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回来了,没关系,反正我也不喝。”夏明朗笑道,“你先回去吧,收拾一下装备,好好休息,明天,会有一个难忘的旅程。”

    “是!”陆臻跳起来敬了一个军礼,不等夏明朗还礼,人就已经蹿了出去。

    夏明朗看着他的背影,慢慢咬住了嘴唇。

    为什么要说谎?

    好像真的不为什么,好像条件反射地就觉得这才是正确的办法,粉饰太平也好,大雪压山也好,这是唯一的出路。

    更何况这有什么不对呢?

    说开了彼此都会尴尬。

    陆臻一出门就开始狂奔,他记得,他当然记得,他记得每一个细节每一点变化,好像做梦一样,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但是一切历历在目,他甚至还记得从夏明朗惊骇的眼睛里映出的自己的脸。

    很明显夏明朗打算忽略这件事,可陆臻却发现他并不难过,可能是这样,夏明朗其实也是喜欢他的这项认知的狂喜已经盖过了所有的遗憾。他是喜欢他的,即使他自己都不肯承认,但是,他真的是喜欢他的,即使将来会变,被自我压抑,被时间磨平,可至少在这一刻,他是喜欢他的。

    这个事实本身,已经超过了他所有想象中的美好。

    5.

    冬训的最后一个项目是野外生存,为期5天,300公里直线距离,全部装备只有一把匕首、50克盐,还有一张粗陋而错误百出的地图。飞机带他们转场去亚热带原始森林,夏明朗抱着肩膀,靠在机舱壁上休息,即使是闭着眼睛,他也可以感受到陆臻的目光,像羽毛一样的轻盈,明快而热烈,而当你看向他,又马上装模作样地飘开。

    全不记得了!我操!信他就有鬼了,夏明朗不以为然地撇着嘴。

    只是他难以想通的是,为什么,陆臻可以如此快乐而坦然地接受这件事。这场爱情对他而言是劫数,而两情相悦更是让危险升级,好像灾难。可是此刻陆臻的样子仿佛只要他随时点个头,他们就能一起肩并着肩走上阳光大道。

    嗨,小子!?

    夏明朗忍不住想要质问他: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他看到陆臻转过头去和徐知着说话,声音很轻笑容明亮,眼睛里全是星光,快乐得让人羡慕,近一个月来的艰苦折磨居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

    方进莫名其妙地揪着夏明朗的袖子,压低了声音俯耳过去:“那小子又抽风了。”

    “唔!”夏明朗不置可否,他当然知道方进指的是谁。

    “真他妈见鬼了啊!昨天早上见他还是半死不活的样子,睡一天就能精神成这样?”方进啧舌。

    夏明朗感慨:“可能是你老了。”

    方进转转眼珠,顿时激动了:“队长,你搞什么搞?我还没他年纪大呢?小爷我今年才23!!”

    夏明朗摸摸他的头,安慰道:“心老!”

    方进摸胸口,扑通扑通不知道跳得多欢,顿时不悦地哼道:“是你老了才对!”

    夏明朗沉默地转过脸去,方进只觉寒光扑面,马上低头噤声,陈默向他勾勾手指,他默默地溜了过去。

    陆臻他们听到这边有动静,好奇地瞅过来,夏明朗再一次被目光洗礼,终于觉得累了,站起身走到角落里。

    郑楷看他黑漆漆压了一脑门的官司,问道:“怎么了?”

    “没事,就是有点困。”夏明朗贴在他身边坐下,找了个还不错的位置靠上闭目养神,这里是一个死角,在这里,陆臻看不到他,他也看不见陆臻,大家都清净。

    两个小时之后,飞机进入指定区域,夏明朗站起来训话,内容很简单:

    前进,直到无法前进;坚持,直到无可坚持。

    自己折腾死在训练中,不是什么英雄,不占烈士名额。

    方进帮他补了一句:被三只以下的野猪和两只以下的熊干掉的同志,去见阎王的时候不许提他方进的名,方小爷丢不起那个人。

    众人听完一阵哄笑,刚刚还紧绷得生火的气氛顿时松懈下来。

    飞机沿着指定区域划了一个圆,队员们陆续跳了下去,而郑楷和夏明朗则伞降在圆心的位置,一天之后会有直升机支队的人过来帮忙救援临时遇险的退出者。至于这一天之内退出的队员们,用夏明朗的原话来说就是:那你就等死吧!

    低纬度地区的冬天也不觉寒冷,郑楷和夏明朗两个落地后收好伞,开始了百无聊赖的等待。

    夏明朗随便给自己找了个背光的地方,从包里拿出一个黑盒子来按个不停,郑楷抬眼看过去:“什么东西?”

    “psp,从陆臻那儿抢的。”夏明朗随口答道,忽然一愣,手上警报大响,他又over了,夏明朗觉得无味,把东西收了起来,开始和郑楷打赌猜测今年到底谁能第一个从这密林深处走出来,到达这集合点。

    郑楷在这批新人里最看好常滨,体力好,几乎不知疲倦。可是夏明朗却不同意,丛林深处的前进不像山地越野,比的不光是体能还有计谋,其实他看好徐知着,徐知着的越野能力也非常强悍。

    他们聊啊聊,话题慢慢从新到老,又开始猜测这次到底有谁能超过老队员先撞线,又有谁会可怜地被新兵甩开一条街。于是说着说着,两人相视而笑,因为大家都想到了方进。方小侯威武不凡,可耐力是他永远的痛,如果没有意外,他总是最后一个,唯一一次反超,还是他刚进队那次,就赢了一个陈默,因为陈默在最后两天里扭到了脚,扭得不轻不重,别别扭扭地走到了终点。

    郑楷感慨:“今年就看侯爷和陆臻这两人谁比较次了。”

    因为又一次听到了陆臻这两个字,夏明朗脸上一僵,双手垫在脖子下面,躺倒在树下较绵软的草地上闭目养神。

    日影西斜,郑楷砍了半颗枯树生出一把火,夏明朗看着那跳跃的火光愣了愣,拍拍屁股站起来,说:我去准备晚饭。

    半个小时之后,夏明朗带着一只兔子两条蛇出现,刚刚剥了皮的新鲜肉体还带着余温,夏明朗用盐腌了,挑了几根看起来比较直的树枝开始刮树皮。反正是无聊,夏明朗做这些事的时候非常缓慢,于是思维像是被风吹起的纸片那样在脑子里转啊转。他低头看到被砍断的蛇头咔的一声用力合上,死死地咬住了一根枯枝。

    “你得把它扔远点,蛇是低等爬行类,神经中枢分布全身,你砍了它的头,它也照样能咬你。”

    夏明朗微微笑了一下,那小子,真是啰嗦,还以为这世界上就光他懂道理呢,他夏明朗吃的蛇比他见过的还多,这还用他教吗?夏明朗发现他最近总是会想起之前,从最初选训的时候开始想起,试图捕捉一些蛛丝马迹,解释这一场没来由的爱恋。但事实上,他总是想不出,一切发生得太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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