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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囤地!发家!致富! 作者:种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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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囤地!发家!致富! 作者:种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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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就要这一只。”包子奶奶看着小公鸡双眼放光,这只小公鸡的确是难缠,但却也足够厉害,如果乖孙打了这只小公鸡的血,病情肯定会很快就痊愈的!
宋医生无法,病人家属都这样说了,她即使再神使鬼差地觉得这小公鸡有趣,也没法。
小公鸡只是一只小公鸡,即使它再怎么厉害,再怎么能飞能逃,也难敌众人之手。在它给每个追赶它的人挠上一爪子之后,到底还是被逮住了。
房里的闹剧,令白曙无言,他转身想要离开,可是小公鸡凄惨的哀叫声,却令他停住了。
白曙就站在门口,看着包子家的人如大获全胜一般,把小公鸡死死地压在病房的桌子上。牛医生身后的护士拿出一个针筒,用手拍了拍小公鸡翅膀下面那处皮肤,再把钢针刺入了小公鸡的静脉血管里。
“啯啯啯啯——”小公鸡愤怒,它拼命想挣扎,却被按得死死的。
但是由于它的挣扎,那护士技术不大过关,被吓得惊呼一声,针头从针筒上脱离,定在了小公鸡身上。护士只能先把针头□□,再重新扎针。等这边翅膀抽了大半管血之后,护士让包子家人把小公鸡翻过来,换另一边翅膀抽。
这样来回了几次,护士终于抽够了一针筒的血。
牛医生接过针筒,高举,透过阳光观察里面的血液,“很好,很新鲜的血。”
那只原本漂亮、骄傲的小公鸡,如今却摊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如死了一般。它没有力气,异常狼狈,看向白曙的眼神,也是没了神采。那一瞬间,白曙心里一动,他走到桌子旁边,将这只小公鸡抱在怀里,离开了这间病房。
白曙把小公鸡一路抱回白家,让它在白家休养了好几天,但它还是没精打采的,每天就蹲在白曙的房间门口,清水和料食都在它面前,它饿了才伸头吃几口。
也许是小公鸡的鸡血起了作用,没几天,包子就出院了。可能是因为有校长在前面挡着,包子家的人,并没有来找一一的麻烦。
“你是不知道,包子刚打万一毫升的新鲜鸡血,当天晚上,脸色就变好了,我奶奶说像个红苹果!还有,他精力可好了,大半夜叫肚子饿了,还一口气吃了八两饭!”
馒头站在白家门口,一边和白曙分享包子打鸡血后的情况,一边感叹,“可惜,你当时走得太快了,没能看到。”
白曙神情淡淡的,没有说话。他带小公鸡回来的第二天,白立国就到家里来了,白金氏从地下交易市场买了一只小公鸡充当都村那只,给他带回去。
傻大个骄傲地拍拍胸脯,“这还多亏我提醒了白曙的伯母,她才逮了小鸡过去的!”
原来,那天一一和傻大个回村里求救的时候,除了通知白立国和村长之外,还遇到范氏,傻大个突然想起了“忆苦饭”那天发生的事情,就哀求范氏去抓小公鸡。
馒头非常感激傻大个,他一把搂住傻大个的肩膀,“好兄弟!要不是你,包子这段时间可就得受苦了。”包子每隔一天打一次鸡血,打了鸡血之后,他就不痛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若不是因为当初傻大个的提醒,家里人不一定能那么快就想到鸡血疗法。
“对了,刚才我遇到老师,老师说他们明天要开会,所以明天还不用去学校,你记得跟大家伙说一声哈!”馒头跟大家说完之后,就离开了。
此时,一一从白家大门后探出脑袋,他往左右两边看了看,没见到馒头,这才故作无事地走了出来。
“傻大个,你怎么在这里?”一一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
傻大个也是真的傻,他看不出一一的伪装,诚实地回答:“我刚才遇到馒头,和馒头一块儿来的。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明天还不用去学校。”
一一一副惊喜的模样,“真的?太棒了!”
这段时间,老师们经常有事,常常让他们在家里写作业或者复习功课。今天是周二,本来得去学校的,但是昨天老师说了,今天停课,让大家在家里看书。
“别太高兴了!奶奶说让咱们去少年之家学习!”二二沉稳的声音,从白家院里传来传了出来。
一一的笑脸瞬间有些垮掉了。他昨晚已经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了,可以自由玩耍了的,但是奶奶非得说他太皮,为了防止他再惹是生非,让他去少年之家呆着!
傻大个歪着脑袋,看着一一和二二,“你们不知道吗?现在少年之家不开放了!”
“啊!”“啊?”
一一和二二发出诧异的呼声,只不过一个是兴奋,一个是不解。
学校常停课,少年之家不开放了?
几个少年面面相觑,他们这是“放羊”了?
第125章
·
包子死了!
包子出院一个月之后突然死了!
白曙站在房门口, 看着院子, 有些愣神。
这一年的冬天极其冷,十一月的天, 说变就变,大朵大朵的雪从空中掉落到地上。白曙瞟了一眼蜷缩在门口的小病公鸡, 那小病公鸡也盯着他, 豆大的黑眼珠,白曙竟然看出了些许怨念。
哎——
不知道是谁叹了一声,白曙顿了一下, 踢了这只小病公鸡一脚,把它踢进屋里。
小病公鸡一进入白曙的房间,就抖了抖身上的毛, 小黑豆眼咕噜噜乱转, 它试探性地伸出爪子。它似乎很满意屋内的温度, 迅速地抖了抖身上的毛, 从一只小病公鸡变回了原来那只精神抖擞的小公鸡。
“咯咯咯——”
小公鸡在房间内走了走, 像是在巡视自己的地盘一样。
“这只小公鸡跟一般的公鸡还真不一样!”白金氏正好把白曙换洗的衣服拿到他的房间,看到小公鸡,不由得自豪。她家乖孙厉害, 这只鸡算是有些眼光!
白金氏现在依然坚持亲自打理白曙的衣服, 就连白三朝和她自己的衣服,她都是尽可能扔给老大媳妇、老二媳妇, 或者是老三媳妇打理, 还美其名曰:我们这么老了, 是该该享享儿子儿媳的福了,但是对于白曙的衣服,无论是洗晒,还是缝补,她都是亲力亲为的。
“您今天运动了吗?”白曙盯着白金氏,淡淡地说道。
白金氏整理衣柜的动作停了一下,她转头朝白曙笑了笑,“运动了,运动了,我刚才学你爷爷伸伸腿脚了。”
白曙的眉头皱了皱,“撒谎。”奶奶只要一心虚,就会装得情绪和悦,如果她真的在理,肯定早就骂起来了!
白金氏的眼神有些飘忽,她心中真是无限复杂呀,养了个乖孙,大了倒是管着她了!但和她那天生凶狠的脸不和谐的柔和眼角,却泄露了她内心的欣喜。乖孙管她,是因为真的真的很在乎她!哼,肯定比在乎那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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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就要这一只。”包子奶奶看着小公鸡双眼放光,这只小公鸡的确是难缠,但却也足够厉害,如果乖孙打了这只小公鸡的血,病情肯定会很快就痊愈的!
宋医生无法,病人家属都这样说了,她即使再神使鬼差地觉得这小公鸡有趣,也没法。
小公鸡只是一只小公鸡,即使它再怎么厉害,再怎么能飞能逃,也难敌众人之手。在它给每个追赶它的人挠上一爪子之后,到底还是被逮住了。
房里的闹剧,令白曙无言,他转身想要离开,可是小公鸡凄惨的哀叫声,却令他停住了。
白曙就站在门口,看着包子家的人如大获全胜一般,把小公鸡死死地压在病房的桌子上。牛医生身后的护士拿出一个针筒,用手拍了拍小公鸡翅膀下面那处皮肤,再把钢针刺入了小公鸡的静脉血管里。
“啯啯啯啯——”小公鸡愤怒,它拼命想挣扎,却被按得死死的。
但是由于它的挣扎,那护士技术不大过关,被吓得惊呼一声,针头从针筒上脱离,定在了小公鸡身上。护士只能先把针头□□,再重新扎针。等这边翅膀抽了大半管血之后,护士让包子家人把小公鸡翻过来,换另一边翅膀抽。
这样来回了几次,护士终于抽够了一针筒的血。
牛医生接过针筒,高举,透过阳光观察里面的血液,“很好,很新鲜的血。”
那只原本漂亮、骄傲的小公鸡,如今却摊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如死了一般。它没有力气,异常狼狈,看向白曙的眼神,也是没了神采。那一瞬间,白曙心里一动,他走到桌子旁边,将这只小公鸡抱在怀里,离开了这间病房。
白曙把小公鸡一路抱回白家,让它在白家休养了好几天,但它还是没精打采的,每天就蹲在白曙的房间门口,清水和料食都在它面前,它饿了才伸头吃几口。
也许是小公鸡的鸡血起了作用,没几天,包子就出院了。可能是因为有校长在前面挡着,包子家的人,并没有来找一一的麻烦。
“你是不知道,包子刚打万一毫升的新鲜鸡血,当天晚上,脸色就变好了,我奶奶说像个红苹果!还有,他精力可好了,大半夜叫肚子饿了,还一口气吃了八两饭!”
馒头站在白家门口,一边和白曙分享包子打鸡血后的情况,一边感叹,“可惜,你当时走得太快了,没能看到。”
白曙神情淡淡的,没有说话。他带小公鸡回来的第二天,白立国就到家里来了,白金氏从地下交易市场买了一只小公鸡充当都村那只,给他带回去。
傻大个骄傲地拍拍胸脯,“这还多亏我提醒了白曙的伯母,她才逮了小鸡过去的!”
原来,那天一一和傻大个回村里求救的时候,除了通知白立国和村长之外,还遇到范氏,傻大个突然想起了“忆苦饭”那天发生的事情,就哀求范氏去抓小公鸡。
馒头非常感激傻大个,他一把搂住傻大个的肩膀,“好兄弟!要不是你,包子这段时间可就得受苦了。”包子每隔一天打一次鸡血,打了鸡血之后,他就不痛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若不是因为当初傻大个的提醒,家里人不一定能那么快就想到鸡血疗法。
“对了,刚才我遇到老师,老师说他们明天要开会,所以明天还不用去学校,你记得跟大家伙说一声哈!”馒头跟大家说完之后,就离开了。
此时,一一从白家大门后探出脑袋,他往左右两边看了看,没见到馒头,这才故作无事地走了出来。
“傻大个,你怎么在这里?”一一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
傻大个也是真的傻,他看不出一一的伪装,诚实地回答:“我刚才遇到馒头,和馒头一块儿来的。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明天还不用去学校。”
一一一副惊喜的模样,“真的?太棒了!”
这段时间,老师们经常有事,常常让他们在家里写作业或者复习功课。今天是周二,本来得去学校的,但是昨天老师说了,今天停课,让大家在家里看书。
“别太高兴了!奶奶说让咱们去少年之家学习!”二二沉稳的声音,从白家院里传来传了出来。
一一的笑脸瞬间有些垮掉了。他昨晚已经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了,可以自由玩耍了的,但是奶奶非得说他太皮,为了防止他再惹是生非,让他去少年之家呆着!
傻大个歪着脑袋,看着一一和二二,“你们不知道吗?现在少年之家不开放了!”
“啊!”“啊?”
一一和二二发出诧异的呼声,只不过一个是兴奋,一个是不解。
学校常停课,少年之家不开放了?
几个少年面面相觑,他们这是“放羊”了?
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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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死了!
包子出院一个月之后突然死了!
白曙站在房门口, 看着院子, 有些愣神。
这一年的冬天极其冷,十一月的天, 说变就变,大朵大朵的雪从空中掉落到地上。白曙瞟了一眼蜷缩在门口的小病公鸡, 那小病公鸡也盯着他, 豆大的黑眼珠,白曙竟然看出了些许怨念。
哎——
不知道是谁叹了一声,白曙顿了一下, 踢了这只小病公鸡一脚,把它踢进屋里。
小病公鸡一进入白曙的房间,就抖了抖身上的毛, 小黑豆眼咕噜噜乱转, 它试探性地伸出爪子。它似乎很满意屋内的温度, 迅速地抖了抖身上的毛, 从一只小病公鸡变回了原来那只精神抖擞的小公鸡。
“咯咯咯——”
小公鸡在房间内走了走, 像是在巡视自己的地盘一样。
“这只小公鸡跟一般的公鸡还真不一样!”白金氏正好把白曙换洗的衣服拿到他的房间,看到小公鸡,不由得自豪。她家乖孙厉害, 这只鸡算是有些眼光!
白金氏现在依然坚持亲自打理白曙的衣服, 就连白三朝和她自己的衣服,她都是尽可能扔给老大媳妇、老二媳妇, 或者是老三媳妇打理, 还美其名曰:我们这么老了, 是该该享享儿子儿媳的福了,但是对于白曙的衣服,无论是洗晒,还是缝补,她都是亲力亲为的。
“您今天运动了吗?”白曙盯着白金氏,淡淡地说道。
白金氏整理衣柜的动作停了一下,她转头朝白曙笑了笑,“运动了,运动了,我刚才学你爷爷伸伸腿脚了。”
白曙的眉头皱了皱,“撒谎。”奶奶只要一心虚,就会装得情绪和悦,如果她真的在理,肯定早就骂起来了!
白金氏的眼神有些飘忽,她心中真是无限复杂呀,养了个乖孙,大了倒是管着她了!但和她那天生凶狠的脸不和谐的柔和眼角,却泄露了她内心的欣喜。乖孙管她,是因为真的真的很在乎她!哼,肯定比在乎那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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