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袭红衣,如似火朝阳,如晚霞落地。轻声娇叱,马上少女在林中穿梭。

    枣红骏马,蹄声响亮。如一道闪电在林中奔跑。

    少女叫南宫怜儿,是南宫问天的独生女儿,她奉父命进入安新县城打探消息。果不出所料,金兵在安新县埋有伏兵。

    南宫怜儿快马疾奔,为的是尽快赶到蟠龙镇告诉父亲敌人的诡计。

    蟠龙镇。

    南宫问天停止了部队,他想探清前方虚实才敢进兵,稳扎稳打。

    营帐内各营主将在此商议对策,各个将领意见不同。有的想加快行军一鼓作气,有的和南宫问天一样主张谨慎,探清虚实再说。

    探子来报:“报!报副帅,前方容城县出现金兵。”

    南宫问天轻声笑了笑:“果不出所料,再探!”

    “是!”士兵领命而去。

    “好了,本帅已然决定按兵不动!”

    旁边一将领不解:“副帅,若是我们驻足不前,保州危矣。到时候会不会治我们个贻误战机之罪。”

    南宫问天叹了口气:“保定危矣,是种鸿主帅指挥失误。我曾多次金兵不会那么傻,直取保定对他们来说就是孤军犯险。可他就是不听,现在可好。估计就算咱们赶到,保州也已失守了。”

    探子士兵刚走出门口,一团红色火焰闪了进来。香气清幽,似兰非兰,似麝非麝,那是来自眼前这名少女身上的香气。

    南宫怜儿,风一样闪进营帐,她轻轻掀开面罩。

    南宫怜儿掀开面罩的那一刻,整个营帐亮了起来。好比正在点着的蜡烛突然换上了一百瓦的白炽灯。满屋的人都被眼前这位红衣少女绝色容貌所震撼。

    年轻的将领左顾右盼,不敢多看。年老的将领额首微笑,门口传令兵羞愧的低下头。

    少女五官精致至极。肌肤异常娇嫩,宛若婴儿。鹅脸蛋,小巧娇嫩的嘴巴,精致的鼻子,长长的睫毛,尤其是她的眼睛灵动至极。脸上如蒙着一层薄纱,朦朦胧胧,似真似幻。宛若仙女下凡,不似在人间。

    “爹,您猜的果然没错。那安新县驻了七千金兵,目的就是想迂回到我们身后将我们围歼。”

    声音清脆动听,宛若银铃。不矫情,不做作,让人闻之忍不住想多听她说几句话。

    “嗯,知道了。怜儿,让你女扮男装,你怎么又穿上这身衣服,快回去换上。”

    “不嘛,我换上男装他们背后都说我太柔弱,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息。”南宫怜儿嘟着嘴,不情愿的说道。

    南宫问天笑了笑,对这个被自己宠坏了是女儿也是毫无办法:“在大军之众你这身打扮成何体统,快去!”

    “我不!”南宫怜儿做了个鬼脸,将面罩遮在脸上闪出了账外。

    南宫问天摇头苦笑,一众将士跟着哈哈大笑。

    “副帅,你养的好女儿啊。能这么快探听到前线消息,女中豪杰,不让须眉。”

    “副帅令行禁止,也就您的女儿敢不听您的号令。”

    “哈哈哈……”

    南宫问天收起笑容:“我们驻兵不前看来是做对了。金兵不是给我们设下口袋阵吗,咱们就给他来个将计就计。房玄武你带三千铁骑冲作先锋!记住,不可恋战,更不可纠缠。见到敌军就跑,故意跑乱编制。给金兵造成我们大败的假象。”

    房玄武,南宫问天手下战将。身材威武,颇具英气。

    “末将遵命!”

    “赵大头,你带水淮军从北大淀经水路将麻吉的军队引过来。引到落鸦荡这个地方。”

    一个头大的家伙站了出来。赵大头,头大的出奇。以至于普通将士的头盔他戴不上,他的钢盔是军器监为他量身制作的。

    赵大头头确实大,可声音却小的出奇,像是个女人一样嘤嘤嘤:“末将领命。”

    赵大头此人却不可小觑,他治军严厉,手下将士对百姓秋毫无犯,深受南宫问天的赏识。

    “洛九天,张立宪!你二人带领五千军士在蟠龙镇待命,我料这安新县金兵必然会来。”

    二人异口同声:“末将领命!”

    次日,房玄武带着三千骑兵孤军深入,先头士兵刚到容城外围就被麻吉的金兵咬上了。

    “撤!给老子撤!”房玄武骑在马上大叫大嚷,溃败还这么理直气壮。

    士兵呜呜渣渣,乱哄哄的跟着往回跑。各人马尾拴着树枝开始狂奔。

    麻吉远远观看宋军阵势大乱,毫无章法,断定宋军大败。

    “冲!追上他们!”麻吉指挥金兵大追。

    阿不罕布的另一路金兵早已往西穿插,他们想在蟠龙镇东南方向迂回过去抄他们的退路。

    阿不罕布来到蟠龙镇的时候发现这是一个死镇,整个镇上静悄悄的没有一丝人烟。

    街道清净,除了风吹落叶的声音没有别的异响,阿不罕布感觉不妙。

    “呱呱呱!”一只鸭子蹒跚着脚步来到路中间,鸭子歪着头看着阿不罕布。

    鸭子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金贼覆灭之处!’

    阿不罕布大怒,拔出长剑就想砍死这只该死的鸭子。

    突然四周涌现出无数的宋军,屋顶上,树林旁,天台中。无数的宋军弓箭手弯弓搭箭瞄准阿不罕布的军队。

    阿不罕布与部下大惊,纵马便逃。

    突然四周无数绳索,拦马匹退路。

    “嗖!嗖!嗖!……”箭如飞蝗。

    宋军正面作战不如金兵悍勇,除了马匹稀少,武器装备却先进的多。

    排箭,弓弩,神臂弩,床弩,弯弓,无数弩箭射向进入蟠龙镇的金兵。

    无数金兵成为刺猬,他们挥舞着大刀乱无目的莽走奔跑,结果都成了宋军的活靶子。

    阿不罕布带着数十名亲随奋力横冲,挥剑砍断路旁的绊马索往回急撤。

    终于他们冲出蟠龙镇的时候,阿不罕布身边只剩下两名随从。

    前面迷雾漫漫,阿不罕布胯下的骏马闻出了危险气息,不停的原地转圈。

    红衣似火,一匹骏马疾驰而至。

    “嗖嗖!”两声箭响,阿不罕布身边两名金兵胸口中箭,倒撞下马,二人死于南宫怜儿的袖箭之下。

    阿不罕布大怒,认得眼前红衣少女正是安新县偷袭自己的人。

    “臭妮子,原来是你告诉了宋狗!”

    南宫怜儿勒缰停马,右手持金鞭,下巴微抬:“狗贼,让你尝尝本姑娘的厉害!”

    长鞭挥处,直卷过来。阿不罕布大惊,拔剑抵挡。突然长鞭卷向阿不罕布手腕,阿不罕布长剑脱手。

    南宫怜儿用力一抽,阿不罕布跌下马来,竟然没抵挡一招。

    兰陵王相貌太美,与战场格格不入,是以每次上战场必戴面具。

    ps:写的好累,不知道为什么。同期推荐本书成绩排前,结果却裸奔两周。

    读者书评区又是各种喷,推荐票也没有几个。唉~!

    好吧,我尽量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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