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97
,什么都没有变,他还是他的镜子,最亲密的战友,那真是太好了。
可惜啊,都回不去了。
2.
陆臻声带受损,做了近一个礼拜哑巴,后来能说话了,但是声音飘忽性感,三步之外就捉不住。据说严老大闻此噩耗,把夏队长骂了个头臭,陆臻心中非常愉悦。后来,据大队长办公室的秘书说,严头当时高呼:那小子就一张嘴值钱,你把这给废了,得耽误多少事啊!!
陆臻又发现原来这基地的人品是随着军衔一级一级往下降的。
闲事休提,生活如常,只是陆臻同学的格斗技巧现在转由郑楷老大亲授,毕竟此人虽然长得硬,但是手软,不像某人面黑心黑。
人到了无路可退的时候,也就懒得再为自己的行为找什么借口,喜欢么,就是喜欢上了,认清了,变不了也甩不开了,心里也就平静了。
夏明朗不是个会逃避的人,他喜欢把一切问题都摊开来,反复研究,论证,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一如他的作战报告。而他对于此事的处理方法包括,控制自己如常地对待陆臻,不要打扰他,不要令人困扰,别让自己讨人嫌。
不过这一切的限制并不包括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观察自己喜欢的人,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照顾他,帮助他,让他更开心,人生尽欢就好,像陆臻说的,人生是一个旅途,总不可能拉上一个同路的就要当老婆。反正只要他可以在人前控制自己,维持队中的安定团结就已经够了,没必要关起门来还要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这行当太复杂了,太复杂不好,没意义。
呆在麒麟最大的好处就是你可以忘记自我,任何的烦恼、忧虑、苦闷,在这个永远都能过得紧张而充实的地方可以轻易地被回避。在这里,有按部就班的生活常态,却又永远不缺乏意外的火花,这是一个会让人沉醉的地方。
当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开始下起来的时候,陆臻在出早操时意外地发现队伍里面少了一些人:夏明朗,陈默,方进……全是精英,精英中的精英,一中队的镇队之宝。陆臻用一种询问的目光问郑楷,而郑楷老大只是温和地对他笑了笑,于是陆臻知道这是一个绝密任务,绝密的意思是,除了执行者,谁都不必知道这是什么。
陆臻觉得有点焦虑,等待永远是一件难耐的事,那两天晚上得闲徐知着就一直拉着他出去串门打牌,直到熄灯。陆臻对此其实兴致不高,但他看得出来徐小花是好意,而他永远不会去折拂朋友的好意。
三天之后,陆臻在收操整队的时候,看到夏明朗领着一行人疲惫不堪地从停机坪走过来。
天地玄黄,只在这一瞬间,这个世界于他而言都已经远去。
他看到夏明朗低着头沉默疾行,丛林迷彩残留着战斗的痕迹,含混在一起变成最完美的伪装,头盔挟在腋下,枪拎在手中,极度疲惫的样子,好像曾经飞过沧海。
他的视线追着他走,不能放开,而夏明朗在经过他们身前的时候忽然转过了头,深深地望向他。陆臻心想,他应该不是在看自己,他在看他的队员,然而,那有什么分别呢?他本来就是他的队员!
他于是努力微笑,隔着遥远的距离对他说欢迎平安回来,他总觉得还能看清夏明朗眼底的光芒,当然,那应该是错觉。
郑楷知道人心浮动,没过多久就吹哨让大家解散。
陆臻着急地冲在前面,甚至顾不上吃晚饭也顾不及先回自己寝室,直接敲上了夏明朗的门。门内没有应声,陆臻试了试门把,没锁,他于是鼓起勇气开门进去。
夏明朗背对着他,站在窗边抽烟。
浓重的烟雾将他整个人笼罩起来,孤绝的姿态,与人世分割。
陆臻觉得心疼。
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这样的人,他看着他抽烟,无数次。他用各种各样的心情看着这一幕,仰慕的,迷恋的,称赞的,他本以为这会是他记忆中最美好的风景,可是现在他只觉得心疼。
那个孤独的人一个人站在那里,他只想走过去把他抱紧。
无论将来他会在谁的怀里释放自己,安放自己,然而,至少这一刻,让他来给出一点安慰。
陆臻站在夏明朗身后一步之遥,浓重的血腥味混合着硝烟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于是明白了他如此疲惫苍凉的理由。
“队长!”他小声呼唤。
夏明朗转过身,有些意外似的。
陆臻张开手臂:“可以抱一下吗?”
夏明朗看住他,背着光的脸上还有未尽的油彩,只有一双眼睛是明亮的。
陆臻努力微笑,满怀期待。
“我手上还有血。”夏明朗握住手掌。
陆臻上前一步抱住他:“没关系,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夏明朗愣住,然而转瞬间,熟悉的气味已经将他包裹,汗水的味道,干净的泥土的味道,来自这方土地的气息,陆臻的味道,如此清新悠远,令人沉醉。他慢慢闭上眼睛,把头放到陆臻肩膀上。
原来如此。
这些年,一次,又一次,他一身浴血,疲惫而归,站在操场的大路边回头望,眼前是美好的生活与鲜活的生命,而他,污泞的血渍已经渗入他每一个毛孔,浓重的气息,将他与这个世界隔离。
偶尔,他也会渴望一个拥抱,被人抱紧,奋力地,从泥泞中拔出来。
可是所有的渴望都会断在那个瞬间:我的手上还有血。当我的手上流淌着鲜血,我还能够抱住谁?
没有答案,直到今日。
那一刻,他看到陆臻平和而了然的笑容,他说:没关系!是真的没关系,因为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他们是同类。
只有在同样的尸山血海中走过,才能安慰疲惫的心灵,只有同样沾过血的手,才能毫无间隙地握紧,只有同样坚定强韧而又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有这样的拥抱。
夏明朗终于放肆地把手掌放上去,在陆臻背上擦出暗色的血痕。
一瞬间,天地玄黄。
下一秒,宇宙洪荒。
而当我与你拥抱在一起,时间就可以停止。
夏明朗洗完澡出来时给陆臻拿了一套干净的作训服,陆臻有些不解,笑道:“我不用你帮我洗衣服。”
夏明朗把作训服按到他手上,声音低沉柔软:“换上。”
陆臻觉得自己被蛊惑,转过身去换衣服。
虽然是冬天,可是作训服下面也只不过是一件长袖的棉质t-恤。夏明朗看着陆臻修长的腿,很长,也很直,小腿的线条非常漂亮,脚踝精致。很奇怪,那些曾经困扰着他的可怕欲念此刻像云烟般飞散,夏明朗发现他其实也可以很平静地欣赏着陆臻的身体,就像是欣赏他的头脑,他的个性,他整个的
可惜啊,都回不去了。
2.
陆臻声带受损,做了近一个礼拜哑巴,后来能说话了,但是声音飘忽性感,三步之外就捉不住。据说严老大闻此噩耗,把夏队长骂了个头臭,陆臻心中非常愉悦。后来,据大队长办公室的秘书说,严头当时高呼:那小子就一张嘴值钱,你把这给废了,得耽误多少事啊!!
陆臻又发现原来这基地的人品是随着军衔一级一级往下降的。
闲事休提,生活如常,只是陆臻同学的格斗技巧现在转由郑楷老大亲授,毕竟此人虽然长得硬,但是手软,不像某人面黑心黑。
人到了无路可退的时候,也就懒得再为自己的行为找什么借口,喜欢么,就是喜欢上了,认清了,变不了也甩不开了,心里也就平静了。
夏明朗不是个会逃避的人,他喜欢把一切问题都摊开来,反复研究,论证,寻找最佳的解决方案,一如他的作战报告。而他对于此事的处理方法包括,控制自己如常地对待陆臻,不要打扰他,不要令人困扰,别让自己讨人嫌。
不过这一切的限制并不包括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观察自己喜欢的人,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照顾他,帮助他,让他更开心,人生尽欢就好,像陆臻说的,人生是一个旅途,总不可能拉上一个同路的就要当老婆。反正只要他可以在人前控制自己,维持队中的安定团结就已经够了,没必要关起门来还要自己骗自己,自欺欺人这行当太复杂了,太复杂不好,没意义。
呆在麒麟最大的好处就是你可以忘记自我,任何的烦恼、忧虑、苦闷,在这个永远都能过得紧张而充实的地方可以轻易地被回避。在这里,有按部就班的生活常态,却又永远不缺乏意外的火花,这是一个会让人沉醉的地方。
当那个冬天的第一场雪开始下起来的时候,陆臻在出早操时意外地发现队伍里面少了一些人:夏明朗,陈默,方进……全是精英,精英中的精英,一中队的镇队之宝。陆臻用一种询问的目光问郑楷,而郑楷老大只是温和地对他笑了笑,于是陆臻知道这是一个绝密任务,绝密的意思是,除了执行者,谁都不必知道这是什么。
陆臻觉得有点焦虑,等待永远是一件难耐的事,那两天晚上得闲徐知着就一直拉着他出去串门打牌,直到熄灯。陆臻对此其实兴致不高,但他看得出来徐小花是好意,而他永远不会去折拂朋友的好意。
三天之后,陆臻在收操整队的时候,看到夏明朗领着一行人疲惫不堪地从停机坪走过来。
天地玄黄,只在这一瞬间,这个世界于他而言都已经远去。
他看到夏明朗低着头沉默疾行,丛林迷彩残留着战斗的痕迹,含混在一起变成最完美的伪装,头盔挟在腋下,枪拎在手中,极度疲惫的样子,好像曾经飞过沧海。
他的视线追着他走,不能放开,而夏明朗在经过他们身前的时候忽然转过了头,深深地望向他。陆臻心想,他应该不是在看自己,他在看他的队员,然而,那有什么分别呢?他本来就是他的队员!
他于是努力微笑,隔着遥远的距离对他说欢迎平安回来,他总觉得还能看清夏明朗眼底的光芒,当然,那应该是错觉。
郑楷知道人心浮动,没过多久就吹哨让大家解散。
陆臻着急地冲在前面,甚至顾不上吃晚饭也顾不及先回自己寝室,直接敲上了夏明朗的门。门内没有应声,陆臻试了试门把,没锁,他于是鼓起勇气开门进去。
夏明朗背对着他,站在窗边抽烟。
浓重的烟雾将他整个人笼罩起来,孤绝的姿态,与人世分割。
陆臻觉得心疼。
这样的时间,这样的地点,这样的人,他看着他抽烟,无数次。他用各种各样的心情看着这一幕,仰慕的,迷恋的,称赞的,他本以为这会是他记忆中最美好的风景,可是现在他只觉得心疼。
那个孤独的人一个人站在那里,他只想走过去把他抱紧。
无论将来他会在谁的怀里释放自己,安放自己,然而,至少这一刻,让他来给出一点安慰。
陆臻站在夏明朗身后一步之遥,浓重的血腥味混合着硝烟的气息扑面而来,他于是明白了他如此疲惫苍凉的理由。
“队长!”他小声呼唤。
夏明朗转过身,有些意外似的。
陆臻张开手臂:“可以抱一下吗?”
夏明朗看住他,背着光的脸上还有未尽的油彩,只有一双眼睛是明亮的。
陆臻努力微笑,满怀期待。
“我手上还有血。”夏明朗握住手掌。
陆臻上前一步抱住他:“没关系,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夏明朗愣住,然而转瞬间,熟悉的气味已经将他包裹,汗水的味道,干净的泥土的味道,来自这方土地的气息,陆臻的味道,如此清新悠远,令人沉醉。他慢慢闭上眼睛,把头放到陆臻肩膀上。
原来如此。
这些年,一次,又一次,他一身浴血,疲惫而归,站在操场的大路边回头望,眼前是美好的生活与鲜活的生命,而他,污泞的血渍已经渗入他每一个毛孔,浓重的气息,将他与这个世界隔离。
偶尔,他也会渴望一个拥抱,被人抱紧,奋力地,从泥泞中拔出来。
可是所有的渴望都会断在那个瞬间:我的手上还有血。当我的手上流淌着鲜血,我还能够抱住谁?
没有答案,直到今日。
那一刻,他看到陆臻平和而了然的笑容,他说:没关系!是真的没关系,因为我的手上也沾过血!
他们是同一类的人,他们是同类。
只有在同样的尸山血海中走过,才能安慰疲惫的心灵,只有同样沾过血的手,才能毫无间隙地握紧,只有同样坚定强韧而又热爱生活的人,才能有这样的拥抱。
夏明朗终于放肆地把手掌放上去,在陆臻背上擦出暗色的血痕。
一瞬间,天地玄黄。
下一秒,宇宙洪荒。
而当我与你拥抱在一起,时间就可以停止。
夏明朗洗完澡出来时给陆臻拿了一套干净的作训服,陆臻有些不解,笑道:“我不用你帮我洗衣服。”
夏明朗把作训服按到他手上,声音低沉柔软:“换上。”
陆臻觉得自己被蛊惑,转过身去换衣服。
虽然是冬天,可是作训服下面也只不过是一件长袖的棉质t-恤。夏明朗看着陆臻修长的腿,很长,也很直,小腿的线条非常漂亮,脚踝精致。很奇怪,那些曾经困扰着他的可怕欲念此刻像云烟般飞散,夏明朗发现他其实也可以很平静地欣赏着陆臻的身体,就像是欣赏他的头脑,他的个性,他整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