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方,就算是一个女子的正夫,地位也低得可怜,有些女子根本不会把自己的夫君放在心上。所以小风即使知道夕煜出了事,按照一般奴才的想法,也不太会着急去禀告主子,一来不太合规矩,二来就算立即告知了,主子也不一定会当回事。但她觉得夕煜公子为人不矫揉造作,对下人也没什么架子,而且殿下似乎确实对公子格外看重些,便特地跑了这一趟,立时来告诉了清霜。

    叶菲却全没心思顾及这些。

    她紧赶慢赶跑回自己宫里,寝殿里转了一圈,却没看见夕煜。问了人,才知道他在偏殿的一处屋子里。

    走到屋门外,竟还有两个守着的宫女将她劝阻了,恳切道:“殿下,男子身上污秽,公子又受了伤,血迹染身的,恐污了您的眼……此处是专门给男子得了病或来月事修养的,您还是别进去了……”

    叶菲只面无表情地冷冷道:“再多说一句,明天你们就不用来我宫里当差了。”

    宫女们连忙低头让了路。

    叶菲进去时,看到的便是那人面朝下趴在一张薄榻上——这屋子的陈设本就简陋素净的很,跟下人住的没什么两样——一身描着水墨的月白袍子皱皱巴巴,下身处印出的大片血污早已将外袍染得湿透。

    嗯,那小风是个机灵务实的好婢女,下次可多提拔提拔她。

    心里想着无关紧要的事,身侧的手掌却不由自主攥紧了拳头。叶菲想,她此时的脸色一定很不好看,这不好看的脸色放在清霜的脸上,估计更能让外面一院子的宫女太监见了就吓得跪倒在地上。

    推开的屋门带进了一束室外的阳光。

    男子正伸手在一边的茶几上挑拣可用的药瓶,此时手上顿了顿,低喝道:“我说了出去!不要进——”

    抬头时一眼看到了进来的人,愣了愣。

    叶菲走到他面前,拿起他指尖正搭着的一个药瓶,一言不发,却在垂下眼睫时,差点掉下泪来。

    事情是这样。

    今日午后,尚明公主来她宫中拜访。尚明是皇帝的妹妹荣亲王的女儿,也就是清霜的表妹,比清霜小一岁。之前她一直住在北疆的姑姑家里,名为历练实则放纵游玩,前几日回了皇宫。这公主性格嚣张任性,轻浮好色,清霜与她并不熟稔。

    尚明公主一回来,听说素来忙于事业、不近男色的皇姐新娶了一位夫郎,而这夫郎还神秘低调的很,从来不出清霜的朝华宫,看上去倒像是皇姐将他宝贝得紧,尚明顿时就起了好奇,遂这一日特地想来瞧瞧这男人到底长的什么模样。

    她来时,清霜恰好不在,她在院子里晃了一圈,朝正殿里张望一番,隐约看见个长身玉立的男子站在殿内,背对着她看不清样貌。她故意走动时招摇了些,院子里大大小小的仆从见了她,连忙一个个跪地请安。

    尚明的地位挺尊贵,按理朝华宫里除了清霜,知道了她尊驾到此,都是该出来向她行礼的。男子们即使是清霜的夫郎,其实也只是个服侍女子的低微身份,理应出来迎接她的。

    她打的也正是这个主意。可谁知清霜那两个侍子都乖顺地出了房门,前来向她行礼问安了,正殿里那个男子背影,却连动也未曾动一下。

    这一下令尚明有些微怒的同时,却也勾起了她的几分兴趣。使她更迫切地想看一看这男人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来。

    她隐隐含着怒意对殿内道:“好大的胆子,本公主到此,竟然敢视若不见,连个礼也不行了?”

    夕煜早听到有人来了,但丝毫不想搭理。此时碍于自己屈居人下的身份,没办法,有些不耐烦地把书一放,走出殿外。

    看了眼那尚明公主,很敷衍地行了个礼,道:“公主金安。”

    尚明公主天生浓眉大眼,身材健壮,长得又高,在这世界,是很标准的男人们心目中“万人迷”的女子典范,加上身份尊贵,飞扬跋扈,历来是受尽了各种公子少年的追捧,情路之上风光无数,向来只有她挑人的分,哪里有人敢给她半分冷眼?

    第一次遇到个男人竟敢对她如此态度,立时瞪圆了眼,简直难以置信。

    然而杨大公子对于这么个粗糙彪悍,还气焰嚣张的女人,显然没半点兴趣,直觉自己见了个奇葩,既然行完礼,转身就欲回去了。

    尚明的火却升到了极点,立时拽住了夕煜,一只手轻佻地以两指勾起了他的下巴,眯眼道:“哪儿来的野男人!居然敢如此——”

    她“放肆”两字还未说完,碰着夕煜的手指立刻被一把抓住,牢牢扭向一边,直如被个铁钳子死死箍住一般,分毫动弹不得。

    杨霖哪里容得别人对他如此侮辱,一句话不说便反手将她制住,随便一拧,便疼得那尚明公主冷汗直冒。

    他冷冷看她一眼,一把将她推出几步,那尚明惊慌着没站稳,差点倒在地上,手掌向后一撑,在碎石上擦出几道血痕。

    眼看着讨不得便宜,尚明恨恨地扫了眼四周的仆从及清霜的这几个夫郎,脸带愤恨地匆匆回了宫。

    然而这“弄伤公主”的重大罪名,却不是尚明公主宣扬出去并按律惩治的。

    对此处的女人来说,跟男子动手本就有些仗势欺人的意思,更何况是跟男人打居然还打不过,反受了伤,这传出去其实是大大有损颜面的事。因而虽然尚明在夕煜这里受了气,回去却也不得不将这口气就这么咽了下去,自己一个人在宫里窝火。

    却是当时在场的清霜的一个侍子,不动声色地打发了一个心腹太监,将此事一五一十前去禀告了内务总管。

    内务总管一听,竟有此等大事,立时命人严肃查证。此事却也不需怎么查,尚明受了点破皮小伤,命御医送了膏药来,自有记录,而当时朝华宫里的一应仆从也都是见证,无甚隐晦之处。

    对公主不敬、且胆敢对公主动手甚至将其弄伤,此等大罪,居然还是个男人犯的,审查人员惊异的同时,认为必须严厉惩治,以整肃内外风气,重伸男女轻重尊卑的伦常,且彰显皇家威严,防止此类荒谬事情再有发生。

    当即判了杖责三十之刑,立刻执行。

    夕煜当然没有站在原地束手就擒,然而双拳难敌四手,皇宫内最不缺的就是身手好的侍卫军官,见他反抗,立即毫不手软地抄了家伙就上,通通往狠的下手,夕煜还没开始挨板子,就落了一身伤。

    等那三十重杖打完,早已皮开肉绽,气息奄奄。别听只区区三十杖,实际宫廷里行刑的手段狠厉,有办法酌量减轻,自然也可数倍加重。此次男子犯案,上至判决者下至行刑人,都认为应严加惩治,每一下都往狠里下手,那实实的棒杖重重打下去,寻常人二十来下就已痛得晕过去,夕煜却是咬紧了牙一声不吭,清醒着撑到了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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