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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土味前男友1314了 作者:猎人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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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王子。
[甜总宇宙最美]:━墨少вμ哭,詀唭淶擼-
陌生人们的关怀隔着屏幕传达过来,吴墨看着那些文字感觉到人间可贵的温暖。
他苦笑着摆摆手,道:“没什么,男人嘛,总是要失恋的。”
话毕,他眉眼的笑意褪去,只留下满目的无可奈何。
烟花放完了,酒也喝够了,吴墨望着天边缺了小半边的月亮悄悄叹息。
他喃喃自语着:“岑筝,下辈子我想做你的一颗牙,这样我难受的时候,你也会疼。”
随后,他将握着酒瓶的手臂高举过头顶,手腕一转,剩下的半瓶啤酒就稀里哗啦地从上至下,如瀑布一般,把自己从头到尾淋了个遍。
“啊——!!!”吴墨仰天长啸。
第6章
曼江市这几年大力发展旅游业,原先无人问津的爱琴海商场如今也焕然一新,连带着前后街道全部翻修,濒临倒闭的商业区迅速被改造成全国知名购物城。
面向十字路口的大屏幕上,从早至晚循环播放当红男星唐昼的奢侈品广告,那张英俊坚毅的脸在光影处理后显得更加棱角分明,每一个年轻女性路过这条街时都免不了抬头望几眼。
而在上个月,这块位置还是属于宋明琢的代言。
绿灯亮起后,岑筝把视线从大屏幕上移开,鼻腔里忍不住冷哼一声。
他生前倒也没有跟唐昼正面起过冲突,只是纯粹跟对方气场不和,互相不待见彼此。两人形象接近,戏路不少重合,人气不相上下,演技水平旗鼓相当,就连在时尚圈也是受同样的品牌商青睐。两家公司抢资源煞费苦心,媒体通稿也是经常cue两人进行比较撕出热度。只要是比较,就总有一方被人踩,无论是谁心里都不会痛快。
岑筝极其厌恶这种无形捆绑,他努力磨练演技,争取更多的实绩,除了为了拿金犀奖影帝这个梦想外,眼前最近的目标就是彻底压过唐昼的风头。
结果,自己英年早逝,属于他的东西自然慢慢分到了其他人身上,彻底便宜竞争对手了。
岑筝进了一家理发店,大早上顾客不多,他洗完头,坐下来干脆地说明自己的要求:“剪短。”
理发师也话不多说,跟岑筝讨论好发型后就直接上手,过程中忍不住感叹一句:“你这头发挺漂亮,剪了还有点可惜呢。”
岑筝笑了笑,随口说:“没办法,工作需要。”
“方便问一句,什么工作的?”
“还没找呢。”岑筝漫不经心地说,“恒龙影视基地离这里远吗?”
“你说拍戏的那里嘛,打车用不了一小时就到。”理发师干活聊天两不误,手上剪刀飞快削下岑筝后颈的碎发,“我们店里也有几个小孩去过那里跑龙套,一天就赚一百块,累得要死。”
头发一寸一寸变短,岑筝感觉到脑袋变轻松了点,镜子里的自己终于有了些男性的清爽感。
他抬手揉了揉额前的刘海,把上面残留的碎发抖下来,示意理发师拿吹风机帮自己清理干净。
“你有修眉刀吗?”岑筝前倾身子,打量着镜子里的脸,“借我用用……嗯,我自己来就好。”
理发师把东西递给他,岑筝把座椅向前拉了拉,左手撩起额前的头发,右手小心翼翼地用刀片细修眉毛。
原主的眉形生长得很平,这就衬托出眼睛透润无害来,五官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整个人的气质因此显得太过柔美。
但这位新内芯的性格却并非如此,他待人接物冷淡惯了,就觉得这张漂亮却平易近人的脸很是别扭。
在他眼里,“美丽”的东西怎么能“平易近人”?这两个词本身就是矛盾的,前者该是冰冷锐利的武器,不是随便谁都能拿得起。
岑筝把两边的眉毛修完,仔细对镜端详。此时眉峰分明,眉尾细长,连带着眼睛都略显凌厉。人的五官稍一改动,就能产生牵一发动全身的变化,更何况还换了发型,此时终于有了些气场。
他眼神不经意一瞥,发现理发师一直没走,站在椅子后面瞧着自己。
“怎么了,头发还没弄完?”
“不是。”年轻的理发师忍不住笑,“看你长得也太秀气了,像电视明星。”
岑筝薄唇轻抿,不再看他,站起身要去结账。临走前,他轻描淡写说了一句:“以后就在电视上看我吧。”
完全理所应当的口吻。
可出了理发店,岑筝云淡风轻的神色就一秒破功,瞬间愁眉苦脸。
他是真的不知道,这里的理发店价格原来是这么他妈的贵,剪完头发连买件衣服的钱都挤不出来了!
这点理发钱对以前的岑筝来说当然什么都不算,但现在自己浑身上下存款只有几千,除去已经花完的机票和住宿费,所剩的也不多了。
他心疼地“啧啧”两声,接着又不忘掏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看看自己这张脸苦大仇深起来还好不好看。
岑筝之所以没去首都,改来曼江,一是因为去澜城的机票负担不起,二是因为曼江有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想最快接触圈子里的人还是要直接跟剧组。
其实勉强还能凑出个第三条原因……岑筝怕吴墨想不开,也跟着出县城找自己。
毕竟,他可是连火车都追过了。
岑筝写的告别信内容不多,三言两语交代了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如同塑料,不堪一击;又把分手的原因归结到自己身上,千错万错都是他这个女装大佬的错。他经历生死后,现在脑子开窍了,大丈夫不能沉溺儿女情长,要去首都发展自己的人生事业。
不清楚这种方式能不能让吴墨死心,反正岑筝心里很过意得去。
住的酒店条件一般,挺便宜,有空调有热水就能让岑筝知足了。
他中午随便吃了外卖,然后开始照镜子,训练自己的五官。这是任何艺人在面对镜头前都要做的基本功,找准自己哪个角度拍照最好看,熟悉自己的嘴角在笑到什么位置时最动人,眼球用几分力气转动才能展现出该有的情绪。
岑筝这半天一直练习定眼,到了晚上眼眶酸痛,洗完澡倒头就要睡了。
他头发还没沾上枕头,就听见床头的墙后传来隔壁房客铿锵有力的声音:“粉红墙上发轰凰!轰凰画在粉红墙!黄黄黄——”
是个女生,却声如洪钟,岑筝紧锁眉头爬起来,手握拳头使劲敲了三下墙壁。
显然那边根本没听到,这句绕口令念完又开始喊“八百标兵奔北坡了”。
岑筝只好翻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出门,找到隔壁敲了敲。
过了一会儿,里面的喊话终于停了,取而代之的是有人向门走动的声音。门开了一条狭小的缝隙,一双杏仁眼在防盗链后警惕地注视着岑筝。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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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总宇宙最美]:━墨少вμ哭,詀唭淶擼-
陌生人们的关怀隔着屏幕传达过来,吴墨看着那些文字感觉到人间可贵的温暖。
他苦笑着摆摆手,道:“没什么,男人嘛,总是要失恋的。”
话毕,他眉眼的笑意褪去,只留下满目的无可奈何。
烟花放完了,酒也喝够了,吴墨望着天边缺了小半边的月亮悄悄叹息。
他喃喃自语着:“岑筝,下辈子我想做你的一颗牙,这样我难受的时候,你也会疼。”
随后,他将握着酒瓶的手臂高举过头顶,手腕一转,剩下的半瓶啤酒就稀里哗啦地从上至下,如瀑布一般,把自己从头到尾淋了个遍。
“啊——!!!”吴墨仰天长啸。
第6章
曼江市这几年大力发展旅游业,原先无人问津的爱琴海商场如今也焕然一新,连带着前后街道全部翻修,濒临倒闭的商业区迅速被改造成全国知名购物城。
面向十字路口的大屏幕上,从早至晚循环播放当红男星唐昼的奢侈品广告,那张英俊坚毅的脸在光影处理后显得更加棱角分明,每一个年轻女性路过这条街时都免不了抬头望几眼。
而在上个月,这块位置还是属于宋明琢的代言。
绿灯亮起后,岑筝把视线从大屏幕上移开,鼻腔里忍不住冷哼一声。
他生前倒也没有跟唐昼正面起过冲突,只是纯粹跟对方气场不和,互相不待见彼此。两人形象接近,戏路不少重合,人气不相上下,演技水平旗鼓相当,就连在时尚圈也是受同样的品牌商青睐。两家公司抢资源煞费苦心,媒体通稿也是经常cue两人进行比较撕出热度。只要是比较,就总有一方被人踩,无论是谁心里都不会痛快。
岑筝极其厌恶这种无形捆绑,他努力磨练演技,争取更多的实绩,除了为了拿金犀奖影帝这个梦想外,眼前最近的目标就是彻底压过唐昼的风头。
结果,自己英年早逝,属于他的东西自然慢慢分到了其他人身上,彻底便宜竞争对手了。
岑筝进了一家理发店,大早上顾客不多,他洗完头,坐下来干脆地说明自己的要求:“剪短。”
理发师也话不多说,跟岑筝讨论好发型后就直接上手,过程中忍不住感叹一句:“你这头发挺漂亮,剪了还有点可惜呢。”
岑筝笑了笑,随口说:“没办法,工作需要。”
“方便问一句,什么工作的?”
“还没找呢。”岑筝漫不经心地说,“恒龙影视基地离这里远吗?”
“你说拍戏的那里嘛,打车用不了一小时就到。”理发师干活聊天两不误,手上剪刀飞快削下岑筝后颈的碎发,“我们店里也有几个小孩去过那里跑龙套,一天就赚一百块,累得要死。”
头发一寸一寸变短,岑筝感觉到脑袋变轻松了点,镜子里的自己终于有了些男性的清爽感。
他抬手揉了揉额前的刘海,把上面残留的碎发抖下来,示意理发师拿吹风机帮自己清理干净。
“你有修眉刀吗?”岑筝前倾身子,打量着镜子里的脸,“借我用用……嗯,我自己来就好。”
理发师把东西递给他,岑筝把座椅向前拉了拉,左手撩起额前的头发,右手小心翼翼地用刀片细修眉毛。
原主的眉形生长得很平,这就衬托出眼睛透润无害来,五官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整个人的气质因此显得太过柔美。
但这位新内芯的性格却并非如此,他待人接物冷淡惯了,就觉得这张漂亮却平易近人的脸很是别扭。
在他眼里,“美丽”的东西怎么能“平易近人”?这两个词本身就是矛盾的,前者该是冰冷锐利的武器,不是随便谁都能拿得起。
岑筝把两边的眉毛修完,仔细对镜端详。此时眉峰分明,眉尾细长,连带着眼睛都略显凌厉。人的五官稍一改动,就能产生牵一发动全身的变化,更何况还换了发型,此时终于有了些气场。
他眼神不经意一瞥,发现理发师一直没走,站在椅子后面瞧着自己。
“怎么了,头发还没弄完?”
“不是。”年轻的理发师忍不住笑,“看你长得也太秀气了,像电视明星。”
岑筝薄唇轻抿,不再看他,站起身要去结账。临走前,他轻描淡写说了一句:“以后就在电视上看我吧。”
完全理所应当的口吻。
可出了理发店,岑筝云淡风轻的神色就一秒破功,瞬间愁眉苦脸。
他是真的不知道,这里的理发店价格原来是这么他妈的贵,剪完头发连买件衣服的钱都挤不出来了!
这点理发钱对以前的岑筝来说当然什么都不算,但现在自己浑身上下存款只有几千,除去已经花完的机票和住宿费,所剩的也不多了。
他心疼地“啧啧”两声,接着又不忘掏出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看看自己这张脸苦大仇深起来还好不好看。
岑筝之所以没去首都,改来曼江,一是因为去澜城的机票负担不起,二是因为曼江有全国最大的影视基地,想最快接触圈子里的人还是要直接跟剧组。
其实勉强还能凑出个第三条原因……岑筝怕吴墨想不开,也跟着出县城找自己。
毕竟,他可是连火车都追过了。
岑筝写的告别信内容不多,三言两语交代了他们两人之间的爱情如同塑料,不堪一击;又把分手的原因归结到自己身上,千错万错都是他这个女装大佬的错。他经历生死后,现在脑子开窍了,大丈夫不能沉溺儿女情长,要去首都发展自己的人生事业。
不清楚这种方式能不能让吴墨死心,反正岑筝心里很过意得去。
住的酒店条件一般,挺便宜,有空调有热水就能让岑筝知足了。
他中午随便吃了外卖,然后开始照镜子,训练自己的五官。这是任何艺人在面对镜头前都要做的基本功,找准自己哪个角度拍照最好看,熟悉自己的嘴角在笑到什么位置时最动人,眼球用几分力气转动才能展现出该有的情绪。
岑筝这半天一直练习定眼,到了晚上眼眶酸痛,洗完澡倒头就要睡了。
他头发还没沾上枕头,就听见床头的墙后传来隔壁房客铿锵有力的声音:“粉红墙上发轰凰!轰凰画在粉红墙!黄黄黄——”
是个女生,却声如洪钟,岑筝紧锁眉头爬起来,手握拳头使劲敲了三下墙壁。
显然那边根本没听到,这句绕口令念完又开始喊“八百标兵奔北坡了”。
岑筝只好翻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出门,找到隔壁敲了敲。
过了一会儿,里面的喊话终于停了,取而代之的是有人向门走动的声音。门开了一条狭小的缝隙,一双杏仁眼在防盗链后警惕地注视着岑筝。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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