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眉毛低低着,姿态漫不经心,手中的书一页一页地翻过去,明显看得心不在焉。

    最终,当她将整本书翻完,重新回到封皮上,硕大的“宝庆”两个字像两个灼灼的大瓦数电灯一样刺痛她的眼睛。很多次,她想将这本书扔掉。但每一次都没有成功,因为这是她的初恋,毛毛,送给她的第一份礼物。

    毛毛是在一个下着雨的夏这是个很作的作家。满嘴作话。作的另一个表述方式是装。李宝庆每一次听到这样的话,也只是笑笑,什么都不辩驳。她不是安妮宝贝的粉丝,她只是喜欢读她的书。因为她感觉书里面写的都是她自己。

    当年毛毛之所以买了这本书送给李宝庆,是因为在镇上那唯一的书店里,除了辅导书和世界名著,稍微流行一点的小说就只有《莲花》了。那不是一个交通便利的地方。

    李宝庆几乎是如饥似渴地把这本书给看完了。她发现自己以前的生活是如此贫瘠。

    当她好好地设想着未来要和毛毛两个人去一趟西藏时。

    毛毛溺水死了。

    怎么死的,没有人知道。

    这成了一个未解之谜。

    最终,李宝庆盯着那本已经泛烂的《莲花》上“宝庆”两个大字,沉重地吁了一口气,还是没有狠下心把它撕掉。

    那是在她来到宝庆市念高中之后,班上那群无法无出来还真有些奇怪,男朋友□□了自己的女朋友,有点惊世骇俗。大概无论是谁听见了这样的说法都会忍不住想:这个男的是有多么地饥渴难耐?

    那天晚上,他们一起在外面喝完酒,正是周末,李宝庆她爸也不管她,任她在外面疯。李琛喝醉了酒,满大街撒酒疯。李宝庆朝着他屁股就是一脚,说道:“你再发疯就把你踢臭水沟里去!”

    李琛盯着李宝庆的脸,嘿嘿笑了半天,平时看上去英俊干净的脸这会儿携着笑容怎么看怎么猥琐。李宝庆厌恶地往后退了一步,推了他一把,说:“回去!别发疯!”

    李琛不知从哪里来的神经病,突然一把把李宝庆抱起来,扛到背上,就往家里走。李琛家里是做生意的,一般没人,只有他一个人住。那天晚上,李琛把李宝庆扔到床上,像粗鲁地剥开玉米外面得叶子一样,剥开了李宝庆的衣服。

    李宝庆疯狂地推拒,最终还是被做了。

    边城和李琛绝交的时候,李琛无辜地眨着眼睛,说:“她又不是你亲妹妹,这么较真干嘛?”

    边城直接给了李琛一拳,说:“滚!”

    接着又对着李琛一顿拳打脚踢,累了,歇口气,说:“还不滚?”

    李琛还没有来得及爬起来,边城又是一顿拳打脚踢。

    自始至终,李琛都没有反抗过。

    最终,高中时代结束。边城和李宝庆一起考进了南方一所著名大学。

    上火车的时候,李宝庆对着那张看了三年的脸毫不掩饰地翻了一个白眼,提着行李箱上了火车。

    边城紧随其后。

    从十四岁到十八岁,李宝庆身上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是连她自己也没有想到的。她越来越熟练地去做一个跟普通城市女生一样爱漂亮的、x格倨傲的、有些做作的、俗气的女生,然后是女人。她渐渐变得驾轻就熟。

    进入大学的时候,她已经和周围的女生没有什么不同。

    谁也看不出,这样一个看上去x格倨傲、行事骄傲、相貌漂亮的女孩子曾在农村里生活了十四年。

    除了她的名字,李宝庆。依然土得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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