灯办灯会的,家家户户的买上几个灯笼,挂在门口。
如果是从天上看,那镇上的灯会就好比天上的银河,甚至比天上的银河都要好看。
而就在这万家灯火,百姓相互称贺的时候,她山上的那个兄弟不知道脑子抽了什么风,竟然在灯会上当街抢人,把一个书生给抢上了山!
可那书生哪是他能抓的啊,人家父亲好歹是山东迁来的大户人家,家里就这么根独苗苗,儿子一丢,那心里叫一个着急啊,赶忙就跑到衙门里去,让县老爷赶紧派人去山上要人。
衙门里拢共就那么几个捕快,捕头还是县令的亲儿子,没啥武功,就是个窝囊废,这样的人哪能去山上要人啊,那不就是找死么!
突然,师爷灵机一动,说是镇上武馆里有个姑娘,使得一手好枪法,而且跟土匪也交好,要是能将她请出来,说不准能给土匪把人要来。
本来这事儿她也不想掺和,毕竟土匪跟她是兄弟,闹得太厉害到时候交情没了,谁跟她打架?
这镇上能打得她都打了一遍,又有哪个是她的对手,全是群粗麻袋子,没一个跟土匪一样能打的。
但人家爹客气啊。
听说她是镇上最能打的,当即就拿了一百两银子过去,请她出面去问土匪要人。
她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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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你那封信时,正高中科举,加官进爵,本打算快温加鞭赶回去找你爹提亲,却遭这晴天霹雳,后来我终身未娶,无妻无子。”
“我嫁给温公子以后,没过多久他便进山剿匪,明明已杀了那红衣小霸王,却不知道为什么再也没下过山,反而占山为王,盘踞一方。”
“他......对你不好吗?”
“他倒是以礼相待,只是夜夜看着那土匪山上,若有所思。”
“那他占山为王后,你......”
“日子过的并不如意,也只算作堪堪过活吧,他占山为王后,一纸休书从山上送了下来,说是夫妻缘分已尽,让我再寻良人。”
“那你为什么不派人来找我......”
“我早已为人妇,又有何颜面见你。”
华生:......
月牙儿:......
“都过去了。”
“是啊。”
二人沉默良久。
突然,华生开口道“月牙儿。”
“嗯?”
“一千年过去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会突然想起往事,可既然想起来了,那为何不再续前缘。”
“华生。”
“嗯。”
“好。”
第3章 她可是个好姑娘(一)
她可是个好姑娘。
镇上的人都这么说。
样貌好,武功高,使得一把□□。
第一次谈恋爱吧,遇着一个跟她一样使枪的,小伙子人长着挺帅的,就是有些骚包,爱打扮,姑娘用的胭脂水粉全往自己脸上抹,耳朵上还打着一个闪闪发亮的耳钉,背着光走二里地都能看见他耳朵上挂着的小太阳。
这样的男人本来是不好在一起的,但耐不住她第一次谈恋爱,招架不住人家的甜言蜜语,沦陷了。
也是,哪个姑娘拒绝得了小伙子天天鲜花礼物,唱歌写诗的。
算了,骚包就骚包一点吧,她忍了!
可想而知,这段感情,没走到多久就结束了。
主要不是因为这小伙子渣,跟她在一起走在路上,也没见人家盯着其他小姑娘看的,有一次路上遇见林家老爷的千金,那可是镇上一等一的美人,她都看直了眼睛,一步三回头的,他倒好了,当走过去的是个绝了经的三百斤大妈,什么都没看见。
可万万没想到啊,就是因为当作没见着那林家老爷的千金,才出了大问题。
过了之后没多久,小伙子跑了,跟着一个更骚的小伙子跑了。
好歹人家也就是往脸上抹点胭脂水粉,打个耳钉,他倒好了,一天到晚袒胸露腹的,走路扭腰摆胯,迎着风都能骚出半里地来,跟醉仙楼的那些个小娘倌倌有的一拼。
真是让她气的牙痒痒啊,想拿着宝贝枪去跟人拼了,奈何人家一对“狗男男”浓情蜜意,你侬我侬,蜜语甜言的。
她看了眼红,但是也不忍心。
谁叫她是个好姑娘呢。
只是见着以前属于她的甜言蜜语,现在都变成另外一个人的,她心里还是有些空落落的,好久没缓过来。
不过听说这俩小伙子没过多久就散了,因为她那个前男友的妈是个彪悍人物,使得一手斩马大刀,听到儿子现在天天跟个男的厮混在一起,那还了得,当天夜里就倒提着长刀上去就要取人家狗命。
当时正是月圆之夜,月光皎洁,护城河畔,杨柳树下,二人相拥而坐,共赏水天一色。
随后只觉得身后一阵狂风大作,回头看去,他老娘目露凶光,倒提长刀,嘴中大喝:“好你个二狗子,背着你娘玩起男人来了,看老娘今天不斩了这奸夫的脑袋当夜壶!”
“小骚货儿”顿时吓得魂都没了,见着人家的妈来势汹汹,立马运了心法,化作蝴蝶,跑了,再也没见人影儿。
前男友倒是伤心了会儿,但过两天又好象满血复活了一般,又开始上街勾搭这个,勾搭那个,可镇上的姑娘都知道,这小子以前可是跟着男人厮混过的,谁跟了他,保不准哪天就能给自己头上种一片小青菜来。
后来因为名声越来越臭,到最后不知道是谁传的,他跟男人厮混着,还厮混出了花柳病,一碰着就得染上,最后这一家子在镇上过不下去了,索性就迁了家,走人了。
当时知道人家迁家的消息,还是她一个兄弟跟他说的,她兄弟是山上的土匪,个子小小的,终日一身红衣,上面还绣了大片大片的杜鹃花,问他干什么的,说是等人回来结婚!
她可真是挺羡慕的,羡慕兄弟还有个盼头,就是不知道结婚的那个人在哪儿。
哪像她,下个月生日一过就26了,在她镇上,26了都还没嫁人,那可算是高龄剩女了,说出去可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
不过她倒无所谓,家里没爹没娘的,于是十几岁的时候开了个武馆,专门教小孩子怎么使枪,日子还算过得去,几年下来还赚了不少。
镇上的捕快是个闲职,因为生活安逸,百姓也都不吵不闹的,基本上每家每户出城都有两亩地,实在没钱的也能到山上红衣小霸王那儿找点活干。
虽说那小霸王是个土匪,但好歹人家也罩着这一方百姓,还算个好人,就是平时爱下山来收点散碎的保护费。
就是这样安逸的小镇,所以也没几个捕快。
没过多久,元宵节就要到了,按照镇子的习俗,那天是要在街上摆灯办灯会的,家家户户的买上几个灯笼,挂在门口。
如果是从天上看,那镇上的灯会就好比天上的银河,甚至比天上的银河都要好看。
而就在这万家灯火,百姓相互称贺的时候,她山上的那个兄弟不知道脑子抽了什么风,竟然在灯会上当街抢人,把一个书生给抢上了山!
可那书生哪是他能抓的啊,人家父亲好歹是山东迁来的大户人家,家里就这么根独苗苗,儿子一丢,那心里叫一个着急啊,赶忙就跑到衙门里去,让县老爷赶紧派人去山上要人。
衙门里拢共就那么几个捕快,捕头还是县令的亲儿子,没啥武功,就是个窝囊废,这样的人哪能去山上要人啊,那不就是找死么!
突然,师爷灵机一动,说是镇上武馆里有个姑娘,使得一手好枪法,而且跟土匪也交好,要是能将她请出来,说不准能给土匪把人要来。
本来这事儿她也不想掺和,毕竟土匪跟她是兄弟,闹得太厉害到时候交情没了,谁跟她打架?
这镇上能打得她都打了一遍,又有哪个是她的对手,全是群粗麻袋子,没一个跟土匪一样能打的。
但人家爹客气啊。
听说她是镇上最能打的,当即就拿了一百两银子过去,请她出面去问土匪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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