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怎么会知道?”
见他还是不说话,李远之被他闷葫芦的性子彻底打败了,伸手抚上他皱起的眉头,温声哄道:“好了,爷,我错了还不行吗?以后小的我一定以你马首是瞻,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刀山火海,只要你吱一声,我立刻就能跳下去……”
这话说的四分诚恳,六分保留,况且李远之嘴上说他错了,可他根本不知道他错在哪里,白乙作为一只不知道死了多久的鬼,当然看出了李远之的言不由衷,冷哼了一声,拂手甩开他的手,起身站了起来,说:“你不用说这些,我是不会再相信你的。”
李远之咂摸了一下嘴巴,舌头被咬了一道口子,一舔就嘶嘶的疼,皱眉,看向白乙清绝冷漠的背影,暗暗的想,不会再相信他,这话听着有歧义,他自问自从和这鬼相遇以来,几乎没对他撒过谎,更谈不上骗他了,再说,凭白乙的能力,他也不敢骗他啊,这是哪里来的怨气?
“不管你信不信,我是没有骗过你的。”想了一下,他又说:“对了,刚才我小叔问你的事情了,你这几天低调一点,我怕他会来找你麻烦。”
白乙转身,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李远之也没指望他能说什么,舌尖疼的厉害,大概已经肿了,感觉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算了,还是不说话好了,反正白乙看样子也不想搭理他。
因为第二天便是国庆节,众所周知国庆长假并不是出门游玩的好时机,到处都是人,c市作为榜上有名的旅游城市,自然是人挤人,八宝寺早上一开门,便接待了好几拨游客,门外的停车场挤满了旅游大巴。
李远之早就预料到今天不是出门的好时机,路上肯定堵车,还是不要凑热闹了,老实待着吧。他家小叔李馗,一大早就忙得不见了踪影,陈艺今天换了一具少女的尸体,脸蛋看上去特清纯,不过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陈老头的风格,长发被扎成鸡窝,灰白色印花t恤,宽松休闲裤,男式的,脚上一双不合脚的黑色布鞋,嘴里还叼着一根烟,画风完全崩坏。
“陈叔,虽说尸体如衣服,您这……好歹挑一具性别相同的啊。”李远之躺在屋檐回廊的摇椅上,拿着一本书,遮住脸,他已经不忍直视了。
陈艺扯着嘴角,苦笑了一下,说:“远之,你还小,不懂我的苦衷啊。”
“我也想懂,可还没到时候不是?”人早晚都会死,死了就知道死人的苦衷了,只是那时候,再苦,活着的人也不知道,李远之转头看了他一眼,好奇地问:“您这隔几天就换一具尸体,最近咱c市的死人很多吗?”
“嗯,很多,有东西暗地里作祟,一些本来身体有问题的人提前病死了。”他现在这具身体,乳腺癌晚期,最多还有两个月可活,可昨天夜里却突然死了。
李远之坐直了身体,说:“知道是什么东西在作怪吗?”
他一直以为新闻上的死猪,死鸡只是普通的瘟疫而已,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一茬事,鬼怪作祟。
“大概能猜到,有人横死,但没死透,变成了半人半鬼的腐尸,这东西身上的死气会引起瘟疫,最近大规模的死猪,死鸡都是这东西引起的。”
陈艺抬手,想把挂到胸前的头发撩到身后,可能是力气过大,头发是甩到身后,可却露出了半个光秃秃的脑壳,原来是带了假发,陈艺旁若无人地把发套扶正,李远之看得眼角直抽,问:“那你这样附身别人的尸体,不会有问题吗?”
第21章 窃贼被抓
陈艺摇头,说:“不会,这些人已经死了,我只是附身两三天,时间不长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那,那什么已经变成腐尸的人,你知道是谁吗?”能引起瘟疫,这种恐怖的东西还是趁早除掉为好。
“那东西很狡猾,很会躲,上个月还能找到他的蛛丝马迹的,不过这段时间好像用什么东西隐藏了踪迹,我在城里翻了个遍,也没能找出来。”陈艺说着,停顿了一下,眉头习惯性地打了结,想了一会儿,说:“说起来,这东西的气息踪迹莫名其妙的被隐匿好像是在博物馆失窃案之后,难道……”
陈艺没有说下去,长期化疗已经瘦成鸡爪的手指掐着那根还在燃烧的烟,烟雾缭绕间,脸色跟来了大姨妈一样难看,一旁匆匆路过的明志小沙弥见状,说:“远之,你咋欺负人家姑娘啦?”
李远之忙摆手,痛心疾首地说:“没有啦,我和她不熟,真的。”
明志小沙弥摇头,眼睛咕噜噜地在李远之和陈艺之间转了两圈,带着猜透奸情,看破红尘的淡定笑容走远了,陈艺突然咳嗽起来,边咳边说:“远之,我有事先走,你最近小心一点,有事没事就待在寺里,别和什么奇怪的人接触。”
李远之看着他把脸都咳肿了,真怕他下一刻呕血倒地身亡,忧心地望天,问:“那东西是不是和如意石有关?”
“不好确定,得等我去查了之后才能知道。”陈艺抹了一把额头上咳出来的汗,含着烟头,双颊凹陷,猛吸了一口烟,特艺术地吐出两个烟圈,说:“告诉你小叔一声,我有事先走了,让他别担心我。”
李远之看着他似要乘风归去,飘飘欲仙的背影,说:“哦,好的。”
下午,沈煜来找八宝寺找李远之,李远之当时正窝在一颗葡萄树下打盹,寺里人太多,吵得他快要成大头娃娃了,整个人都恹恹的,没精神。
沈煜一身狼狈,喘气如牛,一屁股坐在李远之对面的竹藤椅上,年老体迈地藤椅不堪重负,发出咯吱咯吱抗议声,“娘的,这人也太多了,路上车子堵成便秘,庙里游人挤成罐头。”
说着,他端起李远之面前的茶杯,猛灌了一口凉茶,咯噔,咯噔,打了一串饱嗝,舒服得叹息了一声,说:“我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
李远之眯着眼睛,像个行将就木的死人,有气无力地说:“先听好的。”
“好消息便是,博物馆盗窃案的窃贼被抓住了。”李远之诈尸似的,一瞬间坐直了身体,眼睛发亮,等待他的下文。
沈煜低头,对着茶杯的水照了照,慢条斯理地抓出一个鸡窝状的发型,接着说:“坏消息便是,窃贼是抓住了,文物也追回来了,但是缺了一件,七宝如意石不在里面。”
“什么意思?”李远之有些不解,皱眉,心想难道那窃贼已经急吼吼地把如意石给卖了?
“那犯人不承认他偷过那块石头。”沈煜顿了一下,继续说:“他说那块石头一看就不值钱,他看不上眼,别瞪我,这是那窃贼说的原话。”
李远之身体后仰,挺尸地躺了回去,说:“那如意石哪去了?还长了腿,自己跑了不成。”
见他还是不说话,李远之被他闷葫芦的性子彻底打败了,伸手抚上他皱起的眉头,温声哄道:“好了,爷,我错了还不行吗?以后小的我一定以你马首是瞻,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刀山火海,只要你吱一声,我立刻就能跳下去……”
这话说的四分诚恳,六分保留,况且李远之嘴上说他错了,可他根本不知道他错在哪里,白乙作为一只不知道死了多久的鬼,当然看出了李远之的言不由衷,冷哼了一声,拂手甩开他的手,起身站了起来,说:“你不用说这些,我是不会再相信你的。”
李远之咂摸了一下嘴巴,舌头被咬了一道口子,一舔就嘶嘶的疼,皱眉,看向白乙清绝冷漠的背影,暗暗的想,不会再相信他,这话听着有歧义,他自问自从和这鬼相遇以来,几乎没对他撒过谎,更谈不上骗他了,再说,凭白乙的能力,他也不敢骗他啊,这是哪里来的怨气?
“不管你信不信,我是没有骗过你的。”想了一下,他又说:“对了,刚才我小叔问你的事情了,你这几天低调一点,我怕他会来找你麻烦。”
白乙转身,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李远之也没指望他能说什么,舌尖疼的厉害,大概已经肿了,感觉说话都有点不利索了,算了,还是不说话好了,反正白乙看样子也不想搭理他。
因为第二天便是国庆节,众所周知国庆长假并不是出门游玩的好时机,到处都是人,c市作为榜上有名的旅游城市,自然是人挤人,八宝寺早上一开门,便接待了好几拨游客,门外的停车场挤满了旅游大巴。
李远之早就预料到今天不是出门的好时机,路上肯定堵车,还是不要凑热闹了,老实待着吧。他家小叔李馗,一大早就忙得不见了踪影,陈艺今天换了一具少女的尸体,脸蛋看上去特清纯,不过身上的衣服一看就是陈老头的风格,长发被扎成鸡窝,灰白色印花t恤,宽松休闲裤,男式的,脚上一双不合脚的黑色布鞋,嘴里还叼着一根烟,画风完全崩坏。
“陈叔,虽说尸体如衣服,您这……好歹挑一具性别相同的啊。”李远之躺在屋檐回廊的摇椅上,拿着一本书,遮住脸,他已经不忍直视了。
陈艺扯着嘴角,苦笑了一下,说:“远之,你还小,不懂我的苦衷啊。”
“我也想懂,可还没到时候不是?”人早晚都会死,死了就知道死人的苦衷了,只是那时候,再苦,活着的人也不知道,李远之转头看了他一眼,好奇地问:“您这隔几天就换一具尸体,最近咱c市的死人很多吗?”
“嗯,很多,有东西暗地里作祟,一些本来身体有问题的人提前病死了。”他现在这具身体,乳腺癌晚期,最多还有两个月可活,可昨天夜里却突然死了。
李远之坐直了身体,说:“知道是什么东西在作怪吗?”
他一直以为新闻上的死猪,死鸡只是普通的瘟疫而已,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一茬事,鬼怪作祟。
“大概能猜到,有人横死,但没死透,变成了半人半鬼的腐尸,这东西身上的死气会引起瘟疫,最近大规模的死猪,死鸡都是这东西引起的。”
陈艺抬手,想把挂到胸前的头发撩到身后,可能是力气过大,头发是甩到身后,可却露出了半个光秃秃的脑壳,原来是带了假发,陈艺旁若无人地把发套扶正,李远之看得眼角直抽,问:“那你这样附身别人的尸体,不会有问题吗?”
第21章 窃贼被抓
陈艺摇头,说:“不会,这些人已经死了,我只是附身两三天,时间不长的话是没有问题的。”
“那,那什么已经变成腐尸的人,你知道是谁吗?”能引起瘟疫,这种恐怖的东西还是趁早除掉为好。
“那东西很狡猾,很会躲,上个月还能找到他的蛛丝马迹的,不过这段时间好像用什么东西隐藏了踪迹,我在城里翻了个遍,也没能找出来。”陈艺说着,停顿了一下,眉头习惯性地打了结,想了一会儿,说:“说起来,这东西的气息踪迹莫名其妙的被隐匿好像是在博物馆失窃案之后,难道……”
陈艺没有说下去,长期化疗已经瘦成鸡爪的手指掐着那根还在燃烧的烟,烟雾缭绕间,脸色跟来了大姨妈一样难看,一旁匆匆路过的明志小沙弥见状,说:“远之,你咋欺负人家姑娘啦?”
李远之忙摆手,痛心疾首地说:“没有啦,我和她不熟,真的。”
明志小沙弥摇头,眼睛咕噜噜地在李远之和陈艺之间转了两圈,带着猜透奸情,看破红尘的淡定笑容走远了,陈艺突然咳嗽起来,边咳边说:“远之,我有事先走,你最近小心一点,有事没事就待在寺里,别和什么奇怪的人接触。”
李远之看着他把脸都咳肿了,真怕他下一刻呕血倒地身亡,忧心地望天,问:“那东西是不是和如意石有关?”
“不好确定,得等我去查了之后才能知道。”陈艺抹了一把额头上咳出来的汗,含着烟头,双颊凹陷,猛吸了一口烟,特艺术地吐出两个烟圈,说:“告诉你小叔一声,我有事先走了,让他别担心我。”
李远之看着他似要乘风归去,飘飘欲仙的背影,说:“哦,好的。”
下午,沈煜来找八宝寺找李远之,李远之当时正窝在一颗葡萄树下打盹,寺里人太多,吵得他快要成大头娃娃了,整个人都恹恹的,没精神。
沈煜一身狼狈,喘气如牛,一屁股坐在李远之对面的竹藤椅上,年老体迈地藤椅不堪重负,发出咯吱咯吱抗议声,“娘的,这人也太多了,路上车子堵成便秘,庙里游人挤成罐头。”
说着,他端起李远之面前的茶杯,猛灌了一口凉茶,咯噔,咯噔,打了一串饱嗝,舒服得叹息了一声,说:“我有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
李远之眯着眼睛,像个行将就木的死人,有气无力地说:“先听好的。”
“好消息便是,博物馆盗窃案的窃贼被抓住了。”李远之诈尸似的,一瞬间坐直了身体,眼睛发亮,等待他的下文。
沈煜低头,对着茶杯的水照了照,慢条斯理地抓出一个鸡窝状的发型,接着说:“坏消息便是,窃贼是抓住了,文物也追回来了,但是缺了一件,七宝如意石不在里面。”
“什么意思?”李远之有些不解,皱眉,心想难道那窃贼已经急吼吼地把如意石给卖了?
“那犯人不承认他偷过那块石头。”沈煜顿了一下,继续说:“他说那块石头一看就不值钱,他看不上眼,别瞪我,这是那窃贼说的原话。”
李远之身体后仰,挺尸地躺了回去,说:“那如意石哪去了?还长了腿,自己跑了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