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球传给我!”
    球场上不断地传来队友的疾呼。
    “砰!”
    “砰!”
    “砰!”
    篮球的拍击地面的声音响彻过不停。
    对方防守太强了,他球传不进去。
    “快挡拆!”
    “快进攻啊,再运球下去就24秒了!”
    “刷!”
    三分球入网,好漂亮的进球。
    这位仁兄喜欢岛国动画《灌篮高手》,模仿三井那样神准的三分,显然成功了,刚才被别人催促的一记三分冷箭,像是教科书般标准的姿势投出去的,那篮球入筐“刷”的那声音真是美妙。
    篮球上的男生在篮球入筐之后紧握着拳头做了一个yes的额动做,那嘴角勾勒出来自信而迷人的弧线,让微观的女生们尖叫。
    “太帅了!”
    “王皓,你酷比了!”
    “三分哦,进了哦!还是空心的噢!”
    篮球上满是青春飞扬的气息。
    汗水的味道。
    燕京外国语学校。
    进入校园李均就忍不住感慨道:“最后的校园时光啊!”
    不仅是最后的校园时光,他年少的时光也结束了,他们同龄人也将先后踏入社会,他们各自将开启一段新的人生。
    不过他唯一的点就是远远将同龄人抛之在身后了。
    不需要和广大的毕业生们一样为前途迷惘了。
    谁的青春不迷茫,他的。
    此时燕京外国语大学牲口们目光情不自禁地看向一个女生。
    那女生身材高挑纤细,五官精致,一身白色的连衣裙,打扮得十分具有仙气,她仿佛天生自带着笑弧,让人不自觉地为之着迷。
    “她真漂亮,好像她是外校的吧。”
    “是啊,是啊。”
    此时这个众人心里的女神却是在嘀咕道“那不是那个暖心男吗,好久没有再见到过他,今天终于见到了,好开心。”
    以前她总是找机会来看表哥潘江北,但是之后再来燕京外国语学校就是想见见那个暖心男。
    但是表哥不爱搭理她,那个暖心男也没有见到,好伤心。
    那个表哥现在好像喜欢上了一个很有背景的女孩,说她会助力他成功,还叫她少来找他,不要让人误会。
    可怜天仙一般的人儿,却是各种被嫌弃。
    这愈发地让那个暖心男在心里温暖自己,还记得那天大雨滂沱。
    李均为一个漂亮女生让了一把雨伞,后来那女生还找了好几次自己。
    李均此时看着王语嫣,因为那么漂亮的姑娘停驻在自己跟前,李均不能视而不见。
    要知道他对这个女孩也是印象深刻。
    本来重生之后,眼光,记忆审美随着年纪的变大,阅历的丰富而改变,就算美人如斯,曾经的心动感觉已经不再。
    但是对于面前的女孩,那种曾经的心动感觉,没有随着时间的增加,而就彻底消失,反而增曾经的感觉依旧在。
    “你好,好久不见。”
    女孩率先开口说道。
    “你好,好久不见。”
    ……
    “你是来找你表哥的吧?”
    “额,不尽然是……”
    王语嫣说得犹犹豫豫,欲言又止,贝齿咬着红唇。
    “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说?”李均问道王语嫣。
    “我们一起走走?”
    李均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么美的姑娘要跟自己走走?”
    “这为什么呀?”
    “要是因为很早之前一把雨伞的事情,那么这姑娘也太傻白甜了一些吧?”
    和这个姑娘走在燕京外国语的道路上。
    “你,李均学长,你是和我表哥一届的吧。”
    知道她的表哥是日语系的潘江北,是那个混合寝舍友,那个人其实李均不大喜欢,李均对他的性格有点不喜欢,他很像是天龙八部的慕容复,心里总是充满着仇恨和说不出的阴冷气质。
    尤其他曾经说的一句话,对李均那是印象深刻。
    他说他特别喜欢将别人当作假想敌,喜欢仇人这个概念。因为有了仇人,我才会有前进的动力。觉得一定要比仇人生活得更好,才有意义。对我而言,仇人才是标杆,仇人才是灯塔,仇人才是兴奋剂,仇人就是我的心肝我的命。没有仇人,每天的生活索然无味,天下太平,总得生出点什么事儿来才行。
    他是一个喜欢比较别人的人,还是一个自以为是,极其自恋的人。
    若不是同为混合寝的舍友,李均是不太喜欢跟那种人来往的。
    但是这王语嫣和那潘江北是表兄弟,一家人,怎么差那么多,这王语嫣小姑娘简直就是傻白甜,为了一把雨伞,至于每次见面都感谢吗?
    姑娘又在说那年那天大雨瓢泼,自己给她雨伞,她非常感动的事情。
    李均对于她的再次感谢,只是笑笑,他差不多把那件事情给忘记了。
    “你毕业以后准备做什么?”
    王语嫣问道李均。
    这姑娘难道自己是燕京外国语学校另类的事情?
    王语嫣当然不知道,其表哥潘江北自然不会说李均那么优秀无边的事情,他是一个善妒的人,见不得说别人比他要优秀,所以怎么会在自己那漂亮表妹面前说别人比自己强,还在学校人家就闯荡出偌大公司,赚了很多财富,每年为学校捐赠十万本图书,还捐资燕京外国语学校的教学楼……
    所以,这个外校的王语嫣虽然认识李均,但是仅仅限于对方借给她雨伞的纯粹感动之中。
    “我毕业以后啊,我自己给自己打工咯。”
    李均也一改往日的眼神口吻。
    ”哈哈,学长你这搞笑,自己给自己打工。“
    “不可以吗,自己给自己打工。”
    “那你自己给自己发工资,那你不是老板吗?”
    李均毫无犹豫地点头。
    “学长,你别说笑了,你才刚毕业,人生需要很多阅历和经历才能再去一些事情,你只是刚从校园的象牙塔走出,会做什么生意啊。”
    王语嫣的话,让李均不知道如何作答。
    这年代可不像是后世那个万众创业的时代,因为后世那年代在手机互联网上都可以做生意,但是这年代刚出象牙塔的华夏学生,创业,那是一件让人会匪夷所思的事情,按照华夏老一辈的说法就是你还没有学会爬,就想学走。
    李均早已经学会了走,直接跳过了婴儿阶段的爬。
    已经提前打下了一个偌大的商业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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