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杰签署完保密协议,查尔斯给他预付了一部分作为驯犬师的工资。罗杰贪婪地数了又数,然后小心地揣进兜里。
    邓肯爱怜地轻抚着那条德牧的后颈,目光如看待恋人和看待孩子一样温柔。
    “多吃一点,亲爱的,再多吃一点。”他说道。
    查尔斯指着门口对罗杰下达了逐客令,“现在你可以走了,从明天开始有部新片即将开拍,带着你的狗准备去剧组报道。”
    罗杰又看了一眼餐桌上的牛排和红酒,厚着脸皮乞求道:“查尔斯先生,现在都中午了,我想吃了午饭再走,可以吗?作为公司新晋员工,我应该可以得到一份免费午餐吧?”
    查尔斯厌恶地看着他,半响才冲厨房的方向喊道:“给我们的客人准备一份午餐!”
    罗杰飞快地坐在餐桌旁边,与那条德牧相对的位置,快活地说道:“我也要一份同样的,洋葱煎牛排和红酒!牛排一分熟就行,我喜欢吃带血丝的!”
    什么?
    他们刚才提到了什么?
    泪眼朦胧的飞玛斯被牵动了一根敏感的神经,不由地愕然抬起头。它此前一直在看那条德牧,却没注意餐盘里的食物。
    直到这时它才发现,餐盘里盛放的是一份洋葱煎牛排配西兰花和蘑菇,鲜美多汁的上等牛排被煎得恰到好处,每咬一口都会有浓郁的牛油香气飘出来,令人垂涎三尺——问题不在这里,而是作为煎牛排主要配料的洋葱!
    此前飞玛斯并不知道洋葱的奥秘,拜剧组的前任烟火师关彪所赐,后来张子安给它科普过,它才知道洋葱对于狗来说是有毒的,洋葱里的二硫化物会引起狗的溶血反应。
    查尔斯没有搭理罗杰,而是殷勤地对邓肯说:“邓肯先生,我们最近换了一位主厨,他最擅长的菜就是这道洋葱煎牛排,不知是否符合贵爱犬的口味?”
    邓肯满意地点点头,赞许地说:“它很喜欢吃。”
    “那就太好了。”查尔斯笑容可掬,“据主位厨师说,洋葱与红酒可谓是绝配,既可以去除洋葱令人不快的臭味,还能保留它的辛香,使酒香、葡萄的香气和洋葱特有的香气相融合,再配以精心烹制的牛排,人间美味莫过于此。如果贵爱犬喜欢的话,我让他们每天都给它做。”
    “嗯。”邓肯点点头,“谢谢你,查尔斯先生,你考虑得实在太周到了。”
    主厨的手艺绝佳,他的爱犬确实很喜欢吃这道菜,除了西兰花被剩下之外,洋葱、牛排和杯子里的红酒几乎全被扫荡一空。
    “不要吃!不要吃!不要吃洋葱!”
    飞玛斯突然狂吼起来,它想警告那条德牧,不要继续吃这道菜,虽然一时半会没事,但实际上二硫化物已经悄悄进入身体里,即将屠杀血液里的红细胞,从而引起急性溶血反应,甚至危害骨髓。
    显然,这个时代的人并没有意识到洋葱对狗的危害,只是将他们能拿出来的最好食物供奉给这条明星德牧吃。
    抛开剂量谈毒性是耍流氓。这条德牧的体型不小,仅仅吃掉盘子里现有的洋葱大概不会致命,但如果今天吃了明天接着吃,二硫化物在体内不断积累,以这个时代拙劣的医疗水平而言,一旦出现血尿,那基本上就回天乏术了。
    飞玛斯嘹亮的狂吠令邓肯厌恶地皱起眉。
    “乡下狗就是乡下狗,即使长得跟我们的大明星一样,教养也不可同日而语——我们的大明星从来不乱叫。”查尔斯微笑,“13大概是眼馋这份洋葱煎牛排,也想吃几口。我能理解,哪条狗不喜欢吃肉呢?”
    “但那是不可能的。”邓肯冷哼一声,“替身怎么能和主角同一个待遇?”
    “没错,正是如此。”查尔斯赞同道,转头呵斥罗杰:“我发工资给你是让你在这里看戏的?快让你的狗闭上嘴!”
    罗杰从椅子上跳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飞玛斯面前,面目狰狞地恐吓道:“闭嘴!别叫唤了!再瞎叫唤我就剥了你的皮!”
    飞玛斯依然试图阻止,但那条德牧已经将洋葱和牛排全都吃光了,离开了餐桌,正躺在地毯上懒洋洋地消食。飞玛斯知道劝阻是徒劳的,这个世界里没谁能听懂自己说话,而且这是已经注定发生过的历史。
    罗杰见飞玛斯不再吠叫,便坐回到餐桌边。
    正在这时,厨师推着餐车过来了。
    查尔斯走到餐车边,亲自从餐车里端起两个盘子,一个放在罗杰面前,另一个放在飞玛斯面前。
    “作为替身,只配吃这个。”他说道。
    两个盘子里分别放着一份火腿奶酪三明治。
    罗杰盯着自己的三明治,虽然觉得屈辱,但他实在是饿了,最后还是拿起三明治大口大口地塞进嘴里。吃了几口,他注意到牛排盘子里还剩下几片西兰花和一些汤汁,便大摇大摆取过来,丝毫不顾邓肯与查尔斯鄙夷的目光,用三明治的面包片蘸了蘸汤汁,有滋有味地咽下去。
    飞玛斯看着三明治,这份食物少得可怜,相比洋葱煎牛排来说更是寒酸,但至少没有毒。
    它低下头,把三明治吃进了肚子里。
    精灵之中,飞玛斯最佩服老茶的坚强与刚毅,老茶无论面对任何事都绝不退缩,即使是抛头颅洒热血也无所谓,只要是老茶认为正确的,虽千万人吾往矣。
    飞玛斯曾经逃避过,曾经宁愿忘记一切也要逃避梦魇般的过去。但这次它决定不再逃避了,它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亲眼见证一切,直面自己的心魔。如果不击败心魔,就无法成为天使。
    “这就对了,要认清自己的身份。”查尔斯和邓肯相视而笑,他们认为飞玛斯已经屈服于命运。
    邓肯看了看表,向查尔斯告辞道:“我先回去了,我的爱犬还有一大堆后宫团要宠幸,我都已经记不清这是它第几次要当爸爸了。”
    查尔斯亲自把邓肯和他的狗送出去。
    在关门之前,邓肯的狗打了一个响亮的、带有洋葱味儿的饱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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