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不亲爱的孟先生 作者:戴林间

    分卷阅读15

    致我不亲爱的孟先生 作者:戴林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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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势,降了将近十度,风一吹,居然有些入秋的意思。天还是阴得厉害,云挂在墙头,郁青颜色,从阳台上望下去,地上大小水洼,像无数碎玻璃片,割得人眼睛发冰。

    屋子昨天已经打扫过,没有事做,我顺手打开电视,调成静音,换到付费的电影频道。每到这种时候,我就觉得钱是个好东西。

    电视上播的是《情人》,这电影我只看过后半部,没有太多印象,这时正好刚刚开头,然而我一点都没看进去。

    在第四十二次打消去卧室看孟先生的念头后,我惊觉十点一刻了,赶紧去厨房切南瓜。南瓜蒸上锅,正在切西芹,突然想起来该叫孟先生起床,走回客厅,发现还差五分钟就十一点了。

    推开卧室门,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的屋里一片昏暗,我轻轻喊了两声,床上没动静,于是抬高嗓门叫道:

    “孟潜声!”

    床上鼓起的一团动了动,孟先生艰难地撑起脑袋,大约被我手握菜刀的模样吓醒了,猛地坐起来,问:“几点了?”

    “十一点了。”我说,“忘了叫你,没什么事儿要忙吧?”

    他还没醒透,只是摇了摇头。我安心地回厨房继续切我的滚刀。

    切到辣椒时,我听见浴室水龙头关上的声音。不一会儿,孟先生就端着装白水的玻璃杯,靠在了厨房的推拉门上。

    我说:“桌上有饼干,葡萄洗过了,牛奶在冰箱里,要喝自己拿微波炉打一下。”

    他拿了两块饼干吃,又拿了一块走进来,喂到我嘴边,看到漂在水里的虾仁:“吃白灼虾?”

    “和腰果西芹一起清炒。”我含糊道。

    他又揭开锅看了一眼,感慨道:“还是回来好。”

    我把蒜蓉、碎豆豉和辣椒粒拌到加了生抽的排骨里,他接过去,放进蒸锅。菜板和菜刀放到水池里冲干净,我说:“你们那么大哥公司还会虐待员工,克扣伙食?”

    “整天吃水煮鸡胸和西兰花,别的没什么可吃,只有自己做。易姐三天两头吃熏鱼和意面披萨,这半年胖了十斤。”他一只手从我背后绕到小腹,捏毛驴似的捏着,“你胖了吗?我看跟我走之前差不多。”

    “我没称。”

    我刚说完,孟先生放在饭桌上的手机突然震个不停,他走出去,接通电话。

    “爸。”

    我把绿豆汤的火打开,走进饭厅,孟先生听着电话,把饼干的纸袋递到我面前:“嗯,有十天假。”

    我嚼着饼干,饼干渣像沙子一样满口钻。

    “对,我明天回来。”

    “不用,在家吃就行。”

    “今天不行。”他顿了一会儿,电话那头似乎在说什么,他忽然看了我一眼,“我跟何遇君在一起。”

    “好,那就改天再说吧。嗯,我知道。”

    挂上电话,我们默契地沉闷了片刻,他先问我:“下午准备干什么?”

    “看你。”我把人揽过来亲了一口,“下午多半还要下雨。”

    “那就在家。”

    他含混不清地应道。

    蒸锅不耐烦地大声抗议,蒸汽顶地锅盖突突作响,估摸着水都快蒸干了,孟先生才从我t恤下缩回手。

    我意犹未尽地把人放开,从餐桌角上挪开屁股,无视裤裆里血脉偾张的小兄弟,追着又在他鼻尖上亲了一口。孟先生这会儿笑起来尤其唇红齿白,一只手扣好亚麻衬衣上头的扣子,说:“我去关火。”

    我点点头,在饭厅里冷静了会儿。再进厨房,孟先生已经把虾仁炒好了,我让他把菜端出去,锅碗全都泡在水槽里,端着放凉的百合南瓜上到外间。

    豉汁排骨厚重的香味蹿得满屋都是,绿豆汤还稍微有些烫,虾仁炒得油薄弹嫩,红玉丸似的,腰果嫩金,西芹浅得油亮,水头相当足。

    下次还可以切点红椒粒。我想。

    按说我们将近半年没见,应当话很多才对,但我居然没什么讲话的欲望,只是盯着他发呆。

    “看我干什么?”他问。

    “下饭。”我说。

    他又笑了。这男人笑起来真要命。

    刚吃完饭,外头果然又开始下雨了。孟先生洗碗,我泡了两杯绿茶,茶叶是周老板赏的,据说是几大百一两的好东西,可惜我不会品茶,纯粹牛嚼牡丹。

    天色暗得如同黄昏时分,卧室的窗帘拉了半扇,只有书桌上台式电脑的屏幕亮着,正在播《卡萨布兰卡》。

    我们坐在床上看。在卧室的床上看电影,毫无疑问都是挂羊头卖狗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还玩这种假正经的把戏。或许最开始有那么一瞬间,我们确实是真心实意想看电影的。

    然而还没等到忧郁的男主角说出经典台词,我和孟先生已经在床上滚成一团了。窗外的雨应该是越下越大,但此时我耳朵里什么也听不见,除了剧烈的喘息声和孟先生的心跳声,其余一切都远得像玻璃罩子里的幽渺世界。

    第10章

    我妈出院回来,全然换了一个人。

    我甚至做梦梦见她在医院里被什么可怕的东西吃掉了,现在在我面前走来走去的这个“人”,不过徒然披着她的皮而已。

    “我买了樱桃。”她说。

    那时的樱桃只有一种,个头比车厘子小得多,颜色介于朱红与橘红之间,皮薄如纸,肉是亚麻黄,比姑娘的嘴唇更软。总是酸多于甜,当然也有甜的,往往都熟得烂透,有一股发酵的醉香,抿开果肉,舌头被近似于酒的汁水浸得微微发麻。

    不过现在不大见了,太娇贵,一碰就皮开肉绽,运输不便。娇贵脆弱的东西多半短命。

    樱桃洗好装在小盆里,我刚伸手去接,她突然缩了回去。

    “要不要加点白糖?有点酸。”

    “不要白糖。”我说。

    “你不懂,加白糖好吃,我又不会骗你,我去给你加点儿,待会儿给你拿过来。”

    她满怀希冀地看着我吃下去。

    甜得发腥。

    我的一切生活都在她精密的掌控之下:课外书不看了,会耽误学习,偶尔买一本,必须藏在书柜最里面,不能叫她看见。吃饭必须要吃一碗半,少了不行,对身体不好,会饿;多了不行,吃太多,坐着不动影响消化。桌上的零食纹丝未动,我妈问为什么不吃,我说不想吃,她便认定我偷着在学校吃,收缴了我最后一点零花钱。

    我叫她别买零食了,放坏了也没人吃,她说:

    “这个年纪的小孩,哪有不贪嘴的。”

    一边把零食装进我书包里,说课间饿了好垫肚子。

    我只能背着半书包零食到学校去,烫手山芋似的到处送人,被迫接受同学艳羡的恭维:

    “何遇君家真有钱啊。”

    我爸的确算得上小有身家,加上已近中年却还风流洒脱,若不是这两样齐占,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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