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不愿意带你一起去开开眼,而是这里离不开。知道为夫为何要把王厚带走吗?那就是给你创造条件呢。只待新军一开拔,你就派人去利州路找苗魁把军备运回来,然后以代表会的名义组织训练民兵。到时候高俅也会带着工匠随你一起回来,马上扩大甘州工坊自己生产枪支弹药。”
    洪涛本来想等临走的时候再和富姬谈这些事儿,倒不是怕她反对,而是怕她一有事儿干就不能安心陪自己。好不容易有这么几天私人时间,再被工作占满多亏啊。
    “……夫君莫不是真要自立为王!”别人可以被报纸上写的东西忽悠,但富姬必须特别清楚这支新军是哪儿来的,只是没敢往这边问,现在一听安排就不用想了。
    “我呸!难不成你也想过几天皇妃的瘾?”得,又得解释一遍,洪涛真想找个镜子照照,难道自己脑门上刻着反贼两个字,要不怎么谁看自己都先往这方面想呢?
    “招募民兵要打着团练使的旗号,是为了保家卫国。新军和禁军上前线了,万一青塘人、回鹘人趁虚而入,总不能全伸着脖子等死吧?可光有人没武器也是枉然,这才得开办工坊。我已经给溪罗撒去信了,等这边民兵有了眉目,青塘兵会和甘州守军虚张声势打几场。你带着民兵过去一战定乾坤,官府就就没人说三道四了。重点不是西边,而是东边。一定把通川堡的山路守好,实在不成把山崖炸了就说是山崩,堵住路谁也别放进来。我回来之前甘凉路必须是你说了算,但不许让朝廷抓住造反的把柄,明白了吗?”
    这才是洪涛的第二步棋,把王厚调走也正是为了让富姬在甘凉路里好运作。这片地区都是自己打下来的,也是自己治理过的,用后世的话讲就是群众基础很牢固。
    至今为止百姓们还念念不忘当年的新政。谁不乐意多挣钱少缴税,民风越是彪悍的地方对皇权的敬畏就越低,也越好扇呼。
    而且甘凉路和四川一样都有易守难攻的地理优势,只要把通川堡以东的盘山路封住,想进入这片地区就只能走兰州。
    别忙,齐王镇守在兰州城呢,只要朝廷不想和自己完全撕破脸就没法把赵佣调开。他的兵将名义上已经归征夏兵马都总管辖制了,负责新军的后勤补给工作。
    朝廷敢和自己撕破脸吗?当然敢,但需要找个过硬的理由。自己短时间内不会给他们这个借口,不光不给借口,还会一个接一个立大功,死死堵住朝廷的嘴。
    带兵的将军在外面杀敌,连战连捷,就算皇帝和朝中某些人想破了脑袋,能想出一个指责其谋逆的理由吗?想不出来就只能忍着,既不能对自己下手,又没法动自己的产业和家眷。
    同时自己也给了他们一个希望,就是还像上次一样,让他们期待着自己领兵打完仗就把兵权一扔,继续回去修修路架桥。人啊,不管是皇帝还是要饭的,只要给个希望就不会轻易铤而走险。
    新军在凉州修整了半个月,顺便补充了一部分粮草,七月中又迈开了东征的脚步,沿着西夏人自己修的驿道直扑应理城。
    这座城当年洪涛带着赵佣来过一次,还夜袭了周围的几个寨堡,但再次见到它时也有点含糊,好大一座城池,怕是和开封差不多了。
    “大人有所不知,西夏人不知道从哪儿学到了烧造水泥之法,五年前突然调集了十多万民伕,耗费三年时间才建得此城。据说里外三层、墙高城厚,再加上有河流阻碍,怕是不太好攻。”
    别看王厚善守,但他对本职工作还是很敬业的。虽然他驻守的甘凉路和西夏并不接壤,但必要的情报工作一点都没落下。
    “哦,真没看出来啊,党项人居然也玩起了长城防御,这段城墙有多长?”应理不光是座城,还是一座关隘,有点像后世的山海关。
    它的南边紧挨着黄河,肯定无法通行,北面也不是坦途,有一道高高的城墙向北延伸,一眼望不到边,除了没有蜿蜒的山脉之外很像长城。
    “一百四十余里,沿途每隔五里设敌楼一座,十五里设烽火台一座,都有藏兵洞,城墙上可跑马行车。”
    这次回答的不是王厚了,他掌握的情报还真没这么详细。搭话之人年纪不小了,也没穿新军制服,倒是和牧民的打扮差不多。
    “那若是从此绕行,顶多三五日就可跳过,在此处建一座坚城何用?”才一百多里远,洪涛觉得西夏朝廷脑子里恐怕也进水了,耗费人力物力建这么一段城墙起不到啥作用嘛。
    “大人有所不知,由此往北十五里左右就是大漠,没有饮水又常刮起大风,寻常马匹无法在其中穿行。商队每次往返也需中途在城墙上买水喝,大军万万不可进入!”回答洪涛问题的还是那个花白胡子的老人,他好像对这一带特别熟悉。
    “哦,这么说本王倒是明白了。施铜,这里驻守的兵将应该不少吧?”这么一说洪涛就明白了,原来不是西夏人脑袋进水了,而是自己地形不熟。
    他们故意修了这么一段不长不短的城墙,就是希望敌人绕行。这个距离是西夏人算好的,既能达到坑人的目的,又不多耗费钱粮,最经济最效率。
    “回大人的话,往常只有驻军二万上下,可一旦烽火点燃昼夜间就有大军赶到。”
    老头就是施铜,这十多年时间里他跟着驼队走南闯北好不快活,据说还去过兴庆府,对西夏境内了如指掌。新军出征,光有地图富姬还不放心,专门派他来给夫君当向导,确实有作用。
    “帅司大人,你带领禁军在此压阵,看本王如何破城!王小辫,带着你的人列车阵,不许一个乱走乱动,否则本王揪了你的小辫子!”
    洪涛身边除了施铜之外,还有个穿着新军制服但发型很怪异的小伙子。通常而言新军都是要剪短头发的,倒不仅仅是为了军容整齐,还有卫生和疗伤方面的考量。
    但他脑袋上不光是长发,每侧还编着两根小辫子,上面挂着金银饰品,一看就是青塘人的习俗。
    为什么他这么特殊呢?答案很简单,他不是新军,当然也不是溪罗撒派来的手下,而是甘凉路民兵头子,大名王五十六,绰号王小辫,是富姬的手下。
    对于这个年轻人洪涛不陌生,他不光是富姬的手下,还是儿童团二期的学员。当年在凉州玩风帆冰橇时,就是他靠着耳朵灵敏发现的西迪族人。
    那时他还是个留着鼻涕的七八岁小孩子,现在已经娶妻生子为人父。他就是土生土长的湟州蕃族,从儿童团毕业之后就去了甘州跟在王七身边,专门负责处理汉人和蕃人之间的事物,干得不错。
    洪涛撤离甘凉路时又把他留给了富姬,这么多年下来,别看年纪不大,处理民政的经验极其丰富,尤其和拓荒民非常熟悉,是甘凉路第二代年轻人里的佼佼者,很有点小威望。
    富姬还是把三千民兵塞给了洪涛,王五十六就是她推荐的人选。有他在就能压服民兵,也更容易和洪涛交流。
    “大官人,我们的马可以进入大漠!”王五十六对跟着新军作战挺兴奋,忍不住自告奋勇去帮着探路。
    “王七,去教教他什么叫军规,别什么都不懂就出来丢人现眼。老大,开始吧。”洪涛既没说成也没说不成,这就是他不愿意带外人一起出征的缘由。他们往往是好心,但没啥用,还得费心费神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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