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岸 作者:城事之书
第0075章:生机之眼(中)
看着一望无际的菜园长满灵药,小鱼儿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
一转眼,再次惊得下巴都合不上了。
不远处的玫瑰花园,每一朵花几乎都长到了手掌大小,一丝丝金色和银色的闪电在花瓣之间缭绕。小鱼儿很快认出来,这竟然是天级玫瑰,也就是说,这些普通的花卉已经进化为最顶级灵药。
再看,原本广布河边的鹅卵石,在阳光的照耀下每一块都变的晶莹圆润,还闪烁出不同的光线。青色石头上,青光浮现中隐含着杀伐之气,红色的石头中,红光闪耀仿佛能把天地融化…….
这些卵石每一块儿都是灵矿,太奢侈了!
小鱼儿看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作为天界最珍贵的资源,灵石、灵药、灵矿号称三宝。灵石富含灵气不但是一国之本,也是修行的基础,所以在天界,灵石的数量是阶层划分的主要依据。
相比于灵石,灵药更加少见,灵药分为天地玄黄四个等级,一个王国之内也就只有一个黄级药园,一个帝国之内才会有玄级药园,至于地级、天级,那都是顶级宗门里才会有的。
灵药不但可以帮人提高修为,最重要的功能是提升天赋,强化肉身和神魂,达到长生。而灵矿主要用于炼制各种强大的灵器,一块灵矿,通常要几十甚至上百枚灵石才能换取。
方朔的这个空间里原本只有金色星辰和灵石山,这轮太阳一出,竟然一下子就冒出了数不清的灵药和烂大街的灵矿!
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与此同时,在上万公里外的撒哈拉沙漠中,一个贝都因人的营地里。一个瘦高的男子正在一个直径只有一米的浅水坑中取水。这是他们游牧范围内的一个绿洲,20年前,这个水池方圆近50米,是周围上百公里范围内的唯一水源,但是随着地球变暖、气候恶化,这个水池日渐干涸.如今只能用于游牧过程中的牲畜用水补给。
看着周围焦黄的沙地,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如果这个水池也彻底消失,他们只能改变迁徙路线。但是在茫茫无际的撒哈拉,这样的改变不是一代人能够完成的,这一过程中,人、骆驼都会大量死亡,这对一个只有不足百人的部落来说无异于天劫。
忽然,“咕咕”声响起,伴随着声音脚下的大地竟然开始微微颤抖,这是怎么回事,地震了!
男子大叫一声丢下皮制的大水壶,就往百米外的帐篷跑去。那里有他的女儿、族人,以及他们唯一的生活依仗-驼队!
男子刚刚跑出几十米,地表的震动停止,但身后却传来哗哗的声音,随之一阵清凉抚过后颈。就连呼吸的空气中也忽然出现了一丝丝清甜。
是水!
作为沙漠之子,每个贝都因人对水的感念超过了任何民族。不需要回头,男子已经知道,即将干涸的水池又开始喷涌泉水了。
他激动地浑身颤抖着转过脸来,果然,原本只有一个水缸大小的浑浊的水池中一股两米高的泉水正在不断喷涌,清澈的水已经将原来的干涸的水池灌满了一半,清凉的泉水已经蔓延到了他的脚边。
他忍不住双膝跪倒,将全身都匍匐在地上,心中不但默念感谢真主!
这时,帐篷那边的近百人也被这个神迹震撼了。纷纷奔跑过来,全部匍匐在地上,内心对神充满了感激。一位身材苗条的少女走到男子身边,她的脸上纹有两朵蓝色的金合欢花。三天前,她刚刚度过了自己的16岁生日,脸上的纹饰代表她已经是一个成年的贝都因女性。
这位男子正是她的父亲,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为她取名阿伊莎,意思是幸运、快乐,这是长辈对这个从小失去母亲的孩子最好的祝愿。可惜,十几年来,随着干旱日益加重,他们的生活并不容易。
因为缺水,连骆驼的产奶量都越来越少,所以,她显得有些瘦,但是仍然遮掩不住与生俱来的野性之美。前几天,一个伙伴悄悄告诉她,部落长老已经在商量,要把她嫁到另外一个部落,那个部落的营地在一个比较大的绿洲上。只要她能嫁过去,对方可能会答应让自己部落的人每年在那里生活一个月。
阿伊莎要嫁的男子年龄比她的父亲还要大,而且已经有好几个妻子。这个消息对她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但是自己所在的部落正在面临着生存的考验,何况嫁给谁根本不是她能够发言的。
看到天地之间突然出现的一池清水,阿伊莎的内心激动不已,她相信,这一定是母亲的在天之灵伸手帮助自己了。她跪在水边,轻轻捧起一汪泉水喝了下去,清甜的感觉滑过喉咙,进入体内。
忽然之间,身上的骨节和肌肉都开始震颤。全身像是过电一般,但是阿伊莎却丝毫都不觉得难受,反而感觉到全身的血脉都在净化。一分钟后,她站起身来,原本就高挑的身材变得更加匀称,脸色也从原来的黑黄色变成玉石一样光洁,蓝色的金合欢完全变成了金色。
旁边的男子,感觉到有什么不对,猛地抬起头来,结果发现自己的女儿全身都笼罩着一层圣洁的白光之中,周围的族人也都惊讶地张大了嘴!
阿伊莎成为先知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周围上千公里的贝都因部落。
同一时间里,在一所学校的教室内,15岁的冯宇正在皱着眉头看一本三角函数。原本被称为天才的他自从进入尖子班后,突然之间生出了一种挫败感。在这个班级里,每个人都是学霸中的学霸,而课程更是比普通班加快了两年以上,老师每次讲课都像是复读机快进一样,根本都来不及消化。
成绩越来越差的冯宇经常怀疑,自己的所谓天赋是不是已经全部用完了,每天进入这个教室腿都像是灌了铅。曾经,周围的人都把他称为天之骄子,如今想起来都是笑话。
正在苦闷中胡思乱想的他干脆把视线移向了窗外,看着一闪即逝的飞鸟,他心里充满了羡慕,真想像这些小精灵一样,能够飞出这间令人窒息的屋子,在蓝天下自由翱翔。
忽然间,一道白光从天而降。这种速度肯定不是飞机,难道是传说中的ufo?
冯宇呆滞地盯着那道白光越来越近,竟然穿透了双层玻璃,笔直地朝自己飞过来。这难道是外星人要来抓我去做实验吗?不对,外星人抓小白鼠都是用机械臂的。要么就是神仙?因为我不够努力,愧对父母的期待,这是要把我抹杀?
不管冯宇在想什么,白光嗖的一下直接钻进了他的眉心。他整个人突然挺直身体,彻底呆住了。这虽然是自习时间,但也是班主任在盯着的。满教室的学生都在低头苦读的时候,眼看一个学生突然猛地绷直了上身,抬着头一脸呆像,班主任的的脸马上就拉下来了。
仔细一看,原来是冯宇,这小子考进尖子班的时候成绩名列前茅。可这两个学期成绩每况愈下,现在每次的测试都只能排在倒数。班主任牙齿一咬,我算明白了,你成绩下降的原因竟然是根本就不用功啊!
想到这里,班主任怒喝一声:“冯宇,自习的大好时间,你用来发呆?”
冯宇根本没有回应,一双大眼睛眨都不眨。这下子班主任彻底火了!
“冯宇,你以为自己是谁,成绩垫底还敢不用心,再不看书就出去罚站!”
班里五十多双眼睛都惊异地看向冯宇,只见这家伙眨了眨眼睛,嘴角上翘,竟然露出了一抹微笑。班主任都怒了,你还笑,是嫌自己命长吗?所有同学都在怀疑,这家伙难道是疯了吗?
冯宇却没有理会这些怜悯的目光,缓缓站起身来,朗声说道:“老师,我刚才是通过冥想整理高中和大学的知识!”
“嗤,就你?”
班主任的轻蔑地笑了,在他的眼皮底下还敢撒谎,这孩子彻底没救了!
不过接下来的情况震惊了整个学校,在冯宇的要求下,班主任拿出了奥赛的试卷,结果不到十分钟,冯宇就交卷了。关键是答案完全正确,解析过程更是精妙绝伦。
看到这里,班主任也开始发呆,难道这个冯宇之前都是装的,他确实是真正的天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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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75章:生机之眼(中)
第0075章:生机之眼(中)
看着一望无际的菜园长满灵药,小鱼儿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停止跳动了!
一转眼,再次惊得下巴都合不上了。
不远处的玫瑰花园,每一朵花几乎都长到了手掌大小,一丝丝金色和银色的闪电在花瓣之间缭绕。小鱼儿很快认出来,这竟然是天级玫瑰,也就是说,这些普通的花卉已经进化为最顶级灵药。
再看,原本广布河边的鹅卵石,在阳光的照耀下每一块都变的晶莹圆润,还闪烁出不同的光线。青色石头上,青光浮现中隐含着杀伐之气,红色的石头中,红光闪耀仿佛能把天地融化…….
这些卵石每一块儿都是灵矿,太奢侈了!
小鱼儿看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作为天界最珍贵的资源,灵石、灵药、灵矿号称三宝。灵石富含灵气不但是一国之本,也是修行的基础,所以在天界,灵石的数量是阶层划分的主要依据。
相比于灵石,灵药更加少见,灵药分为天地玄黄四个等级,一个王国之内也就只有一个黄级药园,一个帝国之内才会有玄级药园,至于地级、天级,那都是顶级宗门里才会有的。
灵药不但可以帮人提高修为,最重要的功能是提升天赋,强化肉身和神魂,达到长生。而灵矿主要用于炼制各种强大的灵器,一块灵矿,通常要几十甚至上百枚灵石才能换取。
方朔的这个空间里原本只有金色星辰和灵石山,这轮太阳一出,竟然一下子就冒出了数不清的灵药和烂大街的灵矿!
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与此同时,在上万公里外的撒哈拉沙漠中,一个贝都因人的营地里。一个瘦高的男子正在一个直径只有一米的浅水坑中取水。这是他们游牧范围内的一个绿洲,20年前,这个水池方圆近50米,是周围上百公里范围内的唯一水源,但是随着地球变暖、气候恶化,这个水池日渐干涸.如今只能用于游牧过程中的牲畜用水补给。
看着周围焦黄的沙地,男子无奈地摇了摇头。如果这个水池也彻底消失,他们只能改变迁徙路线。但是在茫茫无际的撒哈拉,这样的改变不是一代人能够完成的,这一过程中,人、骆驼都会大量死亡,这对一个只有不足百人的部落来说无异于天劫。
忽然,“咕咕”声响起,伴随着声音脚下的大地竟然开始微微颤抖,这是怎么回事,地震了!
男子大叫一声丢下皮制的大水壶,就往百米外的帐篷跑去。那里有他的女儿、族人,以及他们唯一的生活依仗-驼队!
男子刚刚跑出几十米,地表的震动停止,但身后却传来哗哗的声音,随之一阵清凉抚过后颈。就连呼吸的空气中也忽然出现了一丝丝清甜。
是水!
作为沙漠之子,每个贝都因人对水的感念超过了任何民族。不需要回头,男子已经知道,即将干涸的水池又开始喷涌泉水了。
他激动地浑身颤抖着转过脸来,果然,原本只有一个水缸大小的浑浊的水池中一股两米高的泉水正在不断喷涌,清澈的水已经将原来的干涸的水池灌满了一半,清凉的泉水已经蔓延到了他的脚边。
他忍不住双膝跪倒,将全身都匍匐在地上,心中不但默念感谢真主!
这时,帐篷那边的近百人也被这个神迹震撼了。纷纷奔跑过来,全部匍匐在地上,内心对神充满了感激。一位身材苗条的少女走到男子身边,她的脸上纹有两朵蓝色的金合欢花。三天前,她刚刚度过了自己的16岁生日,脸上的纹饰代表她已经是一个成年的贝都因女性。
这位男子正是她的父亲,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为她取名阿伊莎,意思是幸运、快乐,这是长辈对这个从小失去母亲的孩子最好的祝愿。可惜,十几年来,随着干旱日益加重,他们的生活并不容易。
因为缺水,连骆驼的产奶量都越来越少,所以,她显得有些瘦,但是仍然遮掩不住与生俱来的野性之美。前几天,一个伙伴悄悄告诉她,部落长老已经在商量,要把她嫁到另外一个部落,那个部落的营地在一个比较大的绿洲上。只要她能嫁过去,对方可能会答应让自己部落的人每年在那里生活一个月。
阿伊莎要嫁的男子年龄比她的父亲还要大,而且已经有好几个妻子。这个消息对她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但是自己所在的部落正在面临着生存的考验,何况嫁给谁根本不是她能够发言的。
看到天地之间突然出现的一池清水,阿伊莎的内心激动不已,她相信,这一定是母亲的在天之灵伸手帮助自己了。她跪在水边,轻轻捧起一汪泉水喝了下去,清甜的感觉滑过喉咙,进入体内。
忽然之间,身上的骨节和肌肉都开始震颤。全身像是过电一般,但是阿伊莎却丝毫都不觉得难受,反而感觉到全身的血脉都在净化。一分钟后,她站起身来,原本就高挑的身材变得更加匀称,脸色也从原来的黑黄色变成玉石一样光洁,蓝色的金合欢完全变成了金色。
旁边的男子,感觉到有什么不对,猛地抬起头来,结果发现自己的女儿全身都笼罩着一层圣洁的白光之中,周围的族人也都惊讶地张大了嘴!
阿伊莎成为先知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周围上千公里的贝都因部落。
同一时间里,在一所学校的教室内,15岁的冯宇正在皱着眉头看一本三角函数。原本被称为天才的他自从进入尖子班后,突然之间生出了一种挫败感。在这个班级里,每个人都是学霸中的学霸,而课程更是比普通班加快了两年以上,老师每次讲课都像是复读机快进一样,根本都来不及消化。
成绩越来越差的冯宇经常怀疑,自己的所谓天赋是不是已经全部用完了,每天进入这个教室腿都像是灌了铅。曾经,周围的人都把他称为天之骄子,如今想起来都是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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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宇呆滞地盯着那道白光越来越近,竟然穿透了双层玻璃,笔直地朝自己飞过来。这难道是外星人要来抓我去做实验吗?不对,外星人抓小白鼠都是用机械臂的。要么就是神仙?因为我不够努力,愧对父母的期待,这是要把我抹杀?
不管冯宇在想什么,白光嗖的一下直接钻进了他的眉心。他整个人突然挺直身体,彻底呆住了。这虽然是自习时间,但也是班主任在盯着的。满教室的学生都在低头苦读的时候,眼看一个学生突然猛地绷直了上身,抬着头一脸呆像,班主任的的脸马上就拉下来了。
仔细一看,原来是冯宇,这小子考进尖子班的时候成绩名列前茅。可这两个学期成绩每况愈下,现在每次的测试都只能排在倒数。班主任牙齿一咬,我算明白了,你成绩下降的原因竟然是根本就不用功啊!
想到这里,班主任怒喝一声:“冯宇,自习的大好时间,你用来发呆?”
冯宇根本没有回应,一双大眼睛眨都不眨。这下子班主任彻底火了!
“冯宇,你以为自己是谁,成绩垫底还敢不用心,再不看书就出去罚站!”
班里五十多双眼睛都惊异地看向冯宇,只见这家伙眨了眨眼睛,嘴角上翘,竟然露出了一抹微笑。班主任都怒了,你还笑,是嫌自己命长吗?所有同学都在怀疑,这家伙难道是疯了吗?
冯宇却没有理会这些怜悯的目光,缓缓站起身来,朗声说道:“老师,我刚才是通过冥想整理高中和大学的知识!”
“嗤,就你?”
班主任的轻蔑地笑了,在他的眼皮底下还敢撒谎,这孩子彻底没救了!
不过接下来的情况震惊了整个学校,在冯宇的要求下,班主任拿出了奥赛的试卷,结果不到十分钟,冯宇就交卷了。关键是答案完全正确,解析过程更是精妙绝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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