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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宠物店 作者:山有木兮君如玉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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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宠物店 作者:山有木兮君如玉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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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咋样,不值得她要了!
这段时间锦娟忙离婚的事,等离婚后她也规划好了未来。小姐妹听说了她的事,便让她回老家帮忙。锦娟正愁她一没经验二没技能不好找工作,小姐妹的出现可以说是让她解决了燃眉之急。
大毛好得差不多了,只要注意不要让它剧烈跑动就好。锦娟和明明把大毛接走,明天他们就要离开江城,不知何时会再见。
送走锦娟和明明,林夏来到休息室,看到白团子在玩微信。
“嗷呜!”爸爸,安安在跟唐叔叔聊天!白团子听到脚步声,回过头对他说道。
“是吗?”林夏好奇他俩聊什么,遂坐在白团子的旁边,听他们聊天。
“嗷呜!”唐叔叔,安安今天吃了一颗糖,还剩十四颗糖,等安安吃完所有的糖后,唐叔叔就会回来了是吗?
“嗯嗯,安安乖。”
……
一列下来,不管白团子说了什么,唐殷朗都是嗯嗯或其它万能表达句,搞得他好像听不懂白团子的话一样。
林夏黑线,心想唐殷朗这个时候终于记得装作听不懂白团子的话了。之前怎么就不记得?都被他发现了还装,虽然唐殷朗并没意识到自己的虎甲掉了。
林夏没有打扰他们,而是在一旁憋笑听他们鸡同鸭讲。
大团子和小团子又讲了一会后,大团子那边有事下线了。小团子和大团子聊了那么久也渴了,林夏给他倒了杯果汁。
“嗷呜!”谢谢爸爸!白团子喝完果汁,便跟林夏待在柜台。白团子也是只有工作的虎,他是店里的吉祥物,坐在柜台上欢迎客人。
没有客人的时候,父子俩就一起看视频或看书,腻腻歪歪的样子让王子钰浑身起鸡皮疙瘩。白团子有个习惯,他经常在微博上看人家做美食的视频,然后跟林夏说他想吃,林夏就回去学做给他吃。
“嗷呜!”白团子打开微博,找到关注列表的一个人的食日记v,看他最新的视频。
一个人的食日记v是微博上的一个美食视频大v,他有几百万的粉丝,经常上热门。
一个人的食日记v是一个男人,虽然他从不露面,但从他的声音很好听,因此吸引了很多声控粉。
作为一个美食大v,一个人的食日记v真正圈粉的是他做的美食和他清风云淡、处事不惊的态度。他做美食的时候从从容容,时间仿佛在他身上慢了下来,他的动作让人赏心悦目。
一个人的食日记v有一个漂亮的房子加院子,他的视频就是在那里拍的。他没打过广告,看着也不缺钱。他过得悠闲,网友都说他的生活是他们向往的生活。
白团子喜欢看一个人的食日记v的视频,因为他做的美食看起来很好吃,白团子看着口水差点流出来了。
“今天做的是高汤饭……”一个人的食日记v喜欢一边做菜一边介绍,但他的介绍很常规,通常是做菜放什么放多少怎么做。但今天这个视频,他说了很多。“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过高汤饭了,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我想做来怀念我的初恋。”
“第一次吃高汤饭是初恋给我做的,我吃过一次后就学会做了,此后都是我做给他吃……”男人絮絮叨叨,一说到初恋就收不住嘴。
“初恋家是卖高汤饭的,他总说他做得一般,他妈妈做的才好吃,还说要带我去他家吃饭。不过我没有去成,无法尝到他说的最好吃的高汤饭。但没有关系,在我心中,他做的高汤饭最好吃。”
“不说那些了,还是来看怎么做吧。”男人意识到自己说了太多,已经偏离了原本要做的事。“高汤饭的汤底很重要,汤底要用骨头来熬,熬到骨头酥软……”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更晚了,谢谢精分晚期的兮桑和思念两位小天使的地雷~
第39章 白团子他盛世美颜
白团子看得津津有味,虽然昨天刚吃过高汤饭,他现在又想吃了。
“嗷呜?”爸爸,我们今天吃高汤饭好不好?白团子按下暂停,轻轻松松地跳下柜台,找到在货架整理东西的林夏。
“高汤饭?昨天不是吃过了吗,还是宝宝想和小宝哥哥玩?”林夏弯下腰把白团子抱起来,轻声问道。
“嗷呜!”不是的,安安刚刚看到做高汤饭的视频,想吃了!
“是吗?”林夏并不是很想吃高汤饭,高汤饭再好吃也不能天天吃呀。
“那这样好不好,爸爸点一份高汤饭,再点一份小炒怎么样?”白团子想吃林夏不会拒绝,但他可以点别的外卖。一份高汤饭一份小炒,真是完美的搭配。
“嗷呜!”好哒!白团子高兴地点头。
一下子,父子俩又黏糊上了。林夏整理完货架,带白团子去柜台坐。
“嗷呜!”是丸子和肉肉!白团子继续看视频,看到丸子和肉不由得兴奋地叫起来。
白团子对肉食情有独钟,他看到肉会两眼发亮。
“又不是你吃,看把你高兴得。”林夏轻轻揪了一下白团子的小胡须,笑道。
“嗷呜!”被揪了胡须的白团子条件反射的狂晃头,然后一头栽倒在林夏怀里。
嗷呜,有点晕!
林夏不厚道地笑了,觉得丢脸的白团子使劲把脑袋往林夏怀里蹭,想要林夏不要笑他。
“好了不笑了。”林夏把白团子抱在怀里,轻轻拍他的背,白团子在他怀里发出“哼哼唧唧”的撒娇声。
白团子被揪胡须有这种反应,完全是因为他还很小的时候,陈明杰喜欢揪他的胡须,白团子不想被揪,只好把头别过一边。陈明杰又揪,白团子又把头别过一边……白团子大一点动作灵敏后,只要陈明杰一有想揪胡须的动作,白团子立即晃头不让陈明杰得逞……
“蔬菜最后放,不过我喜欢放一些番茄进去。那时候我胃口不太好,他说放番茄到汤里可以增加胃口。”一个人的食日记v切了一个番茄,倒进沸腾的汤里。
林夏听到这段话觉得耳熟,何尘好像也说过。有一次王子钰食欲不振,何尘就说在汤里加点西红柿就好了。真巧,可能大厨们的想法都是相同的。
“他不喜欢吃肉,而我喜欢吃肉。我们两个吃得不一样,但我们总是装作喜欢吃的样子。他喜欢吃辣,我一点辣也不吃,但为了陪他,我吃遍了某个城市的所有火锅店。”男人的声音带着怀念,还有浓重的失落,“我们分开后,我不用再勉强自己吃什么,但他的习惯已经成为我骨子里的烙印。现在的我,吃的东西都是他喜好的。”
我以为离开了你,我会回到原点,但我已经被你改变得彻彻底底。我从一个不爱吃蔬菜不吃辣的人变成半个素食者、无辣不欢的人。在分开后的时光,我过成了你的样子。
“怎么又说了。”男人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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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子宠物店 作者:山有木兮君如玉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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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咋样,不值得她要了!
这段时间锦娟忙离婚的事,等离婚后她也规划好了未来。小姐妹听说了她的事,便让她回老家帮忙。锦娟正愁她一没经验二没技能不好找工作,小姐妹的出现可以说是让她解决了燃眉之急。
大毛好得差不多了,只要注意不要让它剧烈跑动就好。锦娟和明明把大毛接走,明天他们就要离开江城,不知何时会再见。
送走锦娟和明明,林夏来到休息室,看到白团子在玩微信。
“嗷呜!”爸爸,安安在跟唐叔叔聊天!白团子听到脚步声,回过头对他说道。
“是吗?”林夏好奇他俩聊什么,遂坐在白团子的旁边,听他们聊天。
“嗷呜!”唐叔叔,安安今天吃了一颗糖,还剩十四颗糖,等安安吃完所有的糖后,唐叔叔就会回来了是吗?
“嗯嗯,安安乖。”
……
一列下来,不管白团子说了什么,唐殷朗都是嗯嗯或其它万能表达句,搞得他好像听不懂白团子的话一样。
林夏黑线,心想唐殷朗这个时候终于记得装作听不懂白团子的话了。之前怎么就不记得?都被他发现了还装,虽然唐殷朗并没意识到自己的虎甲掉了。
林夏没有打扰他们,而是在一旁憋笑听他们鸡同鸭讲。
大团子和小团子又讲了一会后,大团子那边有事下线了。小团子和大团子聊了那么久也渴了,林夏给他倒了杯果汁。
“嗷呜!”谢谢爸爸!白团子喝完果汁,便跟林夏待在柜台。白团子也是只有工作的虎,他是店里的吉祥物,坐在柜台上欢迎客人。
没有客人的时候,父子俩就一起看视频或看书,腻腻歪歪的样子让王子钰浑身起鸡皮疙瘩。白团子有个习惯,他经常在微博上看人家做美食的视频,然后跟林夏说他想吃,林夏就回去学做给他吃。
“嗷呜!”白团子打开微博,找到关注列表的一个人的食日记v,看他最新的视频。
一个人的食日记v是微博上的一个美食视频大v,他有几百万的粉丝,经常上热门。
一个人的食日记v是一个男人,虽然他从不露面,但从他的声音很好听,因此吸引了很多声控粉。
作为一个美食大v,一个人的食日记v真正圈粉的是他做的美食和他清风云淡、处事不惊的态度。他做美食的时候从从容容,时间仿佛在他身上慢了下来,他的动作让人赏心悦目。
一个人的食日记v有一个漂亮的房子加院子,他的视频就是在那里拍的。他没打过广告,看着也不缺钱。他过得悠闲,网友都说他的生活是他们向往的生活。
白团子喜欢看一个人的食日记v的视频,因为他做的美食看起来很好吃,白团子看着口水差点流出来了。
“今天做的是高汤饭……”一个人的食日记v喜欢一边做菜一边介绍,但他的介绍很常规,通常是做菜放什么放多少怎么做。但今天这个视频,他说了很多。“我已经很久没有做过高汤饭了,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我想做来怀念我的初恋。”
“第一次吃高汤饭是初恋给我做的,我吃过一次后就学会做了,此后都是我做给他吃……”男人絮絮叨叨,一说到初恋就收不住嘴。
“初恋家是卖高汤饭的,他总说他做得一般,他妈妈做的才好吃,还说要带我去他家吃饭。不过我没有去成,无法尝到他说的最好吃的高汤饭。但没有关系,在我心中,他做的高汤饭最好吃。”
“不说那些了,还是来看怎么做吧。”男人意识到自己说了太多,已经偏离了原本要做的事。“高汤饭的汤底很重要,汤底要用骨头来熬,熬到骨头酥软……”
作者有话要说: 抱歉今天更晚了,谢谢精分晚期的兮桑和思念两位小天使的地雷~
第39章 白团子他盛世美颜
白团子看得津津有味,虽然昨天刚吃过高汤饭,他现在又想吃了。
“嗷呜?”爸爸,我们今天吃高汤饭好不好?白团子按下暂停,轻轻松松地跳下柜台,找到在货架整理东西的林夏。
“高汤饭?昨天不是吃过了吗,还是宝宝想和小宝哥哥玩?”林夏弯下腰把白团子抱起来,轻声问道。
“嗷呜!”不是的,安安刚刚看到做高汤饭的视频,想吃了!
“是吗?”林夏并不是很想吃高汤饭,高汤饭再好吃也不能天天吃呀。
“那这样好不好,爸爸点一份高汤饭,再点一份小炒怎么样?”白团子想吃林夏不会拒绝,但他可以点别的外卖。一份高汤饭一份小炒,真是完美的搭配。
“嗷呜!”好哒!白团子高兴地点头。
一下子,父子俩又黏糊上了。林夏整理完货架,带白团子去柜台坐。
“嗷呜!”是丸子和肉肉!白团子继续看视频,看到丸子和肉不由得兴奋地叫起来。
白团子对肉食情有独钟,他看到肉会两眼发亮。
“又不是你吃,看把你高兴得。”林夏轻轻揪了一下白团子的小胡须,笑道。
“嗷呜!”被揪了胡须的白团子条件反射的狂晃头,然后一头栽倒在林夏怀里。
嗷呜,有点晕!
林夏不厚道地笑了,觉得丢脸的白团子使劲把脑袋往林夏怀里蹭,想要林夏不要笑他。
“好了不笑了。”林夏把白团子抱在怀里,轻轻拍他的背,白团子在他怀里发出“哼哼唧唧”的撒娇声。
白团子被揪胡须有这种反应,完全是因为他还很小的时候,陈明杰喜欢揪他的胡须,白团子不想被揪,只好把头别过一边。陈明杰又揪,白团子又把头别过一边……白团子大一点动作灵敏后,只要陈明杰一有想揪胡须的动作,白团子立即晃头不让陈明杰得逞……
“蔬菜最后放,不过我喜欢放一些番茄进去。那时候我胃口不太好,他说放番茄到汤里可以增加胃口。”一个人的食日记v切了一个番茄,倒进沸腾的汤里。
林夏听到这段话觉得耳熟,何尘好像也说过。有一次王子钰食欲不振,何尘就说在汤里加点西红柿就好了。真巧,可能大厨们的想法都是相同的。
“他不喜欢吃肉,而我喜欢吃肉。我们两个吃得不一样,但我们总是装作喜欢吃的样子。他喜欢吃辣,我一点辣也不吃,但为了陪他,我吃遍了某个城市的所有火锅店。”男人的声音带着怀念,还有浓重的失落,“我们分开后,我不用再勉强自己吃什么,但他的习惯已经成为我骨子里的烙印。现在的我,吃的东西都是他喜好的。”
我以为离开了你,我会回到原点,但我已经被你改变得彻彻底底。我从一个不爱吃蔬菜不吃辣的人变成半个素食者、无辣不欢的人。在分开后的时光,我过成了你的样子。
“怎么又说了。”男人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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