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豪门敛财百亿 作者:小猫不爱叫
分卷阅读13
我在豪门敛财百亿 作者:小猫不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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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又过了一会,公园七点报时声准时响起,晨雾散开,晨练的人也纷纷结束,出来买早点。而云铮锅里的水,也恰巧煮开。
最好不过头汤面。
尤其是拥有了厨神舌头这个金手指之后,云铮的手艺,也变得越发莫测起来。而他小小的面摊上,也不在只买阳春面一种。新添的燃面后来居上,竟然比原本口碑爆表的阳春面还要受欢迎。
盐帮菜讲究味厚、味重、味丰,而燃面作为其中一员,也同样将这三个特点体现得淋漓尽致。
肥瘦相间的肉馅在碎米芽菜的影响下,去掉了肉类特有的腥味,留下独有的醇厚。再撒上一层花生、芝麻和核桃,添一捧花椒、辣椒来调味,那坚果的酥脆咀嚼感,与辣椒花椒的麻辣混合在一起,便能让肉沫的滋味,变得更加诱人。等到这时,只要点上几滴香油,外加盐和酱油,就能得到最适合时宜的拌面料。
“好香!”混混站在后面,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至于那些排队的,更是恨不得立刻就能将面吃到肚子里。
“小老板这手艺是越来越神了。”
“可不是,我恨不得一天三顿都死磕在面摊上。”
“哎,别说你,咱们谁不是?终于到我了,来两份燃面,一份阳春面带走。”
“好嘞。”云铮点头,让陈骏收钱,然后又接着忙碌起来。
和阳春面不同,燃面煮面的方法和用料,都有它自己的一套规律。重油无水,点火即燃,才是最核心的奥妙。因此,云铮在煮面的时候,就多了一道甩面的过程。
微黄色的面放在小巧的竹笼里,几勺香油下去,那面的清甜就被衬托的更加醇厚。而恰到好处的甩动力道,则是最关键的一点。等到水分彻底沥干,在将炒好的重料下去,搅拌均匀,一碗引人垂涎的燃面,也就好了。
“绝了!”有着急的,一接过面碗,就赶紧先吃了一口,紧接着,就被在舌尖迸发的美味所征服。
劲道的面条在沾裹融合了油脂以后,又多添了难得的顺滑。而那麻辣鲜香的拌料,看似味厚,实则却是用最让人心痒难耐的激烈诱惑,把沉睡了一夜的味蕾唤醒。只一口,就让人欲罢不能。
“好吃!小老板,再来一份!”
“我也是,打包带走,回去给我媳妇儿。”
随着时间的推移,云铮的面摊也越来越热闹,陈骏一个人在后面,就有点忙不过来了。那混混见状,赶紧主动去帮着收拾桌子,间或还极有眼力见的给吃面的顾客跑腿,去别的摊子那边买点其他吃食。这才让云铮有稍微歇口气的时间。
————————-
忙碌的早晨很快就过去了。云铮早就习惯了这种强度,然而陈骏和那混混,却都累得不轻。尤其是那混混,等最后散了的时候,干脆一屁股坐在树荫下面,不想起来。
云铮远远看了一眼,转头交代了陈骏两句。然后便端了碗面,顺便抽出一百块钱来一并递给混混,作为他今天帮忙的工钱。
云铮这人恩怨分明。这混混不管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都没伤过他,他也不愿意多作为难,两清是最好的。可那混混却因为云铮这个极为平常的举措,慌了起来。
“给,给我的?”
“对,给你的。”云铮把东西放下,然后便转身和陈骏一起收摊。
然而直到他把摊子收好,那混混还依然捧着面碗傻站在原地,半晌没挪过地方。
“愣这干什么呢?”云铮见状,便忍不住走过去糊了他后脑勺一下。
“不干啥。”听出云铮没有责怪的意思,混混嘿嘿傻笑了几声。
“……”
这怕是真是个傻得。云铮也拿他没办法,又见他脸色蜡黄,一副吃不饱饭的模样,忍不住多说了两句:“以后别跟曹明表哥那人混,有手有脚,年轻力壮,你干点什么不好?怎么的都能养活自己。”
说完,他把从那帮混混手里搜刮出来的钱全都放到他手上:“我看你还有点良心,回头把这些钱送去给他们家人。一群二十几岁的大老爷们,全加在一起,还不如我一个摆摊卖面的小孩有钱,说出去也不嫌丢人。”
说完,云铮推着车就带陈骏走了。
而那留在原地的混混,却差点因为他这番话哭出来。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开口教训,要他学好。
说起来,这混混的情况和曹明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曹明的妈养着曹明,而这混混的妈不要他,后来更是恨不得直接跟他脱离关系。至于家里的其他长辈也势力眼,从小连饭都没人管。更别说像云铮这样,劝他思考未来。
看着不远处云铮离开的背影,这混混的眼圈骤然就红了,心里更是五味陈杂,形容不出是什么滋味。只觉得从里到外,都泛着委屈和酸涩。
他使劲儿揉了脸一把,分开筷子,挑起一口面条,就塞进了嘴里。
天气很热,手里的碗面也是烫的。可正是这种温度,却将他熨帖的处处舒坦。他狼吞虎咽的把面吃完,只觉得,这是自己长这么大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对于曹明和曹明背后的陆然,也生出了无尽的厌恶。
这俩王八蛋简直不是个东西,我们云铮哥是多仗义一人呢!
这么想着,混混小心翼翼把云铮给的一百块钱藏在最里面的口袋里。然后按照云铮的吩咐,把其他的钱各家分了,接着又将几个走得近的兄弟单独找出来,把云铮白天的话学了一遍。
“我觉得铮哥说的没错,咱们虽然没咋念过书,但有力气!姓曹内货平时把咱们当孙子使,分钱的时候一毛不拔。”
“说是这么说,可就咱们这名声,别说找活干,不被警察抓走那都是好的。”
“而且现在还得罪了曹哥,我觉得……等他出院,不会放过咱们的。”
气氛顿时沉默了下来。那混混描述的未来虽好,可他们来说,却好比镜花水月,没有任何真实感。
别的不说,就说就聚在这里几个人,他们大多家境不好。有不少都是因为念不起书,才出来跟着曹明表哥混的。现在那混混叫他们离开,谈什么更光明的未来,不是白日做梦,又是什么?
而之前那鼓动大家的混混,却肯定的说道:“没念过书又咋了?不行咱们去省里。”
“省里?”众人震惊。
“对!去省里!”兴许是带着破釜沉舟的锐气,这混混的语气多了几分疯狂,“我听人家说,省里机会大,就算是去工地搬砖,也能养活自己。兴城呆不下,咱们就一起去省里!华国这么大,还找不到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咋了?”
好,好像有点道理,几人面面相觑了一会,都觉得这法子可行,渐渐也跟着兴奋起来。
而那带头的混混,见时机差不多,这才缓缓把另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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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一会,公园七点报时声准时响起,晨雾散开,晨练的人也纷纷结束,出来买早点。而云铮锅里的水,也恰巧煮开。
最好不过头汤面。
尤其是拥有了厨神舌头这个金手指之后,云铮的手艺,也变得越发莫测起来。而他小小的面摊上,也不在只买阳春面一种。新添的燃面后来居上,竟然比原本口碑爆表的阳春面还要受欢迎。
盐帮菜讲究味厚、味重、味丰,而燃面作为其中一员,也同样将这三个特点体现得淋漓尽致。
肥瘦相间的肉馅在碎米芽菜的影响下,去掉了肉类特有的腥味,留下独有的醇厚。再撒上一层花生、芝麻和核桃,添一捧花椒、辣椒来调味,那坚果的酥脆咀嚼感,与辣椒花椒的麻辣混合在一起,便能让肉沫的滋味,变得更加诱人。等到这时,只要点上几滴香油,外加盐和酱油,就能得到最适合时宜的拌面料。
“好香!”混混站在后面,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至于那些排队的,更是恨不得立刻就能将面吃到肚子里。
“小老板这手艺是越来越神了。”
“可不是,我恨不得一天三顿都死磕在面摊上。”
“哎,别说你,咱们谁不是?终于到我了,来两份燃面,一份阳春面带走。”
“好嘞。”云铮点头,让陈骏收钱,然后又接着忙碌起来。
和阳春面不同,燃面煮面的方法和用料,都有它自己的一套规律。重油无水,点火即燃,才是最核心的奥妙。因此,云铮在煮面的时候,就多了一道甩面的过程。
微黄色的面放在小巧的竹笼里,几勺香油下去,那面的清甜就被衬托的更加醇厚。而恰到好处的甩动力道,则是最关键的一点。等到水分彻底沥干,在将炒好的重料下去,搅拌均匀,一碗引人垂涎的燃面,也就好了。
“绝了!”有着急的,一接过面碗,就赶紧先吃了一口,紧接着,就被在舌尖迸发的美味所征服。
劲道的面条在沾裹融合了油脂以后,又多添了难得的顺滑。而那麻辣鲜香的拌料,看似味厚,实则却是用最让人心痒难耐的激烈诱惑,把沉睡了一夜的味蕾唤醒。只一口,就让人欲罢不能。
“好吃!小老板,再来一份!”
“我也是,打包带走,回去给我媳妇儿。”
随着时间的推移,云铮的面摊也越来越热闹,陈骏一个人在后面,就有点忙不过来了。那混混见状,赶紧主动去帮着收拾桌子,间或还极有眼力见的给吃面的顾客跑腿,去别的摊子那边买点其他吃食。这才让云铮有稍微歇口气的时间。
————————-
忙碌的早晨很快就过去了。云铮早就习惯了这种强度,然而陈骏和那混混,却都累得不轻。尤其是那混混,等最后散了的时候,干脆一屁股坐在树荫下面,不想起来。
云铮远远看了一眼,转头交代了陈骏两句。然后便端了碗面,顺便抽出一百块钱来一并递给混混,作为他今天帮忙的工钱。
云铮这人恩怨分明。这混混不管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都没伤过他,他也不愿意多作为难,两清是最好的。可那混混却因为云铮这个极为平常的举措,慌了起来。
“给,给我的?”
“对,给你的。”云铮把东西放下,然后便转身和陈骏一起收摊。
然而直到他把摊子收好,那混混还依然捧着面碗傻站在原地,半晌没挪过地方。
“愣这干什么呢?”云铮见状,便忍不住走过去糊了他后脑勺一下。
“不干啥。”听出云铮没有责怪的意思,混混嘿嘿傻笑了几声。
“……”
这怕是真是个傻得。云铮也拿他没办法,又见他脸色蜡黄,一副吃不饱饭的模样,忍不住多说了两句:“以后别跟曹明表哥那人混,有手有脚,年轻力壮,你干点什么不好?怎么的都能养活自己。”
说完,他把从那帮混混手里搜刮出来的钱全都放到他手上:“我看你还有点良心,回头把这些钱送去给他们家人。一群二十几岁的大老爷们,全加在一起,还不如我一个摆摊卖面的小孩有钱,说出去也不嫌丢人。”
说完,云铮推着车就带陈骏走了。
而那留在原地的混混,却差点因为他这番话哭出来。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开口教训,要他学好。
说起来,这混混的情况和曹明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曹明的妈养着曹明,而这混混的妈不要他,后来更是恨不得直接跟他脱离关系。至于家里的其他长辈也势力眼,从小连饭都没人管。更别说像云铮这样,劝他思考未来。
看着不远处云铮离开的背影,这混混的眼圈骤然就红了,心里更是五味陈杂,形容不出是什么滋味。只觉得从里到外,都泛着委屈和酸涩。
他使劲儿揉了脸一把,分开筷子,挑起一口面条,就塞进了嘴里。
天气很热,手里的碗面也是烫的。可正是这种温度,却将他熨帖的处处舒坦。他狼吞虎咽的把面吃完,只觉得,这是自己长这么大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对于曹明和曹明背后的陆然,也生出了无尽的厌恶。
这俩王八蛋简直不是个东西,我们云铮哥是多仗义一人呢!
这么想着,混混小心翼翼把云铮给的一百块钱藏在最里面的口袋里。然后按照云铮的吩咐,把其他的钱各家分了,接着又将几个走得近的兄弟单独找出来,把云铮白天的话学了一遍。
“我觉得铮哥说的没错,咱们虽然没咋念过书,但有力气!姓曹内货平时把咱们当孙子使,分钱的时候一毛不拔。”
“说是这么说,可就咱们这名声,别说找活干,不被警察抓走那都是好的。”
“而且现在还得罪了曹哥,我觉得……等他出院,不会放过咱们的。”
气氛顿时沉默了下来。那混混描述的未来虽好,可他们来说,却好比镜花水月,没有任何真实感。
别的不说,就说就聚在这里几个人,他们大多家境不好。有不少都是因为念不起书,才出来跟着曹明表哥混的。现在那混混叫他们离开,谈什么更光明的未来,不是白日做梦,又是什么?
而之前那鼓动大家的混混,却肯定的说道:“没念过书又咋了?不行咱们去省里。”
“省里?”众人震惊。
“对!去省里!”兴许是带着破釜沉舟的锐气,这混混的语气多了几分疯狂,“我听人家说,省里机会大,就算是去工地搬砖,也能养活自己。兴城呆不下,咱们就一起去省里!华国这么大,还找不到一份养活自己的工作咋了?”
好,好像有点道理,几人面面相觑了一会,都觉得这法子可行,渐渐也跟着兴奋起来。
而那带头的混混,见时机差不多,这才缓缓把另外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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