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味记 作者:熙禾
分卷阅读128
食味记 作者:熙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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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如麻,也没空多管,只是不是抬起头往那小路上瞟个两眼,撇撇嘴。生意自然是一如既往的火爆的,约莫戌时中,乔雄来了,大老远便冲她乐哈哈地打招呼:“小麦丫头,生意好哇?”
这人正经是个吃货,且很舍得在这上头使钱,花小麦对他一贯印象不错,见他冷不丁跑了来,心中自然是高兴的,也便眯眼笑嘻嘻地与他打趣寒暄:“呀,乔大叔,真是好久不见了!我这摊子摆了三个多月,你来的次数,我一只手便能数的清。怎地,是不是嫌我做的面不合你口味?”
“什么话!”潘平安笑骂了一句,又长叹一口气,万分感慨道,“我忙啊,纸扎铺子生意好,我原该高兴才对,可……一想到我做的是死人生意,这心里头,总不是个滋味。人嘛,谁不希望能多活些时日?忙得我昏天黑地,心中还不舒坦,啧,早晓得,当初就该换个营生做才好!”
他一边说,一边就直勾勾地往摊子上张望:“这一向也不知是不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口中淡出鸟来,吃甚东西都觉没滋没味,好容易得着空,这不就立刻想起你来了?快快,给叔做口好吃的,慰劳慰劳我的五脏庙——吔。你这里有青虾和田螺?”
入夏之后,花小麦的摊子上便常备着各种便宜的河鲜,反正摊子就摆在河岸边上。要买鱼虾也很方便。今日摊子上的青虾和田螺,都是徐二顺特地给她留的。个儿大又新鲜,光是看一眼,就知道滋味肯定好。
“可不是?”花小麦笑着道,“这青虾和田螺,是今日上午我二姐才来河边买的,乔大叔想怎么吃?”
“哎呀呀!”乔雄咂了咂嘴,仿佛口水已要流了出来。“这天气,若有一碟香喷喷的醉青虾,和一盘子稥爆爆的炒田螺,那便再好也没有啦!”
花小麦登时失笑。
听听。口味算不上刁钻,偏生就是折腾人。那爆田螺倒还好说,醉青虾么,做起来也并不难,只是却得用那上好的花雕酒来腌渍。味道才最佳。这小小的火刀村,又是大晚上的,让她到哪儿去寻花雕酒?
“怎么了丫头,有困难啊?你莫要诓我,你的厨艺我可是知道的。就这么两个菜,于你而言还不是信手拈来?怎地,嫌麻烦,不肯给叔做?”乔雄朝她脸上看了一眼,半真半假地道,言语间,竟有两分耍赖之意。
花小麦更是笑个不住,抬手来摇了摇:“乔大叔,你别开玩笑了,你这样爱吃的人,肯定知道那醉青虾得用好酒来浸泡。咱火刀村拢共只有一间小酒坊,卖的不过是些……”
她蓦地将声音压低:“说句不合适的话,那酒坊卖的不过是些村醪,还都是掺了水的,如何能拿来做菜?”
乔雄闻言便是一拍大腿:“咳,却原来是为了这个,你早说啊!我家就有几坛上好的花雕,是年前人家送我的,到现在我还没舍得喝。你的本事我信得过,那样好酒交到你手上,也不算亏,你等着,我这就回去拿。”
说罢转身就跑,走出去两步之后又陡然回头,不放心地高声嘱咐:“你可等我回来,千万不要收摊!”
为了尝一口好吃的,这人还真不怕麻烦。花小麦无奈地笑笑,点头应了,果真没一会儿,那乔雄就抱着两个小酒坛跑了回来。
他如此心心念念,花小麦也便不再含糊,将酒坛子接了过去,又吩咐罗月娇跑一趟景家小院,取一些紫苏叶回来,便立刻忙碌起来。
活青虾在水盆中养了一整日,早已吐尽泥沙,花小麦拣了二三十只个儿大的,剪去虾须虾脚,放在一个深口的盘子里,倒入大半坛上好花雕酒,使虾完全浸在酒中,立刻盖上盖子。
紧接着,她又拿来一只小碗,在里面调入葱姜末、醋、盐和芝麻油,最后再加入一勺腐乳,等待一盏茶的功夫,揭开盘上的盖子,将已醉晕过去,飘着酒香的青虾和小碗一起放到乔雄面前。
热油锅,先下葱姜爆香,再将剪去了尾部末尖的田螺一块儿倒下去爆炒,依次放入蒜苗和葱段,再撒上些许花雕酒、盐、豆酱油和紫苏叶,然后舀一勺现成的鸡汤入锅,盖上盖儿焖烧片刻,香味便立刻飘散了出来。
乔雄就着剩下的那坛花雕酒,一边吃着醉青虾,一边还眼巴巴地直朝这边张望,待得那紫苏爆田螺也上了桌,一张脸立时笑得如花一样,也顾不得烫,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筷子,连声道:“唔,唔,真个好吃,香,香死人了!不行啊小麦丫头,你这手艺我吃惯了,往后看那老赵百般不顺眼,迟早是要将他赶出去,不许他再掌管我那厨房!”
“乔大叔你又瞎说话,那赵师傅做得好好儿的,你赶他做什么?”花小麦见他吃得开心,心中自然也是欢喜的,抿了唇与他逗闷子。
正说着话,坐在桌旁的一众食客,忽然骚动起来。
“诶,看见吗?包下村东头脚店的,就是那几人!啊呀,他们往……往河岸上来了!”
第一百零二话 抢了人家的生意
河边一下子骚动起来,人人皆伸长了脖子,往那条小路上不停张望,口中不时议论上三两句。
花小麦原没什么心思管人家的闲事,然而见他们说得热闹,便有些来了兴趣,也偏过头去瞧了两眼。
那是四个年纪在三十到四十之间的中年人,为首的那个看上去略微有些发福,天色已晚,看不清他的衣着,但在桐油提灯的照耀下,却仍能隐约觉察出,他那一身穿戴,应是十分富贵。
至于他身后那三个,则都是五大三粗的身材,一身腱子肉,沉着脸,看起来凶巴巴的,摆明了不好招惹。
那几人一面走着,一面还在高声说着话,被河风一吹,毫不费力地飘进众人耳朵里。
“他娘的,那间破烂脚店,做出来的吃食真是只能端去喂猪!”为首的那个富贵人朝地上啐了一口唾沫,怒气冲冲语言粗鄙地道,“他那菜,也不知是不是桐油炒的,老子明日若是闹肚子,非把他的店翻个个儿不可!”
花小麦闻言,心下暗道:你别闹了,若真是桐油炒的菜,保证你当时便将前两日吃的饭菜尽皆吐个精光,怎可能还在这儿好端端地说话?有点常识好吗大叔?
跟在他身后一个大汉看似彪悍,回话时却无比小心翼翼,赔着笑道:“不过是一间村子里的破脚店罢了,不值得朱掌柜您跟他置气。咱们左右只住这一两天,事情一办完,立刻就回省城去,您就权且将就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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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正经是个吃货,且很舍得在这上头使钱,花小麦对他一贯印象不错,见他冷不丁跑了来,心中自然是高兴的,也便眯眼笑嘻嘻地与他打趣寒暄:“呀,乔大叔,真是好久不见了!我这摊子摆了三个多月,你来的次数,我一只手便能数的清。怎地,是不是嫌我做的面不合你口味?”
“什么话!”潘平安笑骂了一句,又长叹一口气,万分感慨道,“我忙啊,纸扎铺子生意好,我原该高兴才对,可……一想到我做的是死人生意,这心里头,总不是个滋味。人嘛,谁不希望能多活些时日?忙得我昏天黑地,心中还不舒坦,啧,早晓得,当初就该换个营生做才好!”
他一边说,一边就直勾勾地往摊子上张望:“这一向也不知是不是天气太热的缘故,口中淡出鸟来,吃甚东西都觉没滋没味,好容易得着空,这不就立刻想起你来了?快快,给叔做口好吃的,慰劳慰劳我的五脏庙——吔。你这里有青虾和田螺?”
入夏之后,花小麦的摊子上便常备着各种便宜的河鲜,反正摊子就摆在河岸边上。要买鱼虾也很方便。今日摊子上的青虾和田螺,都是徐二顺特地给她留的。个儿大又新鲜,光是看一眼,就知道滋味肯定好。
“可不是?”花小麦笑着道,“这青虾和田螺,是今日上午我二姐才来河边买的,乔大叔想怎么吃?”
“哎呀呀!”乔雄咂了咂嘴,仿佛口水已要流了出来。“这天气,若有一碟香喷喷的醉青虾,和一盘子稥爆爆的炒田螺,那便再好也没有啦!”
花小麦登时失笑。
听听。口味算不上刁钻,偏生就是折腾人。那爆田螺倒还好说,醉青虾么,做起来也并不难,只是却得用那上好的花雕酒来腌渍。味道才最佳。这小小的火刀村,又是大晚上的,让她到哪儿去寻花雕酒?
“怎么了丫头,有困难啊?你莫要诓我,你的厨艺我可是知道的。就这么两个菜,于你而言还不是信手拈来?怎地,嫌麻烦,不肯给叔做?”乔雄朝她脸上看了一眼,半真半假地道,言语间,竟有两分耍赖之意。
花小麦更是笑个不住,抬手来摇了摇:“乔大叔,你别开玩笑了,你这样爱吃的人,肯定知道那醉青虾得用好酒来浸泡。咱火刀村拢共只有一间小酒坊,卖的不过是些……”
她蓦地将声音压低:“说句不合适的话,那酒坊卖的不过是些村醪,还都是掺了水的,如何能拿来做菜?”
乔雄闻言便是一拍大腿:“咳,却原来是为了这个,你早说啊!我家就有几坛上好的花雕,是年前人家送我的,到现在我还没舍得喝。你的本事我信得过,那样好酒交到你手上,也不算亏,你等着,我这就回去拿。”
说罢转身就跑,走出去两步之后又陡然回头,不放心地高声嘱咐:“你可等我回来,千万不要收摊!”
为了尝一口好吃的,这人还真不怕麻烦。花小麦无奈地笑笑,点头应了,果真没一会儿,那乔雄就抱着两个小酒坛跑了回来。
他如此心心念念,花小麦也便不再含糊,将酒坛子接了过去,又吩咐罗月娇跑一趟景家小院,取一些紫苏叶回来,便立刻忙碌起来。
活青虾在水盆中养了一整日,早已吐尽泥沙,花小麦拣了二三十只个儿大的,剪去虾须虾脚,放在一个深口的盘子里,倒入大半坛上好花雕酒,使虾完全浸在酒中,立刻盖上盖子。
紧接着,她又拿来一只小碗,在里面调入葱姜末、醋、盐和芝麻油,最后再加入一勺腐乳,等待一盏茶的功夫,揭开盘上的盖子,将已醉晕过去,飘着酒香的青虾和小碗一起放到乔雄面前。
热油锅,先下葱姜爆香,再将剪去了尾部末尖的田螺一块儿倒下去爆炒,依次放入蒜苗和葱段,再撒上些许花雕酒、盐、豆酱油和紫苏叶,然后舀一勺现成的鸡汤入锅,盖上盖儿焖烧片刻,香味便立刻飘散了出来。
乔雄就着剩下的那坛花雕酒,一边吃着醉青虾,一边还眼巴巴地直朝这边张望,待得那紫苏爆田螺也上了桌,一张脸立时笑得如花一样,也顾不得烫,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筷子,连声道:“唔,唔,真个好吃,香,香死人了!不行啊小麦丫头,你这手艺我吃惯了,往后看那老赵百般不顺眼,迟早是要将他赶出去,不许他再掌管我那厨房!”
“乔大叔你又瞎说话,那赵师傅做得好好儿的,你赶他做什么?”花小麦见他吃得开心,心中自然也是欢喜的,抿了唇与他逗闷子。
正说着话,坐在桌旁的一众食客,忽然骚动起来。
“诶,看见吗?包下村东头脚店的,就是那几人!啊呀,他们往……往河岸上来了!”
第一百零二话 抢了人家的生意
河边一下子骚动起来,人人皆伸长了脖子,往那条小路上不停张望,口中不时议论上三两句。
花小麦原没什么心思管人家的闲事,然而见他们说得热闹,便有些来了兴趣,也偏过头去瞧了两眼。
那是四个年纪在三十到四十之间的中年人,为首的那个看上去略微有些发福,天色已晚,看不清他的衣着,但在桐油提灯的照耀下,却仍能隐约觉察出,他那一身穿戴,应是十分富贵。
至于他身后那三个,则都是五大三粗的身材,一身腱子肉,沉着脸,看起来凶巴巴的,摆明了不好招惹。
那几人一面走着,一面还在高声说着话,被河风一吹,毫不费力地飘进众人耳朵里。
“他娘的,那间破烂脚店,做出来的吃食真是只能端去喂猪!”为首的那个富贵人朝地上啐了一口唾沫,怒气冲冲语言粗鄙地道,“他那菜,也不知是不是桐油炒的,老子明日若是闹肚子,非把他的店翻个个儿不可!”
花小麦闻言,心下暗道:你别闹了,若真是桐油炒的菜,保证你当时便将前两日吃的饭菜尽皆吐个精光,怎可能还在这儿好端端地说话?有点常识好吗大叔?
跟在他身后一个大汉看似彪悍,回话时却无比小心翼翼,赔着笑道:“不过是一间村子里的破脚店罢了,不值得朱掌柜您跟他置气。咱们左右只住这一两天,事情一办完,立刻就回省城去,您就权且将就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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