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明这个家伙的警告其实还是相当的有用的。
因为其他的明星如果说警告一番发律师信什么的话,那对于其他的娱乐记者来讲未必就当真了,这种事情呢,也许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语言威胁而已。
但是这样的一句话,如果真的从叶明的口中说出来的话,这个事情就有一点不好说了,因为叶明这个人他发了律师信以后真的是有可能和你打官司的,也许很多的明星都因为打官司而感觉到烦恼,所以一般的明星是轻易的不会和别人打官司的,毕竟明星打官司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炒作而已,输了的话那就丢人了,赢了的话也好像得到不了多大的利益,好像对于明星来讲,打官司付出和得到未必能够成正比。
就比如说一个明星打官司的话,耗费一年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到最后就是一个官司能赢个10万 8万的就算不错了,但是明星其实去商演的话也就半个小时的功夫,10万块钱就能到手了。
叶明这个级别的明星出场费10万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毕竟已经到了一线的艺人呢,就像叶明志出场费唱首歌,10万块钱三五分钟都不到在台上啊轻声地就能够拿到10万块钱。
你想一想这样的人要去打官司的话就有点没意思了,付出和获得并不成正比,所以说一般的情况除非涉及到名誉权的,这样的一些关系,不可不然的话,一般的明星是不会随随便便的去和一个娱乐记者打官司的。
也不会随随便便的去得罪记者。
但是叶明这样的一个人就不一样了,叶明他是非常的喜欢打官司的一个人,这个也是很多的娱乐记者的一个原因,别的明星如果威胁记者说要法律是一样的官司的话,记者真的就不一定当成一回事。
但是叶明叔发律师信,他就真的会和你的官司,不管胜败一名都会打公司的,但凡他发的律师信,每一封律师信,他都会认认真真地打官司。这也是为什么叶明和娱乐记者的关系不是特别好的一个原因。
你想一想哪个记者会喜欢那种总是喜欢和记者打官司的明星啊,偏偏叶明就是这样的一个明星。
如果叶明只不过是娱乐圈的18线明星的话,那其实也没有什么,毕竟没有影响力的话,你就算喜欢打官司也没有太多的人关注,但是现在叶明他不是那种18线的小明星呀,他是一线的明星,甚至有冲级超一线的资格对面来说超一线,这样的一个位置也是真的是时间的问题,很多的人都相信,如果叶明中间不出现什么原则性的失误的话,那么他进入超一线这样的一个地位超然的行业,那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所以说这样的一个有名气的明星还非常的喜欢打官司。这就让人感觉到非常纠结了,所以在这个时候叶明就放话出来。
说是这个事情,如果不现场解决好的话,那就发律师信,这让马六和小红两个记者心里面感觉到非常的郁闷呀,他们两个也不想惹官司,如果因为这个让叶明发律师信到最后因为这个在打官司,那他们就相当的被动了。
其实在这个事情上面本来他们做的也没有错,行业里面就是这样的一个规则,如果我需要的话,我当然要千方百计地去发掘新闻。
就比如说我需要从老张这里得到什么新闻素材,我当然要照顾老张的情绪,要捧着她,这样的话我才能够得到更多的资讯,更多的别人不知道的消息。
但是如果老张一旦没有用的话,那我何必再捧着他,那对不对?我没有上前踩一脚就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这就是整个行业里面的潜规则,几乎所有的季节都是这么。我每天要采访的新闻对象可能会有三五个,我不可能一下子都捧着所有的人,我呢只捧着我需要捧着的人谁对我有用我就碰着谁,谁对我没用的话我自然不会理睬她,这是很正常的。
这几乎是整个记者行业的一个潜规则,只是说大家没有说破而已,而且这也是很正常呀,就算是普通的生活中,你去一个商店买东西,服务员也对你很客气,顾客就是上帝吗?服务员对顾客当然是很客气,那对于记者来讲,其实这些被采访的对象就是顾客,顾客就是上帝,这很正常的,你如果对我有用到我这里来买东西呢,你当然是我的顾客,当然是我的上帝,但是你如果不来我这里买东西,不是我的顾客,那么我为什么要把你当商定了,对不对?
所以在这个时候一开始马六和小红两个人被老张非常的不错这是肯定的,因为他们需要老张对付叶明需要老张提供各种各样的消息,但是现在看起来老张已经没有什么用了,确实提供不出来更多的消息了。
而且叶明这家伙已经把那个曹雪芹的书箱给捐献了,这就表示老张是彻底的没有用啊,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就等于说你并不是我这个商店的顾客,我作为这个商店的服务员就没有必要对你客气,没有必要把你当上帝了。
这种事情在这个行业里面简直就是心知肚明的,偏偏夜明确一定要把这个事情给曝光出来,这就显得很没意思,而且叶明这是一种威胁的方式呀。
偏偏叶明威胁的还是非常的准,意思就很明白,你不把这个事情说清楚咱们就打官司。
所以马六也是非常无奈的说:“叶明先生你这样做,其实挺没意思的你知道吗,何必呢,大家都是在圈里面混的,何必要闹得大家都没有面子呀,我们这些人其实大家都很清楚这个事情是怎么样的一回事,我们有我们需要的东西,如果老张有我们需要的东西的话,我们当然会对他很客气,我们当然会帮助他,而且我们的帮助也确实是免费的无偿的,你不信问一下我喝过老张一口水没有,我一瓶矿泉水都没让他买,我相反他很多的事情都是我安排的。
甚至说他来这里的车费都是我给他报销的。所以在这个事情上面我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了,现在你已经把箱子给捐献了,相对来说这个新闻里面老张确实没有什么用了,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什么特别的新闻卖点了,那自然我们会把我们的目光给转移到下一个有新闻热点的人身上,这是很正常的一个事情,这也是作为一个记者必须要具备的技巧,我们记者就吃这碗饭的,这对我们来说是很正常的,所以说从现在开始,我们对老张肯定没有像以前那么的重视了。
这是一定的,毕竟这个新闻现在已经成了过去式,既然这个新闻已经成了过去式,那么他就要发挥它最后的剩余价值,我们回头把这个新闻给写了,然后呢,这个新闻就算是结束了那么既然这个新闻结束的话。关于这个事情我们就没有太多的新闻要点,要去问老张啊,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们自然就没有必要继续的特别的关照,特别的重视老张了,这是非常的明显的一个事情,何必把这个事情说清楚呢。”
叶明笑好好的说:“你不说清楚的话老张是不知道的,我算是行里面的人吧,我能多多上知道这个事情,但是老张不是行里面的人,老张就是普通的人,他不了解行里的情况,所以他不太了解,其实你们对她好,免费帮助他无偿帮助他这些,其实就是因为他身上有你们需要的素材,有你们需要的新闻热点,所以你们对她才那么好唱,忙得客气,但是一旦这个新闻热点没有了,一旦这个新闻素材没有的话,你们根本就不会特别的关注老张的,这是我一定要让老张明白的一个问题,所以这个。事情必须你们来说清楚,既然这个事情是你们挑起来的,既然是你们把老张给找过来的。
那么,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就有必要让老张知道你们的真面目,你们无偿地帮助他,你们义务地帮助他,这其实都不算是无偿的,也不算义务的,因为你们从他身上得到了足够的幸运价值,你们写成了新闻,你们拿到了公司,你们让领导满意了,所以这是你们的工作,并不是说你们真的无私的热情的就真的就那种具有高尚品德的人真的无偿的去帮助老张了,什么都不求回报,你们不是那种道德高尚的人,你们不是那种有意于人民的人,你们也不是那种纯粹的人,你们也没有不远万里的去帮助老张,反正这个事情呢,我就必须要老张清楚这一点。
这个行业不是老张看到的那么好,这是一个内卷十分严重的行业,我知道在座的记者都很努力,大家也是为了工资而已,这我也是很清楚的,但是你们针对我了,这是不对的,我没有得罪大家,但是大家针对我了。这不能够怪我逼大家承认一些行业的潜规则。
你们先下手的,不能怪我啊。”
因为其他的明星如果说警告一番发律师信什么的话,那对于其他的娱乐记者来讲未必就当真了,这种事情呢,也许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语言威胁而已。
但是这样的一句话,如果真的从叶明的口中说出来的话,这个事情就有一点不好说了,因为叶明这个人他发了律师信以后真的是有可能和你打官司的,也许很多的明星都因为打官司而感觉到烦恼,所以一般的明星是轻易的不会和别人打官司的,毕竟明星打官司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炒作而已,输了的话那就丢人了,赢了的话也好像得到不了多大的利益,好像对于明星来讲,打官司付出和得到未必能够成正比。
就比如说一个明星打官司的话,耗费一年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到最后就是一个官司能赢个10万 8万的就算不错了,但是明星其实去商演的话也就半个小时的功夫,10万块钱就能到手了。
叶明这个级别的明星出场费10万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毕竟已经到了一线的艺人呢,就像叶明志出场费唱首歌,10万块钱三五分钟都不到在台上啊轻声地就能够拿到10万块钱。
你想一想这样的人要去打官司的话就有点没意思了,付出和获得并不成正比,所以说一般的情况除非涉及到名誉权的,这样的一些关系,不可不然的话,一般的明星是不会随随便便的去和一个娱乐记者打官司的。
也不会随随便便的去得罪记者。
但是叶明这样的一个人就不一样了,叶明他是非常的喜欢打官司的一个人,这个也是很多的娱乐记者的一个原因,别的明星如果威胁记者说要法律是一样的官司的话,记者真的就不一定当成一回事。
但是叶明叔发律师信,他就真的会和你的官司,不管胜败一名都会打公司的,但凡他发的律师信,每一封律师信,他都会认认真真地打官司。这也是为什么叶明和娱乐记者的关系不是特别好的一个原因。
你想一想哪个记者会喜欢那种总是喜欢和记者打官司的明星啊,偏偏叶明就是这样的一个明星。
如果叶明只不过是娱乐圈的18线明星的话,那其实也没有什么,毕竟没有影响力的话,你就算喜欢打官司也没有太多的人关注,但是现在叶明他不是那种18线的小明星呀,他是一线的明星,甚至有冲级超一线的资格对面来说超一线,这样的一个位置也是真的是时间的问题,很多的人都相信,如果叶明中间不出现什么原则性的失误的话,那么他进入超一线这样的一个地位超然的行业,那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所以说这样的一个有名气的明星还非常的喜欢打官司。这就让人感觉到非常纠结了,所以在这个时候叶明就放话出来。
说是这个事情,如果不现场解决好的话,那就发律师信,这让马六和小红两个记者心里面感觉到非常的郁闷呀,他们两个也不想惹官司,如果因为这个让叶明发律师信到最后因为这个在打官司,那他们就相当的被动了。
其实在这个事情上面本来他们做的也没有错,行业里面就是这样的一个规则,如果我需要的话,我当然要千方百计地去发掘新闻。
就比如说我需要从老张这里得到什么新闻素材,我当然要照顾老张的情绪,要捧着她,这样的话我才能够得到更多的资讯,更多的别人不知道的消息。
但是如果老张一旦没有用的话,那我何必再捧着他,那对不对?我没有上前踩一脚就已经是相当的不错了,这就是整个行业里面的潜规则,几乎所有的季节都是这么。我每天要采访的新闻对象可能会有三五个,我不可能一下子都捧着所有的人,我呢只捧着我需要捧着的人谁对我有用我就碰着谁,谁对我没用的话我自然不会理睬她,这是很正常的。
这几乎是整个记者行业的一个潜规则,只是说大家没有说破而已,而且这也是很正常呀,就算是普通的生活中,你去一个商店买东西,服务员也对你很客气,顾客就是上帝吗?服务员对顾客当然是很客气,那对于记者来讲,其实这些被采访的对象就是顾客,顾客就是上帝,这很正常的,你如果对我有用到我这里来买东西呢,你当然是我的顾客,当然是我的上帝,但是你如果不来我这里买东西,不是我的顾客,那么我为什么要把你当商定了,对不对?
所以在这个时候一开始马六和小红两个人被老张非常的不错这是肯定的,因为他们需要老张对付叶明需要老张提供各种各样的消息,但是现在看起来老张已经没有什么用了,确实提供不出来更多的消息了。
而且叶明这家伙已经把那个曹雪芹的书箱给捐献了,这就表示老张是彻底的没有用啊,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就等于说你并不是我这个商店的顾客,我作为这个商店的服务员就没有必要对你客气,没有必要把你当上帝了。
这种事情在这个行业里面简直就是心知肚明的,偏偏夜明确一定要把这个事情给曝光出来,这就显得很没意思,而且叶明这是一种威胁的方式呀。
偏偏叶明威胁的还是非常的准,意思就很明白,你不把这个事情说清楚咱们就打官司。
所以马六也是非常无奈的说:“叶明先生你这样做,其实挺没意思的你知道吗,何必呢,大家都是在圈里面混的,何必要闹得大家都没有面子呀,我们这些人其实大家都很清楚这个事情是怎么样的一回事,我们有我们需要的东西,如果老张有我们需要的东西的话,我们当然会对他很客气,我们当然会帮助他,而且我们的帮助也确实是免费的无偿的,你不信问一下我喝过老张一口水没有,我一瓶矿泉水都没让他买,我相反他很多的事情都是我安排的。
甚至说他来这里的车费都是我给他报销的。所以在这个事情上面我已经做的仁至义尽了,现在你已经把箱子给捐献了,相对来说这个新闻里面老张确实没有什么用了,对我们来说已经没有什么特别的新闻卖点了,那自然我们会把我们的目光给转移到下一个有新闻热点的人身上,这是很正常的一个事情,这也是作为一个记者必须要具备的技巧,我们记者就吃这碗饭的,这对我们来说是很正常的,所以说从现在开始,我们对老张肯定没有像以前那么的重视了。
这是一定的,毕竟这个新闻现在已经成了过去式,既然这个新闻已经成了过去式,那么他就要发挥它最后的剩余价值,我们回头把这个新闻给写了,然后呢,这个新闻就算是结束了那么既然这个新闻结束的话。关于这个事情我们就没有太多的新闻要点,要去问老张啊,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们自然就没有必要继续的特别的关照,特别的重视老张了,这是非常的明显的一个事情,何必把这个事情说清楚呢。”
叶明笑好好的说:“你不说清楚的话老张是不知道的,我算是行里面的人吧,我能多多上知道这个事情,但是老张不是行里面的人,老张就是普通的人,他不了解行里的情况,所以他不太了解,其实你们对她好,免费帮助他无偿帮助他这些,其实就是因为他身上有你们需要的素材,有你们需要的新闻热点,所以你们对她才那么好唱,忙得客气,但是一旦这个新闻热点没有了,一旦这个新闻素材没有的话,你们根本就不会特别的关注老张的,这是我一定要让老张明白的一个问题,所以这个。事情必须你们来说清楚,既然这个事情是你们挑起来的,既然是你们把老张给找过来的。
那么,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就有必要让老张知道你们的真面目,你们无偿地帮助他,你们义务地帮助他,这其实都不算是无偿的,也不算义务的,因为你们从他身上得到了足够的幸运价值,你们写成了新闻,你们拿到了公司,你们让领导满意了,所以这是你们的工作,并不是说你们真的无私的热情的就真的就那种具有高尚品德的人真的无偿的去帮助老张了,什么都不求回报,你们不是那种道德高尚的人,你们不是那种有意于人民的人,你们也不是那种纯粹的人,你们也没有不远万里的去帮助老张,反正这个事情呢,我就必须要老张清楚这一点。
这个行业不是老张看到的那么好,这是一个内卷十分严重的行业,我知道在座的记者都很努力,大家也是为了工资而已,这我也是很清楚的,但是你们针对我了,这是不对的,我没有得罪大家,但是大家针对我了。这不能够怪我逼大家承认一些行业的潜规则。
你们先下手的,不能怪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